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827.6-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0827.6-2023
中文名称: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6部分:货物及人员载运车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Industrial trucks—Safety requirements and verification—Part 6: Burden and personnel carrier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5-23
实施日期:2023-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0988322
相关标签:
工业
车辆
安全
验证
货物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材料储运设备>>53.060工业车辆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83仓储设备、装卸机械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SO 3691-6:2021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8页
标准价格:49.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傅敏、张金侠、叶青云、赵春晖、刘晓东、王英、关炜、王军、蒋连杰、姚欣
起草单位: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32)
提出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ISO 5053-1:2020所定义的非起升的自行式货物载运车和/或具有三个或更多车轮、最大速度不超过56 km/h、载重量不超过5 000 kg的自行式人员载运车(以下简称“载运车”或“车辆”)的安全要求及其验证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装有平台(可倾斜)以运载货物,或者装有座位以运送乘客的车辆。
本文件不适用于:
——主要用于土方作业或公路运输的车辆;
——无人驾驶车辆;
——高尔夫球车;
——挂钩牵引力不大于20 000 N,装有载货平台的牵引车。
本文件涉及有关机械在制造商预期用途下使用和可预见条件下误用的,如附录A所列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
本文件不涉及操作过程中因解体风险而产生的危险。
本文件不包括车辆在公路上使用或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操作时可能发生的危险。
本文件没有规定提供灭火器的要求。
标准内容
ICS53.060
CCS J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0827.6—2023/IS03691-62021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6部分:货物及人员载运车
Industrial trucks-Safety requirements and verification-Part6:Burdenandpersonnelcarriers(ISO3691-6:2021,IDT)
2023-05-23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花管理委员会
2023-12-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启动/运行
制动装置
手动控制装置
动力系统及其附件
操作者和乘客的位置
稳定性
防护装置
视野/照明
环境条件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功能的验证
使用信息
通则·
使用说明书
标志·
附录A(资料性)
参考文献
重大危险列表·
GB/T10827.6—2023/ISO3691-6:20211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起草。
GB/T10827.6—2023/IS03691-6:2021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文件是GB/T10827《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的第6部分。GB/T1082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自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车);第2部分:自行式伸缩臂式叉车;一第3部分:对带有起升操作台的车辆和专门设计为带起升载荷运行的车辆的附加要求;第4部分:无人驾驶工业车辆及其系统;第5部分:步行式车辆;
一第6部分:货物及人员载运车。本文件等同采用ISO3691-6:2021《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6部分:货物及人员载运车》。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2)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傅敏、张金侠、叶青云、赵春晖、刘晓东、王英、关炜、王军、蒋连杰、姚欣。GB/T10827.6—2023/IS03691-6:2021引言
本文件“范围”中明确了所涉及的机械及其可能导致的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GB/T10827包含了ISO5053-1:2020所定义的工业车辆的安全要求和验证,拟由八个部分构成:第1部分:自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车);第2部分:自行式伸缩臂式叉车;第3部分:对带有起升操作台的车辆和专门设计为带起升载荷运行的车辆的附加要求;第4部分:无人驾驶工业车辆及其系统:第5部分:步行式车辆;
第6部分:货物及人员载运车;
