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469-1989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200遥控、遥测、遥感
中标分类号:通信、广播>>雷达、导航、遥控、遥测、天线>>M53雷达、导航设备与系统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7页
标准价格:14.0 元
出版日期:1990-01-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9-03-31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国营第七八二厂
归口单位: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导航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电子)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电高度表(以下简称高度表)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飞机所使用的高度表,其它飞行器所使用的高度表亦应参照使用。 GB/T 11469-1989 无线电高度表通用技术条件 GB/T11469-198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1469—1989
无线电高度表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radio altimeters1989-03-01发布
1990-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无线电高度表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radio altimeters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11469—1989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电高度表(以下简称高度表)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飞机所使用的高度表,其他飞行器所使用的高度表亦应参照使用。2引用标准
GB2423.4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2423.16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J:长霉试验方法
GB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
GB2423.22
HB5662
HB5870
3技术要求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Nb:具有规定温度变化率的温度变化试验方法
飞机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及测试方法航空辅机产品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1—般要求
3.1.1外观
表面不应有明显凹痕、裂缝、变形等现象,表面涂镀层不应起泡、龟裂和脱落;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和其他机械损伤。
3.1.2安全性
必须考虑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对于工作电压较高的易触及部位均应加以防护;外壳应具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3.1.3工作频率
工作频率应在以下范围选取:1.5~1.7GHz和4.2~4.4GHz。3.1.4收发机
收发机应具备独立提供高度表信息输出的能力,收发机应具有对高度表主要性能进行检测的插孔和监视装置。
3.1.5天线
天线的方向图、增益、驻波比、隔离度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3.1.6指示器
指示器应采用直读式并具有内部照明;对于指针式指示器不应有反光,指针应尽量靠近度盘,以减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1989-03-01批准1990-01-01实施
GB/T 11469—1989
少视差,指示器应具有简单可辨的高度告警指示和故障告警指示。3.1.7高频电缆
收发机和天线之间连接的高频电缆总衰减量应小于一个天线的增益,高频电缆的驻波比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
3.1.8控制器的操作和可接近性
在飞行期间,按各种可能的组合和顺序,操作控制器后,不应对高度表的连续工作性能产生有害的影响;通常不需要调整的控制器,应放置在飞行人员不易接触的部位。3.1.9自检免费标准bzxz.net
高度表应具备自检功能。自检装置出现的任何故障都不应影响高度表的性能。3.1.10多路工作
当两个以上独立工作的高度表在同一架飞机上同时工作时,应互不影响。3.1.11预热时间
除非另有规定,预热时间不超过3min。3.1.12输出接口
