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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164-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164-2018

中文名称: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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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专用 防护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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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A 164-2018.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rotection of cash transport vans.
1范围
GA 164规定了专用运钞车的产品分类、分级与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GA 164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安守护押运公司、邮政企业、印钞造币企业等运输现金、有价证券、贵金属重要凭证等物品的厢式专用运输车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 术条件
GB 8410汽车 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 10409- -2001防 盗保险柜
GB/T 17350- -2009 专 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
GB 17565- -2007 防 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 73机械防盗锁
GA 374电子防盗锁
JT/T 782- -2010 营运客车爆胎应急安全装置技术要求
QC/T 476客 车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专用运钞车cash transport van
具有一定防弹、防暴性能,用于运输现金、有价证券、贵金属、重要凭证等物品的厢式专用运输车辆。
3.2运钞舱cash carrying cabin
专用运钞车上用于装载现金、有价证券、贵金属.重要凭证等物品的,具有防暴性能的封闭舱体。
3.3驾驶舱driving cabin
专用运钞车.上供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乘座的,与运钞舱隔离的,具有防弹、防暴性能的舱体。
3.4穿透penetration
受试部位中弹后,出现孔洞或可以透气的裂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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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64—2018
代替GA164—2005
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要求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rotection of cash transport vans2018-09-0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8-12-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产品分类、分级与标识
产品分类
产品分级
产品标识
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
实体防范要求
技术防范要求
试验方法
基本要求检验
实体防范要求检验
技术防范要求检验
7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检验项目
抽样规则
判定规则
GA164—2018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A164一2005《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条件》。本标准与GA164一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删除了部分术语(见2005年版的3.4);修改了部分术语(见3.1~3.4,2005年版的3.1.3.2、3.3、3.5);增加了部分术语(见3.5、3.6);增加了产品标识(见4.3);
GA164-2018
