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83.140.10
分类号:Y28
备案号:36750-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347--2012
汽车用聚氯乙烯薄膜和片材
Polyvinyl chloride film and sheet for automobiles2012-05-2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11-01实施
本标准依据GB/T1.1一2009的起草规则编制。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昆山阿基里斯人造皮有限公司。QB/T4347-2012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龙盛塑胶有限公司、昆山协孚人造皮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威仕达塑料有限公司、科潘诺实验设备公司上海代表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建明、陆勤中、成峰、丁菊芳、朱永良、张凤。1范围
汽车用聚氯乙烯薄膜和片材
QB/T4347-2012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聚氯乙烯薄膜和片材(以下简称“薄膜和片材”)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增塑剂和其他添加剂,经压延或涂覆转移等工艺方法而制成用于汽车内饰件的非发泡薄膜和片材。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50-2008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1040.1一2006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总则GB/T2828.1一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918—1998
GB/T3830--2008
GB/T4615-1984
GB/T6672-2001
GB/T6673—2001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软聚氯乙烯压延薄膜和片材
聚氯乙烯树脂中残留氯乙烯单体含量测定方法塑料薄膜和薄片厚度测定机械测量法塑料薄膜和薄片长度和宽度的定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T8948-2008
聚氯乙烯人造革
GB/T15596-1995
塑料暴露于玻璃下日光或自然气候或人工光后额色和性能变化的定GB/T16422.1-2006
GB/T16422.2—1999
GB/T19941-2005
GB/T19942-2005
QB/T1130—1991
QB/T2028-1994
QB/T2725-2005
QB/T4043-2010
FZ/T60003--1991
SJ/T113632006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甲醛含量的测定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塑料直角撕裂性能试验方法
软聚氯乙烯装饰膜(片)
皮革气味的测定
汽车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非织造布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SJ/T 11365-2006
3分类
产品按照主要用途分类,见表1。-HiiKAoNi KAca
QB/T4347-2012
4要求
4.1规格
表1分类
主要用途
预棚等用
遮阳板等用
地垫等用
4.1.1厚度、宽度、长度和面密度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2要求。
厚度、宽度、长度和面密度的极限偏差类别
4.1.2每卷总长度
厚度极限偏差/mm
应符合表3要求
4.2外观
应符合表4要求。
颜色差异/CIELAB
光泽/GU
外观缺陷(如表面色斑、发花、亮斑、亮线、折皱、异物附着、凹陷、凸起、破损、结露、喷霜等)
宽度极限偏差/mum
每卷总长度
表4外观
长度极限偏差/mm
建议厚度范围/mm
面密度极限偏差(g/m)
单位为米
每卷总长度
≥100
纹理清晰,深浅一致(见注1)
(G-1.0)≤G≤(G+1.0)(见注2)
锻长L/m
30≤40
40≤50
60≤70
bzxZ.net最多允许外观缺陷数量/个
iiKAoNiKAca
外观缺陷(如表面色斑、发花、亮4
斑、亮线、折皱、异物附着、凹陷、凸起、破损、结露、喷霜等)
翘曲度/mm
卷端面错位/mm
注1:供需双方可协商确定限度样本。表4(续)
80≤90
100≤
注2:G和G的定义参照QB/T4043—2010中6.4.3的规定要求
QB/T4347-2012
见注3
注3:外观缺陷数量在长度超过100m时每增加10m,允许再增加1个外观缺陷,不足10m部分按照10m确定。4.3
物理力学性能
应符合表5规定。
物理力学性能
拉伸强度/MPa
断裂伸长率/%
直角撕裂强度
/(kN/m)
耐磨耗/级
抗粘着性
表面颜色牢度/级
耐硫化/级
干摩擦
湿摩擦
汗液摩擦
阻燃性/(mm/min)
耐寒性
耐光性/级
耐热老化性
挥发减量/%
耐水抽出/%
加热尺寸变化率/%
漫水尺寸变化率/%
成雾性/%
气味/级
耐化学介质性
≥200
≥200
≥200
表面无异常
表面无破裂
表面无异常
表面无异常
≥200
≥200
试验方法
iiKAoNiKAca
QB/T4347—2012
生态性能
试验方法
残留氯乙烯单体
禁用偶氨染料
