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3559-1999
中文名称:机压玻璃杯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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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3559-1999.
QB/T 3559适用于盛装饮料的机压玻璃杯。
1分类
按容量分为小于142mL、142 mL~284 mL和大于284 mL三类。技术要求
2.1规格、容量公差应符合表1、表2规定。
4验收规则
4.1在同一时间内交付的同一种产品为一批。
4.2每批产品抽取100 只作外观质量检验,如漏检率超过7%时,应取加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若仍不符合规定时,则该批产品由生产厂负责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有珍漏检率计算公式:第一次漏检数出一人湘位双×100%)
险湘检率计异公式:第―次抽验数+第二次抽验数
4.3每批产品抽取100只作应力和耐热急变性能测定,如不合格再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仍不符合规定时,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4.4每批产品抽取数只作耐水性能测定,如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注:玻璃杯盖的验收按4.1、4.2规定。
5包装和标志
5.1包装
根据规定数量进行包装,杯与杯之间用软性材料隔开,防止两杯接触,每只杯盖需用纸包裹,避免两盖接触。
5.2标志
外包装必须注明:制造国或制造厂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毛重、净重和外包装尺寸、装箱日期等,两端应有不易磨擦掉的“玻璃易碎”、“小心轻放”等标志。
6运输、贮存
6.1运输
搬运时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剧烈震动;箱盖朝上,箱头向外,露出标志﹔防止受潮,禁止与油类、酸碱类物质及氟化物放在一起。
6.2储存
库内存放须离地一定距离,注意干燥通风,堆放高度应符合消防规定。注:保质期不少于半年,具体保质日期由各地工贸双方协议解决。
标准内容
分类号:Y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3559—1999
代替 QB/TY 22002—1986
机压玻璃杯
1999-04-21 发布
国家轻工业局
1999-04-2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代替原工业部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 QB/TY 22002—1986 机压玻璃杯。经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批准,由上海市玻璃制品工业公司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归口。本标准起草人:韩荫华、吴赛定、姚美志、谢月攀。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液体的机压玻璃杯。
按容量分为:
142mL
142mL~284mL
>284mL
2 技术要求
2.1 规格、容量及尺寸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规格及尺寸要求
| 容量 | 项目 | 规格要求 |
| :--- | :--- | :--- |
| 142mL | 外径 | 容差 ±0.6mm |
| | 环底外径 | 容差 ±1.2mm |
| | 环底厚度 | 容差 ±0.6mm |
| 142mL~284mL | 外径 | 容差 ±0.8mm |
| | 环底外径 | 容差 ±1.2mm |
| | 环底厚度 | 容差 ±0.6mm |
| >284mL | 外径 | 容差 ±0.8mm |
| | 环底外径 | 容差 ±1.2mm |
| | 环底厚度 | 容差 ±0.6mm |
2.2 化学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化学性能
| 项目 | 要求 |
| :--- | :--- |
| 耐热急变性能 | 不应裂纹 |
| 耐水性 | 铝离子不大于0.50mg/L, 铁离子不大于0.3mg/L |
| 光程差 | 不大于130nm |
2.3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外观质量要求
| 项目 | 规格/要求 |
| :--- | :--- |
| 气泡 | 长度1.1mm~2.0mm的,不多于 X 个;
长度0.5mm~1.0mm的,不多于 Y 个;
长度小于0.5mm的,不多于 Z 个;
大于2.0mm的,不允许 |
| 夹杂 | 长度不大于2.0mm、宽不大于2.1mm的,不多于 N 个;
长度不大于3.0mm、宽不大于2.0mm的,不多于 M 个;
长度大于3.0mm的,不允许 |
| 划痕 | 长度不大于3mm、宽不大于0.5mm的,不多于 1 条;
长度大于3mm的,不允许 |
| 气泡 | 小气泡可代替较大气泡 |
2.4 杯身表面质量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杯身表面质量要求
| 项目 | 要求 |
| :--- | :--- |
| 杯口圆度 | 不大于 0.5mm |
| 杯身凹凸 | 不大于 0.5mm |
| 杯口厚薄差 | 不大于 1.0mm |
3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按 QB/T 35561—1999《玻璃杯检测方法》(即原 QB/TY 22004—1986)执行。
4 验收
4.1 对交付的产品进行检验。
4.2 每批产品抽验100只。如检验不合格,应采取加倍检验。若加倍检验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检验合格率计算公式为:
合格率 = (第一次检验合格数 + 第二次检验合格数) / (第一次检验总数 + 第二次检验总数) × 100%
4.3 每批产品抽验100只进行热学性能测定,如不合格应加倍检验。若加倍检验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4.4 每批产品抽验100只进行漏水性能测定,如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5 包装和标志
5.1 包装
应根据规定进行包装,杯与杯之间用防护材料隔开,确保两杯不直接接触。包装应能有效保护产品。
5.2 标志
外包装必须注明:制造国或制造厂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毛重、净重和外包装体积、装箱日期等。并注明“轻拿轻放”等提醒标志。
6 运输、贮存
6.1 运输
搬运时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剧烈震动;箱盖向上,防止受潮;禁止与油类、酸类、碱类物质混放。
6.2 贮存
库内存放必须离地定距,保持干燥通风,环境湿度应符合消防规定。产品保质期应根据产品特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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