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184-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T 1184-2014
中文名称:安全防范工程监理规范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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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安全
防范
工程
监理
规范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A/T 1184-2014.Supervision specifications for engineering of security and protction system.
1范围
GA/T 1184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工作的一般要求、监理机构与人员基本要求、监理规划与细则、监理基本内容和监理文档要求。
GA/T 1184适用于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4-2008电子信 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 50194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03- -2011 建筑电气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1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 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 50326建设工程项 目管理规范
GBT 50328建设 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 50339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8- 2004安 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50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06SX503安 全防范系统设计与安装
3术语和定义
503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建设单位construction unit
具有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发包主体资格的单位。
3.2监理单位surveillance unit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国家主管部门或机构相应等级资质,为建设单位提供安全防范工程监理服务的单位。
标准内容
ICS13.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184—2014
安全防范工程监理规范
Supervision specifications for engineering of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2014-09-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2015-10-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4一般要求.
5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
6监理规划与细则
7设计阶段监理,
8实施阶段监理
9试运行与初验阶段.
10检验与验收阶段.
11监理文档..
附录A(资料性附录)监理单位用表附录B(资料性附录)承建单位用表.目
GA/T11842014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提出并归口。GA/T1184—2014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北京蓝盾世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锦坤、蔡荣琴、汪捷、李加洪、李春燕、龙中胜1
GA/T11842014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治安形势的复杂多变,特别是在平安城市”建设活动的推动下,开展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已经成为社会治安防控的重要手段。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和应用已由博物馆、银行等高风险单位拓展到宾馆、医院、住宅小区等普通风险单位,工程建设规模日益扩大。在这样高速建设中,安全防范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和管理对安防系统效能的发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前。针对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公安部已经组织编制了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等四项强制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内容涉及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多个环节。但安全防范工程监理一直依据住建部编制的GB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工信部编制的GB/T19668《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开展工作。GB50319重点从工程项目组织建设和通行的事件作为行为管理提出了规范要求,而GB/T19668更加突出信息化工程的专业特点,这两项标准对于安全防范工程的专业技术特点以及安全防范工程监理所应关注的具体内容均存在不适用性。因此,以GB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基本依据,以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为技术基础,制定适用于安全防范工程技术与管理特点的监理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安全防范是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本标准安全防范工程的具体特点,针对安全防范工程中技术防范和实体防范的内容提出了工程监理要求和规定,不涉及人力防范的相关要求。1范围
安全防范工程监理规范
GA/T1184—2014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工作的一般要求、监理机构与人员基本要求、监理规划与细则、监理基本内容和监理文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03一20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
GB/T5032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50339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50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06SX503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与安装3术语和定义
503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建设单位construction unit
具有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发包主体资格的单位。3.2
监理单位surveillance unit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国家主管部门或机构相应等级资质,为建设单位提供安全防范工程监理服务的单位。
承建单位contractor
GA/T1184—2014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国家主管部门或机构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为建设单位提供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服务的单位。4一般要求
