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行业标准 > QB/T 4992-2016家用和类似用途重力式净水器
QB/T 4992-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992-2016

中文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重力式净水器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Household and similar gravity type water purifier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07-11

实施日期:2017-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988666

相关标签: 家用 用途 重力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180其他家用和商用设备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9其他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罗泗权、郑防震、叶秀友、刘小平等

起草单位:柯淇环境技术(宁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饮水机制造有限公司、浙江沁园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重力式净水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供家庭或类似场合过滤改善水质的水处理器具。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97.180
分类号:Y69
备案号:55569-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
QB/T4992-2016
家用和类似用途重力式净水器
Household and similar gravity type water purifier2016-07-11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7-0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QB/T4992-2016
本标准起草单位:柯淇环境技术(宁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饮水机制造有限公司、浙江沁园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家乐士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浩泽净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3M中国有限公司、浙江中广电器有限公司、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净水设备专业委员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泗权、郑防震、叶秀友、刘小平、朱明伟、邓哲、刘岩、凌拥军、张磊、顾久传。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家用和类似用途重力式净水器
QB/T4992-2016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重力式净水器(以下简称为“净水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供家庭或类似场合过滤改善水质的水处理器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01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03,ISO2859-1999,IDT)GB/T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
GB4706.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消费品使用说明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GB5296.2
GB/T5750
GB/T17218
GB/T17219
3术语和定义
(所有部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下列术语和定于适用于本文件。3.1
gravitytypewaterpurifier
重力式净水器
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内有净水单元、依靠水自身重力进行过滤来改善水质并且需要人工进行加水的水处理器具。3.2
净水流量purifiedwaterflowrate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单位时间内重力式净水器的净水产量。注:单位为L/h。
rated total purifyingwatercapacity额定总净水量
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需更换净水滤芯或其他净水单元时的累积产水量。注:单位为L。
4分类与命名
4.1分类
4.1.1按净水单元划分:
—陶瓷(TC);
QB/T4992-2016
微滤膜
(MF);
超滤膜(UF);
PP棉(PP);
活性炭棒吸附(TB);
颗粒活性炭吸附
活性炭纤维吸附
KDF(KDF);
溴树脂(XS);
微陶滤料过滤(WT);
紫外线杀菌(UV);
软化过滤(RH);
纳滤(NF);
其他(QT)。
4.1.2根据出水水温可分为:
普通型(PT);
单热型(DR);
冷热型(LR)。
4.2命名
示例:
设计代码,由企业自定
净水流量(L/h)
功能型式代码:(包括4.1.1和4.1.2两种)用大写字母表示重力式净水器代号
净水流量为3L/h,设计代码为A的普通型陶瓷过滤重力式净水器表示为:ZJ-PTTC-3-A。注:含两种以上的净水单元的净水器,以主要过滤单元来命名。5要求
5.1正常使用环境
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净水器应能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4℃~40℃;
b)环境相对湿度:≤90%(25℃时);c)进水温度:5℃~38℃;
d)进水水质: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e)电压、频率:187V~242V、(50±1)Hz。5.2外观
5.2.1外观应清洁、无锈蚀。
5.2.2外露结构件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锐利棱边。5.2.3涂层表面应平整光亮,颜色均匀一致,涂层牢固,涂层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流疤、划痕、皱纹、麻坑、起泡、漏涂或集合沙粒等缺陷。电镀件的装饰镀层应光洁细密、色泽均匀,不应有斑点、锈点、2
QB/T4992-2016
针孔、气泡或镀层剥落等缺陷。塑料件的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应有裂痕、气泡、明显缩孔和变形等缺陷。
