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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677-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677-2007

中文名称:警用服饰刺绣套式肩章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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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警用 服饰 刺绣 套式 肩章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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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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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A 677-2007.Accessories for police uniform-Embroider sheath epaulet.
1范围
GA 677规定了警用服饰一刺绣套式肩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GA 677适用于在植绒布面料上刺绣警衔标识的,并与其他辅料经熨烫、粘合及缝纫成型的警用服饰一刺绣套式肩章的生产、检验、验收与订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8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0--1995评定变 色用灰色样卡(idt ISO 105/A02 ;1993)
GB/T 3920--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摩 擦色牢度(eqv ISO 105-X12 :1993)
GB/T 3921.3-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 :试验3 (eqv ISO 105-C03:1989)
GB/T 6152-1997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 热压色牢度(eqv ISO 105-X11 :1994)
GB/T 6543-1986瓦楞纸箱
GB/T 6836- -1997涤纶缝纫线 (neq JIS L2511 :1980)
GB/T 8427- -1998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 造光色牢度:氙弧(eqv ISO 105-B02 :1994)
GB/T 14460- -2001涤纶低弹 丝
GJB3840--1999包装用塑料基压敏胶粘带
FZ/T 01011- -1991涂 层织物耐磨 性能测定方法
FZ/T 64008- -2000 机织热熔粘 合衬布
FZ/T 64011-2001静 电植绒织物
QB/T 3811- -1999塑料打包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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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1.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677—2007
警用服饰
刺绣套式肩章
Accessoriesforpolice uniform--Embroidersheathepaulet2007-01-1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07-05-01实施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警用服饰一刺绣套式肩章是与99式警服配套使用的。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被装处、总后军需生产技术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莉莉、高军。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GA677-2007
1范围
警用服饰
刺绣套式肩章
GA677—2007
本标准规定了警用服饰一一刺绣套式肩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植绒布面料上刺绣警衔标识的,并与其他辅料经熨烫、粘合及缝纫成型的警用服饰一刺绣套式肩章的生产、检验、验收与订购。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50—1995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idtISO105/A02:1993)GB/T3920—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eqvISO105-X12:1993)GB/T3921.3—1997
GB/T6152—1997
GB/T6543-—1986
GB/T6836—1997
GB/T8427—1998
GB/T14460—2001
GJB3840—1999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洗色牢度:试验3(eqvISO105-C03:1989)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热压色牢度(eqvISO105-X11:1994)瓦楞纸箱
