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818-2010
中文名称:提琴弦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英文名称:Violin string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1-01-21
实施日期:2011-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08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文娱活动设备>>97.200.20乐器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文教、体育、娱乐用品>>Y58乐器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1-04-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提琴弦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4/4小提琴、406型(16″)中提琴、4/4大提琴、4/4倍大提琴的一般练习演奏、独奏或伴奏用弦。其它规格的提琴弦亦可参照使用。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818-2010
代替 QB/T1818-1993
提琴弦
Violin strings
2010-12-29 发布
2011-04-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对 QB/T1818-1993《金属提琴弦》的修订。本标准与 QB/T1818-199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提琴弦的适用范围;增加了小提琴尼龙弦品种的标准要求;修改了琴弦长度尺寸要求;修改了直径均匀度允许偏差的精度要求;将“最低上偏差音高”名称修改为“最低不断裂音高”;修改“包丝尺寸”名称为“缠绒长度”;修改琴弦的总张力要求,同时取消了总张力按高级品、中级品、普及品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广州红棉吉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少华、梁志伟、潘绮珊、肖巍、黄毅、李围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提琴弦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 4/4 小提琴、406 型中提琴、4/4 大提琴、4/4 倍大提琴的一般练习演奏、独奏或伴奏用弦。其他规格的提琴弦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B/T1817-2010 琴弦通用技术条件
3 产品分类
应符合 QB/T1817-2010 第 3 章的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声学品质
4.1.1 音质和音色
音质和音色应符合下表规定:
等级 | 音质和音色要求
高级品 | 声音柔和、高音清晰明亮、低音丰满灵敏、四弦平衡、发音灵敏、音色统一
中级品 | 高音较明亮、低音较丰满、四弦平衡、音色统一
4.1.2 定弦音高及最低不断裂音高
定弦音高及最低不断裂音高应符合下表规定:
类别 | 弦名及序号 | 定弦音高 | 最低不断裂音高
小提琴弦 | E-1 | e | >f
小提琴弦 | A-2 | a | >bl
小提琴弦 | D-3 | d | >el
小提琴弦 | G-4 | g | >=a
中提琴弦 | A-1 | a' | >b
中提琴弦 | D-2 | d | >e'
中提琴弦 | G-3 | g | >=a
中提琴弦 | c-4 | c | >=d
4.2 直径
应符合企业标准的规定。
4.3 长度及直径均匀度
长度及直径均匀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类别 | 弦名及序号 | 琴弦长度(mm) | 直径均匀度允许偏差(mm)
小提琴弦 | E-1 | ≥530 | ≤0.010 (金属弦)
小提琴弦 | A-2 | ≥550 | ≤0.020 (金属弦)
小提琴弦 | D-3 | ≥550 | ≤0.030 (金属弦)
小提琴弦 | G-4 | ≥530 | ≤0.035 (金属弦)
中提琴弦 | A-1 | ≥570 | ≤0.030 (金属弦)
中提琴弦 | D-2 | ≥610 | ≤0.040 (金属弦)
中提琴弦 | G-3 | ≥590 | ≤0.050 (金属弦)
中提琴弦 | c-4 | ≥560 | ≤0.080 (金属弦)
大提琴弦 | G-1 | ≥1070 | ≤0.025 (金属弦)
大提琴弦 | D-2 | ≥1130 | ≤0.030 (金属弦)
大提琴弦 | A-3 | ≥1110 | ≤0.030 (金属弦)
大提琴弦 | E-4 | ≥1050 | ≤0.035 (金属弦)
倍大提琴弦 | G-1 | ≥1680 | ≤0.030 (金属弦)
倍大提琴弦 | D-2 | ≥1730 | ≤0.040 (金属弦)
倍大提琴弦 | A-3 | ≥1730 | ≤0.050 (金属弦)
倍大提琴弦 | E-4 | ≥1680 | ≤0.060 (金属弦)
(注:以上部分为金属弦示例;尼龙弦直径均匀度及长度要求见相应企业标准)
4.4 物理性能
物理性能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类别 | 型号 | 总张力 T/N
金属弦 | 软 | 200~235
金属弦 | 中 | 235~255
金属弦 | 硬 | 255~330
尼龙弦 | 软 | 195~235
尼龙弦 | 中 | 107-130
尼龙弦 | 硬 | (详见规格)
延伸率 (%):
金属弦:<1.2
尼龙弦:<4
4.5 外观
外观应符合 QB/T1817-2010 中 4.3 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应符合 QB/T1817-2010 第 5 章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检验规则应符合 QB/T1817-2010 第 6 章的规定。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 QB/T1817-2010 第 7 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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