第7部分:欧共体国家的区域要求;一第8部分:非欧共体国家的区域要求。产品需要设计成当其在制造商可预见的条件下使用时,能满足其用途或功能,并且能够在调整和维修时不会给人员带来风险
为了合理设计产品并使之满足所有特定的安全要求,建议制造商确认与其产品相关的危险并进行风险评估。随后制造商宜在其产品设计和制造中考虑该评估。进行风险评估是为了消除机械在其可预见的寿命周期内发生事故的风险,其中包括由于可预见的异常状态引发事故风险的安装和拆卸阶段建议制造商按下原则和顺序选择最合适的方法:通过设计尽可能消除或降低风险(机械的本质安全设计和制造);a)
b)对通过设计不能消除的风险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告知用户所采取保护措施的缺陷;c)
说明是否需要专门的培训;
规定需要提供的个人防护设备;f)通过适当的用户文件提供正确的操作说明。工业车辆宜设计成能防止任何可预见的可能诱发风险的误用。此外,对于根据经验可知的不能有的机械使用方法,宜在使用说明书中提醒用户注意。本文件是GB/T15706规定的C类标准。当C类标准的要求与A类或B类标准中所述的要求不同时,根据C类标准设计和制造的机械,C类标准的要求优先于其他标准要求。本文件不再重复说明用来制造工业车辆的所有工艺和材质的技术要求。具体见GB/T15706一2012。IN
1范围
GB/T10827.6—2023/ISO3691-6:2021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6部分:货物及人员载运车
本文件规定了ISO5053-1:2020所定义的非起升的自行式货物载运车和/或具有三个或更多车轮最大速度不超过56km/h、载重量不超过5000kg的自行式人员载运车(以下简称“载运车”或“车辆”)的安全要求及其验证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装有平台(可倾斜)以运载货物,或者装有座位以运送乘客的车辆。本文件不适用于:Www.bzxZ.net
一主要用于土方作业或公路运输的车辆;一无人驾驶车辆;
一高尔夫球车;
一挂钩牵引力不大于20000N,装有载货平台的牵引车。本文件涉及有关机械在制造商预期用途下使用和可预见条件下误用的,如附录A所列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
本文件不涉及操作过程中因解体风险而产生的危险。本文件不包括车辆在公路上使用或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操作时可能发生的危险。本文件没有规定提供灭火器的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593—2008
GB/T8420—2011
GB/T15706—2012
GB/T17300—2017
GB/T26560—2011
GB/T26562—2011
21281:2005,IDT)
机动工业车辆
土方机械
机械安全
土方机械
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ISO3287:1999,司机的身体尺寸与司机的最小活动空间(ISO3411:2007,IDT)设计通则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ISO12100:2010,IDT)通道装置(ISO2867:2011.IDT)机动工业车辆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通则(ISO15870:2000,IDT)自行式坐驾工业车辆踏板的结构与布置踏板的结构与布置原则(ISOGB/T26948.1—2011
(ISO24135-1:2006.IDT)
工业车辆
驾驶员约束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第1部分:腰部安全带
GB/T27544—2011工业车辆电气要求(ISO20898:2008,IDT)GB/T32272.1一2015机动工业车辆验证视野的试验方法第1部分:起重量不大于10t的坐驾式、站驾式车辆和伸缩臂式叉车(ISO13564-1:2012,IDT)ISO3795:1989农林用道路车辆、拖拉机和机械内部材料燃烧性能的测试(Roadvehicles,andtractors and machinery for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Determination of burning behaviour of interior1
GB/T10827.6—2023/IS03691-6:2021materials)
注:GB/T20953—2007农林拖拉机和机械驾驶室内饰材料燃烧特性的测定(ISO3795:1989,MOD)ISO5010:2019土方机械轮胎式机器转向要求(Earth-movingmachinery一Wheeledma-chinesSteering requirements)注:GB/T14781—2014土方机械轮胎式机器转向要求(ISO5010:2007.IDT)ISO5053-1:2020工业车辆术语第1部分:工业车辆类型(Industrialtrucks—VocabularyPart 1: Types of industrial trucks)注:GB/T6104.1—2018工业车辆术语和分类第1部分:工业车辆类型(ISO5053-1:2015,IDT)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Powered industrialtrucksandISO6292:2020
tractors-Brakeperformanceand componentstrength)注:GB/T18849—2011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ISO6292:2008.IDT)ISO13849-1:2006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1部分:设计通则(SafetyofmachinerySafety-related parts of control systems-Partl:General principles fordesign)ISO22915-17:2020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第17部分:牵引车、货物及人员载运车(Industrialtrucks-Verification of stability-Part 17:Towing tractors,burden and personnel carriers)3术语和定义