涤纶缝纫线(neqJISL2511:198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eqvISO105-B02:1994)涤纶低弹丝
包装用塑料基压敏胶粘带
FZ/T01011—1991
FZ/T64008—2000
FZ/T64011-2001
QB/T3811—1999
3要求
3.1产品分类
涂层织物耐磨性能测定方法
机织热熔粘合村布
静电植绒织物
塑料打包带
刺绣套式肩章按警衔分为15个品种:总警监刺绣套式肩章、副总警监刺绣套式肩章;级警监刺绣套式肩章、二级警监刺绣套式肩章、三级警监刺绣套式肩章;级警督刺绣套式肩章、二级警督刺绣套式肩章、三级警督刺绣套式肩章;级警司刺绣套式肩章、二级警司刺绣套式肩章、三级警司刺绣套式肩章;级警员刺绣套式肩章、二级警员刺绣套式肩章:见习警员刺绣套式肩章、学员刺绣套式肩章。3.2结构尺寸
刺绣套式肩章的结构和主要尺寸应符合图1的规定。各种刺绣套式肩章版面图案及警衔标识的位置见附录A。未注公差:10mm以下为士0.5mm;10mm以上为士1m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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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料(植绒布)
2-粘合衬;
一缝纫线:
锁边线;
一刺绣线。
3.3颜色
刺绣套式肩章结构和主要尺寸
单位为毫米
刺绣套式肩章版面颜色分的
为蒙蓝色和蓝灰色两种,警衔标识沟为银白色。锁边线、缝纫线与面料颜色一致。
3.4材料规格
刺绣套式肩章的材料规格和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刺绣套式肩章材料规格
部件、部位
刺绣图案
粘合村
缝纫线
锁边线面线
锁边线底线
涤棉14X2/28卡其植绒布
刺绣线
粘合衬
涤纶缝纫线
涤纶低弹丝
涤纶缝纫线
2.5DX0.8维纶或锦纶绒毛
120D电镀绣花线
58×58
11.8texx3
11.8texx3
质量要求
FZ/T64011—2001
按样品
FZ/T64008—2000
GB/T6836—1997
GB/T14460—2001
GB/T6836—1997
3.5理化性能
3.5.1成品染色牢度
刺绣套式肩章成品染色牢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刺绣套式肩章成品染色牢度
耐光色牢度/级
耐洗色牢度/级
耐摩擦色牢度/级
耐热压色牢度/级
3.5.2成品植绒耐磨牛度
藏蓝色
蓝炭色
原样变色
百布沾色
见底干磨大于或等于800次;见底湿磨大于或等于500次3.5.3成品植绒洗后外鸡
洗后外观大于等
3.6外观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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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成品的结构相、图案花纹等外观特性及质量应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章色相应一致。批产与标样的色差不低于GB250—1995规定的3—4级。3.6.2成品版面应产展整洁、定型规整,粘合牢固。每副刺绣套式肩
成品不得有精皱、脱绒、脱层烫焦油污等缺陷。警衔标识绣线应清晰宽腾、紧密、饱满,不充许出现浮线、返底线、线结、露底等现象。于1mm,不超过两处
3.6.3警衔标识中心售
缝制线路应规整
天得大于1mm。
均匀,缝制牢固。
起止针处及断线接
不得有开线、断线、出套、返线等缺陷应重缝10mt
a~14钛/30mm。
3.6.6缝线针码密度:12销30
24针/30mm
环缝针码密度:21针/300m
3.6.8线头不超过3mm。
4试验方法
4.1外观检验
4.1.1检验条件
白点直径不得大
在天然散射光线或无反射光的白色透射光线下进行,光的照度不得低于3001x(相当于40W日光灯下距离500mm处的光照度)。
4.1.2检验方法
对结构、图案、颜色和外观的检验,以目视观感和手感检验,并与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比照检验。4.2尺寸检验
尺寸的检验用精度为0.5mm的量具检验。4.3成品染色牢度检验
4.3.1耐光色牢度的检验,按GB/T8427—1998的规定执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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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耐洗色牢度的检验,按GB/T3921.3—1997的规定执行。4.3.3耐摩擦色牢度的检验,按GB/T3920—1997的规定执行。4.3.4耐热压色牢度的检验,按GB/T6152一1997中潮压法,150℃的规定执行,4.4成品植绒耐磨牢度检验
植绒耐磨牢度的检验,按FZ/T01011-1991的规定执行。4.5成品植绒洗后外观检验
植绒洗后外观的检验,按FZ/T64011一2001中6.1.6的规定执行。4.6成品色差检验
成品色差的检验,按GB250—1995的规定执行。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交收检验。5.2型式检验
5.2.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当材质、工艺和承制方变化时;a)
b)产品首次生产、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定期或累计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的检验;c)
d)交收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
主管部门提出检验时。
5.2.2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3的规定。5.3交收检验
