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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3812.10一1999

中文名称:皮革视密度的测定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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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皮革 视密度 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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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B/T 3812.10一1999.
QB/T 3812.10规定了视密度的测定方法,适用于可以精确地测出皮革厚度的各种皮革。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2420---1972《皮革一视密度的测定》。
1原理
精确地猢出圆形皮革试片的直径和厚度,计算出它的体积,称出它的重量。体积除重量即视密度。仪器
2.1钢模刀:内壁是一个正圆柱形,直径为70 m m。刀口内外表面形成的角度为20°左右。由这个角度所形成的楔形的高度,应高于皮革的厚度。
2.测厚仪:按G 4689.4-一84《皮革一物理性能测试-一厚度的测定》的规定。2.3天平:i准确到0.001 g。
2测鬣直径的仪器。3试片
用模方切取试片,切时粒面向上,然后按GB 4689.2-一84《皮革一物理性能测试用试片的空气调节》的规定进行空气调节。
注:要使试片的切口光洁,最好在样品和台板之间故一厚纸。测定方法
4.1测试条件
所有操作都应在GB 4689.2—84《皮革一物理性能测试用试片的空气调节》所规定的标准空气中进行。
4.2孽度的测定
按GB 4689.4—84《皮革-一物理性能测试--厚度的测定》的规定测定每一试片的厚度。测厚所加的负荷,如无其他说明,应按标准的规定。测定点共四点,其中三点距试片中心约20 mm,其位置应是等边三角形的三个顶点,另一点是试片的中心点。厚度的单位是毫米。
注:受压易变的皮革,由于测厚仪的压力不同而使测得的厚度有明显的变化,从而影响视密度的删定。因此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采用小于GB 4689.4一8《皮革一物理性能W试–厚度的测定》所规定的重量。如梁这样,应将实际情况说明,并将采用的重量和测定的点数在报告中说明。
如果切得的试片摩薄不匀,湖定的庳度应在四点以上.
4.3直径的测量
在粒面上测定两个直径,这两直径应互成直角s用同样方法在肉面上也测出两个直径。单位以毫米表示,准确至0.05 mm即可。
4体积的计算
试样体积的计算,可将试样作为一个正圆柱体来看待,它的直径和高度等于上述测定的直径和厚

标准内容

QB/T 3812.10—1999 皮革 密度的测定 分类号:Y45 发布日期:1999-04-21 实施日期:1999-04-21 国家轻工业局发布 本标准等同于国家标准 GB 4689.10—1984《皮革 物理性能的测定 第10部分:密度的测定》,经国家轻工业局 1999 年第 112 号文件批准,转化为行业标准 QB/T 3812.10—1999。其内容与 ISO 2420:1972《皮革 密度的测定》一致。 1. 原理 准确地测出环形皮革试片的体积,计算其体积,称出其质量(质量即密度)。 2. 仪器 2.1 容器:其形状为一个正圆柱形,直径为 mm(注:原文数据缺失),内外表面应光滑。容器高度应等于皮层的厚度。 2.2 测厚工具:应符合 GB 4689.4—1984《皮革 物理性能的测定 第4部分:厚度的测定》的规定。 2.3 质量天平:准确至 0.01g。 3. 试样 3.1 试样取法 所有试样均应在 GB 4689.2—1984《皮革 物理性能的测定 第2部分:试样的制备》所规定的标准空气中进行裁剪。 注:试样的切口应光洁,试样与台板之间应垫纸。 4. 测试方法 4.1 环境条件 所有测试均应在 GB 4689.4—1984《皮革 物理性能的测定 第4部分:厚度的测定》所规定的标准空气中进行。 4.2 厚度测定 按照 GB 4689.4—1984《皮革 物理性能的测定 第4部分:厚度的测定》的规定测定每件试片的厚度。测厚时应使用无负荷测厚仪。测定点共 4 点,其中 4 个点应位于试片中心周围约 20mm 处,其位置应是等边四边形的一个质心,且与试片中心点对称。测定厚度的单位为 mm。若由于皮革材质等原因导致测定点不足,应在报告中说明。 4.3 直径测定 在试样表面测定两个直径,这两个直径应相互垂直,在试样内表面也测出两个直径。直径以 mm 表示,准确至 0.05mm。 4.4 体积计算 试样体积的计算可将试样视为一个圆柱体,其体积 $V = rac{pi cdot d^2 cdot h}{4}$($d$ 为直径,$h$ 为厚度)。 4.5 质量与密度测量 质量的单位为克 (g),准确至 0.01g。密度的单位为 $\text{g/cm}^3$。密度按公式计算: $\rho = \frac{m}{V}$ 式中:$m$ 为试样的质量,$V$ 为试样的体积。 5.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采用的标准; b. 每个试片的密度有效数字(一位小数); c. 测定厚度时所用的负荷与本标准规定不同时,应说明所用的压力及记录方式; d. 若测量方法与上述方法有任何不同,应予以说明; e. 相关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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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3812.10一1999 皮革视密度的测定 QB/T 3812.10一1999 皮革视密度的测定 QB/T 3812.10一1999 皮革视密度的测定 QB/T 3812.10一1999 皮革视密度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