ISO5053-1:2020和GB/T15706—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货物载运车
burden carriers
人员载运车
personnel carriers
用于在室内或室外经平整的地面上运输货物和/或人员,但不用于公共交通的非自行装载的机动车辆。
操作者operator
经过相应培训并取得资格,负责载运车运行及操作的专业人员。根据车辆类型,可以乘驾、步驾或遥控(如电缆、无线电等)。
正常操作位置
normaloperatingposition
操作者能按照制造商的规定控制所有运行功能的位置。3.4
载重量loadcapacity
包括操作者和乘客的最大负载。3.5
载客人数
capacity
操作者及制造商允许的乘客的数量。4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4.1通则
4.1.1通用要求
车辆应符合本章的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另外,对于本文件没有涉及的非重大的危险,应按2
GB/T15706一2012规定的原则进行车辆设计。4.1.2正常气候条件
车辆作业时应符合以下正常气候条件:连续运行条件下的平均环境温度:25℃:短期内(不大于1h)的最高环境温度:40℃;一正常室内条件下使用车辆时的最低环境温度:5℃;GB/T10827.6—2023/ISO3691-6:2021一正常室外条件下使用车辆时的最低环境温度:一20℃;海拔:不大于2000m。
4.1.3电气要求
电气系统和设备应符合GB/T27544一2011的要求。4.1.4边或角
在正常作业和日常检查时,操作者正常操作位置的操作区域,以及操作者或乘客出入区域都不应有造成危险的锐边或棱角。
4.1.5储能部件
储存能量并有可能在移动或拆卸过程中造成危险的部件,如液压蓄能器或弹簧制动装置,应采取措施在移动或拆卸前先释放其能量。4.2
启动/运行
4.2.1未经许可的启动
车辆应配备一种装置(如钥匙、密码、磁卡等),防止在没有使用该装置时车辆启动。4.2.2
意外的移动
停车制动器
应配备满足4.3.1要求的停车制动器。4.2.2.2内燃载运车
内燃载运车应配备一种装置,当传动装置处于接合状态时,该装置能防止发动机启动。4.2.2.3运行控制
内燃载运车的运行控制装置应设计成只有传动装置处于接合状态后车辆才能在水平路上从静止开始移动。
4.2.2.4动力运行
只有当操作者处于正常操作位置时,乘驾式载运车才能进行动力运行。当操作者回到正常操作位置,但没有进行如重新调整方向控制、激活速度控制等额外操作时,动力运行不应自动发生。
4.2.2.5手动变速箱和人工操作的离合踏板带有车用手动变速箱和人工操作离合踏板的载运车应符合4.2.2.2和4.2.2.4的要求。3
GB/T10827.6—2023/ISO3691-6:20214.2.3速度表
最大运行速度超过25km/h的乘驾式载运车,应提供速度表。4.3制动装置
4.3.1通则
所有载运车都应带有行车制动器和停车制动器,制动器应符合ISO6292:2020的规定。停车制动器应配有防止意外释放的装置。停车制动力应通过机械装置产生。4.3.2站驾式载运车
站驾式载运车应带有一个制动装置,该装置应自动闭合直到其被操作者释放。该装置可作为载运车的行车制动器和停车制动器。4.3.3电源故障
对于自动制动的制动器,当释放制动的电源发生故障时不应导致制动失效。该制动系统电源发生故障时,制动器应自动实施制动。4.4手动控制装置
4.4.1通则
与车辆运动的一致性
控制装置的动作应和车辆正在进行的运动方向保持一致,控制装置的操作应被限制在车辆或柄的轮廊内。
4.4.1.2多人操作
如果安装了附加操作位置并有一个以上的操作者,则同一时间应只能从一个操作位置操纵这些控制装置。紧急断电开关例外,紧急断电开关应在所有操作位置都可操纵。4.4.1.3
多个操作位置
如果为一个操作者设置了多个操作位置,则在一个操作位置操纵控制装置的同时应避免其他操作位置的控制。紧急断电开关例外,紧急断电开关应在所有操作位置都可以操纵。4.4.2运行和制动控制
4.4.2.1通则
速度操纵控制装置的动作应被设计成运行速度随着控制装置行程的增加而增加,当控制装置被释放时,应能自动回到零位。
4.4.2.2坐驾式载运车
由踏板操纵运行和制动控制装置的载运车应符合GB/T26562—一2011的规定4.4.2.3
差速锁
对于带有踏板控制差速锁的载运车,踩下踏板应能锁住差速锁,释放踏板应能解开差速锁。车辆4
运行过程中应能解开差速锁。
4.4.2.4手动方向控制装置
GB/T10827.6—2023/ISO3691-6:2021手动方向控制装置的动作应与车辆正在进行的运动方向保持一二致。4.4.2.5手动速度控制装置
处于运行状态下的手动速度控制装置,当其释放时,应自动回到零位,且向载运车前方操纵或远离操作者操纵时应使速度增加。
4.4.2.6在载运车外部进行的附加操作4.4.2.6.1通则
如果具有操作者从载运车外部进行运行控制的功能,则从外部操作载运车时,其运行速度不应大于6km/h。这些控制装置可以附加在载运车上或采用遥控的方式。这种外部操作系统可以被设计成通过一个单独的开关起作用,或当操作者离开正常操作位置时自动起作用。4.4.2.6.2安全性
当车外控制装置被释放时,驱动装置应自动关闭,制动器应自动闭合。应排除从车内操作位置同时进行操作的可能。
4.4.2.6.3
电缆连接控制的附加要求
电缆的长度和布局应允许操作者在车辆危险区域以外进行操作,并能看到运行路径。电缆不应被轮子缠住。
对于便携式控制面板,应防止运行控制元件被意外操作,紧急制动按钮除外。4.4.2.6.4无线控制的附加要求
无线传输范围,应足够使操作者在车辆危险区域以外进行操作,并能看到运行路径。对于便携式控制面板,应防止运行控制元件被意外操作,紧急制动按钮除外可靠度等级应至少为10-,汉明距离(代码间距)应为2;遥控装置应符合1IS013849-1:2006的规定,性能等级(PL)c。
如果通信中断,制动系统应在0.5s内闭合。当超过一辆以上的载运车同时在遥控状态下运行时,控制不应相互干扰,4.4.2.6.5带有拖挂连接装置的载运车的附加要求连接装置(如后触碰装置)的设置应使操作者不必在载运车和拖车之间进行操作。后触碰装置应确保安全,防止被意外操作。当操作后触碰装置时,载运车的运行速度不应超过2.5km/h。4.4.3转向控制
4.4.3.1转向
当载运车向前运行时,顺时针转动方向盘或对转向控制装置的等同操作应使车辆右转,装有舵柄的步驾式载运车向前运行时,顺时针转动舵柄应使车辆右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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