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2996.2-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2996.2-2023
中文名称: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管控指南 第2部分:软体家具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Guidelines for the control of key chemical substances in furniture—Part 2:Upholstered furnitur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9-07
实施日期:2024-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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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家具
产品
重点
化学物质
指南
软体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140家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具>>Y80家具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孙丽华、季飞、于雪斐、赵静、张晓波、熊建银、李光耀、沈建忠、黎胜国、李巍、刘奎麟、周保国、林蔚、洪方龙、张福基、余霆、许金飞、夏可瑜、张占广、祝汝华
起草单位: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浙江喜盈门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北京世纪京泰家具有限公司、佛山市欧曼家具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80)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提供了软体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管控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管控建议、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软体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的管控。
标准内容
ICS.97.140
CCS Y 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銀
GB/T42996.2—2023
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管控指南第2部分:软体家具
Guidelines for the control of key chemical substances in furniture-Part 2:Upholstered furniture2023-09-07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4-01实施
GB/T42996.2—2023
引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管控建议
试验方法
附录A(规范性)软体家具暴露面积测量方法次
附录B(资料性)软体家具中重点化学物质测试条件和典型色谱图.2
GB/T42996.2—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42996《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管控指南》的第2部分。GB/T4299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第1部分:木家具;
第2部分:软体家具。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浙江喜盈门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北京世纪京泰家具有限公司、佛山市欧曼家具有限公司、珠海励致洋行办公家私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万隆家俱有限公司、上海福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梦神床垫机械有限公司、伊莉雅(厦门)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农林大学、东莞市升微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凯翔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爱舒床垫销售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丽华、季飞、于雪斐、赵静、张晓波、熊建银、李光耀、沈建忠、黎胜国、李巍、刘奎麟、周保国、林蔚、洪方龙、张福基、余霆、许金飞、夏可瑜、张占广、祝汝华。1
GB/T42996.2—2023
现阶段,我国消费者更加注重产品绿色安全和高端品质,由此推动我国社会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和消费结构加快升级阶段。为进一步规范家具行业生产秩序、提高家具产品的环保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制定了GB/T42996《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管控指南》,对家具中重点化学物质的检测和管控建议提出指导。GB/T42996拟由两个部分构成:一一第1部分:木家具。目的是确定木家具中重点化学物质的测试方法和管控建议一第2部分:软体家具。目的是确定软体家具中重点化学物质的测试方法和管控建议1范围
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管控指南第2部分:软体家具
