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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2054-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2054-1994

中文名称:局部照明灯泡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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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局部 照明 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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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B/T 2054-1994.
4技术要求
4.1灯泡的玻壳质量应符合ZBK70006的规定。
4.2灯泡的电极引出线应牢固地焊接在灯头上,且不应妨碍灯泡旋入到标准灯座,也不应破坏灯头的防锈层。
4.3灯头与玻壳的固定应牢固,当寿试前施加8N●m和寿试后施加1.5N.m扭力矩时,灯头不得松动。
4.4灯泡的灯头与玻壳应在同-条轴线上,其不同轴度偏差不超过4.5mm。
4.5灯泡不应有影响外观和正常使用性能的装配缺陷。灯泡内不得有异物存在。
4.6灯 泡应能承受115 %的额定电压瞬时冲击而不烧毁。
4.7灯泡的平均寿命应不低于1000h。当寿命试验的灯泡数不超过20只时,其平均寿命应不低于960h。单只灯泡的寿命应不低于700 h。
4.8每个灯泡燃点至750h后的流明维持率应不低于83%。
4.9灯头经 潮湿试验后,表面不得有明显锈蚀现象。
4.10灯头的温升不应超过表 8规定。
4.11灯泡 在燃点情况下应承受频率为25Hz,单振幅为0.6mm的正弦振动。
5试验方法
5.1灯泡的主要尺寸(3.1) 用通用量具或专用量规检查,光中心高度(H)可用投影仪检查。
5.2灯泡的光电参数 (3.2) 按CBn 153规定的方法检查。
5.3灯泡的玻壳质量(4.1) 按ZBK 70006的规定进行。
5.4灯泡电极引出线和灯头的焊接质量(4.2)用目视法和旋入或插人标准灯座内进行检查。
5.5灯头 与玻壳固定的牢固度(4.3) 用能保证扭力矩从零逐渐增至规定值的扭力仪检查。扭力仪上的灯座应保证在旋转机构上与灯头同轴。
5.6灯泡的不同轴度偏差按CB10681中6.2条规定检查,指示器显示的最大和最小读数差值的一半不超过4.5mm。
5.7灯泡的装配质量 (4.5) 用目视法检查。
5.8灯泡的 过电压强度(4.6) 将灯泡直接接入额定电压的115%、1 s进行试验。
5.9灯泡的寿命(4.7) ,流明维持率(4.8),应将灯泡在额定电压或110%额定电压的交流电路上进行。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应大于65C,灯头电触头上电压的波动不应超过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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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局部照明灯泡
QB/T2054—94
本标准规定了局部照明灯泡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6V、12V、24V和36V,直流或50Hz交流电燃点的,用于室内局部照明的白炽灯泡(以下称“灯泡”)2引用标准
GB10681
普通照明灯泡
GB7250
灯头温升的测量方法
GBn153
GB2828
GB2829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白炽灯泡光电参数的测量方法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ZBK70006
3产品分类
电光源玻壳通用技术条件
3.1灯泡的主要尺寸和灯头型号应符合图1~3和表1的规定。图1
中国轻工总会1995--01-05批准
1995-08-01实施
灯泡型号
JZ6-10
JZ6-20
JZ12—15
JZ12—25
JZ12-40
JZ12-60
JZ24-15
JZ24-25
JZ24—-40
JZ24-60
JZ24-100
JZ36-15
JZ36-25
JZ36-40
JZ36-60
JZ36—100
QB/T2054—94
≤110
灯头型号
E27/27
1,23
注:可按用户要求,采用B22d/25×26型灯头和其它型号的玻壳。此时,灯泡的全长L和光中心高度H亦应作相应改变。
3.2灯泡的光电参数应符合表2规定。表2
灯泡型号
JZ6—10
JZ6-22
JZ12—15
JZ12—25
JZ12-40
JZ12-60
JZ24-15
JZ24—-25
JZ24-40
JZ24-60
JZ24-100
JZ36-15
JZ36-25
JZ36-40
JZ36-60
JZ36-100
—64—
光通量
优质品
合格品
4技术要求
QB/T2054—94
4.1灯泡的玻壳质量应符合ZBK70006的规定。4.2灯泡的电极引出线应牢固地焊接在灯头上,且不应妨碍灯泡旋人到标准灯座,也不应破坏灯头的防锈层。
4.3灯头与玻壳的固定应牢固,当寿试前施加3N·m和寿试后施加1.5N·m扭力矩时,灯头不得松动。
4.4灯泡的灯头与玻壳应在同条轴线上,其不同轴度偏差不超过4.5mm。4.5灯泡不应有影响外观和正常使用性能的装配缺陷。灯泡内不得有异物存在。4.6灯泡应能承受115%的额定电压瞬时冲击而不烧毁。4.7灯泡的平均寿命应不低于1000h。当寿命试验的灯泡数不超过20只时,其平均寿命应不低于960h。单只灯泡的寿命应不低于700h。4.8每个灯泡燃点至750五后的流明维持率应不低于83%。4.9灯头经潮湿试验后,表面不得有明显锈蚀现象。4.10灯头的温升不应超过表8规定。表3
灯泡功率
40,60
最初5只灯的单独值
E27/27
B22d/25×26
全部20只的平均值
E27/27免费标准bzxz.net
灯泡在燃点情况下应承受频率为25H2,单振幅为0.6mm的正弦振动。5试验方法
B22d/25×26
