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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684.14-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5684.14-2023

中文名称:土方机械 安全 第14部分:小型机具承载机的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Earth-moving machinery—Safety—Part 14:Requirements for compact tool carrier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11-27

实施日期:2024-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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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土方 机械 安全 承载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材料储运设备>>53.100土方机械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施工机械设备>>P97建筑工程施工机械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SO 20474-15:2019,IDT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陈宝庆、金惠杰、黄勇贵、蔡佳昌、叶向艺

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至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34)

提出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小型机具承载机的安全要求;规定了土方机械在制造商指定用途或预知的误操作条件下应用时,与其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见GB/T 25684.1-2021的附录A);并规定了在使用、操作和维护中消除或降低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引起的风险的技术措施。 本文件与GB/T 25684.1(规定了两个或更多的土方机械族的通用安全要求)合并使用。 本文件的特定要求优先于GB/T 25684.1的通用要求。本文件不适用于在本文件实施前制造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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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53.100
CCS 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5684.14—2023/ISO 20474-15:2019土方机械
第14部分:小型机具承载机的要求Earth-moving machinerySafety-Part 14 :Requirements for compact tool carriers(ISO 20474-15 :2019,Earth-moving machinery—Safety—Part 15 :Requirements for compact tool carriers,IDT)2023-11-27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6-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
一般要求
带司机平台的小型机具承载机
司机位置
司机的操纵装置和指示装置
制动系统
可视性
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
稳定性
物体吊运
防护措施及防护装置
电子和电气系统
可互换工作装置和附属装置
非驾乘式机器的速度限制
5使用信息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附录A(规范性)
参考文献,
倾翻极限试验
GB/T25684.14—2023/ISO20474-15:20195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起草。
GB/T25684.14—2023/ISO20474-15:2019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安全》的第14部分。GB/T2568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本文件是GB/T25684《土方机械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推土机的要求:
第3部分:装载机的要求:
一第4部分:挖掘装载机的要求;第5部分:液压挖掘机的要求;
第6部分:自卸车的要求;
一第7部分:铲运机的要求;
一第8部分:平地机的要求:
第9部分:吊管机的要求;
第10部分:挖沟机的要求;
第11部分:回填压实机的要求;第12部分:机械挖掘机的要求;第13部分:压路机的要求;
