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116-2013

中文名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Code for design of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3-09-06

实施日期:2014-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70853322

相关标签: 火灾 自动 报警 系统 设计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20防火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6工程防火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50116-1998;自《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实施之日起,该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页数:136页

标准价格:29.0

出版日期:2014-05-0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标准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1、增加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2、增加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以及高度大于12米的空间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3、取消第3章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将原第4章(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第5章(系统设计)与第6章(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内容合并为新的第3章(系统设计)。 5、增加区域显示器、模块、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等设备设置规定。 自《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实施之日起,该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第3.1.6、3.1.7、3.4.1、3.4.4、3.4.6、4.1.1、4.1.3、4.1.4、4.1.6、4.8.1、4.8.4、4.8.5、4.8.7、4.8.12、6.5.2、6.7.1、6.7.5、6.8.2、6.8.3、10.1.1、11.2.2、11.2.5、12.1.11、12.2.3条同时废止。


1 总则
2 术语
3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1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3.2 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4.1 报警区域的划分
4.2 探测区域的划分
5 系统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
5.3 消防联动控制设计要求
5.4 火灾应急广播
5.5 火灾警报装置
5.6 消防*电话
5.7 系统接地
6 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
6.1 一般规定
6.2 消防控制室
6.3 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
7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7.1 一般规定
7.2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7.3 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8 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8.1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和布置
8.2 线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8.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9 系统供电
10 布线
10.1 一般规定
10.2 屋内布线
附录A 探测器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
附录B 不同高度的房间梁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
附录C 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附录D 火灾探测器的具体设置部位(建议性)
D.1 特级保护对象
D.2 一级保护对象
D.3 二级保护对象
附录E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GB50116-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5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3北
冏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网址:www.jhpress.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3层邮政编码:100038电话:(010)63906433(发行部)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北京世知印务有限公司印刷
850mm×1168mm1/324.75印张.119千字2014年3月第1版2014年3月第1次印刷☆
统书号:1580242:168
定价:29.00元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侵权举报电话:(010)63906404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6一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63.1.7、3.4.1、3.4.4、3.4.6、4.1.1、4.1.3、4.1.4、4.1.6、4.8.1、4.8.4、4.8.5、4.8.7、4.8.12、6.5.2、6.7.1、6.7.5、6.8.2、6.8.3、10.1.1、11.2.2、11.2.5、12.1.11、12.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2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布线、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本次规范修订是一次全面修订。在维持原规范基本框架、保留合理内容的基础上作了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补充了有关线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区域显示器、消防应急广播、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火灾警报装置,以及模块等设备或部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内容更加全面,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2.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宅建筑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1
3.增加了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等典型场所使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4.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一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西安盛赛尔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首安工业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松江飞繁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利达集团
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施耐德万高(天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主要起草人:丁宏军张颖琮刘凯沈纹严洪.2·
王金元
王爱中
主要审查人:陈 南
王东林
张文才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郭树林
陈建粼
温伯银
胡少英
李国华
李炳华
李宏文
杨瑞新
杨德才
孙成群
罗崇嵩
傅俊豪
倪照鹏
陈汉民
邵民杰
基本规定
-般规定
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消防控制室
消防联动控制设计
一般规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电梯的联动控制设计
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相关联动控制设计
5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一般规定
5.2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6系统设备的设置
(3)
(3)
(8)
(8)
(8)
(10)
(10)
(13)
(14)
(15)
(15)
(16)
(17)
(18)
(18)
(21)
(22)
(23)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置6.2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区域显示器的设置
火灾警报器的设置.
消防应急广播的设置
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
模块的设置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设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设置防火门监控器的设置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般规定
系统设计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
火灾声警报器的设置
应急广播的设置·
8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一般规定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设置
8.3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置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般规定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电气火灾监控器的设置
10系统供电
(23)
(23)
(29)
(29)
(30)
(30)
(31)
(31)
(32)
(33)
(33)
(33)
(34)
(35)
(35)
(35)
(36)
(36)
(36)
(37)
(38)
(38)
(38)
(39)
(39)
(40)
(41)
-般规定
系统接地
般规定·
室内布线
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附录A
附录B
附录 C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附录G
道路隧道
油罐区
电缆隧道
高度大于12m的空间场所
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表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表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分类
火灾探测器的具体设置部位
探测器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
不同高度的房间梁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41)
(41)
(43)
(43)
(43)
(45)
(45)
(46)
(46)
(47)
(49)
(51)
(55)
(58)
(59)
(60)
(61)
(62)
(63)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