删除了专用运钞车中押运舱,并修改了座椅数量配置要求(见5.1.3、5.1.4,2005年版的5.1.2);修改了产品的分类(见4.1,2005年版的4.2);修改了通气天窗的要求(见5.1.9,2005年版的5.1.10);增加了前轮安装应急爆胎应急安全装置要求(见5.1.11);修改了锁具的技术要求(见5.2.1,2005年版的5.1.11);增加了驾驶舱门的内部锁定及悬端吊重性能(见5.2.3);修改了防撞杠的要求(见5.2.4,2005年版的5.5);修改了防弹性能技术要求及试验的方法(见5.2.2.1.6.2.2.1,2005年版的5.2.2、7.3);修改了运钞车的技术防范要求(见5.3,2005年版的5.6)。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华夏银行、重庆金冠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华东汽车有限公司、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袁鹤、邱日祥、刘呈、陆晓科、马文俊、姜慎威、刘涛、陈福兵、刘懋功、王明方。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164—2005
-GA164—1997。
1范围
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要求
GA164-2018
本标准规定了专用运钞车的产品分类、分级与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安守护押运公司、邮政企业、印钞造币企业等运输现金、有价证券、贵金属、重要凭证等物品的厢式专用运输车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廊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10409—2001防盗保险柜
GB/T17350一2009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GB17565—2007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T73机械防盗锁
GA374电子防盗锁
JT/T782—2010营运客车爆胎应急安全装置技术要求QC/T476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cash transport van
专用运钞车
具有一定防弹,防暴性能,用于运输现金,有价证券,贵金属重要凭证等物品的厢式专用运输车辆3.2
运钞舱 cash carrying cabin
专用运钞车上用于装载现金、有价证券、贵金属、重要凭证等物品的,具有防暴性能的封闭舱体。3.3
驾驶舱drivingcabin
专用运钞车上供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乘座的,与运钞舱隔离的,具有防弹、防暴性能的舱体。3.4
穿透penetration
受试部位中弹后,出现孔洞或可以透气的裂缝现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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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分类、分级与标识
4.1产品分类
按照运钞舱体积的大小将专用运钞车分为大型运钞车(L)、中型运钞车(M)、小型运钞车(S)三类,L类的运钞舱内部容积应大于或等于10m;M类的运钞舱内部容积应小于10m且大于或等于3m;S类的运钞舱内部容积应小于3m°且大于或等于1m。4.2产品分级
根据专用运钞车防破坏性能的不同,由低至高分为A.B、C三个防护级别。4.3产品标识
产品标识应符合GB/T17350一2009的规定,专用运钞车产品型号由生产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要参数代号、企业自定义产品序号、产品特征代号(XYC)、产品分级和产品分类组成。基本形式如下:
产品分类,用L、M.S表示
产品分级,用A、B、C表示
运钞车特征代号,用XYC表示
企业自定义产品序号,用一位数字表示主要参数代号,用t表示的总质量车辆类别代号,用5表示专用汽车生产企业名称代号
示例:
AB5140XYC-BL型运钞车指企业名称代号为AB的公司生产的产品序号为0、总质量为14t、具有B级防护性能的大型专用运钞车。
5技术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专用运钞车应采用国家允许生产和销售的汽车整车或二类底盘,改装后的整车应符合GB7258和QC/T476的有关要求
5.1.2专用运钞车的最大总质量及前、后轴荷应符合GB1589的规定,且应符合选用底盘的技术要求。5.1.3专用运钞车应有独立的驾驶舱和运钞舱,运钞舱的内部容积应满足相应类别的要求,专用运钞车运钞舱舱门应设置开启角度限位装置。5.1.4除大型专用运钞车外,驾驶舱应配置4个~6个乘员座椅(含驾驶员),座椅设置应考虑乘员的舒适性、便利性,在适当位置装有枪支固定装置。5.1.5专用运钞车驾驶舱前风挡及侧窗应安装具有防弹,防暴性能的透明防护板,且应能拆换。透明防护板外观应光滑、平整,没有划痕,胶层均勾,没有气泡和疵点;透明防护板透光率应大于或等于70%,光畸变应小于或等于6;其防弹、防暴性能应符合表1的有关规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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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车门和车身框架结合处,透明防护板和框架结合处均应进行表面装饰处理,不应出现明显的凸凹不平现象。内部装饰材料的阻燃性能应符合GB8410的有关要求,安装应牢固,平整,美观。5.1.7驾驶舱舱门开启后,自然平推应可正常关门5.1.8专用运钞车应在驾驶舱的顶部配置启闭自如的逃生通气天窗,天窗内框净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50mm,宽度应大于或等于350mm,车内应有锁止装置。5.1.9在驾驶舱两侧的厢体上应有射击孔,射击孔应配置内置防弹盖板。射击孔的面积和孔型应满足射击、传递证件及驾驶舱内的人员在不开启舱门的情况下能与车外通话的要求。专用运钞车的前轮胎应安装爆胎应急安全装置,且应符合JT/T782一2010的有关要求。5.1.10