第14部分:小型机具承载机的要求;第15部分:轮胎式叉装机的要求本文件等同采用ISO20474-15:2019《土方机械安全第15部分:小型机具承载机的要求》本文件做了下列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为与现有标准协调,将标准名称改为《土方机械安全第14部分:小型机具承载机的要求》。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4)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至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宝庆、金惠杰、黄勇贵、蔡佳昌、叶向艺。Ⅲ
GB/T25684.14—2023/ISO20474-15:2019本文件是ISO12100定义的C类标准。引言
本文件的范围说明了涉及的机械以及所包含的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的范围。由于机器的设计和制造都遵循C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当C类标准的要求与A类或B类标准要求不同时,C类标准的要求优先于其他标准GB/T25684《土方机械安全》是指导我国土方机械产品满足相关安全要求的基础性和通用性的标准。GB/T25684旨在确立适用于土方机械产品相关的通用性安全要求以及特定机器族的特殊安全要求,拟由15部分构成。
第1部分:通用要求。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土方机械行业全部机器类型的通用安全要求,是安全系列标准的基础性标准。
一第2部分:推土机的要求。目的在于针对推土机产品独有特性,提出符合自身产品特点的特定安全要求条款
一一第3部分:装载机的要求。目的在于针对装载机产品独有特性,提出符合自身产品特点的特定安全要求条款。
一第4部分:挖掘装载机的要求。目的在于针对挖掘装载机产品独有特性,提出符合自身产品特点的特定安全要求条款。
第5部分:液压挖掘机的要求。目的在于针对液压挖掘机产品独有特性,提出符合自身产品特点的特定安全要求条款。
一一第6部分:自卸车的要求。目的在于针对自卸车产品独有特性,提出符合自身产品特点的特定安全要求条款。
一第7部分:铲运机的要求。目的在于针对铲运机产品独有特性,提出符合自身产品特点的特定安全要求条款。
第8部分:平地机的要求。目的在于针对平地机产品独有特性,提出符合自身产品特点的特定安全要求条款
一一第9部分:吊管机的要求。目的在于针对吊管机产品独有特性,提出符合自身产品特点的特定安全要求条款。
一第10部分:挖沟机的要求。目的在于针对挖沟机产品独有特性,提出符合自身产品特点的特定安全要求条款。
一第11部分:回填压实机的要求。目的在于针对回填压实机产品独有特性,提出符合自身产品特点的特定安全要求条款。
一第12部分:机械挖掘机的要求。目的在于针对机械挖掘机产品独有特性,提出符合自身产品特点的特定安全要求条款。
第13部分:压路机的要求。目的在于针对压路机产品独有特性,提出符合自身产品特点的特定安全要求条款。
一第14部分:小型机具承载机的要求。目的在于针对小型机具承载机产品独有特性,提出符合自身产品特点的特定安全要求条款。一第15部分:轮胎式叉装机的要求。目的在于针对轮胎式叉装机产品独有特性,提出符合自身产品特点的特定安全要求条款。第2部分~第15部分的安全要求与第1部分的通用要求配合使用,以便更好地满足使用要求。IV
1范围
GB/T25684.14—2023/ISO20474-15:2019土方机械安全
第14部分:小型机具承载机的要求本文件规定了小型机具承载机的安全要求;规定了土方机械在制造商指定用途或预知的误操作条件下应用时,与其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见GB/T25684.1一2021的附录A);并规定了在使用、操作和维护中消除或降低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引起的风险的技术措施。本文件与GB/T25684.1(规定了两个或更多的土方机械族的通用安全要求)合并使用。本文件的特定要求优先于GB/T25684.1的通用要求,本文件不适用于在本文件实施前制造的机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684.1一2021土方机械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ISO20474-1:2017,IDT)ISO2330叉车货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Fork-lifttrucks一Fork arms一Technicalcharacteristics and testing)
注:GB/T5182—2008叉车货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ISO2330:2002,IDT)ISO2867土方机械通道装置(Earth-movingmachinery一Access systems)注:GB/T17300—2017土方机械通道装置(ISO2867:2011,IDT)ISO3411土方机械司机的身材尺寸与司机的最小活动空间(Earth-movingmachineryPhysical dimensions of operators and minimum operator space envelope)注:GB/T8420—2011土方机械司机的身材尺寸与司机的最小活动空间(ISO3411:2007IDT)ISO6165土方机械基本类型识别、术语和定义(Earth-movingmachinery一Basictypes-Identification and terms and definitions)注:GB/T8498—2017土方机械基本类型识别、术语和定义(ISO6165:2012,IDT)ISO6682土方机械操纵的舒适区域与可及范围(Earth-movingmachinery一Zones of comfortand reach for controls)
