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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2531-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2531-2010

中文名称:厨房家具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Kitchen furnitur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11-22

实施日期:2011-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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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厨房设备>>97.040.10厨房家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具>>Y81家具制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QB/T 2531-2001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书号:155019.3413

页数:21页

标准价格:30.0

出版日期:2011-03-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李隆平、罗意、苏荔、张永泽、古鸣、巫敏、甘益贵、刘定河、张清、叶建兵

起草单位: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等

归口单位: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厨房家具的术语、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木材、人造板等木质材料为柜体制作的厨房家具。其他材料制作的厨房家具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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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97.040.10
分类号:Y81
备案号:30228-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531—2010
代替QB/T2531-2001
厨房家具
Kitchenfurniture
2010-11-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03-01实施
本标准是对QB/T2531一2001《厨房家具》的修订。本标准与QB/T2531一2001相比,主要差异如下:QB/T2531-2010
术语和定义中,删除了底柜、台面等11个术语和定义;增加了封边处理、配件、辅件术语和定义以及GB/T18884.1一2002、QB/T3914一1999确立的有关术语和定义(2001年版第3章;本标准第3章);
增加了规格尺寸和厨柜设计章节(本标准第5章、第6章);-增加了台面外观要求、台面材料要求、卫生要求、安全要求、配件要求、辅件要求和安装要求(本标准7.1.1、7.3.2、7.7~7.10);-删除了主要尺寸、底柜内排水管理化性能、台面耐久性要求(2001版表2中相应条款);调整了试验方法表述方式,改条款式为表格式;增加了检验试样的制取、检验流程和材料的试验方法(本标准第8章);
在检验规则中删除了优等品、一等品的确认要求、复检规则,增加了组批要求(2001年版7.3.5、7.3.6;本标准9.2.1、9.3.1);增加了使用说明要求(本标准10.2);修改了原标准附录A(2001年版附录A,本标准附录A)。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成都爱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百V厨柜)、成都市益有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德贝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杰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隆平、罗意、黄荔、张永泽、古鸣、巫敏、甘益贵、刘定河、张清、叶建兵。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T2531一2001《厨房家具》。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T2531-2001。
1范围
厨房家具
QB/T25312010
