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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815-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0815-2023

中文名称:日用精陶器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Domestic fine potter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5-23

实施日期:2023-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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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4539220

相关标签: 日用 陶器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玻璃和陶瓷工业>>陶瓷>>81.060.20陶瓷制品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日用玻璃、陶瓷、搪瓷、塑料制品>>Y24日用陶瓷制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10815-2002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汪启轩、王健、邱梓瀚、黄诗福、许英、章思林

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宜兴市至正陶瓷有限公司、潮州市三华陶瓷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佳美集团公司、潮州市陶瓷行业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日用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05)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日用精陶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描述了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日用精陶器的生产、使用、检验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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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81.060.20
CCSY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0815—2023
代替GB/T10815—2002
日用精陶器
Domestic finepottery
2023-05-23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12-01实施
GB/T10815—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规定了质量相关技术要求,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文件。
本文件代替GB/T10815—2002《日用精陶器》,与GB/T10815—200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产品的等级(见4.2,2002年版的4.3);一更改了产品的吸水率技术要求(见5.1.2002年版的5.1);删除了产品的铅、镉溶出量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见2002年版的5.4、6.4);更改了产品的色差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见5.3、6.3,2002年版的5.5、6.5);更改了产品的微波炉适应性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见5.4、6.4,2002年版的5.3、6.3);-增加了产品的冰箱至微波炉适应性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见5.5、6.5);增加了产品的冰箱至烤箱适应性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见5.6、6.6);增加了产品的耐机械洗涤性能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见5.7、6.7);更改了产品规格误差的技术要求(见5.8,2002年版的5.6);更改了产品的外观质量和缺陷要求(见5.9和表3,2002年版的5.7和表2);更改了产品检验规则(见第7章,2002年版的第7章);更改了产品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见第8章,2002年版的第8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日用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5)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宜兴市至正陶瓷有限公司、潮州市三华陶瓷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佳美集团公司、潮州市陶瓷行业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启轩、王健、邱梓瀚、黄诗福、许英、章思林。本文件于1989年首次发布;2002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I
1范围
日用精陶器
GB/T10815—2023
本文件规定了日用精陶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描述了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日用精陶器的生产、使用、检验和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2012
GB/T2829—2002
GB/T3298—2022
GB/T3299
GB/T3300
GB/T3301
GB/T3302
GB/T3303
GB/T5000
GB/T27587
GB/T32680
GB/T34253
QB/T1503
3术语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日用陶瓷器抗热震性测定方法
日用陶瓷器吸水率测定方法
日用陶瓷器变形检验方法
日用陶瓷器的容积、口径误差、高度误差、重量误差、缺陷尺寸的测定方法日用陶瓷器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规则日用陶瓷器缺陷术语
日用陶瓷名词术语
日用陶瓷耐微波加热测试方法
日用陶瓷耐机械洗涤测试方法
日用陶瓷器冰箱至微波炉、烤箱适应性检测方法日用陶瓷白度测定方法
GB/T3303和GB/T500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用途分为盘碟类、碗类、杯类、壶类及其他器物类4.2按产品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4.3按产品的规格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型。各型尺寸范围见表1。1
GB/T10815—2023
盘类口径
碗类口径
杯类口径
壶类容量
其他器物类
技术要求
吸水率
应大于5%且不大于17%。
抗热震性
128~<228
110~<175
60~<100
250~<1000
228~350
175~250
1000~2400
视其外形最大尺寸和外形相似情况,分别按上述各类定型160℃~20℃热交换一次应无裂纹、破损色差
应符合表2规定。
耐微波炉加热
优等品
一等品
加热能量为72000J,按6.4试验后应不裂、无损坏和无电弧产生。冰箱至微波炉适应性
按6.5试验后应不裂、无损坏和无电弧产生冰箱至烤箱适应性
按6.6试验后应不裂和无损坏。
合格品
耐机械洗涤
所有观察者所得的平均数应不大于1.0。5.8
产品规格误差
口径误差
GB/T10815—2023
口径大于200mm的误差应在士1.0%内,口径在60mm~200mm的误差应在士1.5%内,口径小于60mm的误差应在±2.0%内。
高度误差
应在3.0%内。
质量误差
应在6.0%内。
外观质量
产品的釉面、花面、口沿、底沿应光滑,放在平面上应平稳。底部标志(指商标和文字)应正确、清楚,不应明显歪斜与偏心。有盖产品的盖与口应基本吻合,壶类产品倾斜至底面与水平位置呈70°夹角时,盖不应脱落。当盖向一方移动时,盖与壶口的空隙不应超过3mm。壶嘴的口部不应低于壶口3mm。产品各等级的外观缺陷应符合表3规定,在10mm内不应有2个以上的缺陷的同时应符合下5.9.4
列要求:
优等品每件产品不应超过2种缺陷;一等品每件产品不应超过4种缺陷;合格品每件产品不应超过6种缺陷。表3
变形·
产品规格
优等品
不大于0.5
不大于1.0
不大于1.5
不大于口径的0.7%
不大于1.0
不大于2.0
不大于2.5
不大于长径的1.0%
盘碟类
一等品
不大于1.0
不大于2.0
不大于2.5
不大于口径的1.0%
鱼盘类
不大于1.5
不大于2.5
不大于3.0
不大于长径的1.5%
合格品
不大于2.5
不大于3.0
不大于4.0
不大于口径的1.5%
不大于3.0
不大于3.5
不大于5.0
不大于长径的2.0%
GB/T10815—2023
变形·
色脏?
