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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670-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8670-2017

中文名称:化妆品分类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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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18670-2017.Cosmetic classification.
GB/T 18670规定了化妆品分类原则和化妆品类别。
GB/T 18670适用于化妆品的分类。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化妆品cosmetics
以涂抹、洒.喷或其他类似方式,施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芳.香、改变外观、修正人体气味,保养、保持良好状态目的的产品.[GB 5296.3- 2008. 定义3.1]
2.2清洁类化妆品
cleanser
以涂抹.洒、喷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等).达到清洁和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目的的化妆品。
2.3护理类化妆品care cosmetics
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等).起到保养、修饰、保持良好状态目的的化妆品。
2.4美容/修饰类化妆品makeup
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等),起到美化、修饰、芳香、改变外观、呈现良好状态目的的化妆品。
3化妆品分类原则
3.1化妆品分类 主要是按产品功能.使用部位来分类。
3.2对于多功能、多使用部位的化妆品是以产品主要功能和主要使用部位来划分类别。
4化妆品类别
按照化妆品的功能分类原则,化妆品可分为:清洁类化妆品、护理类化妆品及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按照化妆品的使用部位分类原则,化妆品可分为:皮肤用化妆品.毛发用化妆品.指(趾)甲用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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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1.100.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670—2017
代替GB/T18670—2002
化妆品分类
Cosmeticclassification
2017-11-0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8-05-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18670—2017
本标准代替GB/T18670—2002《化妆品分类》,与GB/T18670—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常用化妆品归类举例。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敏、陈秀芸、王寒洲、孙淑蓉、雷爱秋、康晓仪、赵秀婷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8670—2002。
1范围
化妆品分类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分类原则和化妆品类别。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的分类。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化妆品
cosmetics
GB/T18670—2017
以涂抹、酒、喷或其他类似方式,施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芳香、改变外观、修正人体气味、保养、保持良好状态目的的产品。[GB5296.3—2008,定义3.1]
清洁类化妆品cleanser
以涂抹、酒、喷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等),达到清洁和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目的的化妆品。2.3
护理类化妆品
care cosmetics
以涂抹、喷、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等),起到保养、修饰、保持良好状态目的的化妆品。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
makeup
以涂抹、喷、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等),起到美化、修饰、芳香、改变外观、呈现良好状态目的的化妆品。3化妆品分类原则
化妆品分类主要是按产品功能、使用部位来分类,3.1
3.2对于多功能、多使用部位的化妆品是以产品主要功能和主要使用部位来划分类别,4化妆品类别
按照化妆品的功能分类原则,化妆品可分为:清洁类化妆品、护理类化妆品及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按照化妆品的使用部位分类原则,化妆品可分为:皮肤用化妆品,毛发用化妆品,指(趾)甲用化妆品和口唇用化妆品。
常用化妆品归类举例参见附录A的表A.1。1
GB/T18670—2017
清洁类化妆品
洗面奶(膏)
卸妆油(液、乳)
卸妆露
清洁霜(蜜)
指(趾)甲
洗手液
洁肤嗜喱
花露水
洁颜粉
洁面粉
洗发液
洗发露
洗发膏
剃须育
洗甲液
唇部卸妆液
附录A
(资料性附录)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常用化妆品归类举例
护理类化妆品
护肤膏(霜)
护肤乳液
化妆水
护肤嗜喱
润肤油
按摩精油
按摩基础油
花露水
痱子粉
爽身粉
护发素
发油/发蜡
焗油膏
睫毛基底液
护发喷雾
护甲水(霜)
指甲硬化剂
指甲护理油
润唇膏
润唇啫喱
护唇液(油)
注:本附录产品名称只是举例,难以穷尽目前市场上所有产品2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
眼影(膏)
眼线笔(液)
眉笔(粉)
古龙水
香粉(蜜粉)
遮瑕棒(膏)
粉底液(霜)
定型摩丝/发胶
染发剂
烫发剂
睫毛液(膏)
生(育)发剂
脱毛剂
发用嗜喱水
发用漂浅剂
定型嗜喱膏
指甲油
水性指甲油
唇线笔
染唇液
参考文
[1]GB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月化妆品通用标签
—2008
GB/T18670—2017
GB/T18670-2017
中华人民共
国家标准
化妆品分
GB/T18670—2017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spc.org.cn
服务热线:400-168-0010
2017年11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1-57405
版权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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