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T 32151.9-2023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GB/T 32151.9-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2151.9-2023

中文名称: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of the carbon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Part 9:Ceramic production enterpris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12-28

实施日期:2024-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4212109

相关标签: 排放 核算 报告 陶瓷 生产 企业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环境保护>>13.020.10环境管理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32151.9-2015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32页

标准价格:54.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蕊 马杰 李保金 陈世清 刘庆祎 张武 张旗康 冯帅 杨君之 刘宁 林翎 张昕 吕晓波 李鹏程 刘猛 王欣宇 张亮 刘宇 王灵秀 梅寒 布赫 岳远朋 潘井宝 孙博学 肖亮 周永章 何仪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简一(集团)陶瓷有限公司、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新奥数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等

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48)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陶瓷生产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陶瓷生产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13.020.10
ccs Z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2151.9—2023
代替GB/T32151.9—2015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Requirements of the carbon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Part 9:Ceramic production enterprise2023-12-2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7-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核算边界
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数据质量管理
8报告内容和格式
附录A(资料性)陶瓷生产企业碳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附录B(资料性)报告格式模板
附录C(资料性)相关参数缺省值附录D(资料性)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模板参考文献
GB/T32151.9—2023
GB/T32151.9—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32151《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的第9部分。GB/T3215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发电企业;
第2部分:电网企业;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
第4部分:铝治炼企业: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
第12部分:纺织服装企业;
第13部分:独立焦化企业;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治炼和压延加工企业;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第16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本文件代替GB/T32151.9一20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与GB/T32151.9一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增加了“碳排放”的术语和定义(见3.2);b)将术语“燃料燃烧排放”更改为“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并更改了定义(见3.5,2015年版的3.4);c)增加了报告主体使用外购绿色电力的处理方式(见4.1);d)增加了“计量与监检测要求”一章(见第5章);e)更改了电力排放因子的获取要求(见6.2.4.3,2015年版的5.2.4.3、表B.2)。请注意木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木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共同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简一(集团)陶瓷有限公司、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新奥数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计量先进技术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广东埃文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蕊、马杰、李保金、陈世清、刘庆祎、张武、张旗康、冯帅、杨君之、刘宁、林翎、张昕、吕晓波、李鹏程、刘猛、王欣宇、张亮、刘宇、王灵秀、梅寒、布赫、岳远朋、潘井宝、孙博学、肖亮、周永章、何仪,
本文件于2015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Ⅲ
GB/T 32151.9—2023
由人类活动导致的气候变化已经被公认为全世界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并将在未来数十年内继续影响人类及其相关活动。气候变化会对人类和自然系统产生影响,并且会给资源可用性、经济活动和人类福带来重大影响。相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区域正在制定并实施国际、区域、国家和地方碳排放管理方案,以降低地球大气中的温室气体(GHG)浓度,并帮助人类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碳排放管理方案需要基于最佳的科学知识,采取有效的、渐进的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各种威胁。标准有助于将这些科学知识转变为工具,从而应对气候变化。碳排放管理方案依赖于对碳排放的量化、监测和报告。
