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2778-2006
中文名称:荧光笔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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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2778-2006.Fluorescent pen.
7.12.1试验仪器:﹒拉力仪。
7.12.2方法与步骤
:海谊
将插紧后的笔套、笔体分别固定于拉力仪的夹具上,启动拉力仪使笔套与笔体脱离;检查脱离时的值是否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
7.13外观试验
在200 lxTr250k照度的白炽灯下进行自测(详见附录A)。 e知水,
8检验规则
..荧光笔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逐批检验。
8.1型式检验
8.1.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常生产时,应有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定期检验;
b)当设计新产品、改进老产品设计及生产技术条件有较大改变时;
c)停产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8.1.2型式检验时,应从产品中随机抽取20个以上产品作为供检样本,其中10个产品作为检验样本,并按表1所列全部项目逐项检验,检验合格率按单项计算。外观5.项要求中除“零部件完整”按单项计算合格率,其余4项综合计算合格率(详见附录A)。各检验项目中,初写性能、书写性能、笔头滑缩力、笔头强度、透过性能和零部件完整的合格率为100%;.发光性能合格率为100%,不做该项试验,.合格率空缺。其他项目的合格率为90%。
8.2、出厂逐批检验
8.2.1出广逐批检验按GB/T 28281执行。
8.2:2 逐批检验的项目、不合格分类、抽样方案类型、检验水平(L)、接收质量限<AQL)按表2规定。
标准内容
QB/T 2778-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荧光笔
Fluorescent pen
2006-08-19 发布
2006-12-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为加强荧光笔的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根据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商业部门及消费者要求而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制笔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全国制笔标准化中心、贝发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昌隆文具有限公司、上海金方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乐美文具有限公司、温州天好笔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荣中、伏元龙、威光明、陈景强。本标准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荧光笔的分类、要求、试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在纸张上作记号或标志的荧光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本标准的规范性文件。
凡是注明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GB/T 2828.1 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受质量限进行抽样查验
GB/T 6388 运输包装标志
GB/T 12654 赛璐璐纸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荧光笔 (Fluorescent pen):书写介质含有荧光材料,用作醒目记号或标志的笔。
4 分类
荧光笔分为直液式和灌注式。
5 要求
5.1 结构
荧光笔的结构应为直液式和灌注式。荧光笔的要求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观要求细则见附录A。
5.2 性能要求(见表1)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初写性能 | 100mm内出墨正常
2 | 书写性能 | 100m内线迹流畅,无明显变淡、断线现象
3 | 抗漏性 (kPa) | 4.9~5.9
4 | 笔头滑缩力 (N) | 4.9~39.2
5 | 笔头强度 (N) | 4.9~39.2
6 | 发光性能 | 紫外光下线迹明显发光
7 | 透过性能 | 复印前/复印后:字迹清晰
8 | 干燥性 (s) | ...
9 | 间歇书写 (/h) | 1h;书写出墨正常
10 | 耐温性 | ...
11 | 耐冲击性 | ...
12 | 笔帽拉力 (N) | ...