高度表输出接口应符合有关接口标准的规定3.1.13供电电源要求
高度表能在电源为直流27V士10%,交流115V士5%、400Hz士5%的条件下正常工作。3.2主要性能要求
3.2.1测高范围
高度表的测高范围由产品标准规定。3.2.2指示器精度
测高范围在760m以下时,高度表指示器精度应符合表1规定。测高范围大于760m时,高度表指示器精度由产品标准规定。
3.2.3测高精度
测高范围在760m以下时,高度表测高精度应符合表1规定。测高范围大于760m时,高度表测高精度由产品标准规定。
表1精度等级分类
0~~30
30~150
150~760
3.2.4灵敏度
指示器精度
高度电压输出的测高精度
高度表的灵敏度应保证测高范围和测高精度的要求,灵敏度应由产品标准规定。3.2.5高度告警范围和告警精度
告警高度在整个测高范围内应能连续可调,告警精度应由产品标准规定。3.2.6故障告警
高度表在断电或丧失测高能力时,应提供故障告警。3.2.7闭锁功能
高度超过测高范围后,高度表的高度信号输出应大于最大测高高度值或小于零米。3.2.8输出噪声
GB/T11469—1989
在30m以内,高度表高度信号输出中所含噪声的均方根值必须小于0.1m。3.2.9响应时间
高度在60m以下,当输入高度信号突跳10%时,输出信号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0.1s。3.3环境要求
3.3.1温度-高度
高度表应能在表2规定的温度和高度下正常工作。高度表温度-高度试验的使用条件分类见附录A(补充件)。表2温度和高度要求
低温工作温度,℃
高温工作温度,℃
高温短时
工作温度,℃
地面低温
耐受温度,℃
地面高温
耐受温度,℃
高度,km
+55+70
+55+70
+70+70
+70+70
+85+85+85+85
注:1)由产品标准规定。
3.3.2温度变化
高度表应能在一55~+55℃温度变化期间正常工作3.3.3交变湿热
高度表应能在温度为+25~+55℃,相对湿度不低于95%的交变湿热环境下正常工作。3.3.4振动
在表3及图1规定的条件下,正常振动试验时,高度表能正常工作,并保持结构完好。在耐久振动试验后,高度表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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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rnig\
等最高免席。H
图1振动试验曲线
试验分类
正常振动
耐久振动
3.3.5冲击
装入机种
涡喷或涡扇式
发动机的飞机
螺旋浆发动
机的飞机
直升飞机
涡轮喷气飞机
减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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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等级分类
试验等级
频度范围
55~2000
55~2000
55~300
55~300
70~100
55~2000
双振幅
加速度
高度表在工作冲击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并保持结构完好。在碰撞安全性冲击条件下,允许有弯曲和变形现象,但安装连接部分不得有机械损伤和高度表的移位。3.3.6霉菌
高度表在热带气候霉菌生长条件下不应有影响机械、电气连接的锈蚀。3.3.7盐雾
高度表在海洋盐雾大气条件下不应有影响机械、电气连接的锈蚀。3.3.8声振
高度表在最大噪声声压级为135dB作用下应能正常工作,并保证结构完好。3.3.9爆炸性大气
工作在各种状态(测高、告警、跳闸、自检)的高度表不应引起试验箱中混合气体的爆炸。3.4电源变化要求
高度表在输入的电源电压和频率变化时,性能应符合要求。3.5可靠性和可维修性要求
高度表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和平均修复时间MTTR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3.6磁影响
高度表在各种工作状态下,使标准磁罗盘受干扰而偏转1°的安全距离应不大于0.3m。3.7电磁兼容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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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表电磁兼容性要求应符合HB5662要求。3.8运输要求
高度表按规定的条件运输后,应正常工作并无机械损伤。3.9飞行试验
高度表进行飞行试验,在飞行中应满足主要技术要求。高度表进行飞机试验的测量条件应为:横向速度:0~15m/s;
纵向速度:0~90m/s;
垂直速度:30m以下,0~5m/s
30m以上,7m/s;
俯仰角范围:0~士20°
倾侧角范围:0~士20
4试验方法
除非另有规定外,所有性能测试均应在下列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a.
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气压:86~106kPa。
除非另有说明外,测试高度表用的仪器和专用设备的精度应是被测高度表精度指标的三倍以b.
试验箱的容积至少大于高度表体积的十倍。c.
正常的试验电压应为:
直流:27.5±0.5V,交流:115±2V,400±8Hz。e.