5.3.1交收产品时,对交收批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对抽取的样本进行交收检验。5.3.2
交收检验的检验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3的规定。表3检验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
检验项目
结构尺寸
外观质量
耐光色牢度
耐洗色牢度
耐摩擦色牢度
耐热压色牢度
植绒耐磨牢度
植绒洗后外观
注:●为必检项目,
5.4组批和抽样
5.4.1组批规则
附录A
试验方法
型式检验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类结构和同一种生产工艺制造的刺绣套式肩章为一检验批。4
交收检验
5.4.2抽样规则
a)型式检验的抽检数量为10副;GA677-—2007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b)交收检验采用随机抽样方法,5万副以下,抽取25副;5万副~10万副,抽取50副;10万副以上,抽取100副,进行表3中1、2、3、4、5项检验,合格后从样本中随机抽取10副进行表3中第6、7、8、9、10、11项检验。
5.5缺陷分类
每个刺绣套式肩章存在的缺陷按对使用性能、外观影响程度分为:轻缺陷和重缺陷两类,见表4。表4缺陷分类
检验项目
图案和颜色
理化性能
制作外观质量
质量缺陷
尺寸超差≤100%
尺寸超差>100%
1m处观察,图案和颜色与标样对比,有不明显差异1m处观察,图案和颤色与标样对比,有明显差异材料不符合要求
耐光色牢度不符合要求
耐洗色牢度不符合要求
耐擦色牢度不符合要求
耐热压色牢度不符合要求
植绒耐磨牢度不符合要求
植绒洗后外观不符合要求
制作外观质量超出规定,但不明显,不影响使用制作外观质量超出规定,明显,影响使用注1:本表未包括的缺陷,可参照上述相似缺陷酌情定性。注2:出现与本标准要求严重不符的缺陷,视为重缺陷,5.6判定规则
5.6.1合格判定
轻缺陷
重缺陷
a)型式检验时,全部样品的各检验项目结果符合要求或每个样品中存在不超过2个轻缺陷,无重缺陷,则判定为合格;
交收检验时,全部样品的各检验项目结果符合要求;或合格产品(每个样品中存在不超过2个轻缺陷,无重缺陷)占全部样品的95%(含95%)以上,无理化性能重缺陷,则判该批产品合格。5.6.2不合格判定
a)型式检验时,单个样品存在超过2个以上轻缺陷,或出现重缺陷,则判定为不合格;b)交收检验时,合格产品(每个样品中存在不超过2个轻缺陷,无重缺陷)占全部样品的95%以下,或出现理化性能重缺陷,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与存
6.1标志
6.1.1每只刺绣套式肩章里面中间粘合衬部位盖印承制方名称,字迹应清晰、工整。6.1.2每个小包装塑料袋上,注明洗涤方法。6.1.3纸箱外两侧面均应标注如下内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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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规格品种;
数量;
重量:
体积(长X宽×高);
承制方名称;
生产日期;
h)产品标准号。
在两端面标注“警用品”“注意防剂”字样,纸箱外标志一律采用黑色宇产品名称和生产日期为黑体字,其余为未体字。印刷布局应合理,字的大小适宜。学迹应清晰、工
6.2包装
6.2.1每副刺绣套式肩善
明塑料袋并封口:每50
6.2.2纸箱内若需混
请装人一小透明塑料袋并用钉书钉封口:同母同级刻每10副装一大透天钥塑料袋(共500副装人一纸箱装时,应在纸箱外注明
6.2.3纸箱质量应符合/T6543一1986中不低于2类双瓦纸箱的规定。6.2.4每个纸箱内需附产品合格证,注期产品名称、数量、承撤方名称、包装日期、检验人员等内容。6.2.-5若用对口纸0纸箱上下各垫放一张瓦榜纸垫,低箱算上下口盖对接处粒使用宽55mm~60mm的胶粘带封C贴后胶粘带折下纸箱棱边应不低于50mm胶粘带质量应符骨GJB38401999的规定。
6.2.6捆扎纸箱使用
PP12008J塑料打包带、
QB/T3811-1999前规是
6.3运输与贮存
6.3.1运输、贮存中
6.3.2贴存包装件的
露天存放。注意防潮,不得日晒雨淋。捆批应严紧牢固。打包带质量应符合设运,装卸过程中不得揽摔。
应通风干燥,库内相对湿度不得超过80%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刺绣套式肩章版面图案及警衔标识位置GA677-2007
A.1总警监、副总警监刺绣套式肩章版面图案及总警监徽、副总警监徽的位置见图A.1、图A2。单位为毫米
总警监刺绣套式肩
图A2副总警监刺绣套式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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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警监刺绣套式肩章版面图案及星徽、橄榄枝的位置见图A.3、图A.4、图A.5。单位为毫米
图A.3一级警监刺绣套式肩章
图A.4二级警监刺绣套式肩章
图A.5三级警监刺绣套式肩章
A.3警督刺绣套式肩章版面图案及星徽、横杠的位置见图A.6、图A.7、图A.8。mmmn
二级督刺绣套式肩章
一级警督刺绣套式肩章
GA677—2007
单位为毫米
图A.8三级警督刺绣套式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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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警司刺绣套式肩章版面图案及星徽、横杠的位置见图A.9、图A10、图A.11.单位为毫米
套式肩章
图A.10二级警司刺绣套式肩章
三级司刺绣套式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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