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7.180
分类号:Y54
备案号:32251-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149-2011
代替QB/T1149-2005
回形针
2011-06-1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1-10-01实施
本标准是对QB/T1149一2005《回形针》的修订。本标准与QB/T1149一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QB/T 1149—2011
-增加了包塑回形针(见1),以及相应的外形和尺寸(见4.1图4、表4)、夹持性能(见4.6表5中包塑平圆型回形针最多可夹层数);将产品外形尺寸列入要求范畴(见4.1):一对丝径的极限偏差0.8mm修改为±0.01mm(见2005版表1、表2、表3和表1、表2、表3);抗锈能力达到耐腐蚀等级6级修改为抗锈能力10级(2005版4.6和4.7);试验方法喷雾周期1h修改为喷雾周期30min(见2005版5.3和5.4)。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文体用品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天达文具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得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信昌文体用品有限公司、浙江武义龙升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武义县光明文具厂、武义县中兴文教用品有限公司、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高桥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家材、徐占林、张懿、徐云龙、唐亮、施健华、张立锋、李志武。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T1149-1991;
QB/T1149-2005。
1范围
回形针
QB/T1149—2011
本标准规定了回形针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规格的金属回形针和包塑回形针。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828.1一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QB/T3826一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32一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技监局监发[1997]第172号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分类与命名
回形针按其外形不同可分为:
圆型回形针;
三角型回形针;
平角型回形针;
包塑平圆型回形针。
4要求
4.1产品外形和尺寸
产品外形见图1、图2、图3、图4。产品外形尺寸见表1、表2、表3、表4。身长
圆型回形针
图2三角型回形针
QB/T1149-2011
头距。
图3平角型回形针
规格代号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注:根据市场需求可生产无头圆型回形针。身长
包塑平圆型回形针
圆型回形针外形尺寸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三角型回形针外形尺寸
规格代号
规格代号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极限偏差
基木尺寸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平角型回形针外形尺寸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基本尺寸
单位为毫米
跷头高
极限偏差
单位为毫米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极限偏差
单位为毫米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规格代号
包塑线径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表4包塑平圆型回形针外形尺寸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注:特殊规格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注明。针身
基本尺寸
表面光滑、平整,两线平行,无明显加工痕迹。4.3针头
头部的圆弧或圆角均称,无明显歪斜。4.4针脚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两脚整齐,偏差不大于丝径,切口断面平整。包塑回形针不露头。4.5外观
镀层色泽基本均匀,镀层不应有脱落、锈渍、发黑。夹持性能
可夹持70g/m2复印纸层数应达到表5的规定,拉出后无明显变形。表5回形针夹持性能
规格代号
抗锈能力
三角型
平角型
最多可夹层数
(复印纸)/层
极限偏差
QB/T1149—2011
单位为毫米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最多可夹层数(复印纸)/层
包塑平圆型
达到实验要求时间后,耐腐蚀性能应达到10级。包塑回形针无本项要求。4.8小盒包装只数
每小盒包装只数应按包装定额规定,允差为土1只,各种规格不应混装。5
试验方法
5.1外形尺寸
用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10
5.2针脚
两脚齐整,偏差用相应精度的钢直尺测量。切口断面、包塑回形针不露头:感官检测。5.3夹持性能
按4.5要求,感官检测。
5.4抗锈能力
QB/T1149-2011
按QB/T3826一1999的规定测试,喷雾周期30min后,结果按QB/T3832一1999评价。5.5小盒包装只数
每小盒包装只数,用计数测定。5.6针身、针头、外观
感官检测。
6检验规则
6.1产品的检验采用逐批检验。
6.2本检验采用计件法,样本单位为小盒。6.3逐批检验按GB/T2828.1一2003中特殊检验水平S-3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的规定进行。6.4逐批检验的项目和要求、试验方法及其接收质量限AQL按表6的规定。6.5除抗锈能力外,采用一般检验水平I对每个样本单位进行再次抽样,按表6的AQL来判定每个样本单位的合格与否。
6.6抗锈能力(要求4.7、试验方法5.4)抽样样本为1盒,试验后应达到4.7的要求。表6项目、要求、试验方法和接收质量限(AQL值)不合格分类
夹持性能
外形尺寸
包装只数
7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7.1标志
试验方法
接收质量限AQL
在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企业地址、商标、规格、数量、采用标准编号、出厂日期或批号等标志,注明小心轻放及防潮等字样,纸箱标志应符合GB/T191一2008要求,并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技监局监发[1997]第172号的规定。7.2包装
包装的结构应合理,特殊规格包装供需双方在合同中注明。每箱内应有检验合格证,包装物应完整无损、干燥、清洁、牢固。
7.3运输
产品在运输途中应避免潮湿、雨淋,搬运移动时应小心轻放、不应撞击,以防造成包装散乱。7.4购存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并放置在木架上,距离墙面300mm以上,距地面100mm以上,以防受潮。仓库内无急剧的温度变化,无腐蚀性气体。按上述条件贮存,产品抗锈时间自出厂日起为一年。4
QB/T 1149-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回形针
QB/T114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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