GB/T32151《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从不同的企业层面规定了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要求,目的是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分别规定其温室气体排放边界、计量与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GB/T32151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发电企业;
第2部分:电网企业;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
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
第12部分:纺织服装企业;
第13部分:独立焦化企业;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治炼和压延加工企业: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第16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为便于国内国际交流,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有关要求,本系列文件的量值单位使用“国际量值单位+物质(元素)”或“物质(元素)+国际量值单位”的形式进行表示,如tC表示吨碳、tCO2表示吨二氧化碳、tCO2e表示吨二氧化碳当量、tCH4表示吨甲烷、tC/GJ表示吨碳每吉焦、Nm3表示标准状况下的立方米等。IV
1范围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GB/T32151.9—2023
木文件规定了陶瓷生产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陶瓷生产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3
GB/T384
GB/T4734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日用陶瓷材料及制品化学分析方法GB/T
GB/T11062
GB/T15316
GB17167
用能设备能量测试导则
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3111
GB/T32150
QB/T2578
术语和定义
GB/T32150
非自动衡器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陶瓷原料化学成分光度分析方法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温室气体
greenhouse gas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注:本文件涉及的温室气体只包含二氧化碳(CO2)。[来源:GB/T
32150—2015,3.1,有修改
carbon emission
碳排放
在特定时段内向大气中释放温室气体的过程。3.3
报告主体
reporting entity
具有碳排放行为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来源:GB/T32150—2015,3.2,有修改]GB/T32151.9—2023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fossil fuel combustion emission化石燃料在氧化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3.5
过程排放processemission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碳酸盐原料分解产生的碳排放。[来源:GB/T32150—2015,3.8,有修改]3.6
购入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emissionfrompurchased electricityandheat企业消费的购入电力、热力所对应的电力、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注:热力包括蒸汽、热水等。
[来源:GB/T32150—2015,3.9]3.7
输出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emission from exported electricity and heat企业输出的电力、热力所对应的电力、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注:热力包括蒸汽、热水。
[来源:GB/T
32150—2015,3.10,有修改
活动数据
居activitydata
导致碳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注:包括陶瓷生产过程中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和低位发热量,碳酸盐原料消耗量,碳酸盐原料中氧化钙(CaO)、氧化镁(MgO)的含量,购入和输出的电力和热力等。[来源:GB/T32150—2015,3.12,有修改]3.9
排放因子emissionfactor
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碳排放量的系数,注:包括各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电力和热力排放因子等。[来源:GB/T
32150—2015,3.13,有修改
carbon oxidation rate
碳氧化率
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完全氧化的百分比。[来源:GB/T
4核算边界
4.1通则
32150—2015,3.14]
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产生的碳排放生产系统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供电、机修、供水、供气、供热、制冷、仪修、照明、库房和厂内原料场地以及安全、环保(脱硫脱硝、协同处置)等装置及设施,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陶瓷生产企业根据其生产过程的异同,其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排放:化石燃2
GB/T32151.9—2023
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购入和输出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碳排放。陶瓷生产企业排放核算边界见附录A。
如果陶瓷生产企业有外包工序,如采购商品粉料等,则应在报告主体基本信息和其他报告信息中说明。
