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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775.8-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8775.8-2023

中文名称: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8部分:商用车应用特殊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Electric vehicle wireless power transfer—Part 8: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commercial vehicl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9-07

实施日期:2023-09-0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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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电动汽车 无线 充电 系统 商用车 应用 特殊要求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道路车辆工程>>道路车辆装置>>43.040.99其他道路车辆装置

中标分类号:车辆>>车用电子、电气设备与仪表>>T35车用电子、电气设备与仪表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8页

标准价格:49.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魏斌、兰昊、胡超、全生明、甘海庆、刘威、刘振威、武志贤、黄晓华、袁晓冬、杨国勋、蒋成、吴晓康、钱科军、阮文骏、黄学良、李芳、张宝强、杨南、肖静、李江、王哲

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许继电源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提出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商用车应用特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功率等级超过22 kW的电动商用车静态磁耦合无线充电系统,其供电电源额定电压最大值为1 500 V(DC),额定输出电压最大值为1 500 V(DC),其他额定输出电压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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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43.040.99
CCS T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8775.8—2023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8部分:商用车应用特殊要求
Electric vehicle wireless power transfer-Part 8 :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commercial vehicle2023-09-07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09-07实施
1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符号和缩略语
缩略语
5总则Www.bzxZ.net
系统架构
充电前准备阶段要求
充电启动阶段要求
充电传输阶段要求
充电停止阶段要求
7试验准备
频率设置
对准容忍区域与中心对准点设置输出电压测量点选择
测试装置布置
8测试方法
充电前准备阶段测试
充电启动阶段测试
8.3充电传输阶段测试
附录A(资料性)商用车MF-WPT系统-地面设备A.1地面设备机械结构
A.2地面设备电路设计
附录B(资料性)商用车MF-WPT系统-车载设备B.1车载设备机械结构
B.2车载设备电路设计
附录C(资料性)
参考文献
系统效率测试记录表
GB/T38775.8—2023
GB/T38775.8—2023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起草。
本文件是GB/T38775《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第8部分。GB/T38775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车载充电机和无线充电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一第3部分:特殊要求;
第4部分:电磁环境限值与测试方法;第5部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一第6部分:互操作性要求及测试地面端;一第7部分:互操作性要求及测试车辆端;第8部分:商用车应用特殊要求。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许继电源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东南大学、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厦门新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有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斌、兰昊、胡超、全生明、甘海庆、刘威、刘振威、武志贤、黄晓华、袁晓冬、杨国勋、蒋成、吴晓康、钱科军、阮文骏、黄学良、李芳、张宝强、杨南、肖静、李江、王哲Ⅲ
GB/T38775.8—2023
GB/T38775旨在确立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要求、测试方法、互操作性等,拟由十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通用要求。目的在于规定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总体要求。一第2部分:车载充电机和无线充电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目的在于规定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地面通信控制单元(CSU)与车载通信控制单元(IVU)之间实现无线充电控制的通信协议,也规定了无线充电控制管理系统(WCCMS)参与无线充电控制的通信协议,一一一第3部分: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所特有的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第4部分:电磁环境限值与测试方法。目的在于规定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在充电时,电动汽车内、外的电磁环境限值和测试方法。第5部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目的在于规定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统一测试方法及判定依据。-第6部分:互操作性要求及测试地面端。目的在于规定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地面参考设备,以及待测试地面设备为满足互操作性应满足的要求和测试方法。一第7部分:互操作性要求及测试车辆端。目的在于规定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车载参考设备,以及待测试车载设备为满足互操作性应满足的要求和测试方法。第8部分:商用车应用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商用车应用所特有的要求及测试方法。
