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3152-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3152-2023
中文名称:移动终端动漫内容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Mobile terminal animation and comics content requirement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9-07
实施日期:2023-09-0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604420
相关标签:
移动
终端
内容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35.180终端和其他外围设备
中标分类号: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信息处理技术>>L73信息处理系统设计与文件编制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陈维东、黄心渊、刘书亮、陈洪、李筱晖、黄光、许荣耀、廖智勇、王乐
起草单位:天津神界漫画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传媒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天翼爱动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咪咕动漫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动漫游戏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6)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终端动漫的产品标识、内容制作、成品存储与元数据以及内容质量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终端动漫产品的制作。
标准内容
ICS.35.180
CCS L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3152—2023
移动终端动漫内容要求
Mobile terminal animation and comics content requirements2023-09-07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09-07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缩略语
5产品标识要求
5.1产品标识基本要求
5.2移动终端漫画产品的标识要求5.3移动终端动画产品的标识要求5.4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的标识要求6内容制作要求
内容源要求
6.2成品要求
7成品存储与元数据要求
成品存储要求
成品元数据要求
8内容质量要求
8.1移动终端漫画内容质量要求
8.2移动终端动画内容质量要求
8.3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质量要求参考文献..
GB/T43152—2023
GB/T43152—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动漫游戏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6)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神界漫画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传媒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天翼爱动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咪咕动漫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维东、黄心渊、刘书亮、陈洪、李筱晖、黄光、许荣耀、廖智勇、王乐。Ⅲ
1范围
移动终端动漫内容要求
GB/T43152—2023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终端动漫的产品标识、内容制作、成品存储与元数据以及内容质量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移动终端动漫产品的制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834
4标点符号用法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GB/T15835
GB/T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Y/T202.1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编目规范第1部分:电视资料ISO/IEC14496-2信息技术视听对象编码第2部分:视频(Informationtechnology一Codingof audio-visual objects—Part 2:Visual)ISO/IEC14496-10信息技术视听对象编码第10部分:高级视频编码(Informationtechnolo-
gy—Coding of audio-visual objects—Part 10:Advanced video coding)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mobileterminal animationand comics移动终端动漫
通过网络传播,以移动终端接收的数字化动漫产品。注:包括移动终端动画、移动终端漫画、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3.2
