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426.12-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426.12-2008
中文名称:指纹数据交换格式第12部分: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357235
相关标签:
指纹
数据交换
格式
候选
信息
记录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A 426.12-2008.Fingerprint data exchange format-Part 12 :Tenprint to tenprint matching candidate description data format.
1范围
GA 426.12规定了指纹数据交换文件中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的格式。
GA 426.12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间的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交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A 42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88- 1998 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eqv ISO/IEC 646 :1991)
GA 380- 2002 全国公 安机关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A 426.3- -2008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3 部分:十指指纹信息记录格式
GA 773- 2008 指纹 自动识别系统术语
GA 776- -2008 指纹 自动识别系统产品编码规则
3术语和定义
GA 773- -2008 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4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结构
每个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可以传送一枚十指指纹的一个或多个比对结果候选信息。十指指纹的指纹图像信息、特征点信息和自定义信息使用第2类业务逻辑记录传送,记录格式见GA 426. 3-2008。若传送多个指纹信息,指纹信息之间用记录分隔符“GS"分隔。逻辑记录最后一个字节为文件结
束符“FS"。
5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数据项名称及格式
标准内容
ICS13.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426.12—2008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2部分: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Fingerprint data exchange format-Part 12:Tenprint to tenprint matching candidate description data format2008-07-2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08-07-24实施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GA426《指纹数据交换格式》分为14个部分:第1部分:指纹数据交换文件格式规范;第2部分:任务描述类记录格式;第3部分:十指指纹信息记录格式;第4部分:现场指纹信息记录格式;第5部分:指纹正查和倒查比中信息记录格式一第6部分:指纹查重比中信息记录格式;第7部分:指纹串查比中信息记录格式:第8部分:现场指纹查询请求信息记录格式:第9部分:十指指纹查询请求信息记录格式;第10部分: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一第11部分:倒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一第12部分: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第13部分:串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第14部分:自定义逻辑记录格式。本部分为GA426的第12部分。
本部分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提出。GA 426.12—2008
本部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信息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2)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七所、北京北大高科指纹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金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璞玮周新民、张国臣、苏月明、谢晓丹、程卫杰、王刚、许公望、许春光、朱国平、严雪松、严惠勇。
本部分委托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负责解释。I
1范围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2部分: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GA426.12—2008
GA426的本部分规定了指纹数据交换文件中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的格式。本部分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间的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交换。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A42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面,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1988—1998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eqvISO/IEC646:1991)GA3802002全国公安机关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A426.3一2008指纹数据交换格式第3部分:十指指纹信息记录格式GA773—2008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术语GA776一2008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产品编码规则3术语和定义
GA773一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4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结构每个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可以传送一枚十指指纹的一个或多个比对结果候选信息。十指指纹的指纹图像信息特征点信息和自定义信息使用第2类业务逻辑记录传送,记录格式见GA426.3一2008。若传送多个指纹信息,指纹信息之间用记录分隔符“GS”分隔。逻辑记录最后一个字节为文件结束符“FS”。
5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数据项名称及格式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数据项名称及格式见表1。表1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数据项名称及格式序号
透辑记录长度Www.bzxZ.net
透辑记录类型
比对方法代码
字符型
字符型
字符型
字符型
本逻辑记录长度
填写“11\
表示本记录在第11类退辑记录中的位置,从1开始计数
表示生成本逻辑记录数据的系统类型,见GA776—2008
有效值
GA426.12—2008
比对单位代码
比对完成时间
送检指纹人员编号
实际返回人员数
候选名饮
候选得分
人员编号
分隔符或结束符
字符型
字符型
字符型
字符型
字符型
字符型
字符型
二进制
表1(续)
GA380--2002
YYYYMMDD
从1开始计数,201~203可以重复从1开始计数
若本记录还有其他信息,用字段分隔符“GS”\,跳回到201数据项继续发送下一枚指纹信息;若本记录结束,用文件分隔符“FS\,采用GB/T1988—1998
有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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