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496-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T 496-2014
中文名称: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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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闯红灯
自动记录
系统
通用
技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A/T 496-2014.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utomatic recording systems of red light cameras.
1范围
GA/T 496规定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技术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安装运行条件等。
GA/T 496适用于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A:低温
GB/T 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B:高温
GB/T 2423.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10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Fe:振动(正弦)
GB/T 17626.2电磁兼容 试验 和测量技术静电 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 (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 、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T 24726交通信息采集 视频车辆检测器
GB/T 26942环形线圈 车辆检测器
GB/T 28181安 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50198民用闭路 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 16.31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第31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分类与代码
GA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 车号牌
GA 329.3全国道路交通 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第 3部分: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
GA/T497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648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数据规范
GA/T 832道路交 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标准内容
ICS93.08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496-—2014
代替GA/T496—2009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utomatic recording systems ofred lightcameras
2014-10-2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4-12-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A/T496—200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与GA/T496一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机动车闯红灯行为的术语(见3.1,2009年版的3.1);修改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术语(见3.2,2009年版的3.2);修改了有效记录数的术语(见3.3,2009年版的3.3);删除了记录总数的术语(见2009年版的3.4);增加了号牌识别准确率的术语(见3.6);修改了组成的要求(见4.1.1,2009年版的4.1.1);增加了型号的要求(见4.1.4);修改了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记录的要求(见4.3.1.1,2009年版的4.3.1);增加了驾驶人面部特征记录的要求(见4.3.1.2);修改了图片记录要求(见4.3.1.3,2009年版的4.3.2);修改了信息记录要求(见4.3.1.4,2009年版的4.3.3);修改了计时误差的要求(见4.3.1.7,2009年版的4.3.6);修改了联网数据传输的要求(见4.3.1.8.2,2009年版的4.3.7.2);修改了号牌识别功能的要求(见4.3.2.1,2009年版的4.3.8.1);修改了录像功能的要求(见4.3.2.2,2009年版的4.3.8.2);增加了通过车辆图像记录功能的要求(见4.3.2.3);-增加了逆行记录功能的要求(见4.3.2.4);增加了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人导向车道记录功能的要求(见4.3.2.5);增加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记录功能的要求(见4.3.2.6);增加了车流量记录功能的要求(见4.3.2.7);增加了接地要求(见4.4.5):