预处理:必要时,每项环境试验前,高度表应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保持时间至少4h。第3.1条中有关要求,在本章中未给出试验方法的,应通过查看高度表制造图纸和其他有关文f
件进行检查。
4.1一般性试验
4.1.1外观
用目测方法进行检查,应符合3.1.1条的要求。4.1.2天线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查,应符合3.1.5条要求。4.1.3高频电缆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查,应符合3.1.7条要求。4.2主要性能试验
4.2.1测高范围
按飞机试验方法。
4.2.2指示器精度
用指示的读数与输入给指示器的标准高度(电压、电流等信号形式)相对照的方法进行测量,在整个指示高度范围内,选取多个测试点进行。优选测试点为:150m以下每30m选一点;150m以上每100m选一点。
4.2.3测高精度
按图2连接测试电路,用高度表输出的高度信号(电压、电流、电阻、数学等信号形式)与高度模拟器的等效高度相对照的方法进行测量,在整个测高范围内测试点应不少于两个。测量测高精度时外回路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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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减量应与精度校准点的外回路衰减量一致,衰减量的误差应小于土2dB。高查指示器
4.2.4灵敏度
无电贴晓表
安预器
高度表测试原理图
韩字电压车
高度携书器
高度表灵敏度的测量,按图2连接。模拟高度应符合产品标准之规定。在4.2.3条的基础上逐渐增大回路衰减量,直至高度表高度输出信号的变化达到规定的误差,此时外回路的总衰减量即为高度表的灵敏度。
4.2.5高度告警范围和告警精度
在4.2.2条的基础上,把告警标志调到测试高度的刻线,改变输给指示器的高度信号,使指针沿高度降低的方向接近告警标志,直到告警。此时的高度信号对应的高度与高度刻线量值之差即为告警精度。告警标志应在整个测高范围连续可调,测试点与4.2.2条相同。4.2.6故障告警
在高度表通电工作中,使高度表断电或使高度表失去测高能力,故障告警装置应提供告警信号(旗或电压)。
4.2.7闭锁功能
高度表的闭锁功能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查,应符合3.2.7条的要求。4.2.8输出噪声
按产品标准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查。4.2.9响应时间
将高度表接上高度模拟器,模拟高度调在30m到60m之间。然后突然改变模拟量的10%,此时高度表的输出在超调量小于5%的情况下,达到稳定值的63%时的响应时间应小于0.1s。4.3环境试验
4.3.1温度-高度
4.3.1.1温度试验
a.低温试验
高度表不工作,装入试验箱内,在标准气压下,将高度表的温度稳定在表2中规定的地面低温耐受温度,保持此温度时间至少3h。然后在高度表工作状态下使试验箱空气温度调节和保持在表2中低温工作温度。在高度表温度达到稳定后,再通电时间30min,在此期间保持试验箱空气温度在表2规定的低温工作温度。最后确定高度表是否符合本标准3.2.2~3.2.7条的要求。试验箱内温度要保持在规定温度的士3℃以内。b。高温短时工作试验
在标准气压下,高度表不工作,使试验箱内温度稳定在表2中规定的地面高温耐受温度,保持此温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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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时间3h。而后在高度表不工作状态下,使其承受表2的高温短时工作温度时间不少于30min,然后使高度表工作,试验箱内温度保持在表2中的高温短时工作温度,高度表工作时间30min。在其工作期间,确定是否符合本标准中3.2.23.2.7条的要求。如果高温短时工作温度和高温工作温度相同,则不需要做高温短时工作温度试验。c.高温工作试验
高度表处于工作状态,在标准气压下,调节试验箱内温度到表2中规定的高温工作温度。高度表温度达到稳定后,使高度表再工作时间2h,同时保持试验箱内空气温度在高温工作温度。在高度表2h的工作期间,确定是否符合本标准规定的3.2.2~3.2.7条的要求。4.3.1.2高度试验
在正常的试验环境温度下使高度表工作,将气压降到表2中规定的高度,高度表温度达到稳定后并保持此压力时间2h。确定是否符合本标准3.2.2~3.2.7条的要求。4.3.2温度变化
温度变化试验按照GB2423.22试验Nb的规定进行,箱温变化平均速度为1士0.2℃/min,循环数为2,暴露时间T1为1h。
4.3.2.1初始检测
