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4055-202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4055-2024
中文名称:回转窑回收次氧化锌工艺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covering secondary zinc oxide by rotary kiln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5-28
实施日期:2024-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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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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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锌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环境保护>>13.020.40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中标分类号:冶金>>冶金综合>>H05结构要素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29.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阮久莉 黄进 李贤明 马黎阳 郭敏 王艺博 徐秉声 何杨 李贵珍 付晓 郭玉文 姚扬 张建强 林翎 张晓昕 谭龙辉 李永华 宿庆利 刘文臣 杨劲 林琳 初皓好 刘文亮 许涓 赵凯 程军 吴玉锋 龙红明 傅尧 王秀腾 丁鹤 刘林 佘玲玲 刘静 管金鑫 宋岷洧 陈福泰 刘柱 罗宝龙 昌健 谌宏海等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湖南博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西南交通大学、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河北博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百菲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等
归口单位: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5)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回转窑回收次氧化锌的原料贮存要求、技术要求及污染控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回转窑处理含锌固体废物回收次氧化锌。
标准内容
ICS 13.020.40
CCS H 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國
GB/T44055—2024
回转窑回收次氧化锌工艺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covering secondary zinc oxide by rotary kiln2024-05-2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12-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原料贮存要求免费标准bzxz.net
技术要求
污染控制要求
参考文献
GB/T44055—2024
GB/T44055—2024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5)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湖南博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西南交通大学、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河北博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百菲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北京工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清大国华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赛迪热工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大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九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梧州市永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轻化工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阮久莉、黄进、李贤明、马黎阳、郭敏、王艺博、徐秉声、何杨、李贵珍、付晓、郭玉文、姚扬、张建强、林翎、张晓昕、谭龙辉、李永华、宿庆利、刘文臣、杨劲、林琳、初皓好、刘文亮、许涓、赵凯、程军、吴玉锋、龙红明、傅尧、王秀腾、丁鹤、刘林、余玲玲、刘静、管金鑫、宋岷、陈福泰、刘柱、罗宝龙、昌健、谌宏海、陈长景、黄木俊、段国建、刘小楠、郭秀键、马文辉、魏艳立、曹华、冯燕波、陈荣升、王明细。1范围
回转窑回收次氧化锌工艺技术要求GB/T44055—2024
本文件规定了回转窑回收次氧化锌的原料贮存要求、技术要求及污染控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回转窑处理含锌固体废物回收次氧化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GB18597
GB18599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YS/T13434
锌冶炼用氧化锌富集物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zinccontainingsolidwaste
含锌固体废物
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产生的含锌危险废物和钢铁行业产生的含锌钢铁尘泥的统称。3.2
含锌危险废物
zinccontaininghazardouswaste《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废物代码为321-003-48、321-004-48、321-005-48、321-007-48、321-008-48、321-009-48、321-011-48、321-012-48和321-028-48的危险废物3.3
zinc containing steel dust
含锌钢铁尘泥
在烧结、球团、炼铁和炼钢等工艺过程中进行干法除尘、湿法除尘得到的含锌烟尘、粉尘、尘泥等。3.4
次氧化锌
secondaryzincoxide
含锌固体废物经回转窑挥发还原处理后,收集得到的氧化锌品位相对较低且含氟、氯等杂质的粉末。
4原料贮存要求
4.1含锌危险废物和含锌钢铁中的电炉除尘灰贮存应符合GB18597和HJ2025的要求。GB/T44055—2024
4.2除电炉除尘灰外的含锌钢铁尘泥贮存应符合GB18599的要求。4.3原料应干、湿分开贮存,干料卸、输应采用密闭设施。5技术要求
5.1工艺流程
含锌固体废物进行预处理(脱水、脱氯等)后,与焦粉等混料后进入回转窑中进行挥发还原,烟气经冷却后通过布袋或其他除尘设备收集次氧化锌,收尘后的气体进人废气处理设施。炉渣经水淬成为水渣。
5.2装备要求
新建回转窑窑体外径应大于3.5m,单条线实际生产能力不应低于6万t/a。5.3过程控制要求
5.3.1应根据原料差异合理确定回转窑的各温度段(干燥段、预热段、高温段、冷却段)的长度、转速、填充率、物料停留时间、烟气量等参数,防止回转窑结圈。5.3.2回转窑高温段温度应达到1100℃~1300℃,冷却段温度宜控制在800℃~1000℃。5.3.3应采用鼓风工艺,有条件的企业宜富氧操作,炉窑内氧含量宜控制在23%~25%。5.3.4应合理控制回转窑运行状态,洗窑周期宜控制在25d~30d,不停窑连续稳定运行时间不应低于6个月。
5.3.5布袋收尘效率应达到99.9%以上。5.4产品要求
回转窑挥发还原处理后,收集得到的次氧化锌应满足YS/T1343或满足下游用户需求,5余热利用要求
烟气温度在550℃以上时,回转窑系统应配备余热锅炉,余热利用率应达到65%以上;烟气温度在550℃以下时,宜通过直接热利用等方式进行余热利用。5.6回收率要求
不同锌含量的原料应符合不同的锌回收率要求:锌含量超过8%的原料,其锌回收率≥92%;锌含量3%~8%的原料其锌回收率≥90%;锌含量低于3%的原料,其锌回收率≥80%。5.7水淬渣要求
当回转窑产生的水萍渣满足铁含量>55%、Zn<1%、碱金属≤1.2%时,宜返回钢铁厂内烧结、高炉炼铁配料使用,或进行选铁处理,达不到上述要求则进行资源化利用,6污染控制要求
6.1废气经处理后应按照企业取得的排污许可证或环评批复中相关标准要求排放6.2废水经处理后宜全部循环利用,或按照企业取得的排污许可证或环评批复中相关标准要求排放。GB/T44055—2024
3回转窑回收次氧化锌的原料中含危险废物时,处理后产生的水淬渣,应按GB5085.7要求进行鉴6.3
别,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GB18597和HJ2025要求进行管理;经鉴别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按GB18599要求进行管理。6.4噪声排放标准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3
GB/T44055—2024
参考文献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5号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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