修改了气候环境适应性的要求(见4.6,2009年版的4.6);增加了驾驶人面部特征记录测试的要求(见5.4.1.2);修改了联网数据传输测试的要求(见5.4.1.7.1,2009年版的5.4.6.1);一增加了通行车辆图像记录功能测试的要求(见5.4.2.3);增加了逆行记录功能测试的要求(见5.4.2.4);增加了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人导向车道功能测试的要求(见5.4.2.5);-增加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记录功能测试的要求(见5.4.2.6);增加了车流量记录功能测试的要求(见5.4.2.7);修改了安装和运行条件(见第7章,2009年版的第7章)。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GA/T496—2014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哈尔滨新中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巍、张军、李壮志、赵卫兴、陆宇、张昊、姜永强、黄亮。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T496—2004;GA/T496—2009。I
1范围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
本标准规定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技术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安装运行条件等。本标准适用于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423.2
GB/T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2423.5
GB/T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GB/T17626.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4
GB/T17626.5
GB/T17626.11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交通信息采集视频车辆检测器
GB/T24726
GB/T26942
GB/T28181
GB/T50198
环形线圈车辆检测器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第31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分类与代码GA/T16.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3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第3部分: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GA329.3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
GA648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数据规范GA/T832
GA/T870
GA/T920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与车辆检测器间的通信协议GA/T1043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T1202
ISO/IEC15444:2000InformationtechnologyJPEG2000imagecodingsystem(信息技术JPEG2000图像编码技术)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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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闯红灯行为red light runningbehaviour of motor vehicle driver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红灯亮时禁止通行的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3.2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
Eautomatic recording system of red light camera对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进行自动监测和记录的系统。3.3
number of effectiverecord
有效记录数
可清晰辨识号牌号码、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导向车道线、车辆行驶方向的记录的数量。
记录有效率effectiveratioofrecord系统的有效记录数与记录总数减去因自然或人为因素无法辨识号牌号码、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导向车道线,车辆行驶方向的记录数之比。3.5
闯红灯捕获率
capture ratio of red light runningbehaviour系统的有效记录数与实际闯红灯数之比。3.6
号牌识别准确率recognitionaccuracyforvehiclelicenseplate号牌信息计算机自动识别正确的车辆数与号牌信息有效的车辆总数之比。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组成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由机动车闯红灯行为检测、图像采集、数据处理存储、补光照明等硬件单元和应用软件单元组成。
4.1.2外观
4.1.2.1各部件外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缺陷。4.1.2.2金属机壳表面应有防锈、防腐蚀涂镀层,涂镀层不应有起泡、龟裂、脱落等现象。4.1.2.3金属零部件表面不应有锈蚀。4.1.3铭牌及标识
铭牌及标识应固定在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主机或主要部件的醒目位置,且能永久保持。铭牌应至少标出制造商名称、商标以及设备编号;标识应包括:监测和记录的最多车道数、监测方向停止线与信号灯最大水平距离等。