mobile terminal animation
移动终端动画
以动画为内容表达形式的数字多媒体产品。3.3
mobile terminal comics
移动终端漫画
以漫画为内容表达形式的数字图像产品,3.4
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
mobileterminal animationand comics derivatives具有动漫元素的数字图像或多媒体产品。注: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终端运行的互动性、娱乐性应用软件派生出的动漫数字产品。3.5
动漫形象
动漫角色
animation and comics characteranimation and comics role
GB/T43152—2023
运用夸张变形、拟人等方法创作,通过二维平面、三维立体的艺术方法表现,具有性格魅力和人格特征的虚拟的人物、动物或其他的形象。3.6
pagecomic
以从左至右、从上到下为阅读顺序,通过翻页的方式来阅读的漫画。3.7
scrollcomic
以从上到下为阅读顺序,通过滑动的方式来阅读的漫画。3.8
内容源
content source
移动终端动漫内容提供方获得的具有版权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3.9
位图图像
栅格图像
点阵图像
bitmap
raster image
lattice image
使用像素阵列来表示的图像,
注:每个像素的颜色信息由“红绿蓝”色彩模式(RGB)组合或者灰度值表示。3.10
图像文件格式imagefileformat
图形信息在磁盘上以文件形式存储时的组织格式,注:用不同的扩展名来表示不同的图像文件格式。3.11
像素pixel
画素pixel
用来计算数码影像的一种单位。3.12
分辨率resolution
用于度量位图图像内数据量多少的一个参数。3.13
图像分辨率
image resolution
以水平和垂直像素来表示的图像中存储的信息量。3.14
屏幕分辨率
display resolution
显示分辨率display resolution以每英寸像素数来表示的屏幕上显示的像素个数。注:屏幕分辨率的单位为ppi,即每英寸像素数(PixelsPerInch)。3.15
顿frame
构成动画最小单位的一张单独的静态图像,或单一图像的物理空间位置。3.16
framerate
产生动画运动的图像组合的速率。注:帧率的单位为/s,即每秒显示帧数(FramesPerSecond,简称FPS)。2
码率bit rate
比特率bit rate
每秒内传输或处理的字节(bit,即比特)的数量。GB/T43152—2023
注:比特率的单位为bit/s,即每秒传输或处理的字节数(BitPerSecond,简称BPS);比特率越高,传送的数据越大。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VI:一种多媒体文件封装格式,扩展名为avi\(AudioVideoInteractive)BMP:标准Windows图像格式,一种典型的位图格式,扩展名为\bmp(Bitmap)GIF:图形交换格式,一种压缩位图格式,扩展名为“gif(GraphicsInterchangeFormat)JPG:联合图像专家组格式,一种有损压缩格式,文件扩展名为\jpg\或\jpeg\(JointPhotographicExpertsGroup)
PNG:便携网络图形,一种无损压缩的位图图形格式,扩展名为png\(PortableNetworkGraphicFormat)
TIFF:标签图像文件格式,一种无损压缩的图像格式,扩展名为\tif\或\tiff\(TagImageFileFor-mat)bzxZ.net
5产品标识要求
5.1产品标识基本要求
应在移动终端动漫作品中注明作品的相关信息,产品标识的内容应与成品的元数据相一致,应符合GY/T202.1的要求。
5.2移动终端漫画产品的标识要求移动终端漫画产品应在首页注明作品的相关信息,产品标识包括以下内容:a)作品名称:漫画的名称;
b)作品生产者:漫画的作者与制作人员的姓名或制作单位的名称;c)版权符号:标识版权的符号O;d)版权所有者:漫画的版权所有者的姓名或所有单位的名称。移动终端漫画产品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注明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a)作品主题:漫画的内容主题;b)作品风格:漫画的艺术风格;c)作品类型:漫画的类型;
d)作品简介:漫画内容的简短叙述性综述,简介的字符数宜在300字~500字;e)作品宣传语:向公众介绍漫画的简短宣传语,简介的字符数宜在50字~100字;f)作品结束语:表示漫画结束的语句。5.3移动终端动画产品的标识要求移动终端动画产品应在片头前或片尾注明作品的相关信息,产品标识包括以下内容:a作品名称:动画的名称;
b)作品生产者:动画的出品人、导演、制作人员的姓名或出品单位、制作单位的名称;3
GB/T43152—2023
c)版权符号:标识版权的符号C;d)版权所有者:动画的版权所有者的姓名或所有单位的名称。移动终端动画产品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注明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a)作品主题:动画的内容主题;b)作品风格:动画的艺术风格;c)作品类型:动画的类型;
d)作品简介:动画内容的简短叙述性综述,简介的字符数宜在300字~500字。5.4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的标识要求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应提供单独版权信息页,注明作品的相关信息,产品标识包括以下内容:a)作品名称:动漫数字衍生品单独产品或该产品系列的名称;b)作品生产者:动漫数字衍生品的作者或制作单位的名称;c)版权符号:标识版权的符号C;d)版权所有者:动漫数字衍生品的版权所有者的姓名或所有单位的名称。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注明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a)作品主题:动漫数字衍生品的内容主题;b)作品风格:动漫数字衍生品的艺术风格;c)作品类型:动漫数字衍生品的类型。6内容制作要求