注:GB/T21935一2008土方机械操纵的舒适区域与可及范围(ISO6682:1986/Amd1:1989)ISO7546土方机械装载机和正铲挖掘机的铲斗容量标定(Earth-movingmachineryLoaders and front loading excavator buckets—Volumetric ratings)注:GB/T21942—2008土方机械装载机和正铲挖掘机的铲斗容量标定(ISO7546:1983,MOD)ISO14397-1土方机械装载机和挖掘装载机第1部分:额定工作载荷的计算和验证倾翻载荷计算值的测试方法(Earth-movingmachineryLoadersandbackhoeloaders一Partl:Calculationof rated operating capacity and test method for verifying calculated tipping load)注:GB/T10175.1一2008土方机械装载机和挖掘装载机第1部分:额定工作载荷的计算和验证倾翻载荷计算值的测试方法(ISO14397-1:2007,IDT)ISO20474-1土方机械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Earth-movingmachinery一Safety—Part1:1
GB/T25684.14—2023/ISO20474-15:2019General requirements)
注:GB/T25684.1—2021土方机械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ISO20474-1:2017,IDT)3术语和定义
ISO20474-1和ISO616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小型机具承载机
Lcompacttoolcarrier
主机质量小于2000kg,后部有一个步行操纵位置或可站立的司机平台(3.6),带有前置可互换工作装置(3.2)或由前置提升臂快换连接装置连接的可互换的附属装置,并可直接操纵的自行履带或轮胎式机器。
[GB/T8498—2017,4.13,有修改3.2
置interchangeableequipment
可互换工作装置
司机能够使用工作装置固定支架(3.5)来改变机器功能的工作装置。示例:装载机臂架、自卸车车厢。3.3
负荷型附属装置
load carryingattachment
在正常使用期间将包含或承受有效载荷的附属装置。例如:铲斗、货叉、清扫铲、抓斗、混凝土搅拌装置。3.4
非负荷型附属装置non-loadcarryingattachment在正常使用期间将不包含或承受有效载荷的附属装置。例如:螺旋钻、刀片、挖沟装置、割草装置、破碎装置、旋耕机、吹雪装置、土壤调节装置。3.5
工作装置固定支架
equipmentattachingbracket
安装在小型机具承载机(3.1)上,便于主机上的工作装置快速更换的装置。3.6
operatorplatform
司机平台
供司机驾乘并站立操纵小型机具承载机(3.1)的表面。3.7
地面支撑司机平台
ground-supportedoperatorplatform围绕主机上的连接件转动,并由一个或多个滚轮或沿地表面滑动支撑的司机平台(3.6)。3.8
动力附属装置
poweredattachment
需要小型机具承载机(3.1)提供动力(如液压)才能操作的附属装置。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
4.1一般要求
小型机具承载机应符合ISO20474-1中没有被本章特定要求所修改的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4.2带司机平台的小型机具承载机GB/T25684.1一2021的4.2不适用于带司机平台的小型机具承载机,带司机平台的小型机具承载2
机符合以下规定。
a)司机平台满足以下要求:
表面应耐用、防滑;
最大高度应在基准地平面以上400mm;GB/T25684.14—2023/IS020474-15:2019表面积应至少为1355cm2,且应能够容纳一个最小直径为360mm的圆,或一个最小尺寸为430mm宽、315mm深的平台。司机平台的宽度可不是连续的,但每只脚站立区域的宽度应最小为160mm。
b)为便于司机进出平台,带有司机平台的机器应安装符合ISO2867规定的把手。c)当司机平台在低位时,地面支撑或折叠司机平台应自动锁定在操作位置;或者限制司机平台的向上旋转,以保证在主机的结构部件和旋转平台之间为司机提供空间。空间大小应符合ISO3411规定的各类司机的尺寸要求。如果带行走司机位置的小型机具承载机需要提供司机平台,则平台的设计应满足4.2的要求。4.3司机位置
除不应配备司机室和/或司机室安装装置外,GB/T25684.1一2021的4.3.1适用于本文件。GB/T25684.1一2021的4.3.2~4.3.6不适用于本文件。4.4司机的操纵装置和指示装置
小型机具承载机的操纵装置和指示装置应符合GB/T25684.1一2021的4.5中除4.5.9以外的规定。同时,还满足以下要求。
a)应提供适当的装置(如把手),在机器行驶期间为司机提供支撑。该装置也可作为4.2中的把手使用。若机器配有司机平台,该装置不应限制或妨碍司机进出平台。当司机抓住此装置或行走操纵装置时,应确保手在机器上部结构的宽度范围以内。b)机器的操纵装置应设计成在操纵机器行走和工作时为司机提供支撑。如适用,带有动力附属装置的小型机具承载机应符合下列规定。e
