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2756-2005
中文名称:手工编织奥比松-皇宫地毯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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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手工
编织
地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2756-2005.Hand-woven Aubusson-basilica carpet.
5试验方法
5.1外观质量
将地毯放在光线适宜的平面,检验人员对毯面(在顺、逆光下)、毯边、毯背进行目测和手感检验。
5.2内在质量
5.2.1经线根数、纬线道数
按GB/T 15964一1995测定。测定时将GB/T 15964-1995中 7.1“按照QB 1086第3章规定在地毯背部选择测试区域”改为“在毯面经向或纬向明显不均匀部位选择两处”。
计算采用“B法”,结果以两处偏差百分率最大绝对值表示,并冠以正或负号。
5.2.2尺寸及毯形
按QB/T 2214-1996测定。
5.2.3毯背毛头长度
对毛头长度测量至少5处,用分度值 t mm钢直尺检验。以最大绝对值表示,并冠以正或负号。
5.2.4耐光色牢度:氤弧
需检验时,按GB/T 8427--1998试验(取样以主色为代表)。
5.2.5耐摩擦色牢度
需检验时,按GB/T 3920-1997试验。
5.2.6纯羊毛含量
需纤维含量分析时,应按GB/T 2910-1997试验。注:需破坏性试验时应在随机抽取的样品中选取一个样品试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1出厂检验(交收检验)
产品出厂前对外观质量和地毯尺寸、毯形、经、纬密度、毯背毛头长度进行全数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J。
6.1.2型式检验(例行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对产品进行型式检验。
a)停产后复产;
b)产品的原材料、品种或工艺有重大改变;
c)合同规定。
6.1.3仲裁检验
按本标准技术要求,对双方有争议的项目进行检验。
6.2检验项目
6.2.1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按表4。
标准内容
QB/T 2756—2005
手工编织奥比松-皇宫地毯
2005-09-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05-01实施
前言
QB/T 2756—2005
本标准对应 ISO 11859:1999 纺织地毯纯羊毛手打结毯规格,与 ISO 11859 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内技术要求项、指标定值参照 ISO 11859:1999。本标准在技术要求项、指标定值及试验方法的选择以本标准为主,适当考虑本行业特点,本标准为国际先进水平。
本标准与 ISO 11859:1999 相比,主要变化在于本产品属于无绒头织物,对其绒头高度及绒头密度两个项目不采用耐水洗色牢度要求,根据本产品的特点,一般采用湿法操作。除宽度、长度尺寸外,补充毯均采用...本标准色牢度符合 ISO 11859 的要求。耐光色牢度补充规定了技术指标,前摩擦色牢度补充了相关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中国轻工美术协会专业委员会负责起草。参与单位包括:德州市织造协会、宁夏万达实业有限公司、恒龙实业有限公司、德州市皇宫地毯有限公司、天津市纺织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孝文、张卡芬、杨新娣、冯立、顾纳凸、枢义平、武改雯、樊志琴。本标准于2005年发布。
引言
手工编织奥比松地毯是手工织造地毯中一种独特的艺术类型。奥比松地毯原称“Aubusson地毯”,起源于18世纪法国集比扮镇;20世纪初传入我国,与我国传统纺织艺术相结合,发展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品。该产品具有轻盈、无绒头、工艺精细、图案高雅美观、与艺术性紧密结合等特点,具有浓厚的欧式风格。为了适应外贸需要,结合我国行业的惯例,本标准命名为“手工编织奥比松-皇宫地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工编织奥比松-皇宫地毯(以下简称“奥比松地毯”)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标签和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纯羊毛纤维为经线,棉或合成纤维为纬线,采用手工经纬线织成的点绒头皇宫地毯。以其他纤维材料编织的奥比松地毯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所引用的而为本标准的条款,凡引用有效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10-1997 纺织纤维相关产品化学分析方法
ISO 1833:1977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 3920-197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 8427-1998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 15964-1995 纺织品尺寸及形状测量方法
QH/T 2214-1996 手工编织地毯经纬密度检验方法
3 分类
3.1 产品品种
皇宫地毯按用途不同分为:
a) 地毯类
b) 沙发、靠垫、壁毯等装饰类
3.2 产品规格
按经纬密度区分不同的规格,品种及规格见下表:
表1 规格要求
经总数(组/305mm):131、161、181、222
纬线密度(根/305mm):280、240、315、335
4 原材料要求
4.1 检验应尽量采用破坏性试验,以检验材料质量。检验样品应与对应的成品为同一色号。
5 质量
5.1 外观质量
应在光线充足的平面上,观察其颜色、平整度、纹理、图案等是否符合要求。
5.2 内在质量
5.2.1 经线、纬线密度:按 GB/T 15964-1995 规定测定。
5.2.2 尺寸及形状:按 QB/T 2214-1996 规定测定。
5.2.3 绒头长度:以毯面为基准,检验5处,取平均值。
5.2.4 耐汗渍色牢度:按 GB/T 8427-1998 规定试验。
5.2.5 耐摩擦/耐光色牢度:按 GB/T 3920-1997 规定试验。
5.2.6 纤维成分:按 GB/T 2910-1997 规定试验。
6 检验
6.1 检验分类
6.1.1 交收检验:检验产品的外观、尺寸、经纬密度及形状是否符合要求。
6.1.2 型式检验:对产品进行型式检验,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6.1.3 仲裁检验:当双方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进行仲裁检验。
6.2 检验项目
6.2.1 交收检验项目:外观质量、尺寸、经纬密度、绒头长度。
6.2.2 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3规定的各项性能要求。
6.3 抽样规定
抽样按批次为单位,随机抽取地毯进行检验。
6.4 判定规则
6.4.1 单块地毯判定:按本标准分级规定判定。
6.4.2 分级规定:
奥比松地毯由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结合判定,分为优级品、一级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
其中,内在质量全部达到表2要求为合格;若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为不合格。
外观质量按最低项等级确定等级。
当内在质量或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品。
6.4.3 产品批的判定:若单块地毯全部合格,则该批为合格;若不合格品达到一定比例,则该批为不合格。
7 标志、标签
7.1 产品标签
产品应标明:
a) 生产企业名称和详细地址、商标
b) 产品名称、品种
c) 经纬密度(经线根数/305mm,纬线根数/305mm)
d) 地毯尺寸
e) 色号、图案号
f) 纤维成份
g) 产品质量等级
h) 生产日期
i) 批号
7.2 包装标志
包装应标明:
a) 生产企业名称
b) 产品名称、品种
c) 地毯尺寸及规格
d) 产品质量等级
e) 存放要求:防潮、防压、勿折叠
7.3 地毯标签标识
应贴在每块产品背面。
8 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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