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性能测量及外观检查。之后,将高度表放入试验箱内。4.3.2.2中间检测
在试验期间,高度表通电运行在产品标准规定的模拟高度上,并应无故障地工作,循环结束后,箱温达到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的温度并稳定后才能取出箱外。4.3.2.3最后检测
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放置时间2h,使之达到温度稳定,进行性能检查,应满足3.2.2~3.2.7条要求。
4.3.3交变湿热
交变湿热试验按GB2423.4试验Db进行,高温温度为55℃,周期天数6d。4.3.3.1初始检测
同4.3.2.1条。
4.3.3.2中间检测
在每一循环的高温期的最后2h时间内,接通电源,高度表应无故障地工作。循环结束后,箱温达到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的温度并稳定后才能取出箱外。4.3.3.3最后检测
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放置时间24h后,进行性能检查,应满足3.2.2~3.2.7条要求。4.3.4振动
振动试验采用连续正弦扫频振动的试验方法进行。按照在飞机上使用的安装方式,通过专用夹具固定在振动台上,应能分别进行X、Y、Z三个轴向的试验。
X轴:与飞机纵轴一致,向前为正。Y轴:与飞机横轴一致,向右为正。Z轴:与飞机平面垂直轴一致,向下为正。4.3.4.1正常振动
固定在振动台上的高度表处于工作状态,先进行X轴方向振动。以不超过1.0oct/min的速率,在表3和图1规定的范围内,改变振动的频率和幅度。在初始频率扫描期间,应确定高度表的临界频率。临界频率定义为产生机械共振(振幅峰值)和高度表性能显著改变时的频率,此时不考虑高度表的性能指标。此外,振动试验时出现临界频率变化或不变化均应作好记录,连续振动工作时间1h。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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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述要求,分别进行Y轴和Z轴方向振动,三个方向共振动时间3h。高度表振动时应无故障、正常工作,振动后应进行外观检查、机械检查及性能检查,并满足3.2.2~3.2.7条的要求。
正常振动适用于安装在各种飞机上的高度表。4.3.4.2耐久振动
耐久振动适用于安装在涡轮喷气飞机上的高度表。高度表处于工作状态,按表3和图1的规定进行振动,在每一个方向上振动持续时间为3h,三个方向振动时间共为9h。高度表在此振动期间不要求符合产品标准的性能要求,振动后高度表满足3.2.2~3.2.7条的要求。
4.3.5冲击
4.3.5.1工作冲击
按照在飞机上使用的安装方式,通过专用夹具把高度表固定在冲击台上,以平行于高度表垂直轴的上、下两方向各冲击3次,在平行于高度表水平长轴的前、后两个方向各冲击3次,在平行于高度表的水平短轴的左、右两个方向上各冲击3次,共计18次。每一次冲击峰值加速度为60m/s,脉冲持续时间为11ms。冲击后,高度表应进行外观检查、机械检查及性能检查,并满足3.2.23.2.7条要求。4.3.5.2碰撞安全性冲击
对每一个4.3.5.1条所述位置上的高度表施加一个峰值加速度为150m/s2,脉冲持续时间为11ms的冲击。在这6次冲击完后,检查高度表是否有机械损伤。这时允许有弯曲和变形现象,但安装连接部分不得有机械损伤,高度表不得移位。此试验也可以用一个相同质量的模型来代替高度表,但不得改变重心位置,而且模型的安装不得增加高度表外壳和安装架的安装强度。4.3.6霉菌
霉菌试验按GB2423.16试验J进行,暴露时间28d。用一部高度表不包装,不通电置于试验箱中进行试验。
4.3.6.1初始检测
同4.3.2.1条。
4.3.6.2最后检测
试后从箱中取出高度表立即进行外观检查,长霉程度允许2级,a.
b。擦去霉丝,用放大镜检查表面的物理侵蚀程度,应符合3.3.6条要求,c.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时间24h,然后进行性能检测,应满足3.2.2~3.2.7条的要求。4.3.7盐雾
盐雾试验按GB2423.17试验Kb进行,暴露时间48h。高度表不通电,置于试验箱内,不用的插头座应加上防护盖。
4.3.7.1初始检测
同4.3.2.1条,表面应干净,无防护层破坏。4.3.7.2最后检测
试验结束后,退下外壳,用流动水洗掉外壳上的盐沉积物,用蒸馏水的棉球清洗渗入到高度表内部的盐渍,检查腐蚀情况,之后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时间24h,再装上外壳进行性能检查,性能检查前允许通电预热时间20min,应满足3.2.2~3.2.7条要求。4.3.8声振
4.3.8.1试验设备
