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606.10-1989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试验>>19.040环境试验
中标分类号:仪器、仪表>>物质成分分析仪器与环境监测仪器>>N50物质成分分析仪器与环境检测仪器综合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北京分析仪器所
归口单位: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管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GB/T 11606.10-1989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气压试验 GB/T11606.10-198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气压试验
The method of environmental test for analytical instrumentsLow air pressure tes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析仪器(以下简称仪器)气压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GB11606.10—89
本标准适用于评定仪器在高海拔低气压和气压变化环境条件下工作的适应性。2试验条件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2.1对试验设备的要求
试验箱(室)须能提供本标准给出的气压条件。在压力恢复正常时,应不会使输人的空气污染仪器
2.2低气压试验的气压
84kPa(630mmHg);
70kPa(525mmHg);
55kPa(412.5mmHg);
压力误差:±1kPa(±7.5mmHg)2.3气压变化试验的条件
气压变化试验的条件由产品标准规定,2.4试验持续时间
从下列时间中选取:10min、2h,4h,当无单独规定时,恒定气压试验持续时间为2h,气压变化试验持续时间为10min
3试验方法
3.1初始检验
按有关标准规定对仪器进行性能检验。3.2试验
3.2.1试验箱(室)内温度为15~35℃3.2.2仪器放人试验箱(室)内并通电。3.2.3试验箱(室)内的压力平均变化速率不大于10kPa/min,3.2.4试验箱(室)内的压力达到规定值后,保持规定的时间,3.3中间检验
到达持续时间后立即在该气压下按有关标准对仪器进行检验,3.4恢复
对仪器检验完以后,试验箱(室)的压力以不大于10kPa/min的平均变化速率恢复到正常压力,恢复时间1~2h。
3.5最后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1989-03-25批准1990-03-01实施
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仪器进行检验。引用本标准时应规定的细则
8.初始检验项目;
b.试验的大气压力;
试验持续时间;
中间检验的项目和要求;
最后检验的项目和要求
GB11606.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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