GB/T42996.2—2023
本文件提供了软体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管控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管控建议、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软体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的管控。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02家具工业术语
GB/T31106一2014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GB/T31107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通用技术条件IS016000-3:2011室内空气第3部分:室内空气和试验室内空气中甲醛和其他羰基化合物的测定主动采样法(IndoorairPart3:Determination offormaldehydeand othercarbonyl compounds inindoor air and test chamber airActive sampling method)IS016000-6:2011室内空气第6部分:TenaxTA吸附剂主动采样、热解吸和MS或MS-FID气相色谱法测定室内和试验室内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Indoorair一Part6:Determinationof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in indoor and test chamber air by active sampling on Tenax TA sorbent,ther-mal desorption and gas chromatography using MS or MS-FID)IS016017-1:2000室内、环境和工作场所空气用吸附管/热解吸/毛细管气相色谱法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取样和分析第1部分:泵采样法(Indoor,ambient andworkplaceair一Sampling andanalysi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by sorbent tube/thermal desorption/capillary gas chromatogra-phy—Part1:Pumpedsampling)
3术语和定义
GB/T28202、GB/T311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 compounds;voCs从样品中释放的,沸点不超过260℃的有机化合物[来源:GB/T31106—2014,3.1,有修改]3.2
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keychemicalsubstancesinfurniture家具中已被证明或确认对人体、环境具有毒害性,需严格控制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B/T
42996.22023
承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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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用样品或试件的暴露面积与气候舱舱容的比值。注:单位为m2/m3。
4总则
软体家具中重点化学物质的释放量影响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与消费者人身健康安4.1
全密切相关。
4.2软体家具中重点化学物质的释放量控制在可容许风险范围内是十分必要的。4.3本文件关注软体家具产品在使用状态下的重点化学物质释放量。3
管控建议
软体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管控建议见表1。软体家具中重点化学物质管控建议表1
试验方法
试验原理
丙烯醛
二甲苯
(间,邻,对二甲苯之和)
苯乙烯
1,4-二氯苯
三氯甲烷
四氯乙烯
N,N-二甲基甲酰胺
CAS号
50-00-0
75-07-0
107-02-8
71-43-2
108-88-3
100-41-4
95-47-6,108-38-3,106-42-3
100-42-5
106-46-7
67-66-3
127-18-4
68-12-2
108-95-2
91-20-3
管控建议/(mg/m2)
将样品按照一定的承载率置于一定温度、相对湿度和空气交换率的气候舱中,样品释放的挥发性有2
GB/T42996.2—2023
机化合物在舱内混合均匀,在规定的时间内采集舱内空气,并测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浓度。6.2仪器和设备
6.2.1气候舱:应符合GB/T31107的规定。6.2.2恒流气体采样器:流量在0mL/min~1000mL/min内稳定可调,精度为土5%以内。6.2.3气相色谱仪:配有氢火焰检测器(GC/FID)或质量选择检测器(GC/MSD)。6.2.4热解吸装置:应符合GB/T31106一2014中5.3.10和5.3.11的要求。6.2.5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配有二极管阵列或紫外检测器。6.3测试前样品的储存
软体家具易吸附环境空气中的化学物质,测试前的储存条件是影响结果的重要因素之一,为减少环境带来的干扰,宜将样品以原包装的密封状态储存于室内环境中,避免接触化学污染物,宜控制储存环境中的重点化学物质浓度,使其低于管控建议值储存温度为15℃~25℃、相对湿度不高于65%。未包装的样品通过有措施避免交叉污染。6.4试验程序
6.4.1承载率和气候舱的选择
尽可能选择承载率计算结果为0.30m2/m3~0.70m2/m3的气候舱,并尽量接近0.50m2/m2。小件样品宜通过增加相同样品数量的方式满足承载率范围。材料分布均匀的产品,宜整件测试或将样品制备成承载率满足0.50m2/m2的试件,采用1m3的气候舱测试。
6.4.2样品准备
6.4.2.1样品处理
