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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4766-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766-2014

中文名称:家具用双包镶板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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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家具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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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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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B/T 4766-2014.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double-faced hollow-core panel for furniture.
QB/T 4766规定了家具用双包镶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B/T 4766适用于家具用双包镶板。其他单包镶板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8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3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6544- 2008 瓦楞纸板
GB/T 17657- 2013人造 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 2001,EN312-1:1997,NEQ)
GB/T 26700- 2011 门体填充用 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GB/T 28202- 2011 家具 工业术语
LYT 1856- 2009挤压法空心刨花板
QB/T 4369 - 2012家具(板材)用蜂窝纸芯
3术语和定义
GB/T 28202- 201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芯层材料core
用于板材内部并具有一定充填厚度和支承强度的材料。
3.2周边木框frame
在板材内部围合芯层材料并起加固和增强等作用的方材或木框架,又称边框。
3.3包镶面板faced material; overlay
在周边木框、芯层材料.上下表面起加固、平整和装饰美观作用的薄板。
3.4蜂窝纸芯honeycomb core
由多条芯纸通过胶接、拉伸、开槽等工艺形成的平整、连续蜂巢状材料。
3.5包镶板
hollow-core panel; sandwich plyw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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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97.140
分类号:Y82
备案号:46825-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766—2014
家具用双包镶板技术要求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double-faced hollow-core panel forfurniture2014-07-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1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QB/T4766-2014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梅州市汇胜木制品有限公司、亚振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林业大学、江苏省家具家饰产品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上海太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智慧、倪良正、黄琼涛、高伟、徐伟、张叙俊、曹永宏、常乐、熊先青、祁忆青、李开明。
1范围
家具用双包镶板技术要求
QB/T4766-2014
本标准规定了家具用双包镶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家具用双包镶板。其他单包镶板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3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6544-2008瓦楞纸板
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一2001,EN312-1:1997,NEQ)
GB/T26700-2011
门体填充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家具工业术语