4.1.4型号Www.bzxZ.net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型号应由“闯红灯”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监测和记录闯红灯行为的标准车道数、车辆检测方式、扩展号等组成,见图1。2
4.2电气部件
4.2.1电源
CHD--0-0
-扩展号,由生产企业自定义
车辆检测方式(1:视频;2:地感线图:3:地磁;4:雷达;5:激光;9:其他:0:组合型)监测和记录闯红灯行为的标准车道数“闯红灯”的汉语拼音首字母
图1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型号
额定电压:AC220V,50Hz。
4.2.2电气保护装置
应安装过载、漏电和短路保护装置。4.2.2.2
应安装防雷装置。
应使用快速熔断器来保护内部电路。4.2.3接地端子
4.2.3.1应设有专门的保护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与大地有效连接。GA/T496—2014
4.2.3.2系统机箱、电路单元、电路单元固定支架、固定螺栓、承载AC220V电压部件的外壳等金属零部件均应与保护接地端子连接并应保证各部件的接地连续性。4.2.3.3防雷装置的接地线不能直接与保护接地端子连接,安装时单独接人大地,接地母线采用铜质线,不与强电的零线相接。
4.2.4导线
4.2.4.1导线应具备有效保护,保证导线不会接触到易引起导线绝缘部分损伤的部件。当导线需穿越金属孔时,金属穿线孔应进行倒角,不得有锋利的边缘,导线应装有护线套。4.2.4.2所有接线应布置整齐,使用线夹、电缆套、电缆卷或管道可靠固定,线束内的线路应有效编扎,走线安排应保证任何接线总成的拆除不会影响到与该总成无关的线缆。4.3功能
4.3.1基本功能
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记录
系统应能至少记录以下3张反映闯红灯行为过程的图片:能反映机动车未到达停止线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a)
能反映机动车已越过停止线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号牌号码、交通信号灯红灯、停b)
止线;
能反映机动车与b)图片中机动车向前位移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c)
停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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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驾驶人面部特征记录
系统宜能记录机动车闯红灯行为对应驾驶人面部特征的图片,驾驶人面部的分辨率应不小于50×50像素点,作为认定机动车闯红灯违法驾驶人的参考资料。4.3.1.3图片记录
系统记录的图片应符合以下要求:a)图片格式应采用JPEG格式,JPEG图片编码应符合ISO/IEC15444:2000的要求;b)
图片应具有防篡改功能;
记录的每张图片应包含时间信息,至少精确到0.1Sc)
图片记录要求应符合GA/T832的要求;d
记录的最终图片应合成为一个图片文件,且至少应包含:时间、地点、方向、车道和设备编号等e)
信息,设备编号规则应符合GA/T1043的要求;合成的图片清晰度应能满足人工对车辆号牌号码认定的要求,图片不应出现红灯信号泛白、光f
晕等颜色失真现象;图片合成时,不得出现原始图片遗漏、错位等情形。4.3.1.4信息记录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记录的机动车闯红灯信息应符合GA/T16.31,GA329.3,GA648的要求。4.3.1.5闯红灯捕获率
在标注的适用条件下,闯红灯捕获率应不小于90%。4.3.1.6记录有效率
在标注的适用条件下,记录有效率应不小于80%。4.3.1.7计时误差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24h计时误差应不超过1s。4.3.1.8数据传输
4.3.1.8.1数据传输要求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具备联网数据传输或现场数据下载功能。4.3.1.8.2联网数据传输
通过网络将机动车闯红灯信息自动传输到指定数据中心,且信息传输应具有防丢失、防算改等功能。视频数据传输应符合GB/T28181的要求。4.3.1.8.3现场数据下载
现场将机动车闯红灯信息人工或自动下载到存储介质中后带回数据中心,下载过程不得删改原始信息,且应自动生成下载日志信息,包括下载人,下载时间等信息。4.3.2扩展功能
4.3.2.1号牌识别
系统应具备车辆号牌自动识别功能,用于号牌识别的字符库应齐全,能识别GA36规定的号牌(除GA/T496—2014
临时号牌外)、武警汽车号牌和军队汽车号牌。日间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90%:夜间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80%。
4.3.2.2录像
系统应具备录像功能,采用H.264、MPEG4或MJPEG编码标准,视频质量不低于720P及8fpss并能确保前端存储连续录像时间不小于7日:录像支持OSD信息叠加,叠加的信息至少包括日期、时间(精确到秒)、监控点名称、设备编号等信息。4.3.2.3通过车辆图像记录
应能清晰记录通过车辆的图片,捕获率应不小于95%。4.3.2.4逆行记录
应能清晰记录逆行车辆的图片,图片应符合GA/T832的要求,捕获率应不小于80%,记录有效率应不小于80%。
4.3.2.5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记录应能清晰记录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图片,图片应符合GA/T832的要求,捕获率应不小于80%,记录有效率应不小于80%。4.3.2.6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记录
应能清晰记录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车辆的图片,图片应符合GA/T832的要求,捕获率应不小于80%,记录有效率应不小于80%。4.3.2.7车流量记录
