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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921-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921-2011

中文名称: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通则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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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民用 爆炸 物品 警示 标识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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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A 921-2011.General rule for warning mark and register mark of civil explosives.
1范围
GA 921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的基本规则和技术要求。
GA 921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和登记标识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4659民用爆破器 材术语
GA441工业雷管编码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 14659中界定的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民用爆炸物晶civil explosives
用于非军事目的、列人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3.2最小计数单位the smallest count unit
根据不同产品特点,规定生产过程中产品计数的最小单位。
3.3 基本包装单元basic packaging unit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单位出厂销售时,规定产品包装的最小单元。
3.4 警示标识warning mark
在民用爆炸物品产品和包装物表面上按规定要求所作的标记,用于引起人们对该物品的警惕。
3.5登记标识register mark
在民用爆炸物品产品和包装物表面上标注的、能够承载产品流向信息的标记,用于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各环节的流向登记。
3.6电子标识electronic mark
以数字码或射频信号等方式标识物品管理信息的一类标签,如条形码、电子标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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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921—2011
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通则General rule for warning mark and register mark ofcivil explosives
2011-01-1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1-05-01实施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A921-201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南京理工大学、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北京京安丹灵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云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江阳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南京理工科技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准南舜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方斯伦贝谢油田技术(西安)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问正斌、金鑫、杨祖一、元希国、肖月华、刘大斌、魏新熙、曹文俊、王电、刘延书、郭银栋、朱长江、周富祥、刘润轩、王宝兴。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KAoNiKAca
1范围
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通则本标准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的基本规则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和登记标识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GA921-—2011bZxz.net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4659民用爆破器材术语
GA441工业雷管编码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14659中界定的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民用爆炸物品civilexplosives
用于非军事目的、列人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最小计数单位thesmallest countunit根据不同产品特点,规定生产过程中产品计数的最小单位。3.3
基本包装单元basicpackagingunit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单位出厂销售时,规定产品包装的最小单元。3.4
warningmark
警示标识
在民用爆炸物品产品和包装物表面上按规定要求所作的标记,用于引起人们对该物品的警惕。3.5
登记标识registermark
在民用爆炸物品产品和包装物表面上标注的、能够承载产品流向信息的标记,用于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各环节的流向登记3.64
electronicmark
电子标识
以数字码或射频信号等方式标识物品管理信息的一类标签,如条形码、电子标签等。1
GA921—2011
productsofexplosives
炸药制品
由各类火药、炸药(不含起爆药)加工制造而成的各种不同形状,不同用途的爆炸物品,如震源药柱、起爆具、爆裂管、射孔弹、压裂弹等。3.8
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RFID)电子标签
以射频信号自动识别目标对象并获取管理信息的标识。4基本规则
4.1民用爆炸物品最小计数单位和基本包装单元上应同时有警示标识和登记标识。以下情况例外:a)工业雷管最小计数单位不做警示标识;b)当塑料导爆管仅用于雷管装配用的材料时,可不做警示标识和登记标识。常规民用爆炸物品最小计数单位和基本包装单元划分方法见附录A。4.2警示标识可使用额色、文字、图案等方式标注。4.3登记标识可使用文字、数字等方式标注。其中,基本包装单元上应有电子标识。5技术要求
5.1警示标识
警示标识的内容包括警示色、警示语和品名。最小计数单位警示标识按以下要求执行:5.1.2
a)警示色:各类产品的外表面应采用橙红色。以下情况例外:1)国家或行业标准有明确规定的;2)产品外壳为金属材料的:
