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3546-1999
中文名称:工业缝纫机GK 15型封包缝纫机机头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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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工业
缝纫机
机头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3546-199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 3546规定了封包缝纫机机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QB/T 3546适用于化工、建材、矿山、港口、仓库等单位用纸张、聚丙烯类编织料袋包装封口用的GK15型缝纫机机头(以下简称“机头”) 。
2引用标准
GB4515线迹的分类和术语
GB4514缝纫机产品型号编制规则ZBY17023缝纫机机头启动扭矩诩试方法ZBY 17004缝纫机包装
术语
3.1―线辫(thread chain)缝纫完毕后,机器继续缝纫动作下,由针线、底线戎覆盖线!连形成的连续线迹。
3.2花针(improper stitch)线缝中不按规律组成并互连的线迹。
3.3s/ min线迹数/每分钟。
4产品分类
4.1型式
本机为平台式机体,采用针杆挑线、鸾针勾线、下送料(升降式),形成401型线迹(CB4515)。
4.2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妇下:
s,最高缝纫速度不低于150oS / minsb,线迹长度7~~12mm;
c.压脚提升高度手提不少于10mm;d.采用机针GK×15型NM250;
..采用缝线29.5tex × 3 (20S/3×3)维尼纶线;.电动机功率不大于60ow,
5技术要求
5.1外观质量
5.1.1烘漆件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主要可见部位应无明显的流漆、起泡以及碰漆等缺陷。
5.1.2机头表面不应有锈斑、污溃,标牌应完整、位置正确,无明显伤痕。
5.1.3机头外露零部件及螺钉头部不应有毛刺。·
5.1.4发黑件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应有空白、沉淀物光斑点、擦伤及锈蚀等缺陷。
5.2机器性能
5.2.1 线迹长度、缝线张力、压脚压力等应均能调节。
5.2.2压脚提升高度,不小于10mm。
5.2.3 线迹长度试验,应小于7mm和大于12mm。
5.2.4线缝的线迹长度应一致,其误差不大于线迹长度的8%。5.2.5 机针应位于针板容针槽中间,其间隙不小于0.4mm。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3546-1999
代替 ZB/T 17021—1989
工业缝纫机
GK15型封包缝纫机机头
1999-04-21 发布
1999-04-21 实施
国家轻工业局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品行业管理司提出,由中国轻工标准技术中心归口。本标准代替 ZB/T 17021—1989,内容不变。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GK15型封包缝纫机机头(以下简称“机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建材、矿物、仓库等特殊环境下的单层纸张、塑料、织料袋包装机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4514 工业缝纫机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ZB/Y 17023 缝纫机机头启动扭矩测试方法
3 术语
3.1 线 (thread)
3.2 针迹 (hitch)
3.3 s/min 每分钟转数
4 产品分类
4.1 形式
本机为台式机,采用针杆挑线、双边送料(升降式),形成1型机(4515)。
4.2 技术参数:
- 缝纫速度不低于 1300 s/min;
- 针型号:GK15型 M2+
- 电动机功率不大于 600W;
- 机头净重不超过 26kg。
4.3 分类
本产品采用自动润滑结构。除附加的剪裁装置变化后形成系列产品外,不另行分类。
4.4 产品代号
【见 GB 4514 规定】
4.5 结构尺寸
见图1。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质量
5.1.1 外壳零件表面应完整,色泽均匀,主要可见部位应无明显的流痕、气泡以及掉漆等缺陷。
5.1.2 表面不应有锈斑、污迹,标牌应完整、位置正确,无明显痕迹。
5.1.3 机头外壳部件及针头不应有毛刺。
5.1.4 发黑件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应有积尘、沉淀物、光斑点、划伤或锈迹等缺陷。
5.2 机器性能
5.2.1 线迹长度、缝纫张力、送布力等应均能调节。
5.2.2 升降高度不小于 13mm。
5.2.3 线迹长度范围在 7mm 至 12mm 之间。
5.2.4 线迹的线迹宽度应一致,其误差不大于线迹长度的 8%。
5.2.5 机针应位于针板容针方向,间隙不小于 0.4mm。
5.3 缝纫性能
按 6.3 条款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缝纫性能试验时,不应有断针、断线、跳针、浮线及花针缺陷。
5.3.1 试验料:线迹长度 10mm,编织料试验长 8m,针级长度 2m。
5.3.2 连续缝纫:线迹长度 1mm,缝纫长度 5mm。
5.3.3 线部要求:应出线畅顺,长短不大于 100mm。
5.3.4 连续缝纫:编织原料试验长 5m,缝纫长度 5mm。
5.4 运转性能
5.4.1 运转状态:在最高速度及正常负载下运转,运行时声音应正常。
使用声级计测试时,噪声级不大于 75 dB(A)。
5.4.2 启动扭矩应小,在正常情形下,启动扭矩不大于 3.5 N·m。
5.4.3 润滑系统:运转时润滑系统的供油及网油应良好,各结合面不应漏油。
5.4.4 负载性能:在正常负载下,以最高缝纫速度运转 30min 后,机头内润滑油温升高不超过 35℃。
5.5 主要机构间隙
5.5.1 刺料机构运动方向间隙不大于 0.35mm。
5.5.2 送料机构运动方向间隙不大于 0.30mm。
5.5.3 线机构轴、摆动间隙不大于 0.26mm。
5.5.4 剪线机构运动方向间隙不大于 0.30mm。
5.6 附件和备件
机头应配备下列附件及备件:
a. 说明书及基本工具各 1 本;
b. 机头固定件 8 副;
c. 专用扳手 1 只;
d. 润滑油 1 瓶;
e. 机针 1 只。
6 检验方法
6.1 环境测量
检验环境温度为 20±5℃,光线强度不少于 600 lux,检验距离 300mm。
6.2 机器性能
6.2.1 调节机构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进行调节。
6.2.2 压脚开度:转动带轮使送料机构升至针板平面,施加压力至最高位置,用专用规尺能自由通过。
6.2.3 线迹长度:按表1规定的试验件进行,用塞尺在规定的线迹上测量连续线迹的总长度,取平均值。
6.3 缝纫性能
试验前将机头清理干净,并清除针板、送布器、弯针以及过线部位的污物。在最高速度下按规定进行试验。
6.4 噪声试验
6.4.1 试验条件:试验应在半消声室内进行。
6.4.1.1 试验设置:将传声器安装在如图2所示的位置。
6.4.1.2 试验程序:以最高速度运转,测量其声级,取算术平均值。
6.5 机构运动间隙
按 5.5 条款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7 检验规则
7.1 产品合格证
机头出厂时必须附有合格证。
7.2 检验分类
包括型式检验、性能检验、外观质量检验等。
7.3 出厂检验
7.3.1 型式检验:每季度对每批次产品随机抽取不少于 30 台进行检验。
7.3.2 产品合格判定:样本中若有 1 项或更多缺陷,则该批次为不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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