5.2实体防范要求
5.2.1运钞舱门锁具配置要求
专用运钞车运钞舱舱门(包括配置的应急门)应配置两套独立的防盗锁具,防盗锁具应符合GA/T73、GA374中B级及以上的有关要求。5.2.2防破坏性能要求
各级专用运钞车的防破坏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专用运钞车的分级要求
防护级别
防暴性能要求
技术要求
驾驶舱、水箱、油(电源)箱防弹性能要求1)在静止状态下,使用GB10409—2001中A1级规定的试验工具和设备,对运钞舱进行破坏性攻击,在30min净工作时间内,不能打开舱门或在舱体上打开一个615cm的洞口;
2)驾驶舱前风挡和侧窗安装的透明防护板在大锤、尖镐的攻击下,整体不应脱离固定框架,其抵抗破坏性攻击的净工作时间不应小于5min1
在静止状态下,使用GB10409—2001中B2级规定的试验工具,对运钞舱进行破坏性攻击,在30min净工作时间内,不能打开舱门或在舱体上打开一个615cm2的洞口:
驾驶舱前风挡和侧窗安装的透明防护板在大锤、2)
尖镐的攻击下,整体不应脱离固定框架,其抵抗破坏性攻击的净工作时间不应小于5min在静止状态下,使用GB10409—2001中C级规定的试验工具,对运钞舱进行破坏性攻击,在30min净工作时间内,不能打开舱门或在舱体上打开一个615cm的洞口;
驾驶舱前风挡和侧窗安装的透明防护板在大锤、2)
尖镐的攻击下,整体不应脱离固定框架,其抵抗破坏性攻击的净工作时间不应小于8min使用79式轻型冲锋枪,使用DAP51B式7.62mm手枪弹在10m处对驾驶舱、水箱、油(电源)箱射击时,子弹不应穿透攻击部位,且透明防护板内侧不应产生飞溅物
使用56式冲锋枪、56式7.62mm普通弹在15m处对驾驶舱、水箱、油(电源)箱射击时,子弹不应穿透攻击部位,且透明防护板内侧不应产生飞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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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舱门的内部锁定及悬端吊重性能驾驶舱门应配备车内锁止机械装置。当门未锁止时,应具有声光提示功能。驾驶舱门和运钞舱门的门框上应增加防下坠辅助支撑,门扇进行6.2.3的试验后,应符合5.1.7的要求。5.2.4防撞杠
专用运钞车前端应配置防撞杠,以(20士2)km/h的速度撞击总质量为(2000士20)kg的静止车辆(或其他等效路障物)的侧面后,运钞车应能正常行驶且无漏水、漏油现象。5.3技术防范要求
5.3.1一般要求
5.3.1.1专用运钞车应配置卫星定位、报警、视频监控、声音复核、对讲等装置和通讯器材,并应固定安装。布线应整齐且隐蔽安装。
5.3.1.2视频监控图像、声音复核、报警、对讲等信息本地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5.3.1.3启动专用运钞车紧急报警后,联网监控中心应能远程强制左右转向灯同时闪烁,并控制车辆停驶。
5.3.1.4联网监控中心应能调取视频记录信息。5.3.1.5专用运钞车上的电源应满足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视频监控、报警及声音复核等设备的用电需求。5.3.2卫星定位
联网监控中心应能实时获取运钞车的位置、轨迹、时间、报警等状态信息并显示。5.3.3报誉
5.3.3.1专用运钞车驾驶舱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位置,并应采取防误操作措施。启动紧急报警装置时,应将紧急报警信息和联动的视音频信息发送到联网监控中心。
5.3.3.2应能对运钞舱门异常开启、超时停车、押运线路偏离等情况进行报警,报警信息应及时、准确传送到联网监控中心。
5.3.4视频监控
5.3.4.1在专用运钞车的车前,车后、两侧、驾驶舱和运钞舱均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具体要求如下:a)应能对车前方20m、后方10m监控范围内的情况进行监视,回放图像应清晰显示监控范围内人员、车辆的活动情况;
b)应能对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舱内情况进行监视,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驾驶舱内人员活动情况:
应能对装卸运送物品过程进行监视,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物品装卸过程中人员活动情况及装卸物品的状态;
d)应能对运钞车两侧5m监控范围内情况进行监视,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车辆两侧监控范围内的人员、车辆的活动情况。
5.3.4.2视频图像数据的记录、存储、回放的单路图像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1280×720,单路显示顿率应大于或等于25fps。联网传输的图像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352×288,图像顿率应大于或等于15fp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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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3车载视频硬盘录像设备应具备硬盘故障及图像丢失、视频遮挡报警功能,重启后所有设置及保存信息不应丢失。
5.3.5声音复核
专用运钞车的驾驶舱和运钞舱内应安装声音复核装置,能清晰采集、连续记录现场的声音。5.3.6对讲
