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3812.3-1999
中文名称:皮革取样批样的取样数量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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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皮革
取样
数量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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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3812.3-1999.
QB/T 3812.3规定了从一个生产批中抽取整张样品革数量的方法,适用于任何鞣制方祛的各种皮革。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2588-1973《皮革一取样一批样的取样数量》。
1定义
1.1商业批:系商业部门一次送交的皮革数量。商业批可能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批﹐或几个生产批中的部分数量的总和。
1.2生产批:由机器制造的或在某种条件下生产的并认为质量是一致的批星皮革。
1.3 批样:从一个生产批的皮革中选取出来作样品用的整张革。
1.单样:批样中的一个样品,即整张革。
取样方法
2.1如果有关双方无其他合同或取样规定,可按2.2、2.3和2.4条的规定取样。
2.2批样的数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n = 0.5√N
式中:n—取样数量,
N---—一个生产批皮革的张数。
2.3 在任何情况下取样数量不得少于3。
2在生产批中选取批样时,必须保证任意选取。最好先数清整批革的数量,而后顺次每隔N/n张取样一张。可用表格列出任意抽取数。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在取样过程中记录任何非一般性的特点﹔
b.应详细记载没有按本标准规定的操作内容,
c.每个生产批的标志﹔
d.每一生产批的实际数量(即张数)3
e.从每批皮革中抽取的数量。
标准内容
分类号:Y45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3812.3—1999
皮革
取样
批样的取样数量
1999-04-21 发布
1999-04-21 实施
国家轻工业局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以一个生产批中取整样品数量的最少方法,用于检验方法的各种用途。本标准可替代 ISO 2588:1973《皮革-取样-批样的取样数量》。
1 定义
1.1 商业批:由商业部门一次提供的皮革数量。商业批可能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批。
1.2 生产批:在相同的工艺条件下生产的,被认为质量是一致的皮革。
1.3 样品:从一个生产批中选取的用于检验的皮革。
1.4 样本:指一个样品中的一个单元,即一张皮。
2 取样方法
2.1 如果有关双方无其他样品规程、技术要求或合同规定取样,可按本标准规定取样。
2.2 批样数量可按公式计算:n = 0.5√N,其中 N 为一个生产批中的皮张数。
2.3 在任何情况下,取样数量不得少于 3 张。
2.4 在生产批中进行取样时,必须保证随机选取。最好先数清整批皮的数量,然后每隔一定数量抽取一次样品,以保证抽样的代表性。
3 试验
试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在取样过程中,应详细记录以下信息:
a. 每个生产批的标样数量(张数);
b. 每个生产批中抽取的样品数量。
1999-04-21 批准
1999-04-2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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