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096.23-2011
中文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室内加热器的性能 第23部分:可见灼热辐射式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英文名称:Performance of room heater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purposesPart 23: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visibly glowing radiant heater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1-12-20
实施日期:2012-07-01
作废日期:2024-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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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家用
用途
室内
加热器
性能
可见
灼热
辐射式
特殊要求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家用、商用和工业用加热器具>>97.100.10电加热器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3家用电热器具
出版信息
出版社:轻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2-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先锋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先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创实业有限公司等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可见灼热辐射式加热器的范围、术语、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加热器,在家庭和类似场所使用的加热器,它们可以是便携式、固定式、驻立式的各类加热器。
标准内容
ICS 97.100.10
分类号:Y63
备案号:34990-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096.23-2011
家用和类似用途室内加热器的性能 第23部分:可见灼热辐射式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Performance of room heater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purposes Part 23: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visibly glowing radiant heaters
2011-12-2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07-01实施
前言
QB/T4096.23-2011
QB/T4096是家用和类似用途室内加热器的性能的系列标准的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部分;本部分是QB/T4096.23-2011家用和类似用途室内加热器的性能第23部分:可见灼热辐射式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应与QB/T4096-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室内加热器的性能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部分通过增补或修改QB/T4096-2010而形成。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QB/T4096-2010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写明“代替”的部分,则以本部分的条文为主;写明“修改”的部分,表示QB/T4096-2010相应条文的相关内容应以本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而该条文中的其他内容仍适用;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QB/T4096-2010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所增加的条文。对QB/T4096增加的条款从101开始编号。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先锋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先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创实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艾美特电器(深圳)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院、国家红外及工业电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永国、方庆联、刘艳萍、田洪涛、马德军、罗理珍、鲍俊、徐艳容、赵奇、苏涛、陈永华、曾宇。
1