4.1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工作应包括工程设计监理、工程实施监理、工程系统试运行与初验监理、工程检验及验收监理等环节。
4.2安全防范工程监理的各环节应按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资金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开展工作。
4.3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并将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监理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4.4对涉密项目或建设单位提出保密要求的项目.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保密协议。5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
5.1项目监理机构基本要求
5.1.1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和相应设备应根据工程监理合同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合理配置5.1.2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5.1.3项目监理机构应处理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变更的合理性,并对变更审核签署意见。5.1.4监理例会应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召开。例会宜每周召开一次。5.1.5项目监理机构开始监理工作时应建立《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工作日志》(参见附录A的图A.1)。每天应有工作记录。
5.1.6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设施与资产登记制度,填写《安全防范工程监理设施装备器材文件交接登记表》(参见附录A的图A.2)。
5.1.7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文件签收、签发登记制度。5.1.8项目监理机构应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实施监理工作。5.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
5.2.1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安全防范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5.2.2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10年以上安全防范工程从业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5.2.3负责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项目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取得国家工程类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过安全防范专业技术培训且合格。5.2.4监理员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监理员业务培训获得证书,并经过安全范专业技术培训且合格,
5.2.5监理人员职责应符合GB50319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承担以下职责:a)对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工程的承建单位各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监理;GA/T1184—2014
b)监理员应负责统计监理数据和编制、整理、接收、报送、保管监理报表及各类文件包括(资料、图纸);审核承建单位报送的工程文件、资料、图纸的合规性。6监理规划与细则
6.1监理规划
6.1.1在监理工作开展之前制定监理规划.编制过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经监理单位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并应在监理首次会议召开前报送建设单位签认。6.1.2监理规划编制应依据建设工程及安全防范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建设项目审批文件、监理合同、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6.1.3监理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工程变化做必要的调整、修改与完善,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批准。
6.1.4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a)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建设项目主要内容、特点及各相关单位信息:b)监理范围和目标:对监理范围、工作内容、工期控制目标、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等做出明确阐述:
c)工程进度和质量:结合工程具体内容和建设特点,对工程总体进度目标按照工序节点和阶段性目标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应明确控制程序,控制要点,控制风险的措施:d)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包括对工程变更、索赔等事项的管理程序和要点,合同争议及协调办法;e)监理机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监理项目组织形式、人员构成、职责分工,各类人员进场计划安排;
f)监理工作管理制度:结合工程内容和特点,编制信息和资料管理、监理会议、监理工作报告等监理工作制度。
6.2监理细则
6.2.1由安全防范专业监理工程师结合安全防范工程的特点编制监理细则。应满足监理规划的要求,做到详细、具体,可实施操作。
6.2.2监理细则的编制依据如下:a)建设单位签认的监理规划;
b)工程涉及的相关标准和规范;c)承建单位的正式设计文件、技术资料、施工组织方案及相关文件。6.2.3监理细则基本内容如下:
a)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系统组成的基本描述、工程应用技术与施工特点;b)监理工作包括设计与施工方案变更、产品规格与价格变更、产品进场检验、隐蔽工程及各施工阶段5
的验收等主要工作,工作中应明确各时序节点的要求及实施主体与责任:GA/T1184-2014
c)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包括工程设计阶段、实施阶段、系统试运行与初验阶段、检验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重要节点内容:
d)监理方法及措施包括各阶段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做版本控制。7设计阶段监理
7.1设计阶段质量控制
7.1.1监理机构应对设计任务书的目标任务、建设背景状况、投资总量概算、产品与技术要求、工程总量确定、工程建设周期的合理性与规范性、完整性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7.1.2监理机构应按照GB50348中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要求监督现场勘察工作7.1.3检查系统工程的设计流程与深度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且设计流程完整,设计文件规范,7.1.4深化设计施工图应经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机构会审会签后方可施工。7.1.5检查安全防范工程中使用的设备的相关文件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7.1.6深化设计施工图应经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机构会审会签后方可施工。7.1.7监理机构应参与工程项目招标前的技术交底工作会。7.1.8监理机构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初步设计方案论证会,并监督方案论证意见的回复7.2设计阶段进度控制
