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T 1593-2024
中文名称:玉米机械化秸秆还田轮耕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11-15
实施日期:2025-02-1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574.49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05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李娜娜、黄学芳、池宝亮、梁改梅、陈稳良、韩彦龙、郝科星
起草单位:山西农业大学
归口单位:山西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19)
提出单位: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标准简介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一年一熟春玉米区机械化耕作作业DB14/T1593-2024《玉米机械化秸秆还田轮耕技术规程》是山西省地方标准,规定了玉米机械化秸秆还田轮耕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田间秸秆处理、土壤轮耕及生产档案要求,适用于山西省一年一熟春玉米区机械化耕作作业。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20
CCS B 05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 1593—2024
代替 DB14/T 1593-2018
玉米机械化秸秆还田轮耕技术规程
2024-11-15发布 2025-02-15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4/T 1593-2018《玉米机械化秸秆还田轮耕技术规程》,与DB14/T 1593-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技术规程的适用范围(见1,2018年版的1);
——更改了“田间秸秆处理”的内容(见4,2018年版的4);
——更改了粉碎秸秆还田的“留茬高度和合格率”指标(见4.1,2018年版的4);
——更改了轮耕模式中的内容(见5.2.1,2018年版的5.2.1);
——更改了一项条款名称。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西省农业科学院提出。
本文件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8年首次发布为DB14/T 1593-2018;
——本次为第1次修订。
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山西农谷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吕梁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临汾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运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晋中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长治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晋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忻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阳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太原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朔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大同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彦星、娜、黄生等。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玉米机械化秸秆还田轮耕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田间秸秆处理、土壤轮耕及生产档案。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一年一熟春玉米区机械化耕作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675.6 农业机械化作业质量 第6部分:秸秆粉碎还田机作业质量
NY/T 500 秸秆粉碎还田机
NY/T 1355 玉米联合收割机
NY/T 1418 深松机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土壤轮耕
在不同年份,按照一定顺序轮换使用不同的土壤耕作方式。
4 田间秸秆处理
4.1 机械化收获秸秆还田
运用玉米收获机收获时,同时进行秸秆粉碎还田。作业质量要求:留茬高度≤8cm、秸秆粉碎长度≤10cm、合格率≥85%、覆盖均匀率≥80%。其他作业质量应符合NY/T 1355规定要求。
4.2 人工收获后秸秆处理
采用人工收获玉米果穗后,田间秸秆可用锤片式秸秆粉碎机粉碎并覆盖地表。作业质量要求:留茬高度≤8cm、秸秆粉碎长度≤10cm、合格率≥90%、覆盖均匀率≥80%。其他作业质量应符合NY/T 500和GB/T 24675.6规定要求。
5 土壤轮耕
5.1 模式
5.1.1 “深松→免耕”2年模式
在冬春休闲期采用土壤“深松→免耕”2年耕作措施轮换的方式进行整地,即第1年进行深松、第2年实行免耕的2年轮耕模式。
5.1.2 “深松→翻耕”2年模式
在冬春休闲期采用土壤“深松→翻耕”2年耕作措施轮换的方式进行整地,即第1年进行深松、第2年实行翻耕的2年轮耕模式。
附录A(资料性)
生产档案
A.1 生产档案内容
生产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地块信息:地块位置、面积、前茬作物等;
b) 作业信息:作业时间、作业机械型号、作业模式、作业质量检测结果等;
c) 人员信息: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等。
A.2 档案保存
生产档案应保存完整,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以备查验。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 下载资源
免费下载
🌀 夸克网盘
下载大小:574.49 KB · zip
前往下载 →
💡
点击"前往下载"跳转网盘,直接保存文件
遇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