游离水解的甲醛
六价铬
多漠联苯(PBB)
多溴一苯醚(PBDE)
试样的裁取
生态性能
单位毫克每千克
试验方法
按照GB/T8948一2008中5.1的规定进行试样的裁取。同一项试验需要多组试样进行试验时,试样原则上应该沿横向均匀裁取。试样的裁取尺寸和数量见表7。表7试样的裁取尺寸和数量
面密度
试验项目名称
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
直角撕裂强度
耐磨耗
抗粘着性
表面颜色牢度
耐硫化
阻燃性
耐寒性
耐光性(复合品)
耐热老化性
挥发减量
耐水抽出
加热尺寸变化率
浸水尺寸变化率
成募性
耐化学介质性
注:试样尺寸中乘关系均表示长×宽。4
试样尺寸
100mm×100 mm
@110mm(中间乳07mm)
60mmX60mm
250mm×60mm
90mm×60mm
356mm×100mm
356mm×100mm
200mm×200mm
70 mmx50 mm
60mm×100mm
100mm×100mm
100mmx50mm
120mm×120mm
120mm×120mm
125mm×100mm
250mm×60mm
数量/片
iiKAoNi KAca
5.2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QB/T4347-2012
按照GB/T2918-1998规定的温度(23±1)℃、相对湿度(50士5)%的标准环境和正常偏差范围进行,试样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24h,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5.3规格
5.3.1厚度
按照GB/T6672一2001的规定进行,取剔除两边各50mm的宽度方向上均匀分布的5点进行测量。5.3.2宽度
按照GB/T6673一2001的规定进行。结果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精确至1mm5.3.3长度
按照GB/T6673-2001的规定进行。5.3.4面密度
按照FZ/T60003—1991的规定进行。5.4外观
在自然光下目测,色差按GB/T250--2008的规定进行。5.4.1花纹
按照QB/T40432010中6.4.1的规定进行。5.4.2颜色差异
按照QB/T4043-2010中6.4.2的规定进行。5.4.3光泽
按照QB/T4043-2010中6.4.3的规定进行。5.4.4外观缺陷
按照QB/T4043一2010中6.4.4的规定进行。5.4.5翘曲度
按照QB/T2028-1994中4.4的规定进行。取测量的最大值,精确到1mm。5.4.6卷端面错位
按照GB/T3830-2008中5.4的规定进行。取测量的最大值,精确到1mm。5.5物理力学性能
5.5.1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试验仪器应符合GB/T1040.1-2006中5.1.2~5.1.5的规定,选用哑铃型试样(如图1所示),试验操作按照GB/T1040.1一2006中第9章的规定进行,其中试验速度(200土20)mm/min,试验结果按照GB/T1040.1-2006中10.1和10.2的规定进行。单位为毫米
iiKAoNiKAca
QB/T4347—2012
说明:
窄平行部分宽度:10土0.5:
端部宽度:29士1:
试样厚度:
标距长度:25±0.25;
窄平行部分的长度:33土2;
夹具问的初始距离:80士5:
总长:≥115
小半径:14±1:
大半径:25±2。
5.5.2直角撕裂强度
按照QB/T1130-1991的规定进行。5.5.3耐磨耗
图1哑铃型试样
按照QB/T4043一2010中6.25对I类产品的规定进行。5.5.4抗粘着性
按照QB/T4043一2010中6.14的规定进行。5.5.5表面颜色牢度
按照QB/T4043-2010中6.26的规定进行。5.5.6耐硫化
按照QB/T4043--2010中6.20的规定进行。5.5.7阻燃性
按照GB8410-2006的规定进行。
5.5.8耐寒性
按照QB/T2028-1994中4.5.9的规定进行。5.5.9耐光性
5.5.9.1试验仪器
曝晒设备要符合GB/T16422.1一2006.规定的要求。5.5.9.2试验条件
光过滤器过滤后光谱能量分布要满足GB/T16422.2一1999中透过窗玻璃的日光的相对光谱辐照度的要求。
选用黑板温度计。
耐光试验条件如表8和表9所述,本标准推荐使用表8。表8耐光试验条件(一)
辐照总量/(kJ/m)
辐照总量/(kJ/m)
黑板温度/℃
黑板温度/℃
空气温度/℃
表9耐光试验条件(二)
空气温度/℃
相对湿度/%
相对湿度/%
辐照周期
连续辐照
辐照周期
辐照3.8h
无辐照1h
-iiKAoNiKAca
5.5.9.3试样要求
QB/T4347—2012
试样裁制前先把试样背面和车辆内饰件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用粘合剂加工成复合试验样品,其中聚氨酯泡沫塑料厚度为10mm,密度为20kg/m~30kg/m。5.5.9.4试验步骤
按照表8或表9所述试验条件,辐照度在420nm处控制在1.20W/m2的条件下,对试样实际使用的外观面进行光照测试。
5.5.9.5试验结果
曝晒照射结束即取出试样,冷却至室温后按GB/T15596一1995的规定,依据GB/T250-2008评定耐光等级。
分别记录每个试样测试后的变褪色程度。以3个试样中变褪色程度最严重的作为最终耐光等级。5.5.10耐热老化性
按照QB/T4043一2010中6.24的规定进行,热老化温度(100土1)℃,时间24h。在标准光源下对加热老化后试样的表面状况进行目测判定,以最严重表面异常状况作为试验结果。5.5.11挥发减量
按照GB/T3830-2008中5.6.7的规定进行,烘箱存放恒温谢间为24h。5.5.12耐水抽出性
按照GB/T3830-2008中5.5.8的规定进行。5.5.13加热尺寸变化率
按照GB/T3830-2008中5.5.6的规定进行。5.5.14漫水尺寸变化率
