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2474.2-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2474.2-2023
中文名称: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 第2部分:车载装置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for vehicle transportation of explosive hazardous chemicals—Part 2:Vehicle devic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5-23
实施日期:2024-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39038365
相关标签:
爆炸
危险
化学品
汽车
运输
安全监控
系统
车载
装置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320预警和报警系统
中标分类号: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68页【胶订-大印张】
标准价格:86.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刘彩霞、刘丹丹、孟晨、张明明、李长樱、朱振、周宜婷、王华明、蔡家源、曹梦然、焦志皓、张京、谢芳艺
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江苏驭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星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提出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中车载装置的组成、基本要求和车载终端单元、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单元、电源、电气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的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并规定了标志与包装、随机技术文件、运输及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中车载装置的设计、开发、检验和应用。其他危险货物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标准内容
ICS13.320
CCSA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2474.2—2023
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第2部分:车载装置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for vehicle transportation of explosive hazardouschemicalsPart2:Vehicledevice2023-05-23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6-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缩略语
5车载装置组成
组成单元
组成单元要求
6基本要求
机械结构
7车载终端单元
7.1车载终端单元组成及要求
车载终端单元功能要求
7.3车载终端单元性能要求
8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
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组成及要求.
驾乘人员身份核验子单元功能要求…驾乘人员身份核验子单元性能要求,驾乘人员身份核验子单元信息安全要求.次
驾乘人员异常行为及疲劳状态监测子单元功能要求驾乘人员异常行为及疲劳状态监测子单元性能要求驾乘人员酒后驾驶状态监测子单元功能要求驾乘人员酒后驾驶状态监测子单元性能要求8.8
9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
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组成·
9.2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功能要求10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单元·10.1
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单元组成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理化安全监测子单元功能要求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理化安全监测子单元性能要求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防盗抢安全监测子单元功能要求GB/T42474.2—2023
GB/T42474.2—2023
10.5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指南子单元功能要求11电源要求
基本要求
11.2电源适应性
12电气安全性要求
耐电源极性反接
12.2抗电强度
13电磁兼容性要求
抗扰度
14环境适应性要求
工作环境
贮存环境
15试验方法
试验环境
基本要求检查
车载终端单元组成检查
车载终端单元功能试验
车载终端单元性能试验
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组成检查驾乘人员身份核验子单元功能试验驾乘人员身份核验子单元性能试验驾乘人员身份核验子单元信息安全试验驾乘人员异常行为及疲劳状态监测子单元功能试验驾乘人员异常行为及疲劳状态监测子单元性能试验·驾乘人员酒后驾驶状态监测子单元功能试验·驾乘人员酒后驾驶状态监测子单元性能试验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组成检查·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功能试验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单元组成检查: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理化安全监测子单元功能试验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理化安全监测子单元性能试验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防盗抢安全监测子单元功能试验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指南子单元功能试验电源试验
电气安全性试验
电磁兼容性试验
环境适应性试验
标志与包装
包装与配套
随机技术文件
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说明书
18运输及贮存
车载装置组成示意图
电源电压适应性
耐电源极性反接
抗电强度
工作温度和湿度试验
贮存温度和湿度试验
振动试验
冲击试验
GB/T42474.2—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起草。
GB/T42474.2—2023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文件是GB/T42474《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的第2部分。GB/T4247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车载装置;
—第3部分:车载装置安装;
第4部分:监控客户端;
——第5部分:车载装置与通信中心间数据接口;第6部分:通信中心与监控客户端间数据接口。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江苏驭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星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彩霞、刘丹丹、孟晨、张明明、李长樱、朱振、周宜婷、王华明、蔡家源、曹梦然焦志皓、张京、谢芳艺
GB/T42474.2—2023
