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151.15-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2151.15-2023
中文名称: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of the carbon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Part 15:Refinery and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12-28
实施日期:2024-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8269476
相关标签:
排放
核算
报告
石油化工
企业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环境保护>>13.020.10环境管理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56页
标准价格:86.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徐秉声、李永亮、李湘、刘佳琳、翁慧、王之茵、袁波、王紫唯、杨朔、李宇静、卢明霞、徐庆虎、佘睿、田望、任旸、彭妍妍、解雷、赵心悦、王欣、金国钢、王鸿、于胜民、张昕、孙志斌、李强、崔翔宇、李兴春、张宏伟、黄忠、喻干、周永章、何仪、袁田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江苏盛虹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分公司
归口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606)、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48)
提出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碳排放量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以石油、天然气为主要原料,生产石油产品和石油化工产品的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标准内容
ICS13.020.10
ccs Z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2151.15—2023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Requirements of the carbon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Part 15:Refinery and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2023-12-2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7-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核算边界
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数据质量管理..
报告内容和格式,
附录A(资料性)石油化工企业碳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附录B(资料性)报告格式模板
附录C(资料性)相关参数缺省值,附录D(资料性)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模板参考文献
GB/T32151.15—2023
GB/T 32151.15—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32151《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的第15部分。GB/T3215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发电企业;
一第2部分:电网企业;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
一一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一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一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
第12部分:纺织服装企业;
第13部分:独立焦化企业;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治炼和压延加工企业;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第16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606)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江苏盛虹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售电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埃文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秉声、李永亮、李湘、刘住琳、翁慧、王之茵、袁波、王紫唯、杨朔、李宇静、卢明霞、徐庆虎、余睿、田望、任旸、彭妍妍、解雷、赵心悦、王欣、金国钢、王鸿、于胜民、张昕、孙志斌、李强、崔翔宇、李兴春、张宏伟、黄忠、喻干、周永章、何仪、袁田。GB/T 32151.15—2023
由人类活动导致的气候变化已经被公认为全世界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并将在未来数十年内继续影响人类及其相关活动。气候变化会对人类和自然系统产生影响,并且会给资源可用性、经济活动和人类福带来重大影响。相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区域正在制定并实施国际、区域、国家和地方碳排放管理方案,以降低地球大气中的温室气体(GHG)浓度,并帮助人类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碳排放管理方案需要基于最佳的科学知识,采取有效的、渐进的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各种威胁。标准有助于将这些科学知识转变为工具,从而应对气候变化。碳排放管理方案依赖于对碳排放的量化、监测和报告。
GB/T32151《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从不同的企业层面规定了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要求,目的是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分别规定其温室气体排放边界、计量与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GB/T32151拟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发电企业;
第2部分:电网企业;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
第4部分:铝冶治炼企业;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
第12部分:纺织服装企业;
第13部分:独立焦化企业;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治炼和压延加工企业;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第16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为便于国内国际交流,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有关要求,本系列文件的量值以“国际量值单位+物质(元素)”或“物质(元素)+国际量值单位”的形式表示,如tC表示吨碳、tCO2表示吨二氧化碳、tCO2e表示吨二氧化碳当量、tCH4表示吨甲烷、tC/GJ表示吨碳每吉焦、Nm3表示标准状况下的立方米等。IV
1范围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GB/T32151.15—2023
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碳排放量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本文件适用于以石油、天然气为主要原料,生产石油产品和石油化工产品的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0
GB/T213
工业碳酸钠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384
GB/T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T476
GB/T1606
GB/T3286.1
煤中碳和氢的测定方法
工业碳酸氢钠
石灰石及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的测定络合滴定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3286.9石灰石及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第9部分:二氧化碳含量的测定烧碱石棉吸收重量法
GB/T6052
GB/T6422
GB/T8984
GB/T10410
GB/T11062
GB/T12206
GB/T12208
GB/T13610
GB/T15316
GB17167
工业液体二氧化碳
用能设备能量测试导则
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常量组分气相色谱分析法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城镇燃气热值和相对密度测定方法人工煤气组分与杂质含量测定方法天然气的组成分析气相色谱法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2723
天然气能量的测定
GB/T23111
GB/T23938
GB/T32150
非自动衡器
高纯二氧化碳
煤中碳氢氮的测定1
仪器法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51.15—2023
GB/T32201气体流量计
NB/SH/T0656石油产品及润滑剂中碳、氢、氮测定元素分析仪法3术语和定义
GB/T3215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温室气体greenhousegas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注:本文件涉及的温室气体仅为二氧化碳(CO2)。[来源:GB/T32150—2015,3.1,有修改]3.2
碳排放carbon emission
在特定时段内向大气中释放温室气体的过程。3.3
本reportingentity
报告主体
具有碳排放行为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来源:GB/T32150—2015,3.2,有修改]3.4
设施facility
属于某一地理边界、组织单元或生产过程的,移动的或固定的一个装置、一组装置或一系列生产过程。
[来源:GB/T
32150—2015,3.3]
核算边界
accountingboundary
与报告主体(3.3)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或与设施(3.4)生产运营相关的碳排放的范围。3.6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fossilfuelcombustionemission化石燃料在氧化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来源:GB/T32150—2015,3.7,有修改]3.7
火炬系统排放flaringemission
出于安全、环保等目的将石油化工产品生产各个业务环节的可燃气体在排放前通过火炬或废气燃烧系统进行焚烧处理而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3.8
女processemission
过程排放
在生产、废弃物处理处置等过程中原材料因化石燃料燃烧和火炬系统之外的物理或化学变化而产生的碳排放。
[来源:GB/T
32201—2015,3.8,有修改!
