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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689.5-1984

中文名称:皮革一抗张强度和伸长率的测定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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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皮革 抗张强度 伸长率 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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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 4689.5-1984.Leat her- Determination of tensile st rength and elongation
GB 4689.5规定了测定各种类型皮革的抗张强度和伸长率的方法。
GB 4689.5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3376—1976《皮革一抗张强度和伸长率的测定》。原理
1.1 抗张强度:试片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的空气中调节和测厚,并在拉力机中进行伸展直到断裂为止。
1.2伸长:将经过空气调节的试片放在拉力机中加力伸展,当试片受力到预先指定值或断裂时,试片伸展的程度。
2仪器
2.1模刀;用以切割试片,参阅第3章的图和注。
2.2厚度测定仪:按GB 4689.4—84《皮革一物理性能测试一厚度的测定》的规定。
2.3拉力机:夹头移动速度必须均匀,为100±10mm / min,夹头的结构应保证试片在拉伸过程中不发生位移现象。夹头夹紧试片的力应达到300N,这个力应施加在试片的中间部分。夹头的夹持面应具有锯齿形的表面(不是由线型的表面)。不能使用自动夹紧夹头,夹头夹持面顺力的方向一端其长度不得小于40mm。拉力机所示的读数,即对试片所加的力,应落在经过校正的其误差在1%范围以内的刻度盘上。记录力伸长曲线的自动记录装置,如果其误差不超过试片长度(即图中AB与CD之间的距离)的2%,可以使用。
3试片
用模刀(2.1)切割的试片(形状如图所示。大小一般采用中号,按下表规定),应按GB 4689.2-84《皮革一物理性能测试用试片的空气调节》的规定,进行空气调节。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皮革—抗张强度和伸长率的测定 Leather—Determination of tensile strength and elongation GB4689.5-84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 ISO 3376—1976《皮革—抗张强度和伸长率的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各种类型皮革的抗张强度和伸长率的方法。 2 原理 2.1 抗张强度:试片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的空气中调节和测厚,并在拉力机中进行伸展直到断裂为止。 2.2 伸长率:将经过空气调节的试片放在拉力机中加力伸展,当试片受力到预先指定值或断裂时,试片伸展的程度。 3 仪器 3.1 模刀:用以切割试片。 3.2 厚度测定仪:按 GB4689.4—84《皮革—物理性能测试—厚度的测定》的规定。 3.3 拉力机:夹头移动速度必须均匀,为 100±10mm/min,夹头的结构应保证试片在拉伸过程中不发生位移现象。夹头夹紧试片的力应达到 300N,这个力应施加在试片的中间部分。夹头的夹持面应具有锯齿形的表面(不是由线型的表面)。不能使用自动夹紧夹头,夹头夹持面顺力的方向一端其长度不得小于 40mm。拉力机所示的读数(即对试片所加的力)应落在经过校正的误差在 1% 范围以内的刻度盘上。记录力—伸长曲线的自动记录装置,如果其误差不超过试片长度(即图中 AB 与 CD 之间的距离)的 2%,可以使用。 4 试片 用模刀 (3.1) 切割的试片(形状如图所示,大小一般采用中号,按下表规定)应按 GB4689.2—84《皮革—物理性能测试用试片的空气调节》的规定进行空气调节。 试片规格(单位:mm): - 大号:长 190,宽 40,厚 20 - 中号:长 90,宽 25,厚 10 - 小号:长 40,宽 10,厚 5 注:① 当重革进行抗张强度测试时(见 4.1.4),往往由于施加的力很大,而使试片在夹头中发生位移现象,如果由于这个原因得不到可靠的数据时,可以采用大号的试片,其尺寸大小(以 mm 表示)按上表中规定。如果采用大号试片,应在报告中加以说明。 ② 如果样品有效面积不够切取中号大小的试片时,可以切取小号的试片,其尺寸大小(以 mm 表示)按上表中规定。如果采用小号的试片时,应在报告中加以说明。同时,在进行抗张强度的测定以前,应先经空气调节和测厚(见 4.1.2 款的注②)。 5 操作方法 5.1 抗张强度 5.1.1 测量试片的宽度,准确到 0.1mm。共测量六个数据,三个在粒面,三个在肉面。测定的部位是:一个在试片腰部的中间 E 点(见图),第二、三个分别在 E 和 AB、CD 线的中间。六个数据的算术平均值就是这个试片的宽度。 5.1.2 按 GB4689.4—84《皮革—物理性能测试—厚度的测定》的规定测量试片的厚度。测定点是:E,E 和 AB、CD 的中间。三点的平均值作为这个试片的厚度。 注:① 如用大号试片(见第 4 章注①),厚度应按 5.1.2 款的规定进行测定。 ② 如用小号试片(见第 4 章注②),厚度应在空气调节以后测定,仅测定 E 点即可。 5.1.3 试片的横断面积即试片的宽度乘厚度。 5.1.4 调节拉力机 (3.3) 上下夹头间的距离为 50mm。将试片在上下夹头内夹紧,并使 AB、CD 线与夹头的边缘平行一致。试片夹入后,其粒面应在一个平面上。 注:如采用的是大号或小号试片,上下夹头的间距应各为 100mm 或 20mm。 5.1.5 开动机器,直到试片断裂为止,读取最高数据作为试片的断裂力。 5.2 规定负荷时的伸长率 5.2.1 按 5.1.4 的规定,将试片夹入拉力机的上下夹头内。测出两夹头之间的距离,准确到 0.5mm。这个长度作为测定试片伸长率的原始长度。 5.2.2 开动机器,当拉力机上所示的力达到规定负荷时,立即用分规记录两夹头之间的距离。也可从符合 3.3 条规定的自动记录装置上的力—伸长曲线中测得伸长值。 5.3 断裂时的伸长率 5.3.1 测定方法与 5.2.1 和 5.2.2 相同。所不同的是两夹间的距离在试片刚断裂时进行测定。 6 计算 使用说明:以公式计算的结果代替文字叙述表达的结果。 抗张强度:T = F × 10 / S 式中:T — 抗张强度,N/mm²; F — 试片拉断时的读数,kg; S — 试片断点横断面积,mm²。 伸长率:E = (L - L₀) / L₀ × 100% 式中:E — 规定负荷伸长率,%; L₀ — 试样受力部分的原长度,mm; L — 试样在规定负荷或断裂时的长度,mm。 7 注意事项 7.1 在很多情况下,皮革在使用过程中引起伸长的力往往是多个方向,而不是单纯的一个方向,而这些力仅仅是造成皮革断裂原因中的一小部分原因。因此,就皮革的质量好坏来说,测定抗张强度没有什么指导意义。即使在使用过程中施加于皮革的力是一个方向的(如轮带革),测定抗张强度还不如测定规定负荷时的伸长率更有意义。在皮革厂(国外)的日常质量控制工作,一般宁愿测定撕裂强度而不测定抗张强度。 7.2 所有的试验结果,不但与皮革的鞣饰、制方法以及原皮的种类有关,而且与试片切取的部位和方向有显著影响。因此在比较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皮革时,非常重要的是必须在每个样品的相同部位切取试片,而且要以背脊线或其他结构上的特点为准,切取同方向试片。 8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是否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测试; b. 每项试验结果; c. 样品的标志应详细书写; d. 如果在所有试片中有一个不是如图中所示的大小,而是采用第 4 章注中所提出大小,那么应写明该试片的尺寸(也就是大号或小号); e. 记录在检测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非一般性的特点,任何非本标准所规定的操作方法,或是采用了其他文件上的方法,或是任意选择的一种方法,都应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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