在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时代大背景下,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成为管理需求和技术发展的共同方向。与此同时,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机器视觉等技术已在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管理中得到初步应用。GB/T42474《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选择了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中安全隐惠最大、安全事故后果最为严重的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针对我国危险化学品运输多部门协同管理的现状,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天数据战略、利用先进技术打破行业壁垒、推动爆炸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促进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多方高度协同这一目标,提出构建以云计算平台作为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管理数据资源池、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爆炸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方依据权限共享数据资源的技术方案,并针对“人”“车”“物”三大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要素提出部署基于生物识别、机器视觉、情绪识别、汽车驾驶主动安全防控、传感器网络监测等相关技术的车载装置,引领物联网、云计算、天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爆炸危险化学品运输中的应用,推动形成以车载装置作为物联网感知层进行运输信息感知与采集、以云计算平台及车载网关作为物联网传输层进行数据通信、以云计算平台及B/S监控客户端、移动终端APP作为物联网应用层进行数据挖掘和智能协同管理的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奠定技术基础,为实现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实时追踪、全面监测及联动预警,切实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重特大事故提供助力。
GB/T42474《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拟由6个部分构成。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目的在于给出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的术语定义和系统组成,明确系统的功能、性能、运行环境、信息安全、可靠性等技术要求及其对应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一第2部分:车载装置。目的在于给出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中车载装置组成,明确各组成部分基本要求及各组成单元的具体功能、性能要求,规定车载装置的电源要求、电气安全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及其对应的试验方法,确定车载装置标志与包装、随机技术文件、运输及贮存条件。第3部分:车载装置安装。目的在于给出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车载装置的安装前准备事项,明确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车载装置的通用安装要求及各组成单元主要设备的具体安装要求,确定安装验收方式。一第4部分:监控客户端。目的在于给出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中的监控客户端的组成与分类,明确监控客户端基本要求及行业管理客户端、企业运营管理客户端和驾乘人员服务客户端的具体功能要求,规定不同等级监控客户端的性能要求、信息安全要求及其对应的试验方法。
第5部分:车载装置与通信中心间数据接口。目的在于给出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中车载装置与通信中心间进行无线数据传输和数据交换的数据接口,明确数据接口构成及其通信方式、通用要求,规定通信协议分类和数据格式。一一第6部分:通信中心与监控客户端间数据接口。目的在于给出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监控系统中通信中心与监控客户端间进行数据传输和数据交换的数据接口,明确数据接口构成及其通信模式、通用要求,规定了数据交互流程和不同数据交互业务的数据格式。V
1范围
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第2部分:车载装置
GB/T42474.2—2023
本文件规定了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中车载装置的组成、基本要求和车载终端单元、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单元、电源、电气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的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并规定了标志与包装、随机技术文件、运输及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中车载装置的设计、开发、检验和应用。其他危险货物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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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23.1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2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423.3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2423.5
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2423.10王
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GB/T4768
GB/T4879
防霉包装
防锈包装
GB/T5080.7一1986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
原电池
GB/T9254.1
GB/T9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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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5322.1
GB15322.3
GB15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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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6808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第1部分:发射要求
电磁兼容
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L电磁兼容第2部分:抗扰度要求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
汽车防盗装置
第3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第4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GB/T19056—2021汽车行驶记录仪GB/T20979—2019信息安全技术虹膜识别系统技术要求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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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61492017乘用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1
GB/T42474.2—2023
GB/T35658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37036.2—2019信息技术移动设备生物特征识别1第2部分:指纹
GB/T37076—2018信息安全技术指纹识别系统技术要求GB/T39652—2021(所有部分)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指南GB/T42474.1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第5部分:车载装置与通信中心间数据GB/T42474.5
GA/T1755—2020安全防范
范人脸识别应用人证核验设备通用技术要求JT/T617.5—2018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5部分:托运要求JT/T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825.12IC卡道路运输证件
手第12部分:IC卡读写器技术要求机车车辆用避雷器
TB/T3392
3术语和定义
GB/T42474.1和GB/T42474.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缩略语
GB/T35658和JT/T794界定的以及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ACC:自适应巡航控制(AdaptiveCruiseControl)BDS: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eiDouNavigationSatelliteSystem)CAN:控制局域网(ControllerAreaNetwork)CDMA:码分多址(CodeDivisionMultipleAccess)GSM: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lobalSystemforMobileCommunications)LoRa:远距离(LongRange)