本标准规定了厨房家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木材、人造板等木质材料为柜体制作的厨房家具。其他材料制作的厨房家具可参照使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3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4893.1-2005家具表面漆膜耐液测定法GB/T4893.3一2005家具表面漆膜耐干热测定法GB/T4893.9--1992家具表面漆膜抗冲击测定法GB/T5296.6一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10357.1-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10357.4-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柜类稳定性GB/T10357.5-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柜类强度和耐久性GB/T17657一1999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18884.1一2002家用厨房设备第1部分:术语QB/T3827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3832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QB/T3914—1999家具工业常用名词术语ISO4589-2:1996塑料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了第2部分:室温试验
3术语和定义
GB/T18884.1一2002、QB/T3914一199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厨房家具 kitchenfurniture
厨房中用于膳食制作、具有存放及储藏功能的一系列柜(台)类的统称。通常又称厨柜。厨柜通常包括地柜、吊柜和其他独立柜,如中柜、高柜等,并可选配转篮、拉篮等功能性辅件。3.2
封边处理edgetreatment
指采用封边条、封闭胶或油漆等具有密封作用的材料对板件断面(截面)进行的封闭处理。3.3
配件fittings
OB/T2531-2010
厨柜结构和装配必备的部件,包括金属配件和非金属配件,如:铰链、拉手、连接件、滑轨、吊码、调整脚等。
辅件accessory
增加厨柜功能的可选功能部件,包括金属辅件和非金属辅件(如:各种拉篮、垃圾桶、挂件、调味架、转角盘等)。
典型厨房家具配置
典型厨房家具配置如图1所示。
1716151413
2526.2728
1110987
1—踢脚板;2—高柜;3一中柜;4—消毒柜;5-米柜;6—水槽柜;7—搁板柜;8—搁板;9门铰链;10门板;11—转角柜;12—灶具柜;13—拉篮柜;14抽屉柜;15-拉手;16-抽屉滑道;17—调整脚;18-地柜;19—台面;20—后挡水;21-灶具;22-吊架;23—微波炉;24—吸油烟机;25—吊柜;26—上线板;27-下线板:28—转角吊柜:29—水槽;30-明搁板图1典型厨房家具配置示意图
4分类
4.1按所属空间位置分
a)地柜;
b)中柜;
c)高柜;
d)吊柜。
按结构形式分
a)分体式厨柜;
b)整体式厨柜。
按台面使用材料分
a)天然石材台面厨柜;
b)人造石台面厨柜;
c)人造板台面厨柜;
d)不锈钢台面厨柜;
e)其他台面厨柜。
4.4按使用功能分
a)灶具柜;
b)操作柜(台);
c)水槽柜;
d)拉篮柜;
e)其他功能柜。
5规格尺寸
QB/T2531-2010
5.1厨柜尺寸
厨柜尺寸用宽(W)、深(D)、高(H)表示,设计尺寸宜采用建筑模数为单位,并按通用的建筑模数符号M表示,1M=100mm。优先采用1M和1.5M系列,.应考虑与电器件、其他配件模数相协调。5.2地柜尺寸(模数)系列
地柜尺寸(模数)宜从表1选取。表1地柜尺寸(模数)系列
操作柜(台)
灶具柜
水槽柜
5.3吊柜尺寸(模数)系列
外形尺寸
2M,3M,4M,4.5M,5M,6M,7M,7.5M,8M,9M,10M5.5M,6M,6.5M,
7M,7.5M,8M,9M
7.5M,8M,8.5M,9M,9.5M
6M,7.5M,8M,\9M
5.5M,6M,
7.5M,8M,
6.5M,7M,7.5M,8M
8.5M,9M,9.5M
,8M,9M,10M
6M,7.5M,
5.5M,6M,
6.5M,7M,7.5M,8M
7.5M、8M,8.5M,9M,9.5M
吊柜尺寸(模数)宜从表2选取。表2吊柜尺寸(模数)系列
普通吊柜
外形尺寸
2M,3M,4M,4.5M,5M,6M,7M,7.5M,8M,9M,10M3M,3.5M,4M
3.5M,4M,5M,6M,7M,8M,9M3
QB/T2531-2010
吸油烟机吊柜
调料柜
高柜尺寸(模数)
表2(续)
外形尺寸
7.5M.8M.9M,10M
4M,4.5M,5M
4M,5M,6M,
2M,3M,4M,4.5M,
7.5M,8M,9M
5M,6M,7M,
1.5M,2M,2.5M,3M
2M,2.5M,3M
高柜尺寸(模数)宜从表3选取。:高柜尺寸(模数)
中柜尺寸
(模数)美
外形尺寸
4M,4.5M,5M,6M,7M,7.5M,8M,9M5.5M,6M,
6.5M,7M
16M~24M
中柜尺寸(模数)宜从表4选取。表4
厨柜各部件组合尺寸
中柜尺寸(模数)系列
外形尺寸免费标准bzxz.net