应能准确记录车流量,信息应符合GA/T920的要求,检测精度应不小于90%。4.4电气安全性能
4.4.1电源适应性要求
在AC220V土44V、50Hz土2Hz的电源条件下,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能正常工作。4.4.2绝缘要求
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Q,经恒湿试验后,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Ma。4.4.3耐压要求
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在1500V、50Hz的耐压试验中不应出现击穿现象,试验后应无电气故障,功能应正常。
4.4.4接触电阻
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接触电阻不应超过0.5Q。4.4.5接地要求
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Q;但土壤电阻率大于2000Q·m时,其接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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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阻应小于等于20Q。
4.5电磁抗扰度性能
受试系统在静电、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浪涌和电压短时中断等电磁骚扰环境下不应出现电气故障,试验结果评定应符合GB/T17626.2、GB/T17626.4、GB/T17626.5、GB/T17626.11中2级要求,即允许其基本功能暂时降低或丧失,但在试验结束后应能自行恢复正常,系统内已贮存的图像、数据不应丢失。
4.6气候环境适应性
4.6.1所有安装在室外的设备应能承受高温、低温、恒温恒湿等气候环境试验,试验中及试验后受试系统应无任何电气故障,机壳、插接器等不应有严重变形,功能应保持正常。4.6.2在雨淋试验后,室外机箱和含图像采集单元的防护罩等内部应无渗水或积水现象。4.6.3在盐雾试验后,室外机箱和含图像采集单元的防护罩等表面不应有严重锈蚀情况。4.6.4在粉尘试验后,室外机箱和含图像采集单元的防护罩等内部应无大量积尘。4.7机械环境适应性
在承受振动、冲击等机械环境试验后,受试系统应无永久性结构变形:零部件应无损坏;应无电气故障;紧固部件应无松脱现象,插头、通信接口等接插件不应有脱落或接触不良现象;受试系统功能应保持正常。
5检验方法
5.1检验条件
如未标明特殊要求,所有试验均在下述条件下进行:环境温度:0℃~十40℃;环境相对湿度:45%~90%;系统供电电源:AC220V、50Hz。5.2一般要求检查
目视检查组成、外观、铭牌及标识、型号。5.3电气部件检查
5.3.1利用万用表检查额定电源。5.3.2目视检查电气保护装置、接地端子和导线。5.4功能测试
5.4.1基本功能测试
5.4.1.1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记录
5.4.1.1.1测试条件
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的条件下进行测试。试验时,检测和记录的车道数、检测方向停止线与信号灯距离等试验参数按照其标注的适用条件确定。5.4.1.1.2测试方法
采用单车试验,行驶轨迹应分别在相应车道的左侧、中间、右侧,车身不应超出试验车道,测试次数6
分别不少于10次:
a)试验车在对应的绿灯相位时开始通过系统监测路口;b)试验车在对应的黄灯相位时开始通过系统监测路口;c)试验车在对应的红灯相位时开始通过系统监测路口;GA/T496—2014
d)试验车在对应的红灯相位时停在系统监测路口,同时模拟相邻车道阴影、行人通行和逆行等干扰。
5.4.1.2驾驶人面部特征记录
自视检查记录的图片,使用计算机和相关绘图软件检查图片中驾驶人面部的分辨率。5.4.1.3图片记录
目视检查图片的数量、内容和图片效果等,用计算机和相关绘图软件检查图片记录的格式、编码、防算改功能等。
5.4.1.4信息记录
用计算机和相关数据库软件检查信息记录格式,内容等。5.4.1.5闯红灯捕获率和记录有效率5.4.1.5.1测试条件
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的条件下进行测试。试验时,检测和记录的车道数、检测方向停正线与信号灯距离等试验参数按照其标注的适用条件确定。5.4.1.5.2测试方法
试验时,在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或路段),试验车在日间和夜间分别以5km/h,20km/h、40km/h,60km/h和80km/h的速度进行闯红灯测试,上述各速度点测试次数不少于20次。测试时,采用单车通行方式,行驶轨迹应分别在相应车道的左侧、中间、右侧,车身不应超出试验车道。根据试验记录的信息计算闯红灯捕获率、记录有效率。5.4.1.6计时误差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连续工作24h,将系统计时与标准计时比对,计算计时误差5.4.1.7数据传输
5.4.1.7.1联网数据传输
用计算机模拟指定数据中心,并通过网络与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连接,测试联网数据传输功能。测试中可模拟网络中断故障。视频数据联网测试按GB/T28181方法进行。5.4.1.7.2现场数据下载
人工现场数据下载,并通过计算机检查下载日志信息。5.4.2扩展功能测试
5.4.2.1号牌识别
试验车通行测试,检查系统是否具有号牌识别功能,并按GA/T497的方法测试号牌识别准确率。GA/T496—2014
5.4.2.2录像
使用顿率测试等专用软件测试录像的编码、清晰度、顿率等;目视检查录像的录像时间、OSD叠加信息。
3通过车辆图像记录
试验车通行测试,检查系统是否具有通过车辆图像记录功能,并按GA/T497的方法测试车辆图像捕获率。
5.4.2.4逆行记录
试验车逆行测试,检查系统是否具有车辆逆行记录功能,并参照5.4.1.5测试车辆捕获率和记录有效率。
5.4.2.5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记录试验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人导向车道测试,检查系统是否具有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人导向车道记录功能,并参照5.4.1.5测试车辆捕获率和记录有效率。5.4.2.6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记录
