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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71-94 机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T 71-94 机

中文名称:钟控定时引爆装置探测器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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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定时 装置 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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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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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A/T 71-9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A/T 71规定了钟控定时引爆装置探测器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方面的要求。
GA/T 71适用于安全检查工作中使用的各种钟控定时引爆装置探测器,是设计、制造、验收钟控定时引爆装置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的主要依据。
2引用标准
GB 2423.1电工电子产 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A :低温试验方法
GB 2423.2电工电子产 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B:高温试验方法
GB 2423. 10电工电子产 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Fc:振动(正弦)试验
GB6833.3电子测量仪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静电放电敏感度试验
GB 6833.5电子测量 仪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辐射 敏感度试验
GB 10408. 1入侵探测器通 用技术条件
3术语
3.1 钟控定时引爆装置
具有钟表摆轮控制定时的引爆装置.
3.2摆轮的有 效面积
摆轮在与探测器轴线正交平面上的投影面积。
3.3探测偏差
探测器测定的位置和钟控定时引爆装置实际所在位置之间的距离。
4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表面整洁:色泽均匀、标志清晰、操作简便、控制机构灵活、便于携带。
4.2性能要求
4.2.1探测距离
在摆轮有效面积9 mm2的条件下,探测距离不小于1 m.
4.2.2探测偏差
不大于0.2 m.
4.2.3可透过绝缘材 质包装掩盖物厚度
不小于5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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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71-94
机械钟控定时引爆装置探测器
1994-03-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199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械钟控定时引爆装置探测器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A/T71-94
本标准规定了钟控定时引爆装置探测器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检查工作中使用的各种钟控定时引爆装置探测器,是设计、制造、验收钟控定时引爆装置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的主要依据。2引用标准
GB2423.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GB2423.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GB2423.10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GB6833.3电子测量仪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静电放电敏感度试验GB6833.5电子测量仪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辐射敏感度试验GB10408.1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
3.1钟控定时引爆装置
具有钟表摆轮控制定时的引爆装置。3.2摆轮的有效面积
摆轮在与探测器轴线正交平面上的投影面积。3.3探测偏差
探测器测定的位置和钟控定时引爆装置实际所在位置之间的距离。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表面整洁:色泽均匀、标志清晰、操作简便、控制机构灵活、便于携带。4.2性能要求
4.2.1探测距离
在摆轮有效面积9mm2的条件下,探测距离不小于1m。4.2.2探测偏差
不大于0.2m
4.2.3可透过绝缘材质包装掩盖物厚度不小于50mm。
4.2.4可透过的金属容器所必须具有的缝原尺寸。长不小于15mm,宽不小于0.2mm。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4-03-11批准1994-07-01实施
4.3稳定性要求
GA/T71—94
探测器在不作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应能连续正常工作24h。4.4抗电磁干扰
4.4.1抗静电放电要求
对探测器上操作人员可能触及的任何部位进行标准放电,在放电衰减之后,受试探测器即应自行恢复正常工作。
4.4.2抗电磁波辐射的要求
在电场强度为1V/m,频率范围为14kHz~1GHz的环境中,受试探测器应能正常工作。4.5供电电源
直流供电,电压不超过12V,电流不超过0.4A。4.6电源连续供电时间
不小于6h。
4.7电源适应范围
探测器的电源电压在额定值士10%范围内变化时,探测器应不需调整而正常工作。4.8欠压指示
探测器在其电源电压降到规定的下限时,应给出欠压指示。4.9环境适应性要求
4.9.1低温
-10±3℃。
4.9.2高温
55±2℃。
4.9.3恒定湿热
+40±2CRH(93±%),48h。
4.9.4振动
频率范围:10~55Hz;
振幅:0.35mm;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扫频速率:1个倍频程/min;
方向:主机X、Y、Z.探头只沿轴向。d.