釉泡?
产品规格
中、大型
表3(续)
优等品
不大于0.5
不大于1.0
不大于1.5
不大于口径的0.7%
不大于0.5
不大于0.5
不大于1.0
不大于1.5
不准许
不准许
不准许
不准许
不准许
一等品
不大于1.0
不大于2.0
不大于2.5
不大于口径的1.0%
不大于1.0
不大于1.5
不大于1.5
不大于2.0
不大于0.5限1个
不大于0.5限2个
不大于0.5限3个
不大于1.0限3个
显见面不超过5.0,非
显见面不超过10.0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见
面不大于1.0限1个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见
面不大于1.5限1个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见
面不大于2.0限1个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见
面不大于2.0限2个
不大于1.0限1个
不大于1.5限2个
不大于2.0限2个
不大于2.0限4个
不大于0.5限3个
不大于0.5限4个
不大于0.5限5个
不大于0.5限5个
合格品
不大于2.5
不大于3.0
不大于4.0
不大于口径的2.0%
不大于1.5
不大于2.0
不大于2.0
不大于2.5
不大于1.0限2个
不大于1.0限2个
不大于1.5限3个
不大于1.5限3个
显见面不超过12.0,非
显见面不超过20.0
不大于1.0限1个
不大于1.5限1个
不大于2.0限2个
不大于3.0限2个
不大于2.5限3个
不大于3.5限3个
不大于4.0限3个
不大于4.0限3个
不大于0.5限5个
不大于1.0限4个
不大于1.0限5个
不大于1.0限6个
缺泥·
产品规格
小、中型
大、特型
表3(续)
优等品
不准许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
见面不超过5.0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
见面不超过7.0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
见面不超过10.0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
见面不超过12.0
不准许
断边断线不准许,断
金不准许,线边色差
不勾花色及残缺接
头很不明显
不准许
一等品
显见面不大于0.5限
2个,非显见面不大于
1.0限2个
显见面不大于1.0限
2个,非显见面不大于
1.5限2个
不超过7.0(其中口沿
不超过2.0)
不超过10.0(其中口沿
不超过2.0)
不超过12.0(其中口沿
不超过3.0)
不超过15.0(其中口沿
不超过3.0)
不准许
断口断线不超过2.0
(宽色边断口不准许),
花色不明显,线边色差
不匀及残缺不明显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见
面阴裂不超过3.0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见
面阴裂不超过4.0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见
面阴裂不超过5.0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见
面阴裂不超过6.0
耳、把和壶内孔眼等隐
蔽处坏皆裂不超过
2.0限1处
GB/T10815—2023
合格品
显见面不大于1.0限
2个,非显见面不大于
1.5限3个
显见面不大于2.0限
4个,非显见面不大于
2.5限5个
不超过10.0(其中口沿
不超过2.5)
不超过12.0(其中口沿
不超过2.5)
不超过15.0(其中口沿
不超过3.5)
不超过17.0(其中口沿
不超过3.5)
不超过40.0
不超过50.0
不超过70.0
不超过90.0
断口不超过4.0限5
处,花色不太明显,线
边不均及残缺接头处
不严重
阴裂不超过4.0
阴裂不超过6.0
阴裂不超过8.0
阴裂不超过10.0
坏釉皆裂(不透)中小
型不超过3.0.特大型
不超过5.0,耳、把和壶
内孔眼等限蔽处坏釉
不超过2.0限2处
GB/T10815—2023
(包括
压釉、
缩釉”、
滚釉)
产品规格
表3(续)
优等品
不超过4.0限1处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
见面不大于0.5限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
见面不大于0.5限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
见面不大于0.5限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
见面不大于0.5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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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许
有釉不大于3.0.无
釉不大于2.0,深度
小于0.5限3处,应
不准许
不准许
不准许
显见面不准许,非显见
面很不明显
一等品
不超过7.0限2处或不
超过10.0限1处
不大于0.5限4个
不大于0.5限6个
不大于0.5限8个
不大于0.5限10个
压釉长不超过4.0,底内
沿长不超过10.0,其他缺
釉不准许.底足缩釉中小
型不超过30.0mm,特
大型不超过400mm
粘足不超过底径的5%,
深度不超过0.5mm
有釉不大于5.0.无釉
不大于3.0,深度小于
0.5限3处,应平磨
不准许
不明显
不准许
不明显
合格品
不超过画面的20%
不大于1.0限6个
不大于1.0限8个
不大于1.0限10个
不大于1.0限12个
压釉长不超过6.0,底内
沿长不超过20.0,其他缺
釉不超过20.0mm,底
足缩釉中小型不超过40.