3)已经标注了符合GB190要求的爆炸品标志的。b)警示语:各类产品的外表面应标有“爆炸品”字样。已经标注了符合GB190要求的爆炸品标志的例外。
c)品名:各类产品的外表面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标注产品品名。未列入附录B的产品按照国家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或批准的品名标注。5.1.3不同产品的最小计数单位警示标识信息字号和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工业炸药及炸药制品:
1)字号可根据最小计数单位的外形尺寸确定,但要求目视清晰可辨。2)标识信息布置为:每一最小计数单位表面应有品名、警示语标识:品名、警示语等信息布置在同一行时,相互之间应空一个字格。b)索类火工品:
1)字号可根据最小计数单位的外型尺寸确定,但要求目视清晰可辨。2)标识信息布置为:每1.0m长度内至少应有一组完整的警示标识;品名、警示语等信息布置在同一行时,相五之间应空一个字格。c)其他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标识信息字号和布置,参照上述相近外形的产品进行标识。:*85.1.4基本包装单完警示标识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a)包装物表面应标有符合GB190要求的爆炸品标志;b)包装物表面应标有符合附录B规定要求的品名;2
TKAONTKAca-
c)包装物表面应标有符合以下要求的警示语:GA921—2011
1)工业炸药及炸药制品的警示语:“防火、防潮、轻拿、轻放,不得与雷管共存放”;2)其他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语:“防火,防潮、轻拿,轻放”。5.2登记标识
登记标识的内容包括生产单位或生产地名称、生产日期。最小计数单位登记标识按以下要求执行:5.2.2
a)各类产品的外表面上应有登记标识。各类雷管外壳上的登记标识应符合GA441规定的要求。
生产单位或生产地应标注生产许可证上核定的名称,可使用中文简称或代号生产日期以公元年月日表示。用“00~99”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公元世纪末二位年份,用\01~c)
12”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12月,用“01~31”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31日。如2009年4月28日,用“090428”表示。
d)生产单位或生产地名称,生产日期的字高、字间距,可根据产品的外形尺寸确定。基本包装单元登记标识应符合以下要求:5.2.3
生产单位或生产地名称应标注生产许可证上核定的信息,生产日期应符合5.2.2c)的要求,字号可根据基本包装单元的外型尺寸确定。b)
电子标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电子标识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生产单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品名、规格、包装规格、包装方式、净质量。
2)采用条形码标签时,条形码标签技术条件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打印条码应位于标签的中上方位置,四周留白不应小于3Ⅱm。工业雷管基本包装单元上的条码标签应符合GA441的要求。
3)采用电子标签时,每个基本包装单元或一个管理批中至少应附有一个标签。4)每个基本包装单元上至少应有一种电子标识。电子标识的技术性能应满足气候及使用环境的要求,射频对爆炸物品及作业场所的危险5)
性应通过防爆安全认证。
5.3实施方法及要求
5.3.1警示标识和登记标识的实施应采用印刷、喷印、刻(压)痕、粘贴标签等方法。5.3.2电子标识应附注在不易损坏、便于仪器识读的部位,其中条形码标签应粘贴在基本包装单元两个外侧面(相邻或相对方向),不应有污垢、破损等现象。5.3.3警示语应与产品表面或包装物表面有显著反差,登记标识目视清晰可辨。
GA921—2011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常规民用爆炸物品最小计数单位和基本包装单元划分方法常规民用爆炸物品最小计数单位和基本包装单元划分方法见表A,1。表A1
常规民用爆炸物品最小计数单位和基本包装单元划分方法序号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膨化硝铵炸药
粉状乳化炸药
改性铵油炸药
粉状铵油炸药
乳化炸药
乳化铵油炸药
水胶炸药
胶质硝化甘油炸药
粉状硝化甘油炸药
铵梯炸药
黏性粒状炸药
液体炸药
震源药柱
起爆具
爆裂管
射孔弹
压裂弹
工业电雷管(电子雷管)
地震斯探雷管
油气井用雷管
导爆管雷管
继爆管
工业导爆索
塑料导爆管
其他产品
最小计数单位
参照类似产品执行
TIKAONiKAca
基本包装单元
箱或袋
箱或袋
箱或袋
箱或袋
箱或袋
箱或袋
箱或袋
箱或經
箱或袋
箱或綫
箱或袋
参照类似产品执行
常规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见表B.1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常规民用爆炸物品品名
工业炸药
炸药制品
工业雷管
索类火工品
常规民用爆炸物品品名
铵油类炸药
含水炸药
硝化甘油炸药
GA 921—2011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膨化硝铵炸药
粉状乳化炸药
改性铵油炸药
粉状铵油炸药
乳化炸药
乳化铵油炸药
水胶炸药
胶质硝化甘油炸药
粉状硝化甘油炸药
铵梯炸药
黏性粒状炸药
液体炸药
震源药柱
起爆其
爆裂管
射孔弹
压裂弹
工业电雷管(电子雷管)
地震勘探雷管
油气井用雷管
导爆管雷管
继爆管
工业导爆案
塑料导爆管
GA921-—2011
条形码标签技术条件见表C.1。
基本克重
表面张力
抗破裂强度
耐水性
初始黏性
不同被贴表面表现
图像浓度
图像清晰度
耐副性
耐溶剂性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条形码标签技术条件
条形码标签技术条件
>65g/m2
>40dyn/cm
7 kg/cm2
浸泡水中不会软化、破损;涂层表面润湿,使用仪器刮动涂层百次不脱落适合高低标明的溶剂胶水
钢球97mm以上带留
格拉辛房纸
>55g/m2
聚酯薄膜
黑色,全树脂
表面斯破
>0.3kg/25mm
>0.7kg/25mm
>0. 4 kg/25 mm
>0.4kg/25mm
1.0mm高数字,1.5mm高数字,0.1mm粗划线、1dot的点再现可读金属尖锐部刮察图像无缺摄
异丙醇
玻璃清洗剂
助力泵液
齿轮油
图像缺损等级4以上
图像缺损等级4以上
图像缺损等级4以上
图像缺损等级4以上
图像缺损等级4以上
图像缺损等级4以上
图像缺损等级4以上
图像缺损等级4以上
图像缺损等级4以上
TTKAONTKAca
耐溶剂性
保存性品质
使用环境
保质期限
贴标温度
使用温度范围
保存期限
表C.1(续)
乙醇汽泊
冷却液
制动液
图像缺损等级4以上
图像缺摄等级4以上
图像缺损等级4以上
GA 921—2011
50℃下保存72h后图像无粘连现象,满足打印特性及图像耐久性要求温度5℃~35℃,湿度30%~85%RH
>5 ℃
-40℃~100℃
在温度20、相对湿度50%的请况下,可保存一年以上GA 921-2011
打印日期:2011年5月3日F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
行业标准
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通则GA921—2011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X12301/16
印张0.75字数14千字
2011年4月第一次印刷
2011年4月第版
书号:155066·2-21851定价16.00元·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如有印装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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