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单位与承建或设计单位签署的合同对设计各阶段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各阶段工作成果的判定依据进行审核,审核后应在《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附录B中的图B.1)中签署意见。审核中发现问题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7.3设计阶段资金控制
7.3.1监理机构应依据GB50500的要求,检查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规范性、完整性。7.3.2监理机构应根据设计合同的要求和进度对设计费用及设计变更费用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查,7.4设计阶段合同管理
7.4.1监理机构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其他文件要求,对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签署的项目合同文本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7.4.2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合同变更申请,协调保持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的时效性和一致性。变更应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达成一致,由监理单位填报《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备忘录》(参见附录A中的图A.3)。
7.4.3监理机构在审核变更申请时,宜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及其可行性、合理性以及变更后工程投资及计划实施能力等提交变更评估报告,并核签承建单位或设计单位报送的《安全防范工程变更申请表》(参见附录B中的图B.2)。6
7.5设计阶段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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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机构应对初步设计、正式设计阶段的方案论证、方案变更等事件信息进行日志记载。7.6设计阶段协调
7.6.1监理机构对设计文件审核后应在《安全防范程工程方案/计划报审表》(参见附录B中的图B.3)中签署意见。审核中发现问题时,应签发《安全防范工程监理通知单》(参见附录A中的图A.4)或《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工作联系单》(参见附录A中的图A.5)。7.6.2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凡需要与工程设计相关方协调解决问题的,可通过监理机构发送《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工作联系单》(参见附录A中的图A.5)的方式处理。注:为了保证安防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和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建议监理单位在设计阶段介入。8实施阶段监理
8.1实施阶段质量控制
8.1.1施工准备
8.1.1.1工程实施前。监理人员应熟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安全作业、质量保障、成品保护等相关文件。8.1.1.2工程实施前,监理机构应对承建单位的下列资格进行审核:a)对承建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b)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签发《安全防范工程监理通知单》(参见附录A中的图A.4)责令整改;
c)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的有效;d)对在国家行政许可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应具有政府有关部门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或设计方案报备手续。
8.1.1.3监理机构在工程实施前应对承建单位合同中各阶段实施计划、系统设备接口、设备器材保修、维修、保养等相关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核.满足GB/T50326的相关要求。8.1.1.4监理机构检查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落实有效性8.1.1.5监理机构检查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落实。8.1.1.6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建单位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符合GB50720的要求。8.1.1.7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中安全用电,用电措施符合GB50194的要求8.1.1.8监理机构应检查经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会审会签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
8.1.1.9承建单位应在设备器材进人施工现场前通知监理机构,并附上报验设备器材清单.标明设备器材产地、生产厂家、设备出厂序列号、型号、规格、数量等。8.1.1.10监理人员应对承建单位提供的设备器材进行核检,核验工作应在施工现场实施。7
8.1.1.11设备器材信息核检基本要求:a)主要设备器材应具有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b)列入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应具备认证文件:GA/T1184—2014
c)设备器材包装、说明书、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配件、质量保证书、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和合格的质检报告,进口产品还应提供产地证明、商检证明和安装使用维护中文说明书齐全,设备器材的外包装信息与设备器材信息应一致,并按照产品的技术要求保管。进场安装的缆线、配线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数量、材质等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本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检查缆线和配线设备外观应无缺损,并封存相关缆线、器件样品。8.1.1.12核检合格后应在承建单位填写的《安全防范工程设备册材进场报验单》(参见附录B中的图B.4)上签字认可,必要时应由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在核验过程中发现其产品不符合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所签署的合同要求,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没有验收签认的设备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8.1.1.13监理机构宜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建单位报验的重要设备器材进行见证取样,并填报《安全防工程见证记录》(参见附录A中的图A.6)。8.1.1.14应根据工程系统设计方案与实施过程的实际差异变化,监督承建单位及时编制设计草图,为竣工图设计做相应准备。