a.试验室
应是一种反射型混响试验室,能产生紊乱的扩散式声场。当噪声引入后,应使室内声压分布均匀,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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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声压级与规定值之差,不应小于一2dB,不应大于十4dB。b.白噪声源
白噪声源的噪声倍频程频谱分布应符合图3要求。声压级强度dB
c。测试仪表
传声器、频带分析仪、声强计。4.3.8.2初始检测
同4.3.2.1条。
4.3.8.3试验程序
200202
噪声倍频程频谱曲线
把高度表收发机或指示器用四根弹簧或橡皮绳,悬吊在试验室中心,悬吊装置的固有频率应低于25Hz,且不应带来附加振动,收发机或指示器的每个面都暴露在声场中,b.把噪声引入试验室,振动时间30min。4.3.8.4中间检测
按产品标准规定。
4.3.8.5最后检测
从试验室中取出收发机和指示器进行性能检查,应符合3.2.2~3.2.7条要求,外观、结构应保持完好。
4.3.9爆炸性大气
4.3.9.1燃料混合物:按照13份空气和1份燃料按质量混合燃料,采用率燃值为100/130级的汽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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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2按正常工作状态进行电气连接的高度表置于试验箱中,并卸下或松开外壳,以便于混合气体透入,将试验箱密封,并使箱内空气温度升高到71℃C,若高度表工作可能产生的温度低于71℃C,则把箱内温度升到高度表工作时可能产生的最高温度,在混合气体注入前,试验箱的箱壁温度允许高于箱内空气温度11℃以内,以防汽油凝聚。4.3.9.3将所需数量的汽油(按试验箱内空气容积及空气温度计算)注入箱内,并允许3士1min的汽化时间。
4.3.9.4接通高度表电源,使高度表工作在各种状态。4.3.9.5若高度表引起箱内气体爆炸。则认为此项试验不合格无需进一步试验。4.3.9.6若高度表未引起爆炸,则取出高度表,换上火花隙或热线点火塞,重复上述试验,并用火花隙或热线点火塞引燃箱内混合气体,以验证箱内混合气体的潜在爆炸。若引起爆炸,则试验有效,否则试验无效,整个试验重新进行。
4.4电源变化试验
4.4.1高电压试验
4.4.1.1使用27V直流电源的高度表,把输入电压调整到29.7V,工作时间30min以上,在此期间内高度表应满足3.2.2~3.2.7条的要求。4.4.1.2使用115V交流电源的高度表,把输入电压调整到120.8V,频率调整到420Hz,工作时间30min以上,在此期间内高度表应满足3.2.6条的要求。4.4.2低电压试验
4.4.2.1使用27V直流电源的高度表,把输入电压调整到24.3V,工作时间30min以上,在此期间内高度表应满足3.2.2~3.2.7条的要求。4.4.2.2使用115V交流电源的高度表,把输入电压调整到109.2V,频率调整到380Hz,工作时间30min以上,在此期间内高度表应满足3.2.6条的要求。4.4.3降电压试验
4.4.3.1使用27V直流电源的高度表,加27V试验电压,工作时间30min,再把电压下降到21.6V。然后以每分钟2%以下的电压变化率使电压下降到13.5V,并工作10min之后,再回到27V,高度表应满足3.2.2~3.2.7条要求。
4.4.3.2使用27V直流电源的高度表,加27V电压,使高度表开始工作,接着在此状态下,以每分钟2%以下的电压变化率,先把电压降到13.5V,再降到0V,检查是否有发火和冒烟等异常现象产生。4.4.3.3使用115V交流电源的高度表,先把电压调整到100V,400Hz,工作时间30min,在此期内,高度表应满足3.2.2~3.2.7条要求。4.5可靠性与可维修性试验
可靠性与可维修性试验,按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4.6磁影响试验
a。把自由磁体(如无补偿的磁罗盘)放在磁场强度均匀、其水平分量为14.4A/m士10%的试验环境中,高度表按使用状态放在通过磁体中心的东-西线上,b。使高度表通电工作,并处于能产生最大磁偏转的稳定状态在水平面内转动高度表的方位,找出使磁体偏转最大时的位置,保持此状态及方位,平移高度表使其靠近及远离磁体,每隔一段距离读取磁体偏转数据及距离数据。距离应从磁体转轴中心到高度表表面的最近点量取:作出磁偏转角度-距离曲线,并在此曲线上确定磁体偏转1°的距离,应不大于0.3m;C.
d。若试验环境的磁场强度的水平分量不为规定值,则安全距离按下式计算:L=Lr.1.44
式中:L—安全距离,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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