4M,4.5M,
7.5M,8M,9M
6M,7M,
5.5M,6M,6
11M~15M
厨柜各部件组合尺寸见图2和表5。表5
部位名称(代号)
踢脚板高度(H)
踢脚板凹口深度(D)
后挡水高度(H2)
地面至吊柜底面距离(H3)
地面至吊柜顶面距离(H4)
水槽与灶具间最小距离(L)
上线板高度(Hs)
下线板高度(H6)
吸油烟机罩口底边与灶眼间距(H)灶具与墙面最小距离L2
厨柜各部件的组合尺寸
组合尺寸
≥1400
≥2100
≥400
根据设计需要确定
根据设计需要确定
650~800
≥150
台面伸出量(指台面前缘与厨柜门表面的水平距离)L34
单位为毫米
6厨房设计
1-吸油烟机;2-灶具;3-水槽盆图2厨柜各部件组合尺寸
QB/T2531-2010
6.1厨房家具应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种功能柜,因地制宜布局各功能柜位置,最大限度地将顾客的期望和要求融入产品中,同时厨柜主要零部件应具有良好通用性。6.2厨柜布局应根据厨房结构特点和厨房中各种预设管线位置和水盆(槽)、灶具、吸油烟机、电源插座等设备情况,合理布局水槽柜、操作柜、灶具柜、吊柜、中柜、高柜等位置。6.3地柜高度宜在7.5M9M之间:吊柜底面与地面距离宜在14M+nM(n为正整数)之间且顶面距地面宜大于2100mm;吸油烟机底面距离灶具柜台面宜在650mm~800mm之间。6.4厨柜的尺寸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的要求。6.5合理设计厨柜的管线接口位置,其接口中心与需对接的中心应一致,偏差不大于20mm。各开口大小、位置,应便于安装、检查和更换各管线及接头。6.6安放设备的厨柜开口应预留所需的管线位置及安装间隙并开设有符合设备安装需要的槽口及工艺孔。如果使用下进风嵌入式燃气灶具,应设计进风口(或通风道),并能满足最大火力燃烧时所需进风量要求。灶具安装孔中心与吸油烟机中心位置应保持一致,偏差不大于50mm。安装完毕后灶具前缘不应超出吸油烟机前缘。
6.7贮物柜宜采用封闭结构,不易进虫、进灰尘。6.8所有能拉出的(或可移动的台、柜)部件、滑门以及由铰链连接的部件,若自行移动可能造成人体伤害,则所有上述部件从关闭位置测量起,自行移动的距离不能超过200mm。设计时应充分进行考虑和评估。
6.9灶具柜内不宜设计抽屉式结构,以防止与灶具管线发生碰撞造成脱落。7要求
7.1外观
7.1.1台面外观
QB/T 2531-2010
7.1.1.1天然石材台面
7.1.1.1.1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裂纹、划痕、污斑、麻点等缺陷。板面无断裂和缺棱掉角现象。7.1.1.1.2倒棱、倒角应均匀一致。7.1.1.2人造石台面
7.1.1.2.1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裂纹、划痕、压痕、污斑、麻点等缺陷。7.1.1.2.2
台面拼接无缝隙且无明显拼接痕迹,倒棱、倒角应均匀一致,无缺棱、掉角现象。台面应图案清晰,色泽均匀,无明显色斑、变色、褪色、气泡、鼓泡等缺陷。7.1.1.2.3
7.1.1.3人造板台面
7.1.1.3.1饰面层应平整光滑,无明显色差、色斑、变色、褪色、划痕、干湿花等。7.1.1.3.2倒棱、倒角应均匀一致。7.1.1.3.3饰面层与基材应粘接牢固,无脱胶、开胶和鼓泡现象。7.1.1.3.4
接缝应紧密,图案无错位。
7.1.1.4不锈钢台面
7.1.1.4.1表面应平整光滑,图案清晰,花纹明显,无色斑、压痕、锤印和划痕。7.1.1.4.2倒角应均匀一致。
7.1.1.4.3组合柜组合后台面拼缝应均匀并且高差和错位不大于0.5mm。7.1.1.5其他台面
7.1.1.5.1表面应平整光滑,图案清晰,无裂纹、划痕、压痕、污斑、芝麻点、气泡、鼓包等缺陷,无缺棱、掉角现象。
倒棱、倒角应均匀一致。
7.1.1.5.2
7.1.2柜体外观
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纹、无明显划痕。7.1.2.1
表面涂饰层不应有露底、明显流挂、疙瘩、皱皮、起泡、雾光等缺陷。柜体图案、色彩及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且图案应清晰完整。7.1.2.3
柜体内、外部(包括搁板)表面均应进行饰面或涂饰处理。装饰件、配件符合设计要求并完整齐全。7.1.2.5
外表及存放物品部位不应有树脂或树胶溢出。表面不应有活动的死节。
应无破损的零部件。
材料应与明示的材料名称一致,并无明显色差。7.1.2.10
无腐朽材和活虫尚在侵蚀的虫蛀材。雕刻图案与装饰线条外观
雕刻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完整、无缺损,装饰图案粘贴应牢固。7.1.3.1
7.1.3.2光滑处不应有刀痕、划痕。7.1.3.3装饰线条应符合设计要求,对接应紧密,接缝不应影响装饰效果。7.1.4涂镀件外观
7.1.4.1表面应光滑,无划痕、裂纹;涂层无明显流挂、疙瘩、皱皮、漏喷、起泡;镀层无花斑、烧焦、起泡、针孔等缺陷。
7.1.4.2应无锈蚀和变形。
7.1.4.3外形图案应清晰。
7.1.5玻璃门外观
7.1.5.1玻璃表面应无气泡、划痕、裂纹和缺角。7.1.5.2玻璃表面的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清晰完整、图案无划痕。6