GB/T28202-2011
LY/T1856-2009
挤压法空心刨花板
QB/T4369-2012家具(板材)用蜂窝纸芯3术语和定义
GB/T28202一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芯层材料core
用于板材内部并具有一定充填厚度和支承强度的材料。3.2
周边木框frame
在板材内部围合芯层材料并起加固和增强等作用的方材或木框架,又称边框。3.3
包镶面板facedmaterialoverlay在周边木框、芯层材料上下表面起加固、平整和装饰美观作用的薄板。3.4
蜂窝纸芯honeycombcore
由多条芯纸通过胶接、拉伸、开槽等工艺形成的平整、连续蜂巢状材料。3.5
包镶板hollow-corepanelsandwichplywood由包镶面板(如胶合板、纤维板、树脂浸渍纸高压层压装饰板等)与芯层材料或空心填料(如栅状、格状、网状、瓦楞状、波浪状、蜂窝状等结构)胶合而成的空心结构板材,又称空心板。3.6
双包镶板double-facedhollow-corepanel芯层材料的两面都有覆面材料包覆的空心结构板材,又称双包镶空心板。1
QB/T4766-2014
平压flatwisecompression
垂直于空心结构板材面板方向的加载压缩。4分类
4.1按芯层材料的类型和结构分为木栅状双包镶板、网格状双包镶板、蜂窝状双包镶板、瓦楞状双包镶板、波浪状双包镶板和泡沫状双包镶板等。其主要类型见图1。a)木栅状双包镶板
d)瓦楞状双包镶板
b)网格状双包镶板
e)波浪状双包镶板
图1双包镶板类型
c)蜂窝状双包镶板
f)泡沫状双包镶板
4.2按内部是否设置周边木框分为有框双包镶板和无框双包镶板。5要求
5.1材料
5.1.1使用的木材不应有活虫尚在侵蚀,应经杀虫和干燥处理:木材含水率应为8%~[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参见附录A)+1%)。5.1.2使用的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集成材、层积材、树脂浸渍纸高压层压装饰板、单板等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且含水率应符合GB/T3324的规定。5.1.3边框、撑档及撑块(图2)应采用同类材料、同一树种或相近材质的干燥木材。说明:
边框:
2撑档(木栅或衬条):
3撑块(垫木)。
图2木框的结构组成
5.1.4使用的瓦楞纸板应符合GB/T6544一2008有关规定。5.1.5使用的蜂窝纸芯应符合QB/T4369-2012有关规定。6使用的空心刨花板应符合LY/T1856一2009有关规定。5.1.6
5.1.7使用的泡沫塑料应符合GB/T26700一2011有关规定。5.2外观
板面应干净,不应有油污、水渍、斑纹、黏痕、胶线、裂纹等缺陷。5.2.1
5.2.2胶压应严密,不应有边角开胶、边角松软、边角缺损和折裂等缺陷。5.2.3表面应平整,不应有明显的划痕、压痕、凹凸等缺陷QB/T4766—2014
5.2.4用作家具面板或正视面板件的双包镶板,板面平整度不应大于0.2mm;当对角线长度不大于700mm时,翘曲度不应大于1.0mm;当对角线长度在700mm~1400mm之间时,翘曲度不应大于2.0mm,当对角线长度不小于1400mm时,翘曲度不应大于3.0mm。板件侧边切削加工应齐整,不应有毛刺、崩茬、刃口或棱角等。5.2.5
5.2.6板件侧边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封边不应出现脱胶、鼓泡或开裂现象。5.3理化性能
5.3.1均布静载荷平压强度
按6.3.1的规定进行试验后,试件应保持完整,无变形、开裂或断裂、开胶或分层、芯层材料松动等:均布静载荷平压强度试验时的最大挠度值不应大于0.5%。5.3.2垂直静载荷弯曲强度
按6.3.2的规定进行试验后,试件应保持完整,无变形、开裂或断裂、开胶或分层、芯层材料松动等:垂直静载荷弯曲强度试验时的最大挠度值不应大于0.5%。5.3.3整体冲击强度
按6.3.3的规定进行试验后,应保持完整,无变形、开裂或断裂、开胶或分层、芯层材料松动等。5.3.4浸渍剥离强度
按6.3.4的规定进行试验后,单个试件的浸渍剥离率不应大于25%。5.3.5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GB18580中干燥器法(限量值1.5mg/L)的规定。6试验方法
6.1材料
6.1.1木材含水率测定应按GB/T3324的规定进行。6.1.2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集成材、层积材、树脂浸渍纸高压层压装饰板、单板等的检验应按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其含水率测定应按GB/T17657一2013中4.3的规定进行。6.1.3目测边框、撑档及撑块是否采用同类材料、同一树种或相近材质的干燥木材。6.1.4瓦楞纸板应按GB/T6544一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6.1.5蜂窝纸芯应按QB/T4369-2012的规定进行试验。6.1.6空心刨花板应按LY/T1856一2009的规定进行试验。6.1.7泡沫塑料应按GB/T26700一2011的规定进行试验。3
QB/T47662014
6.2外观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为3001x~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例如40W日光灯)下,视距为700mm~1000mm内,采用目测或用精度为0.5mm钢直尺和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进行测量。有争议时,由3人共同检验,以两人以上相同意见为检验结果。6.3理化性能
6.3.1均布静载荷平压强度
