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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151.14-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2151.14-2023

中文名称: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of the carbon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Part 14:Other non-ferrous metal smelting and processing enterpris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12-28

实施日期:2024-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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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5773407

相关标签: 排放 核算 报告 有色金属 冶炼 加工 企业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环境保护>>13.020.10环境管理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40页

标准价格:65.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夏玉娟、佟庆、邵朱强、彭妍妍、李丹、赵永善、吴帅锦、陈瑞英、张惠红、杨萍、张逦嘉、鞠丽萍、郭慧稳、赵万花、陆韬、刘正、赵洪、何宝宏、胡志杰、王郭亮、冯军宁、朱武勋、王建军、张煜、李俊杰、鲁传一、刘滨、王辉军、秦旭映、张文婷、杜心、曹宁、张浩楠、鲍威、周永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清华大学、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有限公司、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48)

提出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不包括铜冶炼、铝冶炼、镁冶炼、铅锌冶炼、硅冶炼、稀土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以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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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020.10
ccs Z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國
GB/T32151.14—2023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
Requirements of the carbon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Part 14:Other non-ferrous metal smelting and processing enterprise2023-12-2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7-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核算边界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数据质量管理.
报告内容和格式.
附录A(资料性)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碳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附录B(资料性)报告格式模板
附录C(资料性)相关参数缺省值附录D(资料性)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模板参考文献
GB/T32151.14—2023
GB/T32151.14—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32151《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的第14部分。GB/T3215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发电企业;
一第2部分:电网企业;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
一一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一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一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
第12部分:纺织服装企业;
第13部分:独立焦化企业;
一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治炼和压延加工企业;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第16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清华大学、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有限公司、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矿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国际铜专业协会(美国)北京代表处、中铝落阳铜加工有限公司、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关村现代能源环境服务产业联盟、佛山绿色发展创新研究院、广东埃文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夏玉娟、佟庆、邵朱强、彭妍妍、李丹、赵永善、吴帅锦、陈瑞英、张惠红、杨萍、张嘉、翰丽萍、郭慧稳、赵万花、陆韬、刘正、赵洪、何宝宏、胡志杰、主郭亮、冯军宁、朱武勋、王建军、张煜、李俊杰、鲁传一、刘滨、王辉军、秦旭映、张文婷、杜心、曹宁、张浩楠、鲍威、周永章、何仪。GB/T 32151.14—2023
由人类活动导致的气候变化已经被公认为全世界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并将在未来数十年内继续影响人类及其相关活动。气候变化会对人类和自然系统产生影响,并且会给资源可用性、经济活动和人类福带来重大影响。相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区域正在制定并实施国际、区域、国家和地方碳排放管理方案,以降低地球大气中的温室气体(GHG)浓度,并帮助人类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碳排放管理方案需要基于最佳的科学知识,采取有效的、渐进的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各种威胁。标准有助于将这些科学知识转变为工具,从而应对气候变化。碳排放管理方案依赖于对碳排放的量化、监测和报告。
GB/T32151《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从不同的企业层面规定了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要求,目的是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分别规定其温室气体排放边界、计量与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GB/T32151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发电企业;
第2部分:电网企业;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
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
第12部分:纺织服装企业;
第13部分:独立焦化企业;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治炼和压延加工企业;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第16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为便于国内国际交流,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有关要求,本系列文件的量值以“国际量值单位+物质(元素)”或“物质(元素)+国际量值单位”的形式表示,如tC表示吨碳、tCO2表示吨二氧化碳、tCO2e表示吨二氧化碳当量、tCH4表示吨甲烷、tC/GJ表示吨碳每吉焦、Nm3表示标准状况下的立方米等。IV
1范围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治炼和压延加工企业
32151.14—2023
本文件规定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不包括铜冶炼、铝冶炼、镁冶炼、铅锌冶炼、硅冶炼、稀土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以其他有色金属治炼和压延加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0
GB/T213
GB/T384
GB/T6422
GB/T11062
GB/T15316
GB17167
工业碳酸钠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工业碳酸氢钠
用能设备能量测试导则
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埋通则GB/T22723
天然气能量的测定
非自动衡器
32150一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术语和定义
GB/T32150一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温室气体greenhousegas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注:本文件涉及的温室气体仅包含二氧化碳(CO2)。[来源:GB/T32150—2015,3.1,有修改】3.2
碳排放
carbon emission
在特定时段内向大气中释放温室气体的过程。GB/T32151.14—2023
报告主体
reporting entity