carbon dioxiderecycle
二氧化碳回收利用
由报告主体产生的、但又被回收作为生产原料白用或作为产品外供给其他单位,从而免于排放到大2
气中的二氧化碳。
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emission from purchased electricityand heat报告主体消费的购入电力、热力所对应的电力、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碳排放注:热力包括蒸汽、热水等。
[来源:GB/T32150—2015,3.9,有修改]3.11
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emissionfromexported electricityand heat报告主体输出的电力、热力所对应的电力、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碳排放。[来源:GB/T32150—2015,3.10,有修改]3.12
号activity data
活动数据
导致碳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注:如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原材料的使用量、购入的电量、购入的热量等。[来源:GB/T32150—2015,3.12,有修改]3.13
排放因子emission factor
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碳排放的系数。[来源:GB/T
32150—20153.13,有修改
碳氧化率carbon oxidation rate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完全氧化的百分比。[来源:GB/T32150—2015,3.14]]4核算边界
4.1通则
GB/T32151.15—2023
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产生的碳排放。生产系统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如果报告主体涉及使用绿色电力,不应直接扣减,宜单独进行报告。
石油化工企业应核算报告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火炬系统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石油产品或石油化工产品生产工艺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量、购入的电力及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输出的电力及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核算边界图见附录A。如果报告主体除石油产品和石油化工产品生产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如电力生产或化工产品生产,并存在本文件未涵盖的碳排放环节,则还应按照其他相关行业的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一并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报告格式见附录B4.2核算和报告范围
4.2.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石油化工企业核算边界包括固态、液态、气态化石燃料用于动力或热力供应目的在各种类型的固定32151.15—2023
燃烧设备以及移动燃烧设备内氧化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2火炬系统排放
石油化工企业出于安全、环保等目的,将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气体输送到火炬系统或废气燃烧系统中进行焚烧处理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4.2.3过程排放
石油化工企业在生产或废弃物处理处置过程中原材料因化石燃料燃烧和火炬系统之外的物理或化学变化而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包括但不限于:催化裂化装置、催化重整装置或其他装置上的催化剂烧焦再生,制氢装置脱碳过程,焦化装置烧除附着的焦炭,石油焦熳烧装置,氧化沥青装置,乙烯裂解装置炉管烧焦,环氧乙烷/乙二醇生产装置原料氧化,其他产品生产装置原料氧化,燃烧设施使用碳酸盐脱硫等。bZxz.net
4.2.4二氧化碳回收利用
石油化工企业从化石燃料燃烧、过程排放或其他排放源中回收的二氧化碳量,可从报告主体的总排放量中予以扣除。
4.2.5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石油化工企业消费的购入电力、热力(蒸汽、热水)所对应的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4.2.6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石油化工企业输出的电力、热力(蒸汽、热水)所对应的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5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5.1参数识别
石油化工企业碳排放计量与监检测参数应按表1识别。表1石油化工企业碳排放计量与监检测参数识别排放源名称
化石燃料燃烧
火炬系统排放
具体的排放源
煤炭、柴油、汽油、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化石燃料燃
烧排放
正常工况火炬气燃烧排放
非正常工况火炬气燃烧排放
计量与监检测参数类型
化石燃料消耗量
低位发热量或收到基元素碳
火炬气流量
气体组分
火炬气流量
计量与监检测方法
衡器、液体流量计、气体流
检测报告
气体流量计
检测报告、化学计算
气体流量计
排放源名称
过程排放
二氧化碳回收利用
购入和输出的电
力及热力产生的
石油化工企业碳排放计量与监检测参数识别(续)表1
具体的排放源
催化裂化等装置连续烧焦
催化重整装置或其他装置催
化剂间歇烧焦排放
制氢装置脱碳过程
流化焦化装置
石油焦烧装置
氧化沥青装置
乙烯裂解装置炉管烧焦
环氧乙烷/乙二醇生产装置
其他产品生产装置原料氧化
脱硫过程碳酸盐分解产生的
二氧化碳排放
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量
购入和输出的电力产生的
购入和输出的热力产生的
计量与监检测参数类型
烧焦量
焦层含碳量
待再生催化剂量、再生后催化
剂质量
烧焦前含碳量
烧焦后含碳量
副产气体流量
气体组分
装置运行时间
烧焦量
焦层含碳量
生焦质量、石油焦成品质量、
石油焦粉尘量
生焦及石油焦成品含碳量
氧化沥青产量
尾气平均流量
累计烧焦时间
气体组分
原料用量、环氧乙烷产品、乙
二醇产品产量
原料、产品含碳量
原料、产品、废弃物质量
原料、产品、废弃物含碳量
碳酸盐消耗量
碳酸盐组分含量
液态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量、气
体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量
二氧化碳纯度
购入和输出电量
购入和输出蒸汽量、蒸汽温
度、蒸汽压力
购入和输出热水量、热水温度
32151.15—2023
计量与监检测方法
衡器、化学计算
检测报告、化学计算
检测报告、化学计算
检测报告、化学计算
气体流量计
检测报告、化学计算
计时器
检测报告、化学计算
检测报告、化学计算
气体流量计
计时器
检测报告、化学计算
检测报告、化学计算
检测报告、化学计算
供应商提供
流量计
浓度检测计量仪器
流量仪表、温度仪表、压力
流量仪表、温度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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