将双包镶板试件的两端分别置于稳固且有一定高度的支承件上,在试件上表面施加均布载荷(加载值为2.5kg/dm2),加载后滞留7d。在加载前和加载7d后尚未卸载时,分别测量试件中心线3点(即试件对角线交点、试件两个边缘中点)的挠度(精确到0.1mm),并按两支承间跨距的百分比记录挠度值。
6.3.2垂直静载荷弯曲强度
将双包镶板试件的两端分别置于稳固且有一定高度的支承件上,在试件上表面中间部位通过加载垫垂直向下重复施加10次集中载荷(加载值为1250N),每次加载至少应保持10S。在加载前和加载10次后尚未卸载时,分别测量试件中心线3点(即试件对角线交点、试件两个边缘中点)的挠度(精确到0.1mm),并按两支承间跨距的百分比记录挠度值。加载垫应具有坚硬、光滑表面和边沿倒圆的刚性物体,其长度与双包镶板试件的宽度一致。试验结束后,仔细检查试件质量,并按6.3.1的要求评定试验结果。6.3.3整体冲击强度
将双包镶板试件的两端分别置于稳固且有一定高度的支承件上,使冲击器从250mm的冲击高度(即冲击器底部距被试表面的垂直高度)自由跌落,分别冲击试件上表面中间部位和试件内部无木框的空心部位客1次。
冲击器由直径为200mm的圆柱体和螺旋压缩弹簧组件,冲击头3部分组成,冲击头加载表面覆以皮革材料,内装干燥细砂,外形扁平。整个冲击器质量为(25土0.1)kg。试验结束后,仔细检查试件质量,并按6.3.1的要求评定试验结果。6.3.4浸渍剥离强度
根据所用胶黏剂的类型,按GB/T17657一2013中II类或I类浸渍剥离试验方法进行。采用分度值为1mm的钢板尺测量胶层总剥离长度,缺陷等异常的剥离不计算,按总剥离长度与总胶层长度的百分比计算每个试件的剥离率。精确至0.1%。试验结果应注明试件所用胶黏剂的类型、采用的试验方法是GB/T17657-2013中Ⅱ类方法还是Ⅲ类方法。试件从有框双包镶板的两个边框位置各取2块,上、下边框位置各取1块,共计6块;试件尺寸为(75×边框宽度)mm2
6.3.5有害物质限量
按GB18580中干燥器法的规定进行测定。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出厂检验
7.2.1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5.1.1和5.2的要求。4
7.2.2出厂检验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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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材料、工艺、规格,并同时入库的产品为一检验批。每批按5%抽样,不应低于3张。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不符,应从原批次中采取加倍抽样进行复验,或按表2进行抽样。表1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
≤120
120~1000
1001~2000
7.3型式检验
7.3.1型式检验项目
一次抽样
抽样数
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合同约定不要求的项目除外)。7.3.2型式检验时机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原、辅材料及其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b)
c)正常生产时,应每半年进行1次定期检验;d)产品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用户提出型式检验要求并在订货合同中规定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4
检验结果判定
二次抽样
单位为件(张)
检验结果中,凡轻度缺陷(5.1.1~5.1.7、5.2.1~5.2.6)有2项及以上不合格,则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严重缺陷(5.3.1~5.3.5)有1项及以上不合格时,则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如仍有不合格,则整批为不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双包镶板出厂包装的方式和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8.2包装标志应符合标准规定或订货合同规定,包装标志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型号、规格和生产日期等。
8.3双包镶板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按类别、规格、等级分别堆放,并应平整堆放和加以必要的防护。8.4双包镶板在运输的过程中应避免雨雪、受潮、暴晒和污染;不应采用有损包镶板质量的运输、装卸方式及工具。
8.5双包镶板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底层离地面高度不少于120mm。短期露天存放时,应有良好的遮阳和遮雨装置,以及垫板等防护措施。5
QB/T4766-2014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我国各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产品所在地区的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应按表A.1中各值为评定依据,其中表A.1中未列的城市应按各省(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值为评定依据表A.1