7.2:尺寸及形状位置公差
7.2.1基本尺寸公差
基本尺寸公差应符合表6规定。
检验项目
外形尺寸公差
嵌入式设备台面开口(槽)尺寸公差7.2.2形状与位置公差
表6基本尺寸公差
技术要求
QB/T2531-2010
单位为毫米
1)单位产品,即一组底柜、吊柜中单个柜体的宽、深、高尺寸公差均为土22)成套产品,即安装完毕的厨柜尺寸公差:宽为土5;深为士5、高为士5以设备安装实际尺寸为基准,公差为:+1~+5形状与位置公差应符合表7规定。检验项目
厨柜形位公差
厨柜形位公差
7.3材料
台面、正视面板翘曲度
邻边垂直度
7.3.1柜体材料
7.3.1.1木材
台面、正视面板平整度
位差度
脚底平稳性
抽屉下垂度
抽展摆动度
表7形状与位置公差
技术要求
对角线长度≥1400
700≤对角线长度<1400
对角线长度<700
正视面板
对角线长度差
对边长度差
对角线长度≥1000,其差值
对角线长度<1000,其差值
对边长度≥1000,其差值
对边长度<1000,其差值
门与框架、门与门相邻表面的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单位为毫米
抽尼与框架、抽展与门、抽屉与抽屉相邻表面的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
嵌装式
盖装式
木材含水率应符合GB/T3324的规定。7.3.1.2人造板
应符合GB/T3324的规定。
7.3.1.3柜体内外装饰贴面材料
正视面所有分缝
正视面所有分缝
应具有防水功能,不应使用未经防水处理的装饰纸。7.3.2台面材料
QB/T2531-2010
7.3.2.1人造石台面
7.3.2.1.1除挡水条和台面前缘外,不应使用幅面尺寸小于300mm×600mm板材进行拼接。7.3.2.1.2台面厚度偏差应不大于1.0mm。7.3.2.2天然石材台面
7.3.2.2.1除档水条外,不应使用幅面尺寸小于300mm×600mm板材进行拼接。7.3.2.2.2台面厚度偏差应不大于1.0mm。7.3.3台面垫板
台面垫板的芯板拼接缝应不大于1mm,以防蟑螂等小虫驻扎繁殖。7.4加工
7.4.1人造板制成的部件应进行饰面和封边处理。7.4.2贴面、封边、后成型包边不应有鼓泡、开裂现象,不应脱胶、透胶、表面有胶迹。7.4.3零部件及开孔不应有可见裂纹,结合应牢固,不应断样。7.4.4栏屉条等支承零件的结构应牢固。7.4.5各种启闭部件(特殊功能部件除外),包括门、抽屉、拉篮、转篮等零配件的启闭应灵活。7.4.6地柜前缘宜进行适当的泛水处理,以避免水泄流到柜体上。挡水板与台面的胶合应牢固、紧密、不渗水。7.4.7:
7.4.8安装灶具、水槽的天然石和人造石槽口边缘应进行磨光处理(安装现场开槽口,应进行倒棱处理);人造板槽口尺寸大于150mmX150mm应进行封边处理(安装现场开槽口,孔径大于32mm时,同样应进行封边处理)。
台面前缘修边和倒弧应平直、光滑、均匀一致。7.4.9
7.4.10玻璃部件外露边应进行磨边、倒棱和倒角处理。7.4.11
金属型材(横截面为封闭的型材,如圆形、矩形等)端面应封闭处理。厨柜密封条应粘贴牢固,对接处应紧密无缝隙,在同一边不应使用两根密封条。7.4.12
7.5厨柜理化性能
地柜台面理化性能
地柜台面理化性能应符合表8规定。表8地柜台面理化性能
试验项目
耐水蒸气
耐干热
耐冷热温差
耐划痕
试验条件
水蒸气,(60±5)min
条件:(180±1)℃,20min
条件:(80±2)℃,(120±10)min;(-20±3)℃,(20±10)min1.5N,划一周
耐污染性能!
条件:少许试液,放置24h
技术要求
试件表面无突起、龟裂、无明显变色A级
试件表面无裂纹、鼓泡、起皱和无明显变色试件表面无整圈连续划痕
表面无污染,无腐蚀
表面少量污染浅痕
表面局部腐蚀印痕
项目分类
试验项目
耐酸碱性能
抗冲击性能
浸渍剥离性
试验条件
质量分数10%乙酸溶液和
10%碳酸钠溶液,放置24hl
木制表面(漆膜)冲击
器,200mm
I类浸渍剥离
表8(续)
技术要求
漆膜(或饰面层)表面无可见变化漆膜(或饰面层)表面无裂纹,但可见冲击印痕
漆膜(或饰面层)表面有轻度裂纹,通常有1~2圈环裂或弧裂
胶层或贴面、封边条与基材间无剥离或分层现像
QB/T2531-2010
项目分类
a试液包括GB/T17657中4.37规定的食用酱油、食用醋、咖啡、色酒、黑色鞋油、碳酸钠水溶液。仅对覆贴台面作浸渍剥离要求。7.5.2
厨柜其他部位理化性能
厨柜其他部位理化性能应符合表9规定。表9厨柜其他部位理化性能
试验项目
耐酸碱性能
耐污染性能
试验条件
质量分数10%乙酸溶液和质量
分数10%碳酸钠溶液,放置24h
少许试液(见表8中注a),放置
厨柜力学性能
台面强度
台面强度应符合表10规定。
技术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分级
表面无污染、腐蚀痕迹
表面少量污染浅痕
表面局部腐蚀印痕
表10台面强度
试验条件
试验项目
静载荷
垂直冲击
持续垂直静载荷
力1000N,10次
冲击高度140mm,2次
加载1.5kg/dm,7天
技术要求
按GB/T10357.1-1989中第8章检验和评定台面无损伤,台面挠度按GB/T10357.1一1989<0.4%
中第8章检验和评定
项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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