按照QB/T4043—2010中6.28的规定进行。5.5.15成雾性
按照QB/T4043-2010中6.19的规定进行。5.5.16气味
按照QB/T2725—2005的规定进行。5.5.17耐化学介质性
按照QB/T4043-2010中6.29的规定进行。5.6生态性能
5.6.1残留氯乙烯单体(RVCM)
从产品切取0.3g~0.5g的试样,按照GB/T4615-1984的规定进行。5.6.2禁用偶氨染料
按照GB/T19942—2005的规定进行。5.6.3游离水解的甲醛
按照GB/T19941—2005分光光度法进行。5.6.4铅
按SJ/T11365-2006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按SJ/T11363一2006的规定进行判定。5.6.5汞
按SJ/T11365-2006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按SJ/T11363-2006的规定进行判定。5.6.6镉
按SJ/T11365-2006的规定进行。iiKAoNiKAca
QB/T4347-2012
试验结果按SJ/T11363—2006的规定进行判定。5.6.7六价铬
按SJ/T11365—2006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按SJ/T11363一2006的规定进行判定。5.6.8多溴联苯(PBB)
按SJ/T11365一2006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按SJ/T11363-2006的规定进行判定。5.6.9多溴二苯醚(PBDE)
按SJ/11365-2006的规定进行。
试验结果按SJ/T11363一2006的规定进行判定。6检验规则
6.1检验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同一类别、厚度、原料、配方、工艺,连续生产的为一个检验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0000m。
6.2出广检验
6.2.1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为表2、表3、表4的全部项目及表5的1、2、3、8、9项。6.2.2抽样规则
规格及外观的检验采用GB/T2828.1一2003中规定的一般检查水平1II,接收质量限AQL为6.5的二次抽样方案,其批量、样本及判定数组见表10。物理力学性能为每交付批随机抽取一卷进行检验。表10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批量/卷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6.2.3判定规则
合格项的判定
样本大小n
累计样本大小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QB/T4347-2012
规格检验以卷为样本单位,分别按照表2、表3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若符合表10的规定,则判定规格合格,否则判定规格不合格。外观检验以卷为样本单位,分别按照表4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若符合表10的规定,则判定外观合格,否则判定外观不合格。物理力学性能检验结果中若有不合格项,应在原批中重新双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全部合格,则判物理力学性能合格,否则判物理力学性能不合格。6.2.3.2合格批的判定
规格检验、外观检验和物理力学性能检验结果若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3型式检验
6.3.1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2、表3、表4、表5和表6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的试制鉴定;
正式生产后,如生产地、原料、工艺有重大改变时:b)
正常生产时12个月时:
产品长期停产(6个月以上)后恢复生产时:d)
e)出广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存在较大差异时。6.3.2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的结果若全部符合第4章的要求,则判定该次产品型式检验合格:若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次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每卷产品的外包装上至少应该包含下列信息:a)生产工厂名称、地址:
b)产品名称:
c)产品类别:
d)本标准号:
e)产品规格和信息(厚度、宽度、长度、颜色、花纹):f)生产日期及生产批号。
7.2包装
根据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3运输
产品运输中要轻装轻放,勿受重压、受潮、受污染、日晒雨淋,勿接触有腐蚀性化学物质并保持包装完整。
7.4购存
产品应贮存在空气流通的库房内,应防霉防潮、防挤压、防重压、远离热源。产品自生产之日起,贮存期不超过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
轻工行业标准
汽车用聚氯乙烯薄膜和片材
QB/T4347-2012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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