1)应提供自动切断附属装置动力的装置,当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应起作用。当司机解除控制(握持运行的操纵装置)时,控制装置返回空挡位置。除握持运行操纵装置外,附属装置的重新激活只能通过司机的两个或多个单独且不同的操作来实现。2)可提供一种措施,允许司机不在机器的操作位置上操作动力附属装置。当机器不移动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之前应主动采取该措施。d)带有司机平台的小型机具承载机应符合GB/T25684.1一2021中4.5.10的规定。4.5制动系统
小型机具承载机的制动系统应符合GB/T25684.1一2021中4.7的规定,且当其具有可移除或折叠的司机平台时,可用步行控制来操作机器,机器的制动系统应满足驾乘式机器的要求。4.6可视性
GB/T25684.1一2021的4.8.1不适用于本文件。小型机具承载机的设计应确保司机在站立位置对机器的行走区域和工作区域有足够的可视性,以满足机器的预期用途。4.7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
小型机具承载机的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除声讯报警装置(如喇叭)未被要求外,其他应符合GB/T25684.1—2021中4.9的规定。3
GB/T25684.14—2023/ISO20474-15:20194.8稳定性
4.8.1一般要求
GB/T25684.1一2021的4.11以及下面4.8.2~4.8.5给出的附加内容适用于本文件。若司机的重量仅由机器支撑,则在倾翻极限和额定载荷试验时,应增加司机的质量(75kg)。4.8.2倾翻极限
4.8.2.1一般要求
小型机具承载机(包括可互换工作装置和附属装置的组合)应按照4.8.2.2和4.8.2.3中规定的倾翻极限进行设计和测试,并符合制造商在司机手册中所描述的机器预期用途。4.8.2.2无附属装置的小型机具承载机当按照附录A中的方法进行试验时,倾斜台角度不应小于15°。机器应放置在倾斜台上且机器后部向下倾斜,工作装置处于最大提升高度,且快速连接器(如提供)向后收回。4.8.2.3小型机具承载机和可互换工作装置或附属装置的组合4.8.2.3.1小型机具承载机与负荷型工作装置或附属装置的组合,若其预期用途是在工作装置(如铲斗、货叉)的最大提升高度进行装载或卸载,宜符合以下规定。a)当按照附录A中的方法进行试验时,机器应放置在倾斜台上,工作装置或附属装置加载至制造商规定的最大载荷,同时工作装置保持在最大提升高度处,横向、纵向倾翻极限不应小于15°。b)
当按照附录A中的方法进行试验时,机器应放置在倾斜台上,工作装置或附属装置加载至制造商规定的最大载荷,同时负载保持在载荷最大可达范围内,向前倾翻极限不应小于15°。4.8.2.3.2在制造商规定的最大工作位置运行的小型机具承载机与非负荷型工作装置或附属装置的组合(如旋耕机、挖沟机),当按照附录A中的方法进行试验时,机器应放置在倾斜台上,工作装置或附属装置处在最大可及的最不稳定位置,横向和纵向倾翻极限不应小于15°4.8.2.3.3带有工作装置或附属装置的小型机具承载机的每个组合通常在最大可及位置或低于最大可及位置处操作,但可在短时间内提升至最大可及位置以上,但低于工作装置的最大提升高度运行(如螺旋钻、草皮辊、树铲),应满足下列准则。按照附录A中的方法进行试验,机器应放置在倾斜台上,工作装置或附属装置应满载并放置在制造商规定的最大工作高度的最不稳定的位置,侧向、向前和向后倾翻极限不应小于15°4.8.2.3.4带有工作装置或附属装置的小型机具承载机的每个组合只有在小型机具承载机静止且工作装置(如提升臂)落地(如反铲附属装置)时才能操作按照附录A中的方法进行试验,机器应放置在倾斜台上,工作装置或附属装置处于移动位置,横向、向前和向后倾翻极限不应小于15°。4.8.3铲斗工况
额定工作载荷应按ISO14397-1的规定确定。铲斗额定斗容量应按ISO7546的规定确定。注:特定工况选择铲斗容量时,要考虑铲斗的质量、额定斗容量和物料的密度。4.8.4货叉工况
4.8.4.1一般要求
额定工作载荷取决于货叉的使用情况,并应根据ISO14397-1的规定确定。稳定性系数k应根据4
GB/T25684.14—2023/IS020474-15:2019所测试的小型机具承载机的情况,采用履带式或轮式的滑移转向装载机的标准来确定。4.8.4.2货叉载荷质心
货叉的性能要求应符合ISO2330的规定。载荷质心的距离D是通过机器纵向中心线上从装货口的最后端到货叉尖端距离的一半确定的,如图1所示。
标引符号说明:
——距离,单位为毫米(mm);
F——载荷,单位为牛顿(N);
G——质心。
图1货叉载荷质心示意图
其他工况
其他集成工作装置(派生机器)的额定载荷或额定容量应由制造商使用适用的计算方法或验证方法来确定。
示例:带有自卸车车厢的小型机具承载机的额定容量根据ISO6483来确定。4.9物件吊运
预期安装物件吊运提升装置的小型机具承载机应符合GB/T25684.1一2021中4.12的规定。4.10
防护措施及防护装置
小型机具承载机的防护措施和防护装置应符合GB/T25684.1一2021中4.14的规定,且司机位置周围的机器结构可考虑作为防护装置的一部分,防护装置的安全距离满足ISO3457的规定。4.11电子和电气系统
小型机具承载机的电子和电气系统应符合GB/T25684.1一2021中4.16.1~4.16.7的规定4.12
小型机具承载机的防火要求应符合GB/T25684.1一2021中4.19.1的规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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