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606.14-1989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试验>>19.040环境试验
中标分类号:仪器、仪表>>物质成分分析仪器与环境监测仪器>>N50物质成分分析仪器与环境检测仪器综合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北京分析仪器所
归口单位: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管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GB/T 11606.14-1989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低温贮存试验 GB/T11606.14-198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低温购存试验
The method of cnvironmental test for analytical instrumcntsCold storage tes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11606.14-89
本标准规定了分析仪器(以下简称仪器)低温贮存试验分组、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评定完整包装的仪器在低温环境条件下运输贮存的适应性。2低温贮存试验分组
3、试验条件
3.1对试验设备的要求bZxz.net
3.1.1试验箱(室)在其工作空间内,应能提供本标准第2章所规定的温度,允许误差为土2℃。仪器应不受任何发热和冷却元件的直接辐射。3.1.2试验箱(室)的容积应大于仪器体积的3倍4试验方法
4.1预处理
将仪器放在正常(或参比)的环境条件下,使之达到温度平衡、4.2试验
将仪器放进试验箱(室)内,然后以小于1℃ / min的温度平均变化速率将试验箱(室)温度降到规定值,保持8h。
4.3恢复
试验结束后,仪器仍留在试验箱(室)内,并以小于1℃/min的温度平均变化速率将试验箱(室)的温度升到正常(或参比)的环境条件下,恢复时间为8h.4.4最后检验
按有关标准对仪器进行检验。
GB/T11606.14—1989《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低温贮存试验》第1号修改单本修改单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7月19日以质技监标函[2000]108号文批准,自2000年12月1日起实拖。一、在原4.1条与4.2条之间补充一条,其编号为4.2条。4.2初始检验
按有关标准规定对仪器进行检验。二、原4.2条及以下条文顾序作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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