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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2825-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2825-2023

中文名称:电动滑板车通用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scooter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8-06

实施日期:2023-08-06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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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电动 通用 技术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道路车辆工程>>43.140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钟表、自行车、缝纫机>>Y14自行车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8页

标准价格:46.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叶震涛、庄琳、周滢、邢琳、杨丽、杨书评、张志英、刘学军、黄龙仁、刘峰、袁望坦、叶险、李大维、杨帆、黄镇泽、曹硕、朱红霞、吴中超、何家保、徐凯、张勋寅、施金、张天龙、肖质文、欧阳一峰、欧成硕、张力伟、殷明桃、章娜、刘玉冰、叶国华、由迎春

起草单位: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中国自行车协会、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飞神车业有限公司、南京快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礼仪休闲用品工业协会、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

归口单位: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55)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滑板车的结构、性能、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部件、环境适应性能、检验规则及标志、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并界定了相应的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滑板车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本文件不适用于儿童电动滑板车、竞技/运动型电动滑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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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43.140
CCSY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2825—2023
电动滑板车通用技术规范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scooters2023-08-06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08-06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电气安全
机械安全
环境适应性
说明书
试验方法
结构检查
性能试验
电气安全检测
机械安全试验
部件试验
环境适应性试验
说明书
试验条件·
仪器精度
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
周期检验…
型式检验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GB/T42525—2023
GB/T42525—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5)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中国自行车协会、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飞神车业有限公司、南京快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礼仪休闲用品工业协会、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涛涛军业股份有限公司、雅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安尚机器人有限公司、武义金跃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协典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东莞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安乃达驱动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北京侵权伪劣物品检验鉴定技术创新联盟、深圳市乐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长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深圳猛犸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叶震涛、庄琳、周滢、邢琳、杨丽、杨书评、张志英、刘学军、黄龙仁、刘峰、袁望坦、叶险、李大维、杨帆、黄镇泽、曹硕、朱红霞、吴中超、何家保、徐凯、张勋寅、施金、张天龙、肖质文、欧阳一峰、欧成硕、张力伟、殷明桃、章娜、刘玉冰、叶国华、由迎春。Ⅲ
1范围
电动滑板车通用技术规范
GB/T42525—2023wwW.bzxz.Net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滑板车的结构、性能、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部件、环境适应性能、检验规则及标志、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并界定了相应的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滑板车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本文件不适用于儿童电动滑板车、竞技/运动型电动滑板车。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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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6部分:试验火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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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7761