第9部分:车载充电机和无线充电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应用层及数据链路层)。目的在于规定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实现无线充电控制的通信协议数据链路层及应用层的定义。第10部分: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目的在于规定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实现无线充电控制的通信协议的一致性测试要求、结构和内容。IV
1范围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8部分:商用车应用特殊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商用车应用特殊要求GB/T38775.8—2023
本文件适用于功率等级超过22kW的电动商用车静态磁耦合无线充电系统,其供电电源额定电压最大值为1500V(DC),额定输出电压最大值为1500V(DC),其他额定输出电压参考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
GB/T38775.1一2020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38775.3一2020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3部分:特殊要求GB/T38775.4—2020E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4部分:电磁环境限值与测试方法GB/T38775.5—2021
GB/T38775.6—2021
3术语和定义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5部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第6部分:互操作性要求及测试地面端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GB/T19596、GB/T38775.1一2020、GB/T38775.3一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商用车commercialvehicle
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注:商用车能牵引挂车,乘用车不包括在内。L来源:GB/T3730.1一2001,2.2.2,有修改3.2
离地间隙
ground clearance
车载设备下表面与地面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3.3
系统效率
systemefficiency
车载设备输出功率与地面设备输人功率的比值3.4
对准容忍区域
龙alignmenttolerancearea
当副边设备的离地间隙确定时,MF-WPT系统可以在X轴和Y轴方向上满足互操作性要求进行GB/T38775.8—2023
无线电能传输的区域,
[来源:GB/T38775.6—20213.10]3.5
中心对准点
centeralignmentpoint
对准容忍区域的几何中心点。
[来源:GB/T38775.6—2021,3.84
符号和缩略语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Uoutmin:负载需求的最小充电电压,即MF-WPT系统最小输出电压。Uoutmax:负载需求的最大充电电压,即MF-WPT系统最大输出电压。Uoutnom:负载需求的额定电压,即MF-WPT系统额定输出电压。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SU:地面通信控制单元(CommunicationServiceUnit)IVU:车载通信控制单元(In-VehicleUnit)MF-WPT:以磁场为介质的无线电能传输(WirelessPowerTransferThroughMagneticField)PFC:功率因数校正(PowerFactorCorrection)总则
系统架构
图1所示为MF-WPT系统架构及组件。2
标引序号说明:
MF-WPT系统;
5.2分类
原边设备;
非车载功率组件;
CSU:
地面功率电路;
地面设备;
供电电源;
副边设备;
车载功率组件;
车载功率电路;
车载设备;
电池和/或车载电气设备:
无线充电功率传输;
通信。
5.2.1输入功率等级分类
图1MF-WPT系统架构及组件
商用车MF-WPT系统输人功率等级分类见表1。表1输入功率等级分类
功率(P)
5.2.2离地间隙分类
MF-WPT5
22MF-WPT6
33GB/T38775.8—2023
MF-WPT7
商用车MF-WPT系统车载设备的离地间隙分类见表2。车载设备的额定离地间隙由设备制造商3
GB/T38775.8—2023
指定,且在该分类级别中的最大离地间隙和最小离地间隙之间。表2离地间隙分类
离地间隙分类
5.2.3地面设备安装方式分类
支持的副边设备离地间隙(H)
110≤H≤170
160≤H≤220
210≤H≤270
商用车地面设备可采用地埋安装或地上安装方式,安装方式应符合GB/T38775.1一2020中5.4的规定。在一个车位内,商用车MF-WPT系统地面设备安装数量可为多个,且车载设备安装位置应与地面设备的中心对准点对齐。
6要求
充电前准备阶段要求
商用车MF-WPT系统的安全测试结果应符合GB/T38775.1一2020中第10章、12.3,GB/T38775.32020中5.8.6,GB/T38775.4一2020中第4章、第5章以及GB/T38775.5一2021中的第6章、第7章的相关规定。
充电启动阶段要求
商用车MF-WPT系统应满足以下条件才可进入充电状态:初始对位预检完成,原边设备和副边设备在可充电区域内;a)
配对预检通过;
c)兼容性检测预检通过;
d)通过异物检测、活体保护功能的测试。初始对位预检、配对预检、兼容性检测预检的要求及测试方法见GB/T38775.6一2021中附录B的B.2~B.4。
异物检测、活体保护测试方法应符合8.2的规定。商用车MF-WPT5系统的功率上升速度不应低于0.5kW/s,不宜高于5kW/s;商用车MF-WPT6、MF-WPT7系统的功率上升速度不应低于1kW/s,不宜高于10kW/s。6.3充电传输阶段要求
商用车MF-WPT系统效率测试应按照8.3.2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系统效率应满足表3的规定,其中,系统效率测试时,地面设备的异物检测、活体保护功能应处于工作状态。对准情况
中心对准点
对准容忍区域
充电停止阶段要求
表3系统效率
以下情况下,商用车MF-WPT系统地面设备应停止充电:a)
车载设备发出停止充电请求;
地面设备发出停止充电请求;
无线充电控制管理系统发出停止充电请求;CSU和IVU之间的通信断开;
地面设备检测到异物;
地面设备检测到活体;
检测到故障。
系统效率
≥85%
≥80%
GB/T 38775.8—2023
商用车MF-WPT5系统,传输功率下降速度不应低于5kW/s;商用车MF-WPT6、MF-WPT7系统,传输功率下降速度不应低于10kW/s。地面设备应具备执行急停的功能,如安装停止充电按钮,执行急停功能时,地面设备应在1s内停止功率传输。
试验准备
频率设置
商用车MF-WPT系统在工作状态时,应采用定频工作模式,工作频率应按照表4中规定的标称频率设置。
表4频率
频率类型
标称频率
注1:。为固定的标称频率值
注2:士0.05为允许的偏差值。
频率值
f。(±0.05)
f。的值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以及国际电信联盟(ITU)的规定7.2
对准容忍区域与中心对准点设置商用车MF-WPT系统原边设备和副边设备的对准容忍区域的X轴、Y轴至少满足表5的要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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