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轻工行业标准(QB) > QB/T 1976-2004 化妆粉块
QB/T 1976-200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976-2004

中文名称:化妆粉块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117779

相关标签: 化妆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1976-2004.Make-up pressed powder.
4.3净含量偏差
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规定。
5试验方法
5.1卫生指标
按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5.2感官指标
5.2.1外观a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5.2.2香气
取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5.2.3 块型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5.3理化指标
5.3.1涂擦性能5.3.1.1仪器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
5.3.1.2操作程序
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到(56±1)℃,将试样盒打开,置于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用所附粉扑或粉刷在块面不断轻擦,随时吹去擦下的粉尘。每擦拭t0次除去粉扑或粉刷上附着的粉,继续擦拭,共擦拭100次,观察块面的油块大小。
5.3.2跌落试验
5.3.2.1材料
表面光滑平整的正方形木板,厚度1.5cm,宽度30 cm。
5.3.2.2操作程序
取试样5份。依次将粉盒从花盒里取出.打开粉盒,再取出盒内的附件,如刷子等,然后合上粉盒。将粉盒置于50cm的高度八粉盒底部朝下,水平地自由跌落到正方形木板中央。打开粉盒观察。
5.3.2.3 结果判定
依次逐份记录粉盒、镜子等破碎、脱落情况(简装粉块除外入粉块碎裂情况。当出现破损不大于1份时则为合格。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71.100.70
分类号:Y42
备案号:15114-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976-2004
代替QB/T1976-1994
化妆粉块
Make-uppressedpowder
2004-12-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06-01实施
QB/T1976—2004
本标准是对QB/T1976一1994《化妆粉块》的修订,主要对如下内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跌落试验:
增加了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的引用:净含量允差按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新羽西-科蒂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春丝丽有限公司和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建玲、张健兴、张、昱、谢建红、王寒洲。本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为轻工专业标准ZB/TY42004一1989《化妆粉块》,1994年7月第一次修订为轻工行业标准QB/T1976一1994《化妆粉块》,本次为第二次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轻工业部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T1976一1994《化妆粉块》。1范围
化妆粉块
QB/T1976-2004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粉块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粉质为主体经压制成型的胭脂、眼影、粉饼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T13531.1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PH值的测定QB/T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JJF1070一20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化妆品卫生规范3产品分类
产品按用途分为胭脂、眼影、粉饼等。4要求
4.1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规定。表1卫生指标
细菌总数/(CFU/g)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微生物指标
有毒物质限量
粪大肠菌群
金黄色葡萄球菌
绿脓杆菌
铅/(mg/kg)
汞/(mg/kg)
砷/(mg/kg)
4.2感官、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要求
≤1000
(眼部用、儿童用产品≤500)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QB/T1976—2004
感官指标
理化指标
涂擦性能
跌落试验/份
疏水性
注:疏水性仅适用于干湿两用粉饼。4.3净含量偏差
表2感官、理化指标
要·求
颜料及粉质分布均匀,无明显斑点符合规定香型
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规定5试验方法
5.1卫生指标
按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中规定的方法检验。5.2感官指标
5.2.1外观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5.2.2香气
取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5.2.3块型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5.3理化指标
5.3.1涂擦性能
5.3.1.1仪器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士1℃
5.3.1.2操作程序
表面应完整,无缺角、裂缝等缺陷油块面积≤1/4粉块面积
破损≤1
粉质浮在水面保持30min不下沉
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到(50±1)℃,将试样盒打开,置于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用所附粉扑或粉刷在块面不断轻擦,随时吹去擦下的粉尘。每擦拭10次除去粉扑或粉刷上附着的粉,继续擦拭,共擦拭100次,观察块面的油块大小。5.3.2跌落试验
5.3.2.1材料
表面光滑平整的正方形木板,厚度1.5cm,宽度30cm。5.3.2.2操作程序
取试样5份。依次将粉盒从花盒里取出,打开粉盒,再取出盒内的附件,如刷子等,然后合上粉盒。将粉盒置于50cm的高度,粉盒底部朝下,水平地自由跌落到正方形木板中央。打开粉盒观察。5.3.2.3结果判定
依次逐份记录粉盒、镜子等破碎、脱落情况(简装粉块除外)、粉块碎裂情况。当出现破损不大于1份时则为合格。
按GB/T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稀释法)。5.3.4疏水性
5.3.4.1仪器
a)筛子:80日:
b)烧杯:150mL。
5.3.4.2操作程序
QB/T1976-2004
从粉块表面将粉轻轻刮下,用筛子过筛,称取过筛物0.1g于100mL水中,观察30min,应无下沉物。
5.4净含量偏差
按JJF1070-2000中6.1.1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
按QB/T1684执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销售包装的标志
按GB5296.3执行。
7.2包装
按QB/T1685执行。
7.3运输
应轻装轻卸,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7.4贮存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的常温通风干燥仓库内,不得靠近水源、火炉或暖气。贮存时应距地面至少20cm,距内墙至少50cm,中间应留有通道。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原则。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免费标准bzxz.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化妆粉块
QB/T1976-2004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6号
邮政编码:100740
发行电话:(010)65241695
网址:http://chlip.com.cnEmail:[email protected]
轻工业标准化编辑出版委员会编辑地址:北京朝阳区光华路12号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010)65811585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书号:155019·2680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