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951-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T 951-2011
中文名称:紫外观察照相系统数码拍照规则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A/T 951-2011.Regulation of digital photography by ultra-violet observation photography system.
1范围
GA/T 951规定了应用紫外观察照相系统进行数码照相的技术方法。
GA/T 951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及交通肇事、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中痕迹、物证的紫外反射照相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865- -2009 比 例照相规则
GA/T538--2005短波紫外图像观察仪
GA/T 584- -2005紫外 照相方法规则
GA/T 591- -2006刑事 照相设备技术条件
GA/T 592- -2006 刑事 数字影像技术规则
3设备器材
3.1 总则
紫外观察照相系统是利用紫外反射技术获取痕迹图像,并通过紫外倍增管技术将不可见的紫外图像增强并转化为可见影像,然后通过数码相机进行拍照记录的设备系统。紫外观察照相系统主要包括紫外图像观察仪和数码相机两个部分,这两部分可以通过观察照相转换装置连接在-起。
3.2紫外围像观察仪
254 nm短波紫外图像观察仪的各部件及其性能应符合GA/T 538- -2005的规定。将短波紫外图像观察仪中的254 nm短波紫外滤光镜换成365 nm长波紫外滤光镜,则组成365 nm长波紫外图像观察仪。
标准内容
ICS 13. 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951—2011
紫外观察照相系统数码拍照规则Regulation of digital photography by ultra-violet observation photography system2011-11-01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1-12-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A/T951—2011
注衰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丧任。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照相录像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5)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警察学院、广东誉宫学豌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秀萍,郝新华。TTKAONKACA
紫外观察照相系统数码拍照规则本标准规定了应用紫外观察照相系统进行数码照相的技术方法。GA/T 951-2011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及交通事,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中痕迹、物证的紫外反射照相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bzxz.net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女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3865—2009比例照相规则
GA/T538—2005短被紫外图像观察仪GA/T584—2005紫外照相方法规则GA/T591—2006刑事照相设备技术条件GA/T592—2006刑事数字影像技术规则3设备器材
3. 1 总则
外观察照相系统是利用紫外反射技术获取痕迹图像,并通过紫外倍增替技术将不可见的紫外图像增强并转化为可见影像,然后通过数码相机进行拍照记录的设备系统。紫外观察照相系统主要包括紫外图像观察仪和数码相机两个部分,这两部分可以通过观察-照相转换装置连接在一起3.2紫外图像观案仪
254nm短波紫外像观赛仪的各部件及其性能应符合GA/T538一2005的规定。将短波紫外图像观案仪中的254nm短波紫外滤光镜换成365nm长波紫外滤光镜,则组成365rm长波紫外图像观察仪。3.3数码相机
数码相机的性能应符合 GA/T 592-2006的规定。3.4紫外光源三脚架或疆拍架
254m短波紫外光源应符含GA/T538—2005的规定,365nm长波紫外光、三脚架或翻拍架应符合GA/T591—2006的规定。
4技术方法
4.1总则
以下表述均以254nm短波紫外照相为例,使用365rm长被紫外图像观察仪和65n长波紫外光源所进行的长波絮外照相亦可馨照适用。1
TTKANYKACA
GA/T951—2011
4.2拍照方法
4.2.1拍照装置
观账·照相转换装置
紫外光源
入射就外光
配光角度
一日镜
雾外像增强器
紫外锻头
紫外滤光镜
部分反贴紫外光
可见光
图1拍照装置示意图
数码相机
紫外图像观累仪
拍照装置如图1所示,短波紫外图像观察仪通过紫外像增强器将不可见的短波紫外反射图像转化为可见影像,并可通过目镜观察影像效果,数码相机拍照的是在目镜中观察到的可见影像,因此影像效果受制约于短波紫外图像观察仪和数码相机二者的分辨率、动态范围和信噪比等指标。4.2.2拍照步骤
4.2.2.1如图1所示,将紫外镜头、紫外像增强器、目镜及254nm短波紫外滤光镜按要求连接在一起,组成短波紫外图像观察仪。4.2.2.2将短波紫外图像观察仪固定到三脚架或翻拍架上,调整镜头垂直于痕迹表面,然后开启其电源。4.2.2.3打开254nm短波紫外光源,调整拍照距离,以尽量获得较大影像,并通过手动调焦法转动紫外镜头的调焦环完成调焦。
4.2.2.4在不断调整光源光照角度的同时,通过目镜观察被拍痕迹影像效果的变化,当被拍痕迹影像反差最大时,固定光源位置,并进行调焦修正。4.2.2.5通过观察-照相转换装置将短波紫外图像观察仪的目镜与数码相机的镜头连接在一起,选择中小光圈,利用数码相机的内测光功能确定基准曝光量,采用包围式曝光法进行曝光,4.2.2.6将数码照片下载到计算机中,保存原始图像,然后通过图像处理软件对痕迹图像进行适当处理并保荐
4.2.2.7以上拍照步骤中的4.2.2.2~4.2.2.4调节应反复进行,适当的物距、准确的调焦和恰当的配光角度是获取清晰影像的必要条件2
TTTKONYKAA
4.3拍照绪果的影响因素
GA/T 951—2011
4.3.1当痕迹与承痕面在适当的配光条件下,垂直方向的紫外光反射分量存在差异时,就会以不同的反差表现出来。二者的垂直反射分量差别越大,则影像反差越大,效果越好;反之,二者的垂直反射分量差别不大时,影像度差较小。
4.3.2如果痕迹物质紫外光的垂直反射分量小于承痕面,则痕迹影像呈现在亮背最上;如果痕迹物质紫外光的垂直反射分量大于承痕面,则痕迹影像呈现在暗背景上。4. 4 技术要点
4.4.1拍雕时,首先应使用拍梁或三脾架固定案外图像观察较,再通过自镜进行现案取求井情断满焦1然后,通过观察-照相转换装置连接相机,连接时应小心操作,确保索外头与被拍物体间的相对位置不变。
4.4.2应确保调焦清晰。调焦分两步:首先是案外图像观察仪的调焦,即转动蒙外头的调焦环进行清晰谢无,然后是数码相机的调焦。数码相机调焦时,不能书动紫外图像观察议,否则,应重新进行操作。
4.4.3根据凸透镜成像的原理,在镜头焦距不变的情况下,拍照尺寸较大的娘迹时,拍照距离较大反之,拍距离较小。
4.4.4紫外反射照相的拍照效果受配光角度的影响最大,只有找到了最合适的配光角度,才能得到反差最大的影像效果。
4.4. 5为避免抖动造成影像模糊,可采用遥控或快门线控制相机;对于衰迹、物证的拍照应特符合GB/T23865—2009的规定。
5安全防护
应按照GA/T584—2005的要求进行TTTKAONT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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