如果报告主体涉及使用外购绿色电力,不应直接扣减,应单独进行报告。如果报告主体涉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其他碳减排量,宜单独报告并明确核算方法。如果报告主体除陶瓷生产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并存在本文件未涵盖的碳排放环节,则应按其他相关行业的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报告格式见附录B。4.2核算和报告范围
4.2.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核算边界内天然气、煤、柴油、重油、煤气、液化石油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源(主要有热风炉、窑炉和干燥器等)或移动源(厂内机动车辆)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碳排放。4.2.2过程排放
陶瓷烧成工序中,碳酸盐原料(包括但不限于方解石、菱镁石和白云石等)中所含的碳酸钙(CaCO3)和碳酸镁(MgCO3)在高温下分解产生的碳排放。4.2.3购入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陶瓷生产企业购入的电力和热力(蒸汽、热水等)所对应的生产环节产生的碳排放。4.2.4输出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陶瓷生产企业输出的电力和热力(蒸汽、热水等)所对应的生产环节产生的碳排放。5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5.1参数识别
企业碳排放计量与监检测参数的类型和方法应符合表1。表1企业碳排放计量与监检测参数类型和方法排放源名称
化石燃料
燃烧排放
过程排放
具体的排放源
陶瓷生产过程中固定源及厂内移动源消耗的各类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碳排放包括但不限于方解石、菱镁石和白云石等碳酸盐原料,在陶瓷烧成工序中高温下发生分解产生的碳排放
计量与监检测参数类型
化石燃料消耗量
低位发热量
碳酸盐原料消耗量
碳酸盐原料中氧
化钙、氧化镁含量
计量与监检测方法
汽车衡、喂料称、
液体流量计、气体
流量计等计量器具
GB/T 213、GB/T
384、GB/T11062
喂料称等
GB/T4734、
QB/T2578
GB/T32151.9—2023
排放源名称
购入和输出
的电力和热
力产生的bzxZ.net
表1企业碳排放计量与监检测参数类型和方法(续)具体的排放源
购入和输出的电力产生的碳排放购入和输出的热力产生的碳排放5.2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计量与监检测要求5.2.1化石燃料消耗量计量监测要求计量与监检测参数类型
购入和输出电量
购入和输出蒸汽量、
蒸汽温度、蒸汽压力
计量与监检测方法
电能表
流量仪表、温度
仪表、压力仪表
企业应按GB17167的规定配备化石燃料计量器具,化石燃料消耗量的计量监测要求应符合表2。表2化石燃料消耗量计量监测要求燃料类型
固态燃料
液态燃料
气态燃料
准确度等级
成品油:0.5
重油、渣油:1.0
5.2.2低位发热量检测要求
计量设备溯源方式
检定/校准
检定/校准
检定/校准
检定/校准
溯源频次
1次/12个月
1次/12个月
1次/12个月
1次/12个月
计量频次
每批次
记录频次
每批次
企业应按照GB/T213对每批次进厂燃煤低位发热量进行检测,燃煤月度平均低位发热量数值采用每批次检测数据加权计算得到,权重为每批次煤量,并与对应的消耗状态保持一致。燃油和燃气的低位发热量检测应按照GB/T384、GB/T11062。5.3过程排放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5.3.1碳酸盐原料消耗量的计量要求与监检测要求企业碳酸盐原料消耗量应使用计量器具称量,记录出库及入球量,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计量器具应符合GB/T23111的要求。
5.3.2碳酸盐原料中氧化钙(CaO)、氧化镁(MgO)含量的检测要求碳酸盐原料中氧化钙(CaO)和氧化镁(MgO)的含量分析应按GB/T4734、QB/T对每批次进行化学成分检测,取加权平均值,并做好相应的台账。5.4购入和输出的电力和热力计量与监检测要求企业应按GB17167的要求配备电表和热力计量器具。5.5计量与监检测管理要求
企业应加强碳排放相关计量监检测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578规定的方法
GB/T32151.9—2023
应设立专人负责碳排放相关计量器具的管理,负责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修及a)
报废等管理工作。
b)企业碳排放计量管理人员、碳排放相关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维修及相应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应建立计量器具一览表。列出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准确度等级、生产厂家、出厂标号、c
本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校准状态、下次校准日期等。d)月
用能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GB/T6422、GB/T15316应建立碳排放相关计量器具档案,包括但不限于:e)
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
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
计量器具有效的检定(测试、校准)证书:.
计量器具维修记录;
·计量器具其他相关信息。
中关于用能设备的能源监测要求。企业的计量器具,凡属于自行校准且自行规定校准间隔的,应有现行有效的受控文件作为依据。
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校准)。
在用的计量器具应在明显位置粘贴与计量器具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签。5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核算步骤
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识别碳排放源:
制定数据质量控制计划:
收集活动数据,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c)
分别计算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过程排放量、购入和输出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量:d)
汇总计算企业碳排放总量。
6.2核算方法
6.2.1碳排放总量
报告主体的碳排放总量按公式(1)计算:E=E燃烧+E过程+E购入电+E的人热一E输出电一E输出热(1)
式中:
一一报告主体的碳排放总量,以吨二氧化碳(tCO2)计;E烧一一报告主体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碳排放量,以吨二氧化碳(tCO2)计;E过程一一报告主体在生产过程中碳酸盐分解产生的碳排放量,以吨二氧化碳(tCO2)计;E期入电一一报告主体购入的电力产生的碳排放量,以吨二氧化碳(tCO2)计;E购入热一一报告主体购入的热力产生的碳排放量,以吨二氧化碳(tCO2)计;E输出电一一报告主体输出的电力产生的碳排放量,以吨二氧化碳(tCO2)计;E输出热一一报告主休输出的热力产生的碳排放量,以吨二氧化碳(tCO2)计。5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