时间:各向10min。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除环境适应性外,其余试验应在室内正常环境条件下进行。5.2一般要求的检验
目视检验外观,手检控制机械,检验结果应符合4.1条要求。5.3性能要求试验
5.3.1探测距离试验
采用摆轮有效面积等于9mm的机械手表机芯替代钟控定时引爆装置(以下简称“替代装置”),使受试探测器的探头轴线与替代装置的摆轮平面保持垂直,由远至近地移动受试探测器的探头,直至受试探测器给出视觉指示或听觉指示为止,记录探测器探头与替代装置之间的距离。试验重复3次,取最小值。结果应符合4.2.1条要求。
5.3.2探测偏差试验
在高1m,宽1m且不透明的纸板或泡沫塑料板上划分0.1m方格,给每格编号。再将替代装置任2
GA/T71-94
意置于某一格的后面,并使其摆轮平面与板面保持平行,然后用受试探测器在距替代装置1m处测定其所在位置,重复试验三次,每次试验结果均应符合4.2.2条要求。5.3.3可透过绝缘材质包装掩盖物厚度试验在绝缘材质箱包内混合充填纸张、泡沫塑料、木板、有机板,然后将替代装置放入夹层,在不接触情况下进行探测并计量替代装置与受试探测器探头之间充填物的厚度,结果应符合4.2.3条要求。5.3.4可透过的金属容器所必须具有的缝隙尺寸试验将替代装置放在长宽高各300mm,壁厚0.5mm且在其上具有长15mm、宽0.2mm缝隙的金属盒中,在不接触情况下进行测试,受试探测器给出视觉指示或听觉指示即试验结果符合4.2.4条要求。5.4稳定性试验
用直流稳压电源给受试探测器供电,连续工作24h后,重复一次5.3中各条试验,试验结果应分别符合4.2中各条要求。
5.5·抗电磁干扰试验
5.5.1抗静电放电试验
按GB6833.3的试验方法,结果应符合4.4.1要求。5.5.2抗电磁波辐射试验
按GB6833.5的试验方法,结果应符合4.4.2要求。5.6电源连续供电时间试验
受试探测器连续开机6h仍能正常工作即符合4.6条要求。5.7电源适应范围和欠压指示试验用可调直流稳压电源给受试探测器供电,并改变其供电电压。当供电电压调到规定的下限时,受试探测器仍能正常工作并给出欠压指示,试验结果同时符合4.7和4.8条要求。5.8环境适应性试验
5.8.1低温试验
试验方法按GB2423.1中试验Ab”,温度按4.9.1规定,恒温2h后立即通电检查,受试探测器应能正常工作。
5.8.2高温试验
试验方法按GB2423.2中试验Bb”,温度按4.9.2规定,恒温2h后立即通电检查,受试探测器应能正常工作。
5.8.3恒定湿热试验
将经过初始检测的探测器关断电源,放入湿热箱内,使箱内温度升到40土2℃,然后使湿度达到(93℃)%,平衡后开始计时,维持48h后,再将探测器从湿热箱内取出接通电源进行功能检查,应能正常工作。
5.8.4振动试验
试验方法按GB2423.10中“试验Fc”,时间选10士0.5min,振频、振幅、扫频速率、方向和时间按4.8.3条规定,受试探测器经振动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其元器件应无松动或变形。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按GB10408.1中6.1条规定。
6.2试验项目和顺序
各类检验的试验项目,试验顺序、相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不合格分类列表如下:3
外观及机械结构
探测距
探测偏差
可透过绝缘材质包装掩盖物的厚度可透过的金属容器所必须具有的缝隙尺寸稳定性
抗静电放电
抗电磁波辐射
电源连续供电时间
电源适应范围
欠压指示
恒定湿热
注:表中有“V\表示进行项目。6.3抽样与组批规则
按GB10408.1中6.3。
6.4判定规则
按GB10408.1中6.4。
6.5不合格的处置
按GB10408.1中6.5的规定。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按GB10408.1第7章的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GA/T71—94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吉林省公安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小组负责人赵和轩。4
不合格
质量一致性检验
C组D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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