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149-2011
中文名称:回形针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英文名称:Clip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1-06-15
实施日期:2011-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72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涂料和颜料工业>>87.080墨水、油墨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文教、体育、娱乐用品>>Y54办公用品及办公机具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1-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浙江天达文具有限公司、得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信昌文体用品有限公司、浙江武义龙升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武义县光明文具厂、武义县中兴文教用品有限公司、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高桥文教用品有限公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回形针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规格的金属回形针和包塑回形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149-2011
代替QB/T1149-2005
回形针
Clips
2011-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对QB/T1149-2005《回形针》的修订。本标准与QB/T1149-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1. 增加了包塑回形针(见1),以及相应的外形和尺寸(见4.1图4、表4)、夹持性能(见4.6表5中包塑平圆型回形针最多可夹层数);将产品外形尺寸列入要求范畴(见4.1);一对丝径的极限偏差0.8mm修改为±0.01mm;抗锈能力达到耐腐蚀等级6级修改为抗锈能力10级(2005版4.6和4.7);试验方法喷雾周期1h修改为喷雾周期30min(见2005版5.3和5.4)。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文体用品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天达文具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得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信昌文体用品有限公司、浙江武义龙升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武义县光明文具厂、武义县中兴文教用品有限公司、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高桥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家材、徐占林、张懿、徐云龙、唐亮、施健华、张立锋、李志武。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T1149-1991; QB/T1149-200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回形针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规格的金属回形针和包塑回形针。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QB/T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QB/T3832-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技监局监发[1997]第172号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3 分类与命名
回形针按其外形不同可分为:
- 圆型回形针;
- 三角型回形针;
- 平角型回形针;
- 包塑平圆型回形针。
4 要求
4.1 产品外形和尺寸
产品外形见图1、图2、图3、图4。产品外形尺寸见下表:
表1 圆型回形针外形尺寸:
- 规格2:丝径0.85mm,身长26mm,头距7mm,脚高7mm,身宽8mm,头高2mm。
- 规格3#:丝径0.92mm,身长29mm,头距8mm,脚高9mm,身宽8mm,头高2.5mm。
- 规格4#:丝径0.92mm,身长33mm,头距8mm,脚高9mm,身宽9mm,头高3mm。
- 规格8#:丝径1.18mm,身长50mm,头距10mm,脚高12mm,身宽10mm,头高4mm。
(注:根据市场需求可生产无头圆型回形针)
表2 三角型回形针外形尺寸:
- 规格2#:丝径0.85mm,身长25mm,头距6mm,脚高2mm,身宽8.3mm,头高≥0.4mm。
- 规格3#:丝径0.90mm,身长28mm,头距7mm,脚高2.5mm,身宽8.7mm,头高≥0.5mm。
- 规格4#:丝径0.95mm,身长31mm,头距7mm,脚高3mm,身宽9.2mm,头高≥0.4mm。
表3 平角型回形针外形尺寸:
- 规格2:丝径0.85mm,身长26mm,头距5mm,脚高3mm,身宽6mm,头高≥0.4mm。
- 规格3#:丝径0.90mm,身长29mm,头距5.5mm,脚高3mm,身宽6.5mm,头高≥0.4mm。
- 规格4#:丝径0.95mm,身长32mm,头距6mm,脚高4mm,身宽7mm,头高≥0.4mm。
- 规格8#:丝径0.95mm,身长33mm,头距7mm,脚高4.5mm,身宽7.5mm,头高≥0.4mm。
(注:规格代号以毫米为单位)
表4 包塑平圆型回形针外形尺寸:
- 规格2:包塑线径1.12mm,身长26mm,头距7mm,脚高7mm,身宽7mm,头高1mm。
- 规格3#:包塑线径1.14mm,身长29mm,头距8mm,脚高9mm,身宽8mm,头高1mm。
- 规格4#:包塑线径1.14mm,身长33mm,头距8mm,脚高9mm,身宽8mm,头高1mm。
- 规格8#:包塑线径1.45mm,身长50mm,头距10mm,脚高12mm,身宽10mm,头高1mm。
(注:特殊规格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注明)
4.2 针身
表面光滑、平整,两线平行,无明显加工痕迹。
4.3 针头
头部的圆弧或圆角均称,无明显歪斜。
4.4 针脚
两脚整齐,偏差不大于丝径,切口断面平整。包塑回形针不露头。
4.5 外观
镀层色泽基本均匀,镀层不应有脱落、锈渍、发黑。
4.6 夹持性能
可夹持70g/m²复印纸层数应达到表5的规定,拉出后无明显变形。
表5 回形针夹持性能(复印纸/层):
- 圆型:规格2(10层)、3#(12层)、4#(14层)、8#(18层)
- 三角型:规格2#(8层)、3#(10层)、4#(12层)
- 平角型:规格2(8层)、3#(10层)、4#(12层)
- 包塑平圆型:规格2(8层)、3#(10层)、4#(12层)
4.7 抗锈能力
达到实验要求时间后,耐腐蚀性能应达到10级。包塑回形针无本项要求。
4.8 小盒包装只数
每小盒包装只数应按包装定额规定,允差为±1只,各种规格不应混装。
5 试验方法
5.1 外形尺寸
用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
5.2 针脚
两脚齐整,偏差用相应精度的钢直尺测量。切口断面、包塑回形针不露头:感官检测。
5.3 夹持性能
按4.6要求,感官检测。
5.4 抗锈能力
按QB/T3826-1999的规定测试,喷雾周期30min后,结果按QB/T3832-1999评价。
5.5 小盒包装只数
每小盒包装只数,用计数测定。
5.6 针身、针头、外观
感官检测。
6 检验规则
6.1 产品的检验采用逐批检验。
6.2 本检验采用计件法,样本单位为小盒。
6.3 逐批检验按GB/T2828.1-2003中特殊检验水平S-3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的规定进行。
6.4 逐批检验的项目和要求、试验方法及其接收质量限AQL按表6的规定。
6.5 除抗锈能力外,采用一般检验水平I对每个样本单位进行再次抽样,按表6的AQL来判定每个样本单位的合格与否。
6.6 抗锈能力(要求4.7、试验方法5.4)抽样样本为1盒,试验后应达到4.7的要求。
表6 项目、要求、试验方法和接收质量限(AQL值)
- 夹持性能:要求4.6,试验方法5.3,AQL 10,不合格分类B
- 外形尺寸:要求4.1,试验方法5.1,AQL 10,不合格分类B
- 针身:要求4.2,试验方法5.6,AQL 6.5,不合格分类C
- 针头:要求4.3,试验方法5.6,AQL 10,不合格分类C
- 针脚:要求4.4,试验方法5.2,AQL 10,不合格分类C
- 外观:要求4.5,试验方法5.6,AQL 6.5,不合格分类C
- 包装只数:要求4.8,试验方法5.5,AQL 10,不合格分类C
7 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7.1 标志
在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企业地址、商标、规格、数量、采用标准编号、出厂日期或批号等标志,注明小心轻放及防潮等字样,纸箱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要求,并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技监局监发[1997]第172号的规定。
7.2 包装
包装的结构应合理,特殊规格包装供需双方在合同中注明。每箱内应有检验合格证,包装物应完整无损、干燥、清洁、牢固。
7.3 运输
产品在运输途中应避免潮湿、雨淋,搬运移动时应小心轻放、不应撞击,以防造成包装散乱。
7.4 购存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并放置在木架上,距离墙面300mm以上,距地面100mm以上,以防受潮。仓库内无急剧的温度变化,无腐蚀性气体。按上述条件贮存,产品抗锈时间自出厂日起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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