具有碳排放行为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来源:GB/T32150—2015,3.2,有修改]3.4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other non-ferrous metal smelting and processing enterprises以有色金属治炼(不包括铜冶炼、铝冶炼、镁冶炼、铅锌冶炼、硅治炼、稀土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为主营业务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一2017),“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包括“32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2贵金属冶炼”“323稀有稀土金属冶炼”“324有色金属合金制造”“32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本文件所述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指主营业务为“32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不包括铜冶炼、铝冶炼、镁冶炼、铅锌冶炼、硅冶炼)”“322贵金属冶炼”“323稀有稀土金属冶炼(不包括稀土金属冶炼)”“324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和“32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的企业。3.5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fossilfuelcombustionemission化石燃料在氧化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3.6
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emissionfromenergyasrawmaterial工业生产中,能源作为原材料被消耗,发生物理或化学变化而产生的碳排放。示例:部分行业企业使用焦炭、半焦、无烟煤、天然气等能源产品作为还原剂,导致碳排放3.7
process emission
过程排放
在生产、废弃物处理处置等过程中除燃料燃烧之外的物理或化学变化造成的碳排放。示例1:有色金属生产企业使用石灰石(主要成分为碳酸钙)或白云石(主要成分为碳酸镁和碳酸钙)作为生产原料或脱硫剂,碳酸盐发生分解反应,导致二氧化碳排放。示例2:有色金属生产企业用甲醇裂解制备氢气,过程产生二氧化碳排放。「来源:GB/T32150—2015.3.8.有修改3.8
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emissionfrompurchasedelectricityand heat企业消费的购入电力、热力所对应的电力、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碳排放。注:热力包括蒸汽、热水
[来源:GB/T32150—2015,3.9,有修改]3.9
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emissionfromexported electricityandheat企业输出的电力、热力所对应的电力、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碳排放。注:热力包括蒸汽、热水。
[来源:GB/T
32150—2015,3.10有修改
活动数据
activitydata
导致碳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示例: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碳酸盐等原材料的使用量、购入和输出的电量及热量等。[来源:GB/T
32150—2015,3.12,有修改
排放因子emission factor
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碳排放量的系数。GB/T32151.14—2023
示例:每单位的燃料消耗所产生的碳排放量、每吨碳酸盐分解所产生的碳排放量、每吨工业草酸分解所产生的碳排放量、购入和输出的单位电力及热力所产生的碳排放量等。[来源:GB/T32150—2015,3.13,有修改]]3.12
碳氧化率
区carbonoxidationrate
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完全氧化的百分比。[来源:GB/T32150—2015,3.14]4核算边界
4.1通则
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产生的碳排放。生产系统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如果报告主体涉及使用绿色电力,不应直接扣减,宜单独进行报告。
企业根据其生产产品及生产过程的异同,其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范围应根据其生产工艺流程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排放: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过程排放、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其他有色金属治炼和压延加工企业碳排放核算边界图见附录A。如果报告主体除其他有色金属治炼和压延加工外还存在其他生产活动,并存在本文件未涵盖的碳排放环节,则还应按照相关行业的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一并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报告格式见附录B。
4.2核算和报告范围
4.2.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企业所涉及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包括煤、油、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如锅炉、窑炉、内燃机等)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4.2.2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企业所涉及的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包括治金还原剂消耗所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常用的治金还原剂包括焦炭、半焦、无烟煤、天然气等。4.2.3过程排放
企业所涉及的过程排放包括企业消耗的各种碳酸盐、工业草酸以及其他化学品分解或裂解等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
4.2.4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企业消费的购入电力、热力(蒸汽、热水)所对应的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4.2.5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企业输出的电力、热力(蒸汽、热水)所对应的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3
32151.14—2023
5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参数识别
碳排放计量与监检测参数识别应符合表1。表1企业碳排放计量与监检测参数识别排放源名称
化石燃料
燃烧排放
能源作为
原材料用途
的排放
过程排放
购入和输出的
电力及热力
产生的排放
具体的排放源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碳排放
部分企业使用焦炭、半焦、无烟煤、天然气等能源产品作为还原剂,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部分企业消耗的各种碳酸盐、工业草酸以及其他化学品分解或裂解等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
生产过程购入和输出的电力产生的排放生产过程购入和输出的热力产生的排放5.2化石燃料消耗量计量与监检测要求化石燃料消耗量的计量与监检测要求应符合表2。计量与监检测参数类型
化石燃料消耗量
低位发热量
能源产品消耗量
碳酸盐消耗量
工业草酸消耗量
其他化学品消耗量
工业草酸、碳酸盐和
其他化学品纯度
购入和输出电量
购入和输出蒸汽量、
蒸汽温度、蒸汽压力
购入和输出热水量、
热水温度
化石燃料消耗量计量要求
准确度等级
成品油:0.5
重油、渣油:1.0
计量设备
溯源方式
检定/校准
1次/12个月
1次/12个月
1次/12个月
计量与监检测方法
衡器、液体流量计、
气体流量计等计
量器具
GB/T 213、GB/T
384、GB/T11062
衡器、液体流量、
计、气体流量计
等计量器具
供应商提供、实测值等
流量仪表、温度仪表、
压力仪表
流量仪表、温度仪表
安装位置
安装在进燃
炉燃烧前
安装在储油罐
与燃炉之间
准确度等级
液态天然气
(LNG) : 0.5
表2化石燃料消耗量计量要求(续)计量设备
溯源方式
检定/校准
检定/校准
1次/12个月
1次/12个月
5.3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计量与监检测要求5.3.1能源产品消耗量的计量与监检测要求计量
GB/T32151.14—2023
安装位置
安装于储气罐
与燃炉之间
能源产品消耗量应使用计量衡器称量,并记录每批次进货量,每月至少统计一次出货量,并做好相应的台账。
5.3.2计量器具要求
企业应购买符合GB/T23111要求的计量衡器。5.4过程排放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5.4.1工业草酸、碳酸盐消耗量的计量与监检测要求企业工业草酸、碳酸盐消耗量应使用计量衡器称量,并记录每批次进货量,每月至少统计一次出货量,并做好相应的台账。
5.4.2工业草酸、碳酸盐消耗量的计量器具要求企业应购买符合GB/T23111要求的计量衡器。5.4.3工业草酸、碳酸盐纯度计量与监检测要求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按照GB/T210、GB/T1606度进行检测,并取加权平均值。5.5购入和输出电力及热力计量要求5.5.1购入和输出电力的计量要求企业应按GB17167的要求配备电表。5.5.2购入和输出热力的计量要求企业应按GB17167的要求配备热力计量器具。5.6计量与监检测管理要求
等标准的规定对每一批次工业草酸、碳酸盐等的纯企业应加强计量监测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设立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修及报废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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