专用运钞车的驾驶舱应能与联网监控中心进行对讲,语音清晰、流畅。5.3.7校时
联网监控中心应对车载视频硬盘录像设备进行校时,与北京时间误差小于或等于5S。6试验方法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6.1基本要求检验
6.1.1通过检查国家公告的底盘参数、改装的产品图样、改装前后车辆的参数及相关部件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与相关标准进行比较分析,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1.1、5.1.2的要求。6.1.2检查专用运钞车的结构、运钞舱门的配置,用精度为1mm的卷尺测量运钞舱的内部空间容积,与产品的型号标识进行比对,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1.3的要求。6.1.3检查驾驶舱的枪支固定装置、座椅数量及其舒适性和便利性,并与产品的型号标识进行比对,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1.4的要求。
6.1.4检查透明防护板的外观,并对与专用运钞车样品上使用一致的透明防护板样件进行透光率与光畸变测试,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1.5要求。6.1.5目视检查专用运钞车内装饰情况及核查装饰材料的国家认可资质且在认可能力范围内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阻燃性能报告,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1.6要求。6.1.6手动启闭驾驶舱两侧的舱门各10次,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1.7要求。6.1.7用精度为1mm的卷尺测量逃生通气天窗的尺寸,检查内部锁止功能,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1.8要求。
6.1.8检查驾驶舱两旁的射击孔及其防护结构,并用驾驶证检查通过性能,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1.9要求。
检查运钞车前轮的配置,核查爆胎应急安全装置的国家认可资质且在认可能力范围内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对提供的样品按照JT/T782一2010进行检测,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1.10要求。6.2实体防范要求检验
6.2.1运钞舱门锁具配置要求检验通过检查运钞舱门的锁具配置,核查锁具的国家认可资质且在认可能力范围内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实际操作,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2.1的要求。6.2.2防破坏性能试验
6.2.2.1试验准备
破坏试验小组由2人组成,试验前应根据样品的结构图纸进行分析研究,针对薄弱环节确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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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方案。
6.2.2.2防弹性能试验
各级别的专用运钞车按表2对各部位进行防弹性能试验,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2.2要求。表2防弹受试部位及试验方案
射击顺序
受试部位
驾驶舱前挡风透明防护板
驾驶舱前挡风透明防护
板上沿厢体
驾驶舱前挡风透明防护
板下沿厢体
驾驶舱前挡风透明防护
板框架与驾驶舱门结合部
(45射击)
驾驶舱门透明防护板
驾驶舱门厢体
驾驶舱门射击孔
水箱防弹护板
油箱/电源箱防弹护板
驾驶舱与运钞舱防弹隔板
射击发数
弹着点距离
100±10
正三角形
透明防护板与车体的搭接部位,弹着点间距大于或等于100
透明防护板与车体的搭接部位,弹着点间距大于或等于100
弹着点间距大于或等于100
100±10
正三角形
100±10
正三角形
100±10
正三角形
100±10
正三角形
门体及锁具
射击发数
当需要使用样板代替对整车上某部位的防弹性能试验时,透明防护板尺寸应为420mmX420mm,其结构应与车上安装的透明防护板一致,防弹厢体材料样板尺寸应大于或等于305mmX305mm,其结构与车上防弹厢体断面结构应一致。
6.2.2.3透明防护板防暴性能试验使用柄长800mm的大锤(3.6kg)、尖镐、消防斧,对经防弹性能试验的运钞车驾驶舱前风挡和侧窗安装的透明防护板进行防暴性能试验,试验时使用上述工具中的任意一种,以6次/min速率,进行重击30次,试图将其脱离框架或打开一个615cm2洞口,试验中可以调换工具,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2.2的要求。
6.2.2.4运钞舱的防破坏性能检验对各级专用运钞车的运钞舱用规定的工具进行防破坏性能试验,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2.2的要求。6
6.2.3舱门的内部锁定及悬端吊重性能试验GA164—2018
对照图纸检查驾驶舱门的内部锁定功能,按照GB17565一2007的6.8方法,将驾驶舱及运钞舱的门开启(45士5),在通过门把手中心垂直于地面的作用线上施加(30士0.5)kg的重物保持5min后,检查门扇的启闭情况,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2.3的要求。6.2.4防撞杠试验