8.1.1.15监理机构应按照GB50348—2004的6.2进行检查。8.1.1.16以上施工准备全部符合要求后,方可签发《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申请表》(参见附录B中的图B.5)进场施工。
8.1.2工程施工
8.1.2.1监理机构应重点检查入侵报警系统:a)各类探测器的安装工艺方法应符合06SX503的规范;各类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可根据环境状况在保障设备符合安全防护条件和性能发挥效前提下b)
做微调,并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c)入侵探测设备和紧急报警按钮安装位置的合理性;d)入侵探测器的防护区域的有效性。并做检查记录;e)探测器探测范围及探测器的防破坏功能(包括防拆报警功能、信号线开路报警功能、线路短报警功能、电源断线报警),应符合本项目的设计要求:f)照明及环境光源对前端探测设备效果影响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检查前端设备在报警情况下与其他设备报警控制及图像显示、辅助照明等联动有效性。8.1.2.2监理机构应重点检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a)摄像机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监控视场和本工程设计要求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b)摄像机安装位置光照环境对图像质量效果的影响所采取的技术措施:c)摄像机安装防护器材和连接的传输线是否增加防护措施:d)前端设备的最大视频(音频)探测范围应满足现场监视覆盖范围的要求,摄像机灵敏度应与环境照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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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适应,监视和记录图像效果应满足有效识别目标的要求,安装效果宜与环境相协调;e)检查前端设备安装位置、安装方式和设备编号及设备统计列表是否与布防图设计相一致:f)室外安装的摄像机连接电缆采取的防雷措施;g)根据使用要求选用云台/支架,并与现场环境相协调;h)摄像机应有稳定牢固的支架:摄像机应设置在监视目标区域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位置,设置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同时i)室外立杆安装,立杆的强度和稳定度应满足摄像机的使用要求8.1.2.3监理机构应重点检查出入口控制系统:a)出入口控制各类设备和锁具的安装工艺方法应符合06SX503的规范:b)出入口控制料安装位置符合本工程设计及防护区、受控区级别要求:c)应检查出人口控制器的安装位置,直接与非编码(电压或电脉冲等)信号控制的执行设备相接的出入口控制器,应安装在其对应受控区,或同权限级别受控区,或高级别权限受控区:d)应检查执行设备输入线缆的防护措施。敷设于对应受控区,或同权限级别受控区,或高级别限受控区外的执行部分的输入电缆应封闭保护,其保护结构的抗拉伸、抗弯折强度应不低干镀锌钢管。8.1.2.4监理机构应重点检查机房与监控中心:a)监控中心应按照本工程设计方案和GB50348一2004中3.13的要求;各系统终端设备安装环境的通风、散热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b)
各系统操作管理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功能符合设计要求:d)在全负荷试运行期间检查机房通风、温湿度与机房配置设备环境要求符合相关标准:e)是否具有安全防范监控室(含机房)防火、防虫鼠措施:机柜和控制台安装应平稳牢固,便于操作维护,并按照本工程设计要求保持与监视屏墙有效工作通f)
道和距离:bZxz.net
g)机房环境温湿度应满足GB50174—2008第5章的要求:h)机房所有管线穿墙处的缝隙应用密封材料填堵:i)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j)静电接地的连接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宜采用焊接或压接。当采用导电胶与接地导体粘接时,其接触面积不宜小于20cm2。8.1.2.5监理机构应重点检查传输系统a)线缆敷设除应符合GB50348一2004中3.11.5的要求外,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应符合GB50303一2011第12章的要求: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应符合GB50303一2011第13章的要求: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应符合GB50303-2011第14章的要求;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应符合GB50303一2011第15章的要求: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GB50303-2011第24章的要求b)线缆材料应与设计文件要求相符,其安装应符合GB50312的要求。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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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线缆穿管前,检查管内无杂物和积水;管口有保护措施;检查线缆穿管后.对线缆尚未进入接线(箱)的管口检查是否密封。
d)承建单位24h前向监理机构报送明确施工内容及周期的隐蔽工程施工计划,并对重要的管线和器材的隐蔽施工现场全程旁站,对承建单位提交的自检报告予以签认。e)室内、外墙上安装路由及吊装设备的高度、位置、紧固、防雷、防雨、防暴、防爆、防腐、布线工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架空杆架设、室内缆线的管、槽、桥架等施工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f)
管线通过绿化带、园区景观及其他特殊地段,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恢复处理。g)
h)管沟开挖和回填以及水泥管、塑料管、钢管等施工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监理机构应检查高压电子防范设备安装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并对此类重要设备旁站安全测试全过i
j)抽样检查前端设备编号及设备名称等信息与施工图纸内容一致,编号字迹清晰和不易脱落,其抽样率不低于20%。
k)户外管线敷设工艺,包括防水、防潮、防高低温、防腐、防挤压、防破坏、易维护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和规范。
1)电力线与信号线交叉时成直角敷设。m)室外线缆的敷设,应符合GB50198的要求。n)线缆在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当线缆进入建筑物后,线缆沟道与建筑物间应隔离密封。
线缆穿管前应检查保护管是否畅通,管口应加护圈,防止穿管时损伤导线,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o)
应有接头和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p)同轴电缆应一线到位,中间无接头。q)各系统路由及网关设备(包括设备间)的安全防护功能符合设计要求。抽样检查传输方式、传输线缆的选择应满足GB50348一2004中3.11的要求,其线缆编号应与设计施r)
工图编号一致,编号字迹清晰和不易脱落。抽样率不应低于10%且不应少于5条。s)依据GB50303-2011第12章~14章的内容,检查安全防范系统的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缆导管的施工及线缆敷设。如有特殊要求应以设计施工图的要求为准。t)穿越高风险区域内的各类管道、线槽等口径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检查穿越机房内的各种液体、气体管道防泄露的安全性。8.1.2.6监理机构应重点检查供电神穿防雷接地设备设施:a)安全防范系统供电安装应满足本工程设计及GB50348—2004中3.12的要求;b)安全防范系统设备、缆线的防雷与接地安装应满足本工程设计及GB50348一2004中3.9、6.3.6和GB50343—2012第6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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