5.3卫生安全
5.3.1净水器中与水直接接触的材料及部件应符合GB/T17219。5.3.2净水器中化学处理剂应符合GB/T17218。5.3.3净水器整机卫生安全应符合GB/T30307。5.4净水水质
5.4.1反渗透净水器的净水水质应符合QB/T4144的要求。5.4.2纳滤净水器的净水水质应符合CJ94的要求。5.4.3其他净水器的净水水质应符合QB/T4143的要求。5.5净水流量
净水流量不应低于标称值的95%。5.6额定总净水量
额定总净水量不应低于标称值的95%。5.7电器安全
电器安全应符合GB4706.1、GB4706.19的要求。6试验方法
6.1一般试验条件
6.1.1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a)实验室的环境温度(25土5)℃范围内可调、无外界热气流和热辐射作用的室内进行;b)试验用水温度:(25士1)℃;c)相对湿度:45%75%;
d)电源电压按制造商标称值。
6.1.2主要测量仪器及其要求
主要测量仪器应符合下列要求:a)测量温度的仪器,型式检验时应精确到土0.3℃,出厂检验时应精确到土1℃;b)电工仪表中电流表、电压表等的准确度,型式检验时不应低于0.5级,出厂检验时不应低于1.0级;
c)声级计:采用噪声测试仪;
d)水处理装置表面振动的测试仪器要求频率响应范围为10Hz~1000Hz,在其频率范围内的相对灵敏度以80Hz的相对灵敏度为基准,其他频率的相对灵敏度不应超过-10%~+20%;e)带刻度容器体积测量精度不应低于10mL,量程根据测量需要确定;f)计时器的准确度应达到土1s;g)压力测量仪器,在测量点上的测量精确度和精密度应当达到2%。6.1.3试验进水水质
试验进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a)硬度:(400±50)mg/L;
b)pH:7±0.5;
浑浊度:≤1.0NT;
其他指标符合GB5749。
QB/T4992-2016
6.2外观
视检。
6.3卫生安全
6.3.1净水器中与水直接接触的材料和部件按GB/T17219的规定试验。6.3.2净水器的化学处理剂按GB/T17218的规定试验。6.3.3整机卫生安全按GB/T30307的规定试验。6.4净水水质
净水器按GB/T30307的规定试验。6.5净水流量
将自来水注入净水器至最大刻度值,直至水全部流尽或1h,用计时器和量杯记录时间T(h)和水的体积V(L),按公式(1)进行净水流量(v)计算:V
式中:
V净水流量,单位为升每小时(L/h)V—体积,单位为升(L);
T时间,单位为小时(h)。bZxz.net
测试3次,取算术平均值并折算成L/h,作为测量结果。6.6额定总净水量
:(1)
在净水器外壳侧面底部开一小孔,连上水管并接上水表,往滤芯座(含滤芯)连续加入自来水(流量以不能溢出为准),运行至水表读数达到制造商标称的额定总净水量,测量此时的净水流量,按《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2001)检测净水水质。6.7电器安全
按GB4706.1、GB4706.1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1.1凡提出交货的净水器,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按照GB/T2828.1规定抽样,出厂检验的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
7.1.2出厂检验的抽检项目、批量、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等可由制造厂质检部门按企业的自定规范或企标执行。
出厂检验中的安全检验项目,均属致命缺陷,只要出现1台项不合格,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表1出厂检验
防触电保护
电器安全
电气强度
接地措施
标志、包装
8.1、8.2
试验方法
不合格分类
7.2型式检验
7.2.1型式检验每年进行1次。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新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时;c)设计、工艺或使用零部件和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性能时;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2.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QB/T4992-2016
周期性的型式检验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按GB/T2829进行,也可采7.2.3
用表3。采用判别水平1的一次抽样方案,其样本大小、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定数组见表2。表2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
卫生安全
净水水质
净水流量
额定总净水量
电器安全
标志、包装
8.1、8.2
试验方法
不合格分类
致命缺陷
7.2.4型式检验的净水水质和电器安全项目属致命缺陷,判定应100%合格,若出现1台项不合格,即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若出现其他类别不合格项,可从同一批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若仍出现不合格项,则判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7.2.5型式检验的样品一律不应作为合格品交付用户。表3抽样方案
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判别水平
抽样方案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样本大小
RQL=30
净水器的铭牌及安全注意事项应位于明显的位置。8.1.1铭牌
铭牌应标注GB4706.1、GB5296.2规定的适用内容。8.1.2包装箱
包装箱应符合GB5296.2的相关规定。B类
RQL=65
RQL=100
QB/T4992-2016
8.2包装
包装应符合GB/T1019的相关规定。8.3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及化学物品侵蚀。搬运应轻拿轻放,码放整齐,严禁滚动和抛掷。8.4购存
成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周围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中。净水器应按型号分类存放,堆码的高度不应大于包装箱上标明的堆码高度。贮存期不应超过两年。
参考文献
[1]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QB/T4992-2016
一般水质处理器》(2001)
[2]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一反渗透水处理装置》(2001)[3]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4]卫生部《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2001)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