去掉样品的包装、保护膜、吊牌等包装材料(如果产品需要组装,则按产品规定的安装要求安装产品),用干棉布清理表面浮尘。样品特别大且材料分布均匀的产品宜按6.4.2.3制备成试件测试,结果有争议时,以整件样品测试结果为准。材料分布不均匀的产品,宜测试整件样品。6.4.2.2测量样品暴露面积
关闭样品活动结构,展开摆放为日常使用状态,按附录A测量并计算样品的暴露面积。6.4.2.3试件制备
如需制备小样试件,需按比例取样,包含样品的主要释放源。为确保小试件与整件样品的结果一致,尽可能避免边缘部位,选取距样品边缘100mm以上的位置,尽可能包含所有材料,从面料至弹性填充材料整体取样。小试件的所有切口和原产品未暴露部分采用不含被测重点化学物质的铝胶带密封,或将试样置于不锈钢板上,侧边用铝胶带密封。侧边密封时包覆至表面(10土5)mm。正反面材料不同且主材料比例1:1的产品,从正面和背面分别取样,背对背密封制备成小试件。6.4.3预处理
样品准备好后宜尽快置于预处理环境中。多个样品同时预处理时,样品间距尽可能大于300mm,以GB/T42996.2—2023
保持空气流通,避免样品交叉污染。预处理过程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预处理环境条件:温度为(23土2)℃,相对湿度为50土10)%;一预处理时间:(120土2)h。
6.4.4气候舱的准备
用碱性清洁剂清洗气候舱内壁,再用蒸馏水清洗后并通风干燥。开启气候舱,调节舱内温度为(23土2.0)℃、相对湿度为(50±5)%,空气交换率为(1.0士0.05)h-,空载运行24h,采集舱内空气,测试表1中所列重点化学物质的本底浓度。6.4.5样品测试
样品预处理完毕后立即转入测试用气候舱。床垫样品宜放置在支架上,其他产品按正常使用状态放置在舱中间位置。支架尽量选取不易吸附或释放表1中的重点化学物质的材料,且所占空间低于舱容积的1%,以避免影响舱内空气流通。关闭舱门记录时间,在第(20土0.5)h时开始采集舱内空气进行测定,计算试验条件下的重点化学物质测试浓度。采集舱内空气前宜在不带吸附管的状态抽取舱内空气至少5min,以去除采样管道的干扰。采样流量不宜超过环境舱入口空气流量的80%。试验过程中气候舱内的环境指标宜保持恒定:—温度:(23±2.0)℃;
相对湿度:(50土5)%;
一空气交换率:(1.0±0.05)h-。6.5重点化学物质的收集和测定
甲醛、乙醛和丙烯醛宜按ISO16000-3:201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采集和测定,苯、甲苯、二甲苯宜按GB/T311062014或ISO16017-1:2000和ISO16000-6:2011规定的方法进行采集和测定,其他重点化学物质宜按ISO16017-1:2000和ISO16000-6:2011的规定进行收集和测定,测试条件见附录B。6.6结果计算
6.6.1试验条件下的重点化学物质测试浓度试验条件下的重点化学物质测试浓度按式(1)计算:C。=C-C
式中:
C。一一试验条件下重点化学物质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C。一一气候舱内重点化学物质质量浓度测试结果,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Co一一气候舱本底重点化学物质质量浓度测试结果,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2)。6.6.2样品的重点化学物质释放量样品的重点化学物质释放量按式(2)计算:le
式中:
C一样品的重点化学物质释放量,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2);L一一样品的承载率,单位为平方米每立方米(m2/m3);L。一标准承载率,数值为0.5,单位为平方米每立方米(m2/m)6.7结果表示
GB/T42996.2—2023
软体家具中重点化学物质释放量以mg/m3表示,结果与表1中管控建议数值的位数一致。5
GB/T42996.2—2023
A.1测量原则
附录A
(规范性)
软体家具暴露面积测量方法
本文件所规定的软体家具暴露面积为样品与环境空气接触部分的总表面积。组装产品、折叠产品、可调产品需按最有利于有害物质释放的样式进行组装、打开、调节。金属和塑料部分不计。可采用直接测量、覆膜测量或激光扫描等方式测量,结果精确到0.01m2。A.2测量方式www.bzxz.net
A.2.1直接测量
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或卷尺直接测量暴露部分尺寸,运用数学公式或绘图软件计算软体家具暴露面积。
A.2.2覆膜测量
将塑料薄膜贴附在样品表面,用记号笔描绘暴露部位轮廓。将塑料膜展平,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或卷尺测量尺寸,运用数学公式或AutoCAD软件绘图计算软体家具暴露面积。A.2.3三维激光扫描测量
用三维激光扫描仪采集样品所有部位的点云数据,在样品四周和顶部进行扫描,后期点云配准拼接,剔除掉多余的非目标点云,通过扫描仪软件计算软体家具暴露面积。A.3
测量方法
A.3.1床垫类
普通方形床垫
测量床垫长、宽、高,计算表面、背面、围边面积,加和为暴露面积,包边和圆角的影响忽略不计。A.3.1.2
圆形等其他形床垫
测量床面各部分尺寸,将平面分割为扇形、方形等形状,分别计算表面、背面、围边面积,加和为暴露面积,包边的影响忽略不计。
A.3.2沙发类
沙发类暴露面主要为座面、靠背、围边、底面、扶手等,测量时可将各区域分割成便于计算的形状,分别测量计算。
产品底部若与地面紧密接触,不需计入暴露面积。若产品底部不接触地面,底部面积计入暴露面积。底面无论是否密封,均按底部边缘范围内的平面面积计。靠垫等活动部件作为整件沙发的一部分,正反面均计入暴露面积。6
GB/T42996.2—2023
产品靠背部分的正面和背面均计入暴露面积,可拆卸靠背以安装完整状态测试,,一体化靠背的正
面、背面与围边没有明显分隔,可一起测量计算。有抽拉式扶手的产品,按抽拉扶手展开最大状态的暴露面积计。腿、脚等支撑部件与地面接触面不计。以粘接或其他方式安装固定的部件,与产品粘合部分不计入暴露面积,包边、接缝部分忽略不计。软体椅凳类
软体椅凳类暴露面积测量包括座面、底面、靠背正反面、腿部等,雕刻、镂空部分忽略不计。其他要求同沙发类。
A.3.4软体床类
软体床类暴露面积测量包括床面、底面、围边、床头。其他要求同沙发类,
A.3.5其他软体家具
其他产品参照所列产品测量暴露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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