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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426.1-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426.1-2008

中文名称:指纹数据交换格式第1部分:指纹数据交换文件格式规范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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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指纹 数据交换 格式 文件格式 规范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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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A 426.1-2008.Fingerprint data exchange format-Part 1: Fingerprint data exchange format specification.
1范围
GA 426.1规定了指纹数据交换的文件格式。
GA 426.1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间的指纹信息交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A 42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88- 1998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七 位编码字符集(eqv ISO/IEC 646 :1991)
GB 2312- -1980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GB 18030--2005信息技术 中文编码字符集
GA 773-- -2008指纹 自动识别系统术语
GA775-2008指纹特征点与指纹方向坐标表示方法
GA788--2008指纹图像数据压缩倍数
3术语和定义
GA773-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4文件格式
4.1 文件构成
指纹数据交换文件由文件头和逻辑记录构成。每个文件都包含文件头、描述类逻辑记录和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业务类逻辑记录。
4.2文件头
文件头位于文件开始位置,包括文件识别符和版本编号.文件识别符为“FPT",用于识别该类文件;版本编号规定了数据格式的引用标准,由4位数字组成,前两位代表主版本号,后两位代表修订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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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426.1—2008
部分代替GA426-2003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部分:指纹数据交换文件格式规范Fingerprint data exchange formatPart 1:Fingerprint data exchange format specification2008-07-2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08-07-24实施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GA426《指纹数据交换格式》分为14个部分:第1部分:指纹数据交换文件格式规范:第2部分:任务描述类记录格式;-第3部分:十指指纹信息记录格式;第4部分:现场指纹信息记录格式:第5部分指纹正查和倒查比中信息记录格式第6部分:指纹查重比中信息记录格式:第7部分:指纹串查比中信息记录格式;第8部分:现场指纹查询请求信息记录格式:第9部分:十指指纹查询请求信息记录格式;第10部分: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第11部分:倒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第12部分: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第13部分:串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第14部分:自定义逻辑记录格式。本部分为GA426的第1部分。
GA426.1—2008
本部分代替GA426一2003《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文件格式》中的部分内容,未被代替的纳人GA426—2008《指纹数据交换格式》的其他部分。本部分与GA426一2003相比有如下变化:修改了文件构成;
扩展了逻辑记录的范围;
删除了附录E(规范性附录)ANSI的信息交换编码,分隔符的定义修改为直接引用GB/T1988—1998;
增加了交换文件版本说明,作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信息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2)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O七所,北京北大高科指纹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金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瑛玮、周新民、张国臣、苏月明、谢晓丹、程卫杰、王刚、许公望、许春光、朱国平、严雪松、严惠勇。
本部分委托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负责解释。1
1范围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部分:指纹数据交换文件格式规范GA426的本部分规定了指纹数据交换的文件格式。本部分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间的指纹信息交换。2规范性引用文件
GA426.1—2008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A42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1988—1998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egVISO/IEC646:1991)GB2312—1980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18030--2005信息技术中文编码字符集GA773-2008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术语GA7752008指纹特征点与指纹方向坐标表示方法GA788—2008指纹图像数据压缩倍数3术语和定义
GA773-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4文件格式
4.1文件构成
指纹数据交换文件由文件头和逻辑记录构成。每个文件都包含文件头、描述类逻辑记录和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业务类逻辑记录。
4.2文件头
文件头位于文件开始位置,包括文件识别符和版本编号。文件识别符为FPT”,用于识别该类文件版本编号规定了数据格式的引用标准,由4位数字组成,前两位代表主版本号,后两位代表修订版本号。
4.3逻辑记录
4.3.1逻辑记录的类型
分2种类型:
任务描述类逻辑记录:用于描述交换文件的任务信息;业务类逻辑记录:用于记录各类业务所需的指纹相关信息。4.3.2文件的组成
文件头之后为任务描述类逻辑记录,每个文件包含且仅包含一个任务描述类逻辑记录。其后可以根据用途选择一个或多个业务类逻辑记录,这些逻辑记录的数量在任务描述类逻辑记录中定义。4.3.3业务类逻辑记录的个数
同一类业务逻辑记录不超过256个。1
GA 426.1-2008
5技术指标
5.1字特集
所有字符采用GB2312一1980中规定的字符,GB2312一1980中没有规定的字符,采用GB18030一2005中规定的符,其中汉学用两个字节表示,其余字符用一个字节表示。凡效据项可用代码表示的,一律用代码表示。5.2字节和位的排序
在一个文件中,字节的二进制代码传输顺序是:高字节前,低字节后:在一个字节中,传送顺序是:高位在前,低位在后。
5.3指纹图像传送分辨率
传送分辨率为500dpi,充许误差为士1%。5.4指纹图像扫描序列
经过扫描的灰度图像,传送的扫描顺序是从左至右,从上至下。5.5指纹的灰度图像数据
灰度图像数据可以以压缩或不压缩的形式传送。指纹图像数据压缩倍数符合GA788一2008。传送未经压缩指纹图像的每个像素点灰度量化为256级,由一个无符号的8位字节表示。黑色像素灰度值为0,白色像素灰度值为255。压缩灰度图像被恢复后,每一像素用一个无符号字节表示。黑色像素灰度值为0,白色像素灰度值为255。
5.6指纹特征坐标系
指纹特征坐标系符合GA775—2008。5.7数据存放
对于所有定长的数据项,数据左对齐存放,不足部分用ASCII码“O”补足。5.8信息分隔符
在文件中,逻辑记录之间用文件分隔符“FS”分隔。若一个逻辑记录传送多枚指纹信息,指纹信息之间用字段分隔符“GS”分隔。分隔符的定义见GB/T1988一1998。2
交换文件的版本历史说明见表A.1。版本号
发布时间
2003.10.1
2008.07.24
终止时间
2008.07.24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交换文件版本说明
表A.1版本历史
GA 426.1--2008
GA426—2003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文件格式GA426.1—2008
件格式规范;
GA426.2—2008免费标准bzxz.net
格式;
GA426.3—2008
录格式:
GA426.4—2008
录格式;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第1部分:指纹数据交换文式第2部分:任务描述类记录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第3部分:十指指纹信息记指纹数据交换格式第4部分:现场指纹信息记GA426.5—-2008
3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5部分:指纹正查和倒查
比中信息记录格式:
GA426.6—2008
3指纹数据交换格式第6部分:指纹查重比中信息记录格式:
GA426.72008
息记录格式:
GA426.82008
求信息记录格式:
第7部分:指纹串查比中信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第8部分:现场指纹查询请GA426,9—2008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求信息记录格式:
第9部分:十指指纹查询请
GA426.10-2008
第10部分:正查比对结果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8指纹数据交换格式第11部分:倒查比对结果GA426.11—2008
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GA426.12—2008
3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2部分:查重比对结果
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GA426.13-2008
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GA 426.14-2008
录格式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3部分:串查比对结果
第14部分:自定义逻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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