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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2077—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 2077—1995

中文名称:食品添加剂甘草酸─钾盐(甘草甜素单钾盐)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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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食品 添加剂 甘草酸 钾盐 甘草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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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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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B 2077—1995.
称取干燥失重后样品10mg(精确至0.0001g),溶解于水,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样品液。用火焰光度计测定。空气压力稳定于0.5kPa,用蒸馏水调整数字为零,氯化钾标准溶液调满刻度,再测定样品溶液,记录显示测定数据。
6检验规则
6.1 本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本品经最后混合,质量均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有产品合格证。
6.2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对本产品的质量规格进行检验。
6.3取样方法每批≤50件抽3件,每增加20件多抽1件,不足20件以20件计。小批的不得少于3个包装袋,从每个包装袋中随机取样20g,所取样品混合均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带磨口塞的瓶中(每瓶不得少于30g),密封瓶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及生产取样日期,一瓶化验室分析,一瓶留样备查。
6.4如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也判整批为不合格品。
6.5如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仲裁时,由法定仲裁单位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包装桶外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厂址、注册商标、生产日期、批号、净重、标准代号、顺序号、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并标有“食品添加剂”字样,包装内应有质量检验合格证。
7.2本品用食品用内衬聚乙烯塑料袋的木质纤维板桶包装,每桶净重为15。
7.3 装卸、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严禁与有毒物品或有污染的物品混合装运。
7.4本品应贮存于闭光、干燥处,禁止与有毒物品混存。
7.5本品保质期为三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食品造纸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本标准由内蒙古东胜制药厂,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义存、冯智先、范济民、刘莲芳、戴灌、李惠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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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QB2077—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一钾盐(甘草甜素单钾盐)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2077—95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甘草酸一钾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甘草(RadixGlycyrrhizae)为原料,经提取精制而得的甘草酸一钾盐,在食品工业中作为甜味剂。2引用标准
GB8450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方法GB8451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的试验法3产品的结构式、分子式、摩尔质量3.1结构式bzxz.net
3.2分子式C42He1O16K
3。3摩尔质量860.98(按1987年国际原子量表)4技术要求
4.1外观与特性: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无嗅,味甜,略有甘草味。本品在水中易溶,在稀醇中溶解,在无水乙醇、乙醚中微溶。4.2理化指标见表1。
中国轻工总会1995-03—27批准
1996-01-01实施
QB2077—1995
含量(按干燥品计)
干燥失重
灼烧残渣
砷(As)
重金属(以Pb计)
比旋度
钾(K)
5试验方法
+40.0~+50.0°
ITKAONKAca-
试验中所需试剂和仪器设备除特别注明外,均采用分析纯试剂,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及实验室常用仪器设备,溶液为水溶液。5.1鉴别
5.1.1甘草酸鉴别:取本品0.5~1.0mg,加乙醇0.5ml使溶解,再加0.5%香草醛的硫酸溶液1~2ml,添液显黄色渐变为紫色,加水约2ml,产生蓝色絮状物。
5.1.2钾离子鉴别:取铂丝,用盐酸湿润后,蘸取供试品,在无色火焰中燃烧,透过蓝色的钻玻璃,火焰即显紫色。5.2含量测定
5.2.1原理
该品于乙醇中溶解后,在248士2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值。5.2.2试剂和仪器
乙醇(GB679):80%溶液;
分光光度计。
5.2.3试验程序
称取样品80mg(精确至0.0001g),置于100ml容量瓶中,加80%乙醇溶解,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本品2ml,置50m1容量瓶中,加80%乙醇至刻度,摇匀,在Icm比色皿中,于248士2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5.2.4计算
甘草酸一钾盐的百分含量X按(1)式计算。A
式中:A-
0.04×132W
测定样品的吸光度值:
样品的质量,g;
0.04——样品的稀释倍数;
132一甘草酸一钾盐标准品的吸收系数El1c值。5.2.5结果的允许差
试验结果以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保留两位小数。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1%。5.3干燥失重的测定
5.3.1试验程序
(1)
用已恒重的称量瓶称取2g样品(精确至0.0002g),置于烘箱中,在110土2℃烘至恒重。
中国轻工总会1995-03—27批准
1996—01-01实施
QB2077—1995
5.3.2计算
干燥失重的百分含量X按(2)式计算。Gi—G2
干燥前称量瓶和样品的质量,g;式中:G
G2——干燥后称量瓶和样品的质量,g;W——样品的质量,g。
5.3.3结果的允许差
试验结果以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保留两位小数。两次平行测试结果之差不大于0.01%。5.4灼烧残渣的测定
5.4.1试验程序
称取样品1g(精确至0.0002g),置已恒重的埚中,先用小火炭化,然后升温至炭化完全,再移至高温炉中在750℃~800℃下灼烧至完全灰化并称至恒重。
5.4.2计算
样品灼烧残渣的百分含量X2按(3)式计算。G
样品中灼烧残渣质量,g;
式中:G
W2——样品质量,g。
5.4.3结果的允许差
*(3)
试验结果以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保留两位小数。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02%。5.5砷的测定
按GB8450中“砷斑法”测定。
5.6重金属的测定
按GB 8451测定。
5.7比旋度的测定
5.7.1试剂和仪器
a、乙醇(GB679):80%溶液;
b、旋光仪。
5.7.2试验程序
称取干燥失重后样品1g(精确至0.0001g),加80%乙醇溶液溶解于1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此溶液每毫升含样品10mg。置旋光仪内,在20士0.5℃,10cm的管中测定,读取旋光度。5.8钾的测定
5.8.1试剂和仪器
a、氯化钾标准溶液(8μg/m1):取于105℃干燥至恒重的氯化钾(AR)(GB646)15.4mg,溶解于水,置于10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b、火焰光度计(6410型)。
5.8.2试验程序
中国轻工总会1995-03-27批准
1996-01-01实施
QB2077—1995
YYKAONiKAca
称取干燥失重后样品10mg(精确至0.0001g),溶解于水,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样品液。用火焰光度计测定。空气压力稳定于0.5kPa,用蒸馏水调整数字为零,氯化钾标准溶液调满刻度,再测定样品溶液,记录显示测定数据。
6检验规则
6.1本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本品经最后混合,质量均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有产品合格证。
6。2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对本产品的质量规格进行检验。6.3取样方法每批≤50件抽3件,每增加20件多抽1件,不足20件以20件计。小批的不得少于3个包装袋,从每个包装袋中随机取样20g,所取样品混合均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带磨口塞的瓶中(每瓶不得少于30g),密封瓶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及生产取样日期,一瓶化验室分析,一瓶留样备查。
6。4如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也判整批为不合格品。6.5如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仲裁时,由法定仲裁单位进行仲裁。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包装桶外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厂址、注册商标、生产日期、批号、净重、标准代号、顺序号、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并标有“食品添加剂”字样,包装内应有质量检验合格证。7.2本品用食品用内衬聚乙烯塑料袋的木质纤维板桶包装,每桶净重为15kg。7.3装卸、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严禁与有毒物品或有污染的物品混合装运。
7.4本品应贮存于闭光、干燥处,禁止与有毒物品混存。7。5本品保质期为三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食品造纸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本标准由内蒙古东胜制药厂,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义存、冯智先、范济民、刘莲芳、戴滢、李惠宜。中国轻工总会1995-03-27批准
1996-0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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