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3657.1-1999
中文名称:木家具涂饰工艺聚氨酯清漆涂饰工艺规范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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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木家具
涂饰
工艺
聚氨酯
清漆
规范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3657.1-199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 3657.1规定了聚氨酯清漆涂饰的典型工艺。
QB/T 3657.1适用于木家具及其他木制件采用聚氨酯清漆涂饰的工艺规范。
2引用标准
GB/T 4893.1~~4893.8 家具表面漆膜测定法sG/T 279 木家具涂饰
3涂饰工艺流程
3.1聚氨酯清滦涂饰按产品的材料和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普、中、高三级。一般常用三种典型工艺:A种工艺(见表1)种工艺(见表2)、C种工艺(见表3)。
4材料选用、制备
4.1聚氨酯清漆可在附录A(参考件)中选用。
4.2染料、颜料、固化剂、溶剂、增塑剂等辅助材料均不影响聚氨酯清=所规定的性能。
4.3底漆对被涂底材和面漆应有良好的附着力,应不影响面漆最终的漆膜理化性能要求。
4.4填孔料制备:一般可采用水性填孔料,油性填孔料或聚氨酯色浆填孔料,可参考附录B(参考件)配比,将各组分均匀拌合。
4.5腻子制备:般可采用虫胶腻子或油性腻子,可参考附录C(参考件)配比,将各组分均匀拌合。
5其他要求
5.1涂饰产品表面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使用地区的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
5.2涂饰前必须熟悉涂料的组成、性能、用途及技术指标,按规定方法正确配用。
5.3涂饰前必须对被涂饰物体表面的油迹、胶迹、树脂、木毛及其他污物进行处理。
5.4涂饰现场和涂饰工具必须保持洁净,施工环境濒度应保持在15~35℃之间,相对湿度在75%以下。
5.5涂料的施工粘度应符合淋、刷、喷的要求。
5.6在配漆与施工过程中涂料切忌与水和醇类物质接触。
5.7︰涂料调匀后需经100~120目筛子过滤,静置10~15min,待气泡消失后使用。
5.8涂饰后一道涂料必须在前一道涂层表干后进行,两道涂层之间的施工间隔不应过长(不宜超过24h)。
6涂饰层质量要求
6.1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施工的漆膜理化性能可达表4中规定的等级,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4893.1~4893.8的规定。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木家具涂饰工艺
聚氨酯清漆涂饰工艺规范
QB/T 3657.1—199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氨酯漆涂饰的典型工艺。本标准适用于木家具及其他木制件采用聚氨酯清漆涂饰的工艺规范。
引用标准:
GB/T 4893.1, GB/T 4893.8 家具表面漆膜测定法
SG/T 279 木家具涂饰
3 涂饰工艺流程
3.1 聚氨酯清漆涂饰按产品的材料和工艺的不同分为普、中、高三级。一般常用三种典型工艺:A种工艺(见表1)、B种工艺(见表2)、C种工艺(见表3)。
表1 A种工艺(高等级)
工序名称及程序:
白坯表面处理 $\rightarrow$ 嵌补 $\rightarrow$ 干砂磨 $\rightarrow$ 擦涂填孔料 $\rightarrow$ 涂布底漆 $\rightarrow$ 复补腻子 $\rightarrow$ 干砂磨 $\rightarrow$ 涂布底漆 $\rightarrow$ 调整色差 $\rightarrow$ 干砂磨 $\rightarrow$ 涂布底漆 $\rightarrow$ 干砂磨 $\rightarrow$ 涂布面漆 $\rightarrow$ 干砂磨 $\rightarrow$ 涂布面漆 $\rightarrow$ 涂布面漆 $\rightarrow$ 湿砂磨 $\rightarrow$ 抛光 $\rightarrow$ 抛光蜡
注:①表中“O”表示应进行的工序;②油性腻子不应局部嵌补;③木本色不上水色;④涂层应干燥36h后方可进行湿砂磨;⑤中级产品的侧视部位应减少两次面漆。
表2 B种工艺(中等级)
工序名称及程序:
白坯表面处理 $\rightarrow$ 嵌补 $\rightarrow$ 干砂磨 $
$\rightarrow$ 擦涂聚氨酯色浆 $\rightarrow$ 涂布聚氨酯封闭底漆 $\rightarrow$ 复补腻子 $\rightarrow$ 干砂磨 $\rightarrow$ 涂布聚氨酯封闭底漆 $\rightarrow$ 调整色差 $\rightarrow$ 干砂磨 $\rightarrow$ 涂布聚氨酯封闭底漆 $\rightarrow$ 干砂磨 $\rightarrow$ 涂布面漆 $\rightarrow$ 干砂磨 $\rightarrow$ 涂布面漆 $\rightarrow$ 涂布面漆 $\rightarrow$ 湿砂磨 $\rightarrow$ 抛光 $\rightarrow$ 抛光蜡