试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检查系统是否具有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记录功能,并参照5.4.1.5测试车辆捕获率和记录有效率。
5.4.2.7车流量记录
试验车通行测试,检查系统是否具有车流量记录功能,统计10个交通信号灯信号周期的车流量,计算车流量精度。
5.5电气安全性能试验
5.5.1电源电压适应性
按表1设置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电源电压值及工作时间,检查受试系统的电源电压适应性。表1电源适应性试验
5.5.2绝缘测试
供电电源
264V.48Hz
264V.52Hz
176V.48Hz
176V.52Hz
工作时间
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不通电,开关置于接通位置。分别在电源电极或与电源电极相连的其他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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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电电路和安装机箱等易触及部件(不包括防雷器)之间及施加500V直流试验电压,稳定1min后,测量绝缘电阻。
5.5.3耐压测试
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不通电,开关置于接通位置。分别在电源电极或与电源电极相连的其他导电电路和安装机箱等易触及部件(不包括防雷器)之间施加1500V、50Hz试验电压,试验电压应在5s10s中逐渐上升到规定值,在规定的电压上保持1min。5.5.4接触电阻测试
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不通电,开关置于接通位置。在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安装机箱等易触及部件之间,施加空载电压不超过12V产生的不少于10A的电流,测量接触电阻。5.5.5接地性能测试
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不通电,开关置于接通位置。使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或等效测试方法)测量接地电阻。
5.6电磁抗扰度测试
5.6.1静电放电抗扰度测试
5.6.1.1试验装置
试验用静电放电发生器应符合GB/T17626.2的要求。5.6.1.2试验方法
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电正常工作,机壳按使用要求接地。试验配置应符合GB/T17626.2的要求,试验速率为2s放电一次,每个放电点应对正极性和负极性各放电10次,试验等级为2级。5.6.2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测试5.6.2.1试验装置
试验用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发生器应符合GB/T17626.4的要求。5.6.2.2试验方法
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电正常工作,机壳按使用要求接地。试验配置应符合GB/T17626.4的要求,试验电压选择正极性或负极性,试验持续时间为2min,试验等级为2级。5.6.3浪涌抗扰度测试
5.6.3.1试验装置
试验用雷击浪涌发生器和耦合/去耦网络均应符合GB/T17626.5的要求。5.6.3.2试验方法
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电正常工作,机壳按使用要求接地。试验配置应符合GB/T17626.5的要求,试验时,正极性和负极性各加5次干扰,每次浪涌的重复率为1次/30s,试验等级为2级。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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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电压短时中断抗扰度测试
5.6.4.1试验装置
试验用信号发生器应符合GB/T17626.11的要求。5.6.4.2试验方法
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电正常工作,机壳按使用要求接地。试验配置应符合GB/T17626.11的要求,短时中断试验等级为0%UT,持续时间为20个电压周期,共进行5次试验,每次试验之间最小间隔为25s。
5.7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
5.7.1高温试验
5.7.1.1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2的要求。5.7.1.2
试验方法
将连接完毕的室外设备放人高温试验箱,在十70℃土2℃的温度下连续放置24h,其间试验设备连续通电工作。
5.7.2低温试验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1的要求。5.7.2.2试验方法
将连接完毕的室外设备放入低温试验箱,在一20℃土2℃的温度下连续放置24h,其间试验设备连续通电工作。
5.7.3恒定湿热试验
5.7.3.1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3的要求。5.7.3.2试验方法
将连接完毕的室外设备放入试验箱,在温度为十40℃士2℃、相对湿度为90%~95%环境中保持24h后,再接通电源工作24h。试验后,按5.5.2的方法进行绝缘电阻的测试。5.7.4雨淋试验
将未通电的室外设备按正常位置放置,雨淋试验喷水量为24.5L/h,雨淋试验摆管以不小于120°的角度来回摆动,摆动周期为5s士2s,持续时间为2h。5.7.5粉尘试验
将未通电的室外设备放入粉尘试验箱,试验箱温度应保持在0℃~+35℃,相对湿度为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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