0mm,特大型不超过
粘足不超过底径的
10%,深度不超过
有釉不大于6.0.无釉
不大于4.0,深度小于
1.0限3处,应平磨
不准许
不太明显
不明显
不太明曼
嘴、耳、
把垂,接
头泥色
差·彩
色不正
泥釉缕、
波浪纹、
滚头迹
炸釉、
磕碰、
产品规格
表3(续)
优等品
不准许
显见面很不明显,
非显见面不明显
不准许
一等品
很不明显
不明显
不准许
GB/T10815—2023
合格品
不太明显
不太明显
不准许
除已明确规定者外,本文件所规定的缺陷均指显见面,非显见面的缺陷均按显见面规定尺寸增大50%。凡遇直径小于规定幅度50%的缺陷,而其数量较规定略多时,两个折算为一个,但所增加的绝对个数不应超过原等级规定总数量的50%(如原规定总数为单数时,可将总数加1,变成双数再折半)。凡末限定处数或个数的缺陷,均按尺寸相加计算。釉泡尺寸按中心部位计算,不包括厚釉部位,本文件未能包括的缺陷,根据其形状,按相似缺陷处理。多边变形优等品不准许,一等品、合格品需将规定的幅度减少50%;底部凹凸不平优等品很不明显,一等品不明显·合格品不太明显、
釉下手绘色釉一等品限2处,合格品限4处。“开口釉泡:一等品不准许,合格品口沿部位不准许口沿落渣不准许,其他部位落渣应除去尖峰:口沿落渣不大于0.5mm限1个,其他部位落渣应除去尖峰。、优等品、一等品缺泥深度不超过0.5mm,合格品缺泥深度不超过1.0mm。满花各等级加一处;薄膜迹优等品很不明显,一等品不明显,合格品不太明显;局部色淡少色按画面缺陷处理;人物、飞禽走兽、头部、手足装饰中的文字、符号:优等品、一等品不准许残缺,合格品残缺不明显。底足缩釉宽度不能超过1mm,小中型嘴、耳、把处压釉一等品不超过2.0mm,合格品不超过4.0mm。h鱼盘按底足长径计算,其他粘疤不准许,底足应磨光滑。6
试验方法
吸水率测定
按GB/T3299执行。
抗热震性测定
按GB/T3298—2022中8.1、8.2执行。GB/T10815—2023
色差测定
按QB/T1503执行。
耐微波炉加热测定
按GB/T27587执行。
冰箱至微波炉适应性测定
按GB/T34253执行。
冰箱至烤箱适应性测定
按GB/T34253执行。
耐机械洗涤测定
按GB/T32680执行
产品规格误差测定
按GB/T3301执行。
外观质量测定
变形按GB/T3300执行,缺陷尺寸按GB/T3301执行。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采用每百单位不合格品数(计件法或计量法)检验。出厂检验
7.2.1出厂检验项目为5.9规定的内容。出厂检验按GB/T2828.1一2012的各项规定执行。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合格质量水平、7.2.2
检查水平及抽样方案见表4。正常检验一次抽样及判定按表5进行。表4
检查项目
不合格分类
合格质量水平
检查水平
般检查水平ⅡI
抽样方案
从正常检查一次抽样开始,按转移规则进行7.2.3
批量范围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001
样本量n
接收数Ac
受检产品可按单件、套具、等级、花面、器型等形成批。样本的抽取按以下要求进行。
单件产品按表5的规定从交货批中直接随机抽取样本量。GB/T10815-2023
拒收数Re
成箱配套产品根据交货批产品数量对照表5的要求查出相应的样本量,用样本量除以每箱内的产品数,其商若是整数则以此数值为抽取的箱数;其商若含小数,则去除小数,在整数位加1为抽取的箱数。从交货批产品中随机抽取确定箱数的成箱配套产品,然后从抽取的箱中随机抽取该批产品的样本量(每箱中抽出的样本数应大致相等)。当交货批小于或等于样本量时,则全部抽取。出厂检验项目中有不符合要求项,则判该批产品不符合本文件。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其中抗热震性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其他项目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
产品原料改变时;
生产工艺方法变更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停产6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生产工艺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本周期制造的并经过批检查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个批中抽取。抽取样本的方法要保证所得到的样本能代表本周期的实际技术水平。型式检验按GB/T2829一2002的规定执行,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别水7.3.3
平、不合格判定数及抽样方案见表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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