我国客省(区)、直辖市及主要城市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值各省市及城市名称
*北京
*黑龙江
哈尔滨
齐齐哈尔
佳木斯
牡丹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天津
*山西
*河北
石家庄
*山东
*河南
*安徽
*湖北
年平均平衡含水率%
各省市及城市名称
乌鲁木齐
*宁夏
*陕西
*青海
*重庆
*四川
*甘肃
*西藏
*贵州
*云南
*上海
*江苏
*福建
年平均平衡含水率/%
各省市及城市名称
*浙江
*江西
*湖南
*新疆
表A.1(续)
年平均平衡含水率/%
各省市及城市名称
*广西
*广东
*海南(海口)
*台湾(台北)
*香港
*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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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平衡含水率/%
省(区)、直辖市及主要城市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值主要参照了GB/T6491一2012中附录A表A.1和注1:我国各省
中国林业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木材工业实用大全》之一的木材干燥卷中的1.3.3我国各地木材平衡含水率的年估计值。
注2:凡有“*”记号表示我国各省(区)、直直辖市。
QB/T47662014
B.1木框尺寸与结构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双包镶板制造工艺要求
a)木框尺寸应根据产品设计的部件尺寸来确定:b)边框方材的宽度不宜过大,一般为15mm~55mm;撑档的宽度一般比边框小,双包镶板的撑档宽度一般为10mm~20mm(除特殊要求外),单包镶板的撑档宽度一般为25mm35mm。c)边框及撑档、撑块的厚度及厚度偏差应保持一致:d)木框组框(又称敲框或合框)时,边框方材之间、边框与撑档之间的接合应采用“Ⅱ”形钉(扣钉、骑马钉或扒钉)的气钉枪进行钉框,并在每个接合处至少钉有2个“Ⅱ”形钉,以保证木框的接合牢固:特殊要求时,也可采用样或样槽接合。见图B.1:“Ⅱ”形钉接合
c)开口燕尾样接合
b)闭口直角样接合
d)开口直角样接合
图B.1木框接合方式
e)撑档间距应根据覆面材料的厚度和双包镶板的使用要求来确定。覆面材料薄时,双包镶板的撑档间距不应太大,以免覆面后板面出现凹陷或不平度:覆面材料厚时,双包镶板的撑档间距可适当加大:承重受力的双包镶板件(如台桌面、椅凳面等)的撑档间距应小些。撑档间距一般应符合表B.1的要求;
表B.1木框内撑档(衬条)的间距覆面材料
三层胶合板、3mm厚纤维板
五层胶合板、5mm厚纤维板
5mm~8mm厚胶合板、纤维板≤
8mm厚以上胶合板、纤维板
撑档间距/mm
应用部位
桌柜面板、门板
一般部件
桌柜面板、门板
一般部件
桌柜面板、门板
一般部件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桌柜面板
使用要求
一般部件
受力部件
受力部件
受力部件
最大撑档间距/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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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撑档的数量和位置还应与整个家具产品的结构相配合,应根据双包镶板部件结构和接合要求来加设撑档或撑块,如空心门扇上装锁或拉手的部位应有撑块(木方)。B.2覆面材料与芯层结构
a)覆面材料的选用应根据双包镶板的用途和芯层结构来确定。通常家具和室内中高档门板用双包镶板的覆面材料多采用胶合板、薄型纤维板、薄型刨花板等:受力承重的双包镶板部件如台板、面板等,应采用五层以上胶合板、多层板、中厚型纤维板、中厚型刨花板覆面:b)仅采用蜂窝纸芯、或网格状、波浪状等空芯填料作芯层结构的无框双包镶板,覆面材料最好采用中厚型胶合板、中厚型纤维板和中厚型刨花板等:也可合成树脂浸渍纸层压装饰板(又称塑面板):
c)有框双包镶板选用的蜂窝纸芯的厚度应比周边木框及撑档的厚度大0.5mm~3mm,经张拉夹压后使其两侧弯折,以增大与覆面材料间的胶合面积,提高胶合强度。B.3覆面胶合
a)双包镶板如果采用热压进行覆面胶合时,在边框和撑档上应加设直径为5mm或锯口槽深为5mm的透气孔,在蜂窝纸芯等空芯填料上应加设锯口槽深和槽宽分别为2mm的透气孔,以便使板坏内空气在热压与冷却过程中能自由透气。如果没有透气孔,在热压时板内空气受热膨胀,可能冲开胶层外逸,使胶合强度降低:冷却时,板内空气收缩,又可能造成板面凹陷;图B.2木框透气孔
b)覆面胶压时的涂胶量、胶压方式(热压或冷压)以及胶压的温度、单位压力和时间,应根据使用胶黏剂的种类和双包镶板的结构进行确定:c)覆面时各接触面的涂胶应均匀充分,黏接牢固,覆面材料与木框、蜂窝纸芯等之间不可有脱胶现象发生:
d)覆面胶压后,板式部件需保持一定的养生时间(一般为48h以上),使其应力均衡,胶黏剂充分固化,然后再送到下一工序加工。9
QB/T4766-2014
锯材干燥质量
GB/T6491-2012
GB/T10357.5-2011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检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LY/T1923—2010室内木质门
王恺.木材工业实用大全(木材干燥卷)【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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