注:①表中“O”表示应进行的工序;②油性腻子不应局部嵌补;③涂层应干燥36h后方可进行湿砂磨;④中级产品侧视部位应减少两次面漆;⑤深色应在白坯表面涂色。
表3 C种工艺(普级)
工序名称及程序:
白坯表面处理 $\rightarrow$ 嵌补 $\rightarrow$ 干砂磨 $\rightarrow$ 涂擦油性填孔料 $\rightarrow$ 涂布酚醛稀释底漆 $\rightarrow$ 复补腻子 $\rightarrow$ 干砂磨 $\rightarrow$ 刷涂15%浓度虫胶液 $\rightarrow$ 调整色差 $\rightarrow$ 干砂磨 $\rightarrow$ 涂布面漆 $\rightarrow$ 干砂磨 $\rightarrow$ 涂布面漆 $\rightarrow$ 涂布面漆 $\rightarrow$ 湿砂磨 $\rightarrow$ 抛光 $\rightarrow$ 抛光蜡
注:①表中“O”表示应进行的工序;②油性腻子不应局部嵌补;③涂层应干燥36h后方可进行湿砂磨;④中级产品侧视部位应减少两次面漆;⑤深色应在白坯表面涂色。
4 材料选用、制备
4.1 聚氨酯清漆可在附录A(参考件)中选用。
4.2 染料、颜料、固化剂、溶剂、增塑剂等辅助材料均不影响聚氨酯清漆所规定的性能。
4.3 底漆对被涂底材和面漆应有良好的附着力,应不影响面漆最终的漆膜理化性能要求。
4.4 填孔料制备:一般可采用水性填孔料、油性填孔料或聚氨酯色浆填孔料,可参考附录B(参考件)配比,将各组分均匀勾拌。
4.5 腻子制备:一般可采用虫胶腻子或油性腻子,可参考附录C(参考件)配比,将各组分均匀拌合。
5 其他要求
5.1 涂饰产品表面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使用地区的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
5.2 涂饰前必须熟悉涂料的组成、性能、用途及技术指标,按规定方法正确配用。
5.3 涂饰前必须对被涂饰物体表面的油迹、胶迹、树脂、木毛及其他污物进行处理。
5.4 涂饰现场和涂饰工具必须保持洁净,施工环境温度应保持在15~35℃之间,相对湿度在75%以下。
5.5 涂料的施工粘度应符合淋、刷、喷的要求。
5.6 在配漆与施工过程中涂料切忌与水和醇类物质接触。涂料调匀后需经100~120目筛子过滤,静置10~15min,待气泡消失后使用。
5.7 涂饰后一道涂料必须在前一道涂层表干后进行,两道涂层之间的施工间隔不宜超过24h。
6 涂饰层质量要求
6.1 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施工的漆膜理化性能可达到表4中规定的等级。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4893.1~4893.8的规定。
表4 漆膜理化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 试验条件(选自GB/T 4893.1~4893.8) | 高级 | 中级 | 普级
---|---|---|---|---
漆膜耐液 | 10%碳酸钠, 24h | 1级 | 2级 | 2级
漆膜耐湿热 | 30%乙酸, 24h | 1级 | 2级 | 2级
漆膜耐干热 | 70℃, 15min | 1级 | 2级 | 2级
漆膜附着力 | 80, 15min | 1级 | 2级 | 2级
漆膜光泽 | (40±2)℃~(-20±2)℃ | 1级 | 2级 | 2级
漆膜冷热溢差 | 相对湿度 98%~99% | 1级 | 2级 | 2级
漆膜耐磨 | 6周期 | 高级: 4000转; 中级: 2000转; 普级: 1000转 | - | -
6.2 涂饰层外观要求
涂饰层外观要求应符合SG/T 279-1985中3.2条规定。
附录A 聚氨酯清漆(参考件)
推荐型号:SO1-3、SO-5、SO1-11、SO1-15、SO1-17。
附录B 填孔料配比(参考件)
【水性填孔料】(按质量百分比)
碳酸钙: 65~72; 清油: 适量; 200号溶剂汽油(或松节油): 28~35; 颜料: 适量; 滑石粉: 适量; 聚氨酯清漆: 适量; 聚氨酯稀释剂: 适量; 染料: 适量; 水: 适量。
【油性填孔料】(按质量百分比)
碳酸钙: 60; 硫酸钙: 12; 颜料: 8; 虫胶清漆(粘度11~12): 20; 清油: 适量; 水: 适量; 松香水: 适量。
【聚氨酯色浆填孔料】(按质量百分比)
碳酸钙: 30; 硫酸钙: 55; 颜料: 15; 聚氨酯清漆: 适量; 聚氨酯稀释剂: 适量; 染料: 适量。
附录C 腻子配比(参考件)
【虫胶腻子】(按质量百分比)
聚氨酯清漆: 75; 适量; 聚氨酯稀释剂: 25; 染料: 适量。
【油性腻子】(按质量百分比)
滑石粉: 62.5; 适量; 聚氨酯清漆: 16; 聚氨酯稀释剂: 3.5; 染料: 18。
附录D 聚氨酯封闭底漆、酚醛稀释底漆配比(参考件)
【聚氨酯封闭底漆】(按质量百分比)
聚氨酯清漆: 5~10; 聚氨酯稀释剂: 85~90; 颜料: 适量。
【酚醛稀释底漆】(按质量百分比)
酚醛清漆: 40; 二甲苯: 55; 适量; 200号溶剂汽油(或松节油): 5。
本标准由武汉家具厂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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