GB/T40559平衡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平衡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规范SJ/T11685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electricscooter
电动滑板车
由车把(把横管、把立管)、车轮、踏板等组成,以蓄电池为能源,由直流电动机驱动,可踏地滑行的低速车辆。
示例:见图1。
GB/T42525—2023
标引序号说明:
1——车把;
2——前轮;
3——踏板;
4—后轮。
4总体要求
电动滑板车示意图
在正常使用、合理可预见的误用以及故障情况下,电动滑板车不应发生危险。危险包括但不限于4.1
以下情形:
产生的热量造成材料变质或人员烫伤;a)
燃烧、爆炸、触电等危险;
在充电过程中,释放有毒有害气体;c)
因整车或部件发生断裂、变形、松动及运动干涉等情形而导致人身伤害。d
2锂离子蓄电池(以下简称为“电池”)的安全应符合GB/T40559的规定,电池的初始容量、高温容4.2
量、低温容量应符合SJ/T11685的规定。不应使用梯次利用的电池注:梯次利用的电池指动力电池退役后,整体或经过拆解、分类、检测、重组与装配等相关工艺,以电池包或模块或单体的形式再次应用到包括但不限于基站备电、储能、低速动力等相关目标领域的电池。3充电器的安全应符合GB4706.18的规定,其应与电动滑板车的电池系统兼容;电动滑板车充电端4.3
口的连接器应能防止错位和反向接插。4.4
电路板、包裹电池的非金属外壳的燃烧分级不应低于GB/T5169.16中V-1级。5要求
5.1.1锐边
在正常骑行、搬运和维修时,骑行者的手、腿等身体可能触及之处均不应有外露的锐边。2
5.1.2突出物
电动滑板车刚性突出物应满足以下要求:GB/T42525—2023
对于可能会伤害骑行者的刚性突出物,其突出部分的末端采用合适形状的保护物进行防护(如:把横管末端使用硅胶、橡胶保护套保护);一对于螺栓,其超出螺纹配合部分的长度小于螺栓公称直径。5.1.3活动间隙
除车轮(车轮与其支撑系统、车轮和挡泥板的间隙)、悬挂系统、制动系统、闸把、折叠机构外,电动滑板车的活动间隙应小于5mm,或大于18mm。5.1.4内部布线
内部布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导线固定牢固,不承受过度压力,不松散,两条以上同一走向的导线一起捆扎,导线放置在无锐角、锐边的零部件上;
注:过度压力指导线产生明显变形的压力、导线连接处有绝缘套管;
当导线穿过金属孔时,导线或金属孔装有绝缘套管零部件。c)
5.2性能
5.2.1通则
电动滑板车的最高车速、电动机启动分别应满足5.2.2、5.2.3的要求;制动性能应满足5.2.4.1的要求,还应满足5.2.4.2或5.2.4.3其中一项要求。5.2.2最高车速
电动滑板车的最高车速应在企业明示最高车速的士10%范围内,且不应大于25km/h,5.2.3电动机启动
电动滑板车的车速在小于3km/h时,其电动机不应输出动力。5.2.4制动性能
制动结构
电动滑板车应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制动系统,且至少一个为机械制动系统。5.2.4.2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
使用全部制动系统时,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应3.4m/s;只使用机械制动系统时,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应≥2.5m/s。
注: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为在电动滑板车制动过程中,车速从开始制动速度的80%降到开始制动速度的10%时,减速度的平均值;通常以MFDD表示。3制动距离
使用全部制动系统时,制动距离(S)应满足公式(1):3
GB/T42525—2023
S<0.1X+0.0111Xu2
使用机械制动系统时,制动距离(S)应满足公式(2):S≤0.1Xu+0.0154X
式中:
S制动距离,单位为米(m);
制动时行驶速度,单位为于来每小时(km/h)。3电气安全
最大输出电压
电池最大输出电压应小于或等于60V。5.3.2
短路保护
电动滑板车的充电电路和电池输出电路中均应装有熔断丝等保护装置。5.3.3绝缘电阻
电动滑板车的电源电路、控制电路与外露可导电部件之间的绝缘阻值应大于2Mα。5.3.4发热
电动滑板车的发热应满足以下要求:.(1)
在试验过程中,骑行者持续接触的部位(如:把横管、踏板等),其表面温度不大于43℃:a)
b)工作温度大于60℃的制动系统,在其裸露处或周边的明显部位标注警告标志;在试验过程中,除制动系统外,骑行者容易接触的部位(如:电缆、接插件等),其表面温度不大c)
于57℃;如有表面温度大于57℃的部位,则有保护措施。充电锁止
在电池充电过程中,电动滑板车的电动机不应运转。5.3.6制动断电
电动滑板车应有制动断电功能。电动滑板车制动时电动机输入电流应在3s内小于或等于其无扭矩输出时的电流(待机电流)。5.3.7充电接口保护
电动滑板车的充电接口应有防反接、防触电的保护设计功能。5.4
机械安全
5.4.1踏板静态强度
按6.4.1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电动滑板车的踏板受力部位的永久变形量不应大于5mm。5.4.2
整车负载跌落
按6.4.2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后,电动滑板车不应起火、爆炸、漏液,其主要承载结构应无明显损伤和变形,且行驶应正常。
5.4.3拉脱力
GB/T42525—2023
把横管末端应装有把套或把盖,其应能承受70N的拉脱力。对于快拆式把横管,将快拆部分与把横管组装好后,沿把横管快拆方向施力,快拆部分与把横管不应有分离。5.4.4车把静负荷强度
按6.4.4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后,车把应无明显变形;车把及其锁定装置不应有裂纹或断裂,且应正常操作和锁紧。
5.4.5车把疲劳强度
按6.4.5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后,车把各部位不应有可见裂纹、破损、明显变形和松动。5.4.6转向疲劳强度
按6.4.6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后,车把、可弯折导线及其护套的各部位不应有可见裂纹、破损、明显变形和松动。
5.4.7整车振动
按6.4.7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后,电动滑板车的电池不应起火、爆炸、漏液,机械结构件的任何部分不应有裂纹或断裂,各电气部件功能应正常。试验后电动滑板车应能正常行驶。5.4.8整车疲劳强度