13 | 外观 | 1. 零部件完整;2. 标志字迹清晰;3. 表面光洁;4. 整笔及配件无明显裂缝或缝隙
6 通用试验仪器
6.1 划圆书写机
当使用划圆书写机时,应设定至满足下列条件:
a) 书写载荷:0.98N
b) 划线速度:线迹宽度≥2.5mm时,速度为(5.0±0.5)mm/s
c) 书写角度:(65±5)°
d) 衬垫板:抛光不锈钢
6.2 书写纸:符合GB/T 12654规格,重量为70g/m²。
6.3 环境条件:
a) 环境温度:25℃±5℃
b) 相对湿度:50%~80%
7 试验
7.1 初写性能试验
初写性能指笔初次书写时出墨正常的性能。
7.1.1 试验器具:专用码。
7.1.2 方法与步骤:将专用码套在笔杆下端,书写100mm,检查线迹是否符合表1规定。
7.2 书写性能试验
书写性能指笔在规定长度内线迹流畅,不出现变淡、断线等现象的性能。
7.2.1 试验仪器:a) 读数显微镜;b) 直尺;c) 划圆书写机。
7.2.2 方法与步骤:
a) 将试笔插在划圆书写机上,调整划圆书写机参数;
b) 启动划圆书写机,沿直线中段书写100m;
c) 测量线迹宽度,检查线迹是否符合表1规定。
7.3 抗漏性试验
抗漏性指贮有墨水的笔在一定压力下不滴墨的性能。
7.3.1 试验仪器:减压仪。
7.3.2 方法与步骤:
a) 将减压仪减压至表1规定的条件;
b) 将储墨容器中心固定,并调整圆形笔尖关闭状态;
c) 将试笔笔头朝下插入笔架,放入减压仪真空罩内,开启减压达到表1规定值后保持10min,检查试笔是否滴墨。
7.4 笔头滑缩力试验
笔头滑缩力指笔头垂直受轴向力作用,相对笔体不产生滑移所能承受的力。
7.4.1 试验仪器:精度不低于0.0098N的数显测力仪。
7.4.2 方法与步骤:先将测力仪调零,将笔头垂直于平台,使笔头与平台成(65±5)°夹角,施加轴向力,测量笔头不产生滑移所能承受的最大力。
7.5 笔头强度试验
笔头强度指笔头在受力时,不产生裂缝、断裂或散落所能承受的力。
7.5.1 试验仪器:精度不低于0.0098N的数显测力仪。
7.5.2 方法与步骤:同7.4方法,检查笔头是否出现裂缝或断裂。
7.6 发光性能试验
7.6.1 试验仪器:紫外光源。
7.6.2 方法与步骤:在紫外光下观察,检查线迹是否明显发光。
7.7 透过性能试验
透过性能指书写线迹遮盖在文字上,复印后仍能清晰透出文字的性能。
7.7.1 仪器及材料:a) 复印机;b) 复印纸;c) 有文字的纸张。
7.7.2 方法:a) 在有文字的纸张上用试笔书写;b) 将该纸张覆盖在复印纸上;c) 启动复印机进行复印,检查复印后的字迹清晰度。
7.8 干燥性试验
干燥性指书写后在规定时间内墨迹干燥不沾染的性能。
7.8.1 试验器:500g重物。
7.8.2 方法:在纸张上书写后,盖上覆盖纸,在规定时间后分开,检查表面是否沾染。
7.9 间歇书写试验
指笔在正常出墨状态下,停止书写经过一段时间后仍能书写达到表1规定的性能。
7.9.1 试验方法:在纸上划5个连贯的圆,直径为20mm-30mm,盖上覆盖纸,放置规定时间后检查书写情况。
7.10 耐温性试验
将试笔不脱笔套水下放置在(60±2)℃的恒温烘箱中,1h后取出,在常温环境下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7.11 耐冲击性试验
指笔在规定条件下受冲击后,具有不妨碍使用的性能。
7.11.1 试验仪器:厚度为30mm的杉木板。
7.11.2 方法:在地上放置杉木板,将试笔从1m高度从垂直于板面的角度落下,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7.12 笔帽拉力试验
笔帽拉力指笔帽脱离笔体时的力。
7.12.1 试验仪器:拉力仪。
7.12.2 方法:将笔帽与笔体分别固定于拉力仪的两端,以5mm/s的速度拉开,测量脱离时的力。
7.13 外观试验
在200~250lx照度的白光灯下进行目测(详见附录A)。
8 检验规则
荧光笔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逐批检验。
8.1 型式检验
8.1.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常生产时,应有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定期检验;
b) 当设计新产品、改进老产品设计及生产技术有较大改变时;
c) 停产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8.1.2 型式检验时,应从产品中随机抽取20个以上产品作为供检样本,其中10个作为检验样本;并按表1要求逐项检验。外观5项要求除“零部件完整”按单项计算合格率,其余4项综合计算。初写、书写、滑缩力、笔头强度、透过性能、零部件完整的合格率为100%;发光性能合格率为100%,不做该项试验,合格率空缺;其他项合格率为90%。
8.2 出厂逐批检验
8.2.1 出厂逐批检验按GB/T 2828.1进行。
8.2.2 抽样方案:
- 检验项目 | 抽样方案类型 | 检验水平 | 接收质量限(AQL)
---|---|---|---
外观 | S-4 | S-3 | 0.65
初写性能 | S-4 | S-3 | 4.0
其他 | S-4 | S-3 | 4.0
8.2.3 批质量的判定:根据GB/T 2828.1,只有当产品同时达到A、B类规定的接收质量限时,该检验批才能判为合格。
8.2.4 检验后处置:A类不合格产品不应出厂,生产部门可对该产品整理后再次提交检验。经检验合格可出厂,但该批初次检验仍作不合格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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