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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5447-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5447-2019

中文名称: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气味的测定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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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人造革 合成革 试验 方法 气味 测定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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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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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B/T 5447-2019.Test method of artificial leather and synthetic leather - Determination of odour.
QB/T 5447-规定了人造革合成革及其制成品(以下简称“产品”)气味的测定。
QB/T 5447-适用于对产品气味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8- -2018塑料 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JB/J 3827- 1999标准 恒温恒湿箱检定规程
JB/T 20033- 2011热风循环烘箱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气味odour在特定的条件下,产品放置- -段时间后具有可察觉的嗅觉异味。
4试验设备 ;
4.1 烘箱
测试条件1.2应满足GJB/J 3827- 1999的要求。
测试条件3、4应满足JB/T 20033- 2011 的要求。
烘箱温度波动不大于2.0 K.
4.2 试验容器
试验容器是容量1 L的玻璃容器。
试验容器瓶盖要求具有良好密封性。
试验容器在每次试验前应清洗干净并彻底干燥后使用。
试验前先进行试验容器空瓶气味评价,要求空瓶气味等级不大于1.0 级。
4.3温度计
温度计量程不小于85 C,精度1 C.
5人员要求
人员要求3人及以上单数位,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a)无鼻炎或其 他影响正常嗅辨能力的疾病:
b) 身体、服饰以及随身物品不应带有气味(例如香水和化妆品等);
c) 在评价前48 h内不应抽烟、酗酒、进食气味浓重的食物或咀嚼口香糖;
d) 评价人员不应在患感冒或其他影响正常嗅辨能力疾病时进行气味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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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59.080.40
分类号:Y47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5447-2019
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
气味的测定
Test method of artificial leather and synthetic leather-Determination of odour2019-12-2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rrKaeerKca-
2020-07-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昆山阿基里斯人造皮有限公司。QB/T5447-2019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昆山阿略喀斯检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苏州艾驰博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轻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四川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协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守(福建)超纤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禾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安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玉堂雨具有限公司、东莞智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清远齐力合成革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建明、陈清、王维新、张磊、毛虎、丁菊芳、张凤、高朝乾、范浩军、陈意、贾红兵、耿五一、龚旭光、孟彦强、顾芳艳、陈红兰、钱强、宋岱瀛、黄冬梅、张哲、杨坚、范林弟、、疏红桃、徐一刻、李祖勇、罗志清。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KaerKAca-
1范围
气味的测定
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革合成革及其制成品(以下简称“产品”)气味的测定。本标准适用于对产品气味的测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
QB/T5447-2019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918-20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JB/J3827-1999标准恒温恒湿箱检定规程JB/T20033-2011
热风循环烘箱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气味odour
在特定的条件下,产品放置一段时间后具有可察觉的嗅觉异味。4试验设备
4.1烘箱
测试条件1、2应满足GJB/J3827-1999的要求。测试条件3、4应满足JB/T20033一2011的要求。烘箱温度波动不大于2.0K。
4.2试验容器
试验容器是容量1L的玻璃容器。试验容器瓶盖要求具有良好密封性。试验容器在每次试验前应清洗干净并彻底干燥后使用。试验前先进行试验容器空瓶气味评价,要求空瓶气味等级不大于1.0级。4.3温度计
温度计量程不小于85℃,精度1℃。5人员要求
人员要求3人及以上单数位,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a)无鼻炎或其他影响正常嗅辨能力的疾病:b)
身体、服饰以及随身物品不应带有气味(例如香水和化妆品等);在评价前48h内不应抽烟、酗酒、进食气味浓重的食物或咀嚼口香糖:?
评价人员不应在患感冒或其他影响正常嗅辨能力疾病时进行气味评价:d
评价人员的现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不应在样品生产加工现场:e
无其他能干扰气味测定的因素。f)
-rrKaeerKca-
QB/T5447-2019
6试样制备
试样的制备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7试验环境
按GB/T2918一2018的规定,在温度(23土2)℃、相对湿度(50土10)%标准环境和正常偏差范围下进行试验。
环境背景气味等级不应大于1.0级。8试验步骤
8.1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的选择见表1,其中试验过程和8.2分别对应。表1试验条件
8.2试验过程
试验温度/℃
在选定的试验条件下按以下过程进行测定:放置时间
(24±1)h
(24±1)h
(120±10)min
(120±10)min
条件1、2应在试验容器中注入50mL去离子水,条件3、4不添加水;a
试样安置于容器中,条件1、2尽量少接触水;试验过程
a),b),c),d),f
a),b),c),d), f)
a),c), e),f)
a),c),c),n
试验容器在密封紧闭的状态下放置于已稳定在试验温度的烘箱中,同时另取一个空白容器,内部放入温度计且一并放入烘箱中,用于测量容器内气体温度;按条件1、2从烘箱中取出试验容器后直接进行测定;按条件3、4将试验容器和空白容器从烘箱中取出并自然冷却后才可进行测定,参照空白容器温度计确定冷却温度:条件3为(30土5)℃,条件4为(60±5)℃:表1所示的试验条件最多满足连续3位试验评价人员评定。如果需要更多其他试验评价员连续对同一试样进行评定,该容器应在原试验温度的烘箱里再放置30min后,再按照上述步骤e)进行测定:
由3位及以上单数位试验员分别独立进行评定。如果在同一试验中不同评价人员的评价结果差异大于1.0级,则应进行重复测试。9数据处理
9.1评定
气味级别评定要求见表2,单个试验评价人员可按0.5个级别评价气味。2
rKaeerKca-
9.2数据处理
记录所有单个评价结果
表2气味评定级别
导价标
不可亲惯
可察觉,光
用显可觉,无
强烈束
不可怒
有试验评价人员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5级,计算方法见表3综合结果取所
表3气味综合结果计算方法
所有卓个评价值的算术半均值7级V0<125
125≤<175
1.75≤X<2.25
2.25≤X<2.75
2.75≤X<3.25
10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至
本标准编
试样的信息
试验日期;
试验条件:
单个评价结果;
综合结果:
可感知的味型(必要时):
其他任何偏离本标准的细节及试验中的异常现象。-KaeerKAca-
QB/T5447—2019
QB/T5447-2019
A.1取样
按正常生产工序下线的24h
验室。
A.2包装运输
试样制备技术要求
双样、封装样品不少于手
5个平行样,样品应在168h内送达检测实包装后再用聚乙烯袋密时包装。品取样及送程不应有污染,平行A.2.1样品应用无破损食品级辐箱包个包装只能单独包装一个品,
样品分开包装,每
箱(纸箱或其他箱子)
A.2.2将包装好的样品封装入运输状态调节
按GB/T2918
2018的规定,在(23士2)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进行,试样平衡处
理时间2
A.4制样
运输过理中不应损伤样品密封包装。对湿度(50±10)
品标准环境
和正常偏差范围内
A.4.1样品平衡处理结束后,打开包装制样。取样时避免试样被污染和加热。不应用手指直接接触试烯手套,用剪刀
样,不应用可产生热量的切割刀锯(如高速旋样品工试样,用干净
净棉质手套
或夹钳切割,剪刀或夹钳在每次使用试样尺寸:(100±1)
至少应记录以下信
样件名称:
生产日期
收样日其
制样日
试验日
平衡处
其他信
理环魔状
应用酒精清洗井烘干
amx(100±mm
rKaeerK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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