NB-IoT:窄带物联网(NarrowBandInternetofThings)NFC:近距离无线通信(NearFieldCommunication)RFID:射频识别(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TCP/IP:传输控制协议/互联网协议(TransmissionControlProtocol/InternetProtocol)USB:通用串行总线(UniversalSerialBus)UWB:超宽带(Ultra-Wideband)Wi-Fi无线局域网(Wireless-Fidelity)2G:第二代通信技术(The2ndGenerationWirelessTelephoneTechnology)3G:第三代通信技术(The3rdGenerationTelecommunication)4G:第四代通信技术(The4thGenerationMobileCommunicationTechnology)5G:第五代通信技术(The5thGenerationMobileCommunicationTechnology)5车载装置组成
组成单元
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的车载装置(以下简称车载装置)应由车载终端单元、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及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单元共同组成。车载终端2
GB/T42474.2—2023
单元应包括卫星定位子单元、信息采集及报警等附属子单元、数据存储及处理子单元和无线/有线通信子单元,其中,数据存储及处理子单元和无线/有线通信子单元合称为车载网关: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应包括驾乘人员身份核验子单元、驾乘人员异常行为及疲劳状态监测子单元及驾乘人员酒后驾驶状态监测子单元;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宜包括车辆自身安全监测子单元和车辆事故预防主动防控子单元;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单元宜包括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理化安全监测子单元,应包括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防盗抢安全监测子单元和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指南子单元。车载装置组成示意图见图1。
车载装置
车载终端单元
卫展定位子单元
信息采集及报警等
附属子单元
数据存储及处理
子单元
无线/有线通信
子单元
组成单元要求
5.2.1车载终端单元
势乘人员
安全监测单元
娲乘人员身份
核验子单元
驾乘人员异常行为
及疲劳状态监测
子单元
驾乘人员酒后驾验
状态监测子单元
车载网关
车辆行车
安全辅助单元
车辆自身
安全监测子单元
个辆事故预防
主动防控子单元
图1车载装置组成示意图
午载爆炸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测单元
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
理化安全监测子单元
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
防盗抢安全监测了单元
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教援
指南子单元
车载装置的车载终端单元应符合JT/T794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应符合第7章的要求。车载终端单元的通信数据接口应符合GB/T42474.5的要求。5.2.2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
车载装置的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应符合第8章的相关技术要求,其各构成模块涉及的具体产品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的通信数据接口应符合GB/T42474.5的要求或与车载终端中的车载网关数据接口保持一致。5.2.3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
车载装置的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应符合第9章的相关技术要求,其各构成模块涉及的具体产品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的通信数据接口应符合GB/T42474.5的要求或与车载终端中的车载网关数据接口保持一致。3
GB/T42474.2—2023
5.2.4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单元车载装置的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单元应符合第10章的相关技术要求,其各构成模块涉及的具体产品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单元的通信数据接口应符合GB/T42474.5的要求或与车载终端中的车载网关数据接口保持一致。6基本要求
6.1外观
车载装置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a)
外观完好,表面平整光滑,无凹痕、划伤、裂缝、变形、锈蚀,涂(镀)层不应起泡、龟裂或脱落,色泽均匀、无褪色及永久性污渍;b)
表面的标记和字符清晰可辨;
显示面板上的字符、图形清晰无缺损;d)
无裸露的导线和勾扯物体的尖角锐棱6.2机械结构
车载装置的机械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结构尺寸及外形设计合理,主机和相关组件适合隐蔽安装;a)
结构设计合理,适合与大多数货运车辆匹配安装:结构件与控制件完整,无机械损伤;c)
天线具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不因输入、输出接头或输入、输出端的短暂短路而永久性损坏;e
各组件能承受正常安装、使用、搬运、运输和使用中的振动和冲击,不致引起机械和功能、性能受损。
7车载终端单元
车载终端单元组成及要求
7.1.1卫星定位子单元
车载终端单元应具备卫星定位子单元。卫星定位子单元应符合以下要求:具备BDS卫星定位模块;
b)通过汽车行车记录仪实现卫星定位的,汽车行车记录仪符合GB/T19056一2021的相关要求。信息采集及报警等附属子单元
车载终端单元应具备信息采集及报警等附属子单元。信息采集及报警等附属子单元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备卫星定位天线;
具备应急报警按钮;
具备语音报读装置;
具备通话装置;
具备驾驶员身份、电子运单、物流、营运等信息采集装置。7.1.3数据存储及处理子单元
GB/T42474.2—2023
车载终端单元应具备数据存储及处理子单元。数据存储及处理子单元应符合以下要求:由数据存储器和微处理器共同组成;a)
数据存储器的存储容量大于或等于1TB并支持保存3个月以上数据量;b)
微处理器具备边缘计算能力,处理字长64bit。7.1.4无线/有线通信子单元
车载终端单元应具备无线/有线通信子单元。无线/有线通信子单元应符合以下要求具备BDS卫星通信模块;
具备2G或3G或4G或5G移动通信技术的通信模块:c
具备NB-loT或LoRa或RFID或NFC或Wi-Fi或UWB或蓝牙(Bluetooth)或紫蜂(Zigbee)无线通信模块;
d)具备至少支持CAN总线和TCP/IP的有线通信模块。7.2车载终端单元功能要求
7.2.1自检
车载终端单元应具备自检功能。并应符合以下要求:a)
能通过信号灯或显示屏明确表示车载终端当前主要状态,包括卫星定位及通信模块工作状态、主电源状态、卫星定位天线状态、与终端相连的其他设备状态等;b)
能以预设的频率进行自检,自检频率支持调整设置;c)
若出现故障,能通过信号灯或显示屏显示方式指示故障类型等信息,存储并上传至通信中心。7.2.2定位
车载终端应具备定位功能,并应符合以下要求:定位信息能通过监控客户端查询;a)
支持BDS进行定位导航、授时和短报文通信服务;b)
能提供实时的时间、经度、纬度、速度、高程和方向等定位状态信息,可存储到终端内部,同时通c)
过无线通信方式上传至通信中心,差分定位功能可选;能在通信中断时(盲区)以先进先出方式存储不少于10000条定位信息:在恢复通信后将存储d)
的定位信息补报上传,可根据需要采用压缩方式上传:e)
支持时间间隔、距离间隔或外部事件触发方式上传定位信息,当终端处于休眠状态时以一定时间间隔上传定位信息,且时间间隔和距离间隔支持调整设置;存储并向通信中心上报BDS定位结果及卫星定位模块详细定位数据,至少包含信噪比、有效f
卫星数;
能响应通信中心下发的添加BDS信息采集区域和删除BDS信息采集区域两种指令;g)
能存储至少24个监控客户端下发的卫星信息采集的矩形区域,当车辆驶人某矩形区域时自动启动卫星信号采集功能并按照指定频率上传,驶出区域时自动停止采集和上传:能按照指定的参数设置将当前定位模式、卫星信号覆盖状态信息等详细定位数据至少存储24h或实时上传至通信中心;
能够存储至少10000条详细定位数据,当保存数据量达到最大容量限值时,按先进先出原则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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