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2762-2006
中文名称:复合麦片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383.53 KB
相关标签:
复合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2762-2006.
5.3.2总糖
参照GB/T 5009.7-2003和 GB/T.5009.8-2003规定的方法测定,具体方法如下:
5.3.2.1 原理
试样经除去蛋白质后,其中蔗糖经盐酸水解转化为还原糖,在加热条件下,.以次甲基蓝作指示剂,滴定标定过的碱性酒石酸铜溶液,根据试样溶液消耗体积计算总糖质量分数。
5.3.2.2试剂
按GB/T 5009.7—2003中3和 GB/T 5009.8-2003中4规定的方法配制。
5.3.2.3 分析步骤
称取约2.50g~5.00g样品,置于250 mL容量瓶中,加50 mL水,摇匀后慢慢加入5mL乙酸锌溶液和5mL亚铁氰化钾溶液,加水至刻度,混勾,沉淀,静置30min,用干燥滤纸过滤,弃去初滤液,滤液备用。吸取50mL 滤液置于250mL容量瓶中,加入5mL盐酸(1+1),在68℃~70℃水浴中加热15min,冷却后加2滴甲基红指示液,用氢氧化钠溶液(质量浓度200g/L)中和至中性,加水至刻度,混匀,然后按GB/T 5009.7-2003中5.2、5.3和5.4的步骤测定还原糖。
5.3.2.4结果计算
还原糖质量分数X数值以%表示,按GB/T 5009.7-2003中6方法计算:
式中:
z——样品中总糖质量分数(以蔗糖计),%:
x——滴定样品中还原糖的质量分数(以葡萄糖计),%;0.95——还原糖(以葡萄糖计)换算为蔗糖的系数;.
5 一—酸水解后样品的稀释倍数。
5.3.3 脂肪
按GB/T 5413.3规定的方法测定。
5.3.4 蛋白质
按GB/T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蛋白质的换算系数为6.25。
5.4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和霉菌
按GB 19640规定的方法检验。
6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出厂检验
产品出广前应进行逐批检验,工厂检验部门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的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偏差、水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6.1.2型式检验
常年生产的产品每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正常产品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本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标准内容
QB/T2762-2006
复合麦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麦片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大麦、小麦、大米等为原料,经制浆、干燥、破碎工艺制成原片,再添加(或不添加)奶粉、植脂末、白砂糖等原料混合而成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7—2003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T 5009.8—2003 食品中蔗糖的测定
GB 5413.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脂肪的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19640 麦片类卫生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复合麦片 (instant cereal mix)
以大麦、小麦、大米等为原料,经制浆、干燥、破碎工艺制成原片,再添加(或不添加)奶粉、植脂末、白砂糖等原料混合而成的产品。
4 要求
4.1 原料要求
所使用的原料及辅料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 形态:片状或片状和粉状的混合物。
- 色泽:呈白色,淡黄色或该品种应有的色泽。
- 滋味与气味:具有该品种应有滋味与气味,无异味。
- 冲调性:冲调后有部分麦片浮在上层或沉在底部。
- 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4.3 净含量偏差要求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的规定。
4.4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 水分(质量分数)/%:≤5.0
- 总糖(以蔗糖计)(质量分数)/%:≤45.0
- 脂肪(质量分数)/%:≤13.0
- 蛋白质(质量分数)/%:≤4.0
4.5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要求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和GB 14880的规定。
4.6 微生物及污染物要求
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和霉菌要求应符合GB 19640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5.1.1 形态与色泽
称取30g样品,散倒在白色平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形态和色泽。
5.1.2 滋味与气味
称取30g样品,倒入一个适当容器内,以200mL 80℃温开水冲调后,闻其气味,品其滋味。
5.1.3 冲调性与杂质
称取30g样品,倒入400mL烧杯中,用200mL 80℃温开水冲调并用玻璃棒搅拌后,观察其组织,并判断有无杂质。
5.2 净含量偏差检验
用感量为1g的天平称量。
5.3 理化检验
5.3.1 水分
按GB/T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5.3.2 总糖
参照GB/T 5009.7—2003和GB/T 5009.8—2003规定的方法测定,具体方法如下:
5.3.2.1 原理
试样经除去蛋白质后,其中蔗糖经盐酸水解转化为还原糖,在加热条件下,以次甲基蓝作指示剂,滴定标定过的碱性酒石酸铜溶液,根据试样溶液消耗体积计算总糖质量分数。
5.3.2.2 试剂
按GB/T 5009.7—2003和GB/T 5009.8—2003中规定的方法配制。
5.3.2.3 分析步骤
称取约2.50g~5.00g样品,置于250mL容量瓶中,加50mL水,摇匀后慢慢加入5mL乙酸锌溶液和5mL亚铁氰化钾溶液,加水至刻度,混匀,沉淀,静置30min,用干燥滤纸过滤,弃去初滤液,滤液备用。吸取50mL滤液置于250mL容量瓶中,加入5mL盐酸(1+1),在68℃~70℃水浴中加热15min,冷却后加2滴甲基红指示液,用氢氧化钠溶液(质量浓度200g/L)中和至中性,加水至刻度,混匀,然后按GB/T 5009.7—2003中5.2、5.3和5.4的步骤测定还原糖。
5.3.2.4 结果计算
还原糖质量分数 X (%),数值以%表示:按GB/T 5009.7—2003中方法计算:
Z (%) = X × 0.95 × 5
式中:
Z——样品中总糖质量分数(以蔗糖计),%;
X——滴定样品中还原糖的质量分数(以葡萄糖计),%;
0.95——还原糖(以葡萄糖计)换算为蔗糖的系数;
5——酸水解后样品的稀释倍数。
5.3.3 脂肪
按GB/T 5413.3规定的方法测定。
5.3.4 蛋白质
按GB/T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蛋白质的换算系数为6.25。
5.4 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和霉菌按GB 19640规定的方法检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 出厂检验
(1) 产品出厂前应进行逐批检验,工厂检验部门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的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偏差、水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6.1.2 型式检验
常年生产的产品每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 产品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本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6.2 抽样
6.2.1 批
同班次、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6.2.2 抽样量
从每批产品中按质量的万分之一的比例随机抽取样品,抽样量最低应不少于1.5kg。
6.3 判定规则
6.3.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6.3.2 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3.3 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验一次,判定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
预包装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7.2 包装
各种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
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干燥、清洁、卫生,并具有防晒、防雨措施。
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并具有防鼠设施的仓库中。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腐蚀、易挥发或潮湿的物品混放。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