5.1灯泡的主要尺寸(3.1)用通用量具或专用量规检查,光中心高度(H)可用投影仪检查。5.2灯泡的光电参数(3.2)按GBn153规定的方法检查。5.3灯泡的玻壳质量(4.1)按ZBK70006的规定进行。5.4灯泡电极引出线和灯头的焊接质量(4.2)用目视法和旋入或插入标准灯座内进行检查。5.5灯头与玻壳固定的牢固度(4.3)用能保证扭力矩从零逐渐增至规定值的扭力仪检查。扭力仪上的灯座应保证在旋转机构上与灯头同轴。5.6灯泡的不同轴度偏差按GB10681中6.2条规定检查,指示器显示的最大和最小读数差值的一半不超过4.5mm。
5.7灯泡的装配质量(4.5)用目视法检查。5.8灯泡的过电压强度(4.6)将灯泡直接接入额定电压的115%、1S进行试验。5.9灯泡的寿命(4.7),流明维持率(4.8),应将灯泡在额定电压或110%额定电压的交流电路上进行。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应大于65℃,灯头电触头上电压的波动不应超过±2%,—65-
QB/T2054-94
并且灯泡不应受到机械振动和碰撞。灯泡处于垂直位置,灯头在上。点灯的电源应每昼夜关闭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15min。关闭时间不应计入灯泡的燃点时间内,两次关闭之间的间隔时间,不应少于7h。
用110%额定电压试验时,灯泡的等效寿命L应按下式计算:L。=L(U/U)\
式中:U试验电压,V;
U。额定电压,V;
L在额定电压下灯泡的寿命,h;L—在110%额定电压下灯泡的等效寿命,h;n-一寿命试验指数,对真空灯泡为13,对充气灯泡为14。当灯泡燃点至平均寿命的125%时,则认为寿命试验结束。平均寿命按算术平均值计算。5.10灯头的潮湿试验(4.9),是将灯泡放置在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0%~95%的恒温恒湿箱内48h后,用目视法检查灯头的表面有无明显锈蚀现象。5.11灯头的温升(4.10)按GB7250规定的方法测量。5.12灯泡的振动试验(4.11),是将经老练后的灯泡牢固地安装在振动台上,灯头在下,垂直放置。试验时,灯泡加上额定电压,振动10min。试验后,灯泡不应有机械损伤和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
5.13灯泡标志的牢固度(7.1)是用湿纱布擦拭三次后仍应清晰和易于辨认。6检验规则
6.1为了检验灯泡的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规定,制造厂应对灯泡进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每批灯泡按GB2828的规定应进行出厂检验。同时提交检验的同一型号的灯泡为一批。出厂检验的项目、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合格质量水平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试验项目
灯泡的光电参数
灯泡的不同轴度偏差
灯泡的主要尺寸
灯泡的玻壳质量
引出线焊接质量
灯泡的装配质量
标志的牢固度
灯头固定牢固度
灯泡过电压强度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抽样方案
检查水平
QB/T2054-94
6.3型式检验应按GB2829的规定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灯泡中均匀抽取,试验项目、抽样方案、判别水平、不合格质量水平、样本量、判定数组应符合表5规定。表5
试验项目
灯头的潮湿试验
灯泡的平均寿命
单只灯泡寿命
灯泡流明维持率
灯头温升
灯泡的振动试验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抽样方案
判别水平
对灯泡的平均寿命按4.7,5.9判定一次
若初试5只均不超过表8规定值,即判合格,无需进行20只平均试验
6.4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当灯泡的结构、工艺或材料变更可能影响其性能时,都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若不合格,则该批灯泡为不合格。此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验收,已验收的应停止出厂,同时应研究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直到灯泡重新试验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和验收。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每只灯泡上应有下列清晰而牢固的标志:a。灯泡型号;
b。制造厂商标;
c。生产日期(年、季或月),
7.2灯泡的包装箱表面上应标明:a。制造厂名称、厂址和商标,
b.灯泡的型号或规格;
c。灯泡的数量;
d.灯头型号;
e。包装日期;
f。本标准号;
9符合GB191的有关标志。
7.3每个包装箱内附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标明:a。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b.灯泡的型号或规格;
c.本标准号;
d。检验日期;
e.检验员签章。
QB/T2054—94
7.4灯泡运输时,应避免雨雪的淋袭和强烈的振动。7.5灯泡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5%的干燥通风室内,空气中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存放期不超过12个月。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电光源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重庆灯泡工业公司起草。标准起草人:刘月兴、宋德全、王家庚。本标准非等效采用rocT1182《局部照明白炽灯泡》。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标准QB723一79《局部照明灯泡》作废。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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