按6.4.8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后,电动滑板车应满足以下要求:a)车架的任何部分无可见的裂纹、断裂,并且车架的任何部分无分离;b)
若产生间隙,不影响部件工作和用户安全。5.5部件
5.5.1折叠锁紧装置
折叠锁紧装置的要求如下。
折叠锁紧装置应通过两次连续操作才可以开启,且第二次操作依赖于骑行者进行并维持第一次操作才能生效(如:安全锁扣)。折叠锁紧装置应清晰地表明该装置是处于松脱还是锁紧位置。b)
折叠锁紧装置处于锁紧状态时,其不应在骑行中被意外松开或解锁。在折叠锁紧装置最可能被单一操作打开的方向上施加力150N或扭矩2.2Nm,其不应有解锁、断裂或永久变形折叠锁紧装置在承受250N的锁紧力时不应有断裂或永久变形。d)
在骑行过程中,折叠锁紧装置不应触碰运动部件。e)
5.5.2伸缩机构
伸缩机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每个伸缩机构有一个锁定装置;a)
伸缩机构锁紧后缝隙不大于5mm;c)
伸缩机构锁紧后,沿伸缩方向施加250N的力,持续1min,其无相对位移6
GB/T42525—2023
5.5.3踏板
电动滑板车的踏板防滑面积不应小于150cm。5.5.4电池
电动滑板车应使用原装电池驱动。原装电池指经电动滑板车原生产厂家授权或许可,可由其他生产方生产的电池,
5.5.5车轮
电动滑板车的所有车轮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车轮外径≥125mm;
轮胎宽度≥25mm。
5.5.6警示装置
电动滑板车前部应装有照明装置,前部、后部、左右侧面均应装有反射装置。电动滑板车应装有鸣号装置,鸣号装置的声压级应为75dB(A)~95dB(A)。5.5.7主控开关
电动滑板车应配有明显、易于接触且不易操作出错的主控装置来接通和关断驱动电源,且该装置应由骑行者自主行为进行触发。
5环境适应性
5.6.1淋水
电动滑板车应满足外壳防护等级IPX4,按6.6.1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后,电动滑板车不应丧失其正常行驶功能,各电气部件应功能正常,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MQ。5.6.2恒定湿热
按6.6.2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后,电动滑板车不应丧失其正常行驶功能,各电气部件应功能正常。5.6.3低温
按6.6.3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后,电动滑板车不应丧失其正常行驶功能,各电气部件应功能正常。5.6.4无线电骚扰特性
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GB14023的要求。5.7
说明书
电动滑板车的说明书应包含电动滑板车的使用、操纵、维护的相关说明及使用信息,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安全和限制:
使用本产品应遵守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等说明信息;一用户佩戴头盔、护膝、护肘等护具的防护措施的信息;电动滑板车工作、储存和充电的详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条件、路面条件等;6
GB/T42525—2023
电动滑板车在使用和行驶时可能导致危险情况的操作环境及潜在风险说明;一可能发生高温烫伤危险的警告;一用户年龄和身体状况等限制性条件信息。b)产品参数和使用方法:
电动滑板车的尺寸和质量:以及负载或负载能力的限制:一电动滑板车的外壳防护等级;一电动滑板车的充电方法;
一电动滑板车的熔断丝等保护装置的位置、规格,以及在简易电路图中的标注;一电动滑板车的储存、使用方法;电动滑板车的续行里程及其试验方法和条件。维修保养:
电动滑板车的维护保养信息,以及禁止用户擅自拆解维修等说明信息。其他信息:
产品执行标准;
服务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其他安全警示。
试验方法
结构检查
6.1.1锐边
采用目视和手指触碰的方法检查骑行者身体有可触及电动滑板车的部位。6.1.2突出物
电动滑板车呈直立状态。目检把横管末端;使用游标卡尺测量装配后螺栓末端长度尺寸。6.1.3
活动间隙
采用通止规测量电动滑板车的活动间隙。6.1.4内部布线
采用目视的方法检查电动滑板车的内部布线。6.2
性能试验
性能试验条件
试验环境
如无其他规定,电动滑板车(以下称为“试验车”)在下述条件下检测:环境温度:-5℃~35℃;
一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一试验平均风速不大于3m/s,瞬时风速不大于5m/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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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避免在雨、雪天气时进行。6.2.1.2
试验道路
试验道路为沥青或混凝土路面,无松软的尘土或砾石。试验道路长度不小于100m6.2.1.3驾驶员
驾驶员的质量为75kg,不足时配重至75kg。驾驶员熟练掌握驾驶技术,并熟悉试验方法。驾驶员配备头盔、护膝、护肘等必备的防护用具。驾驶员按制造商描述的操作方法驾驶试验车。在整个试验过程中,驾驶员保持驾驶姿势,避免出现制造商描述的不充许的操作方法驾驶试验车。6.2.1.4试验车
试验车为装配完整的电动滑板车,按制造商描述的方法将电池充满电:试验时电池的容量不小于其额定容量的90%。
充气轮胎按标注在外胎上的最大推荐压力充气,压力偏差为土10kPa。若试验车上安装测试仪器,尽可能减少对各车轮载荷分布影响,并尽可能减小风阻影响。6.2.2最高车速
驾驶员(6.2.1.3)驾驶试验车从静止开始加速行驶,将调速转把保持在最大开度,使其行驶速度达到最高车速且保持不变,通过5m的测试区间,记录通过该测试区间的速度值,试验往返进行2次,取平均值。
6.2.3电动机启动
在试验车的电动机输人端串接一个直流电流表,当试验车的速度低于3km/h时,将调节调速转把至最大开度,查看电流表的数值,检测电动机运转情况将试验车速度提高至3km/h以上,并采用电动行驶;而后进行制动,使试验车的速度下降至1km/h3km/h后,再将调节调速转把至最大开度,查看电流表的数值,检测电动机运转情况,6.2.4制动性能
6.2.4.1制动结构
采用目视的方法检查试验车的制动系统。6.2.4.2
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
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按照公式(3)计算:-
25.92X(S.-S.)
式中:
一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Ub
试验速度为v的80%,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一试验速度为u的10%,单位为千来每小时(km/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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