在宽阔的场地,一名驾驶员驾驶空专用运钞车以(20士2)km/h撞击总质量为(2000士20)kg的静止车辆(驻车)或其他等效路障物后,检查车辆是否能正常行驶,有无漏水、漏油情况,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2.4的要求。
6.3技术防范要求检验
6.3.1一般要求检验
6.3.1.1目视检查专用运钞车的技防设施的配置及安装,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1.1的要求。6.3.1.2检查本地存储设备的容量,根据配置计算能存储的时长,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1.2的要求。6.3.1.3将专用运钞车与管理平台联网,启动车上的紧急报警,检查联网监控中心是否启动车辆转向灯的同时闪烁,检查处于停止状态的车辆是否还能启动,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1.3的要求。6.3.1.4将专用运钞车与管理平台联网,检查管理平台是否能调取车上的视频记录信息,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1.4的要求。
6.3.1.5检查车辆的电瓶,在所有技防设施开启的情况下,看车辆启动及行驶是否正常,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1.5的要求。
6.3.2卫星定位功能检验
将专用运钞车与管理平台联网,检查管理平台上卫星定位显示的信息,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2的要求。
6.3.3报警功能检验
6.3.3.1检查驾驶舱内是否配置了紧急报警装置并安装,将专用运钞车与管理平台联网,启动紧急报警,检查管理平台上是否有紧急报警信息和联动的视音频信息上传,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3.1的要求。6.3.3.2将专用运钞车与管理平台联网,设定运钞舱门异常开启、超时停车、押运线路偏离等情形,检查管理平台是否有报警及相应的信息,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3.2的要求。6.3.4视频监控功能检验
6.3.4.1检查车上的视频监控装置的配置,并检查实际录像效果,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4.1的要求。6.3.4.2将专用运钞车与管理平台联网,检查图像记录及传输的效果,查看图像分辨率及顿率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4.2的要求。
6.3.4.3检查车载视频硬盘录像设备的检验报告,并实际操作,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4.3的要求。6.3.5声音复核功能检验
检查驾驶舱与押运舱内是否有声音复核装置,并实际操作,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5的要求。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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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讲功能检验
检查驾驶舱内是否有与管理平台相联的对讲装置,并实际操作,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6的要求。7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检验分类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是用本型号样品进行全项检验,出厂检验由三个检验组组成:
A组检验(逐批):交收产品时,全数检验;B组检验(逐批):交收产品时,抽样检验;C组检验(周期):质量抽查时进行。7.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与不合格分类见表3。
7.3抽样规则
型式检验的受试样品不少于1辆
出厂检验:
A组为全数检验;
B组为抽样检验,破坏试验针对样件进行;e)
C组检验样品数量为1辆。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中有一项A类不合格,或两项B类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品。型式检验中,有一项不合格,判型式检验不合格。专用运钞车检验项目
基本要求检验
运钞舱门锁具配置要求检验
防弹性能试验
透明防护板防暴性能试验
运钞舱的防破坏性能试验
舱门的内部锁定及悬端吊重试验防撞杠试验
一般要求检验
卫星定位功能检验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不合格分类
鉴定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
报警功能检验
视频监控功能检验
声音复核功能检验
对讲功能检验
表3(续)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注:“。\为必检项目;“\为抽检项目;“”为不检项目。不合格分类
鉴定检验
GA 164—2018
质量一致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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