6.1内容源要求
6.1.1移动终端漫画内容源要求
移动终端漫画内容源文件是指漫画作品的位图图像文件。移动终端漫画内容源文件技术要求,按表1的规定。表1移动终端漫画内容源文件技术要求图像文件格式
JPG/GIF/PNG/BMP
JPG/GIF/PNG/BMP
注:图像文件格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文件格式。6.1.2移动终端动画内容源要求
移动终端动画内容源文件是指动画作品的多媒体文件。移动终端动画内容源文件推荐技术参数,按表2的规定。图像尺寸/像素
≥800×1600
宽度≥1280
分辨率/像素
1080×1920
800×1280
720×1280
表2移动终端动画内容源文件推荐技术参数封装格式
AVI/MKV/TS/M2TS
视频编码及码率
H.264\,>2000 kbit/s
MPEG45,>8000kb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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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编码及码率
LPCM/DTS/Do1by/MLP
AAC,>256 kbit/s
MPEG1Laver 2,>224kbit/s
符合IS0/IEC14496-10的高级视频编码标准。b符合IS0/IEC14496-2的视频编码标准。6.1.3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内容源要求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内容源包括:漫画作品的位图图像文件与动画作品的多媒体文件。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内容源技术要求应符合如下要求:漫画作品的位图图像文件技术要求应符合6.1.1的规定;动画作品的多媒体文件技术要求应符合6.1.2的规定。6.1.4移动终端动漫形象内容源要求移动终端动漫形象内容源包括:动漫形象的三视图、表情图、动作图、比例图等图像文件。移动终端动漫形象内容源应符合以下要求:a)三视图应包括基于单一动漫形象绘制的前视、右视及顶视三个视觉方向的图像文件;b)表情图应包括基于单一动漫形象绘制的各种通过面部表情变化表达感情的图像文件及相关表情符号:
c)动作图应包括基于单一动漫形象绘制的各种身体动作形态的图像文件;d)比例图应包括基于同一场景下绘制的多个动漫形象之间比例关系的图像文件。6.2成品要求
移动终端动漫成品应满足移动终端屏幕尺寸大于或等于3.5in(1in=0.0254m)的要求。6.2.1移动终端漫画成品要求
面向运营商,宜尽量创作生产符合移动终端漫画文件格式要求的产品,也可以将漫画内容直接交予运营商,由运营商进行编码,提供的漫画图片技术参数至少达到以下要求:漫画图片文件采用JPG、GIF、PNG、BMP等格式:分辨率大于或等于300ppi。
面向运营商,按照运营商的要求,根据移动终端显示屏幕大小提供适配不同的漫画内容,漫画内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编码及文件格式:不同分辨率移动终端的wap、彩信、客户端所需的漫画格式文件:一平板类动漫客户端展现所需的漫画格式文件以及Web网站所需的漫画格式文件。6.2.2移动终端动画成品要求
面向运营商,可将动画内容直接交予运营商,由运营商进行编码,提供动画内容的技术参数应至少达到以下要求:对于采用AVI、WMV、MPEG4、MPEG2编码的视频文件,分辨率1280X720,顿率25顿/s,码率4Mbit/s(视频)、128kbit/s(音频)。5
GB/T43152—2023
面向运营商,按照运营商要求,根据移动网络不同带宽和移动终端屏幕大小提供适配不同的动画内容,动画内容的重点技术编码格式包括但不限定于:分辨率、顿率(帧/s)、视频码率(bit/s)、音频编码格式、音频码率(bit/s)、封装格式、网络带宽总码率(bit/s)。6.2.3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成品要求面向运营商,可以将动漫数字衍生品的内容直接交予运营商,由运营商进行编码,提供的动漫数字衍生品的成品技术参数应根据载体及运营商的要求确定。6.2.4移动终端动漫形象成品要求面向运营商,可以将动漫形象直接交予运营商,由运营商进行编码,提供的动漫形象的成品技术参数应根据载体及运营商的要求确定。7成品存储与元数据要求
7.1成品存储要求
7.1.1成品存储载体及方式
成品存储介质应为耐久性好的载体,推荐采用的载体为:硬盘、磁盘阵列等。存储方式应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一套异地保存。对于加密文件,则应在解密后再制作拷贝,7.1.2成品存储文件及目录构成
成品存储文件及目录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a)存储的文件名称应与文件夹名称统一,建立文件夹标号与标识:b)存储结构应至少由三级目录构成:一级目录为根目录;二级目录为子集目录;三级目录包含元数据表、图片文件夹、音视频文件夹等。7.1.3成品存储电子文档管理表
成品存储电子文档管理表应符合以下要求:a)成品电子文档管理表的归档与管理,应符合GB/T18894的相关规定;b)成品电子文档管理表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文件名称、节目名称、存储位置、版本号、存储日期、更新日期、管理人员名单、调用人员名单等。7.2成品元数据要求
成品应建立对应的元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漫画成品的元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名称、节目名称、内容名称、文件格式、版本、语种、风格类型、制作日期、出品人、出品单位、编剧、主笔、主要制作人员名单、版权标记、内容关键字等;b)动画成品的元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名称、节目名称、内容名称、文件格式、版本、语种、字幕、风格类型、制作日期、出品人、出品单位、导演、主要制作人员名单、版权标记、内容关键字等:c)动漫数字衍生品成品的元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名称、节目名称、内容名称、衍生品类型、版本、语种、风格类型、制作日期、出品人、出品单位、主要制作人员名单、版权标记、内容关键字等;
d)动漫形象成品的元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名称、形象名称、版本、风格类型、制作日期、出品人、出品单位、主要制作人员名单、版权标记、内容关键字等。6
8内容质量要求
8.1移动终端漫画内容质量要求
8.1.1移动终端漫画内容图像要求移动终端漫画内容的图像应符合以下要求:a)图像应清晰,线条精确,图像压缩比率损失小于20%;b)扫描图像,不应出现纸张网格纹;c)图像保护在不影响效果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水印嵌入等保护措施:d)图像不应出现扭曲、变形等情况;e)图像翻页过程中不应出现少页、跳页等现象。8.1.2移动终端漫画内容文字要求移动终端漫画内容的文字符合以下要求:GB/T43152—2023
a)文字不应出现乱码、实心字、错字、别字、多字、漏字、倒字,文字差错率不超过1/10000;b)如需要使用生僻字、特殊字应做出备注说明,备注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定于拼音注释、语义注释等;
c)创作过程中文字的使用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配套的《通用汉字规范表》;
创作过程中标点符号的用法,应符合GB/T15834的相关规定:d)
创作过程中数字的用法,应符合GB/T15835的相关规定;e
f)文字大小的设定,最低标准为分辨率为320×480时,应大于20像素:g)文字之间不应重叠,以清晰阅读为准,与对话框和场景边框的边距应大于12像素。8.1.3移动终端漫画内容音效要求移动终端漫画内容的音效应符合以下要求:a)除必要的情节需要外,应减少对尖锐刺耳音效的使用频率;b)除必要的情节需要外,应采取标准普通话配音,减少方言配音:c)当图像与声音相结合的环境中,音效应同步锁定到图像。8.2移动终端动画内容质量要求
8.2.1移动终端动画内容画面要求移动终端动画内容的画面符合以下要求a)画面应确保清晰,主体画面不应出现扭曲、偏色等状态,宜充分考虑合理搭配色彩配比亮度;b)画面应确保连贯流畅,不应出现缺顿、跳帧现象,画面镜头切换不应过于跳跃频繁;c)画面静止时间的设定,除特殊情况外,画面静止时间不宣过长;d)画面图像压缩比率损失小于20%;画面在压缩过程中,应保持长宽比,不应出现整体变形。8.2.2移动终端动画内容字幕要求移动终端动画内容的字幕应符合以下要求:a)字幕不应出现乱码、实心字、错字、别字、多字、漏字、倒字,文字差错率不超过1/10000;b)字幕颜色不应与背景颜色相同或相近,应确保字幕清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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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字幕需与音频、视频相结合的环境下,字幕、音效应同步锁定到图像;d)对白字幕占据主画面的比例不应超过1/10。8.2.3移动终端动画内容声音要求移动终端动画内容的声音应符合以下要求:a)声音如有循环,循环播放的过渡应流畅,不应出现间断、跳转等状况;声音如不循环,播放结尾要求应平滑顺畅:
b)除必要的情节需要外,应减少对尖锐刺耳音效的使用频率;c)音、视频合成时,应确保音频同步锁定到图像,作品数字文件经转码或压缩后,应重新进行音视频同步测试;
d)除必要的情节需要外,应采取标准普通话配音,减少方言配音。8.3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质量要求8.3.1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画面要求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的画面应符合以下要求a)图像应清晰,线条精确,图像压缩比率损失小于20%;b)扫描图像,不应出现纸张网格纹;c)图像不应出现扭曲、变形等情况。8.3.2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文字要求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的文字符合以下要求:a)文字不应出现乱码、实心字、错字、别字、多字、漏字、倒字,文字差错率不超过1/10000b)如需要使用生僻字、特殊字应做出备注说明,备注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定于拼音注释、语义注释等;
创作过程中文字的使用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配套的《通用汉字规范c
表》:
创作过程中标点符号的用法,应符合GB/T15834的相关规定;d仓
创作过程中数字的用法,应符合GB/T15835的相关规定;f)文字大小的设定,最低标准分辨率为320×480时,应大于20像素;9)文字之间不应重叠,以清晰阅读为准,与场景边框的边距大于12像素。8.3.3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声音要求移动终端动漫数字衍生品的声音应符合以下要求:a)声音如有循环,循环播放的过渡应流畅,不应出现间断、跳转等状况;声音如不循环,播放结尾要求应平滑顺畅;
b)除必要的情节需要外,应减少对尖锐刺耳音效的使用频率;c)音、视频合成时,应确保音频同步锁定到图像,作品数字文件经转码或压缩后,应重新进行音视频同步测试:
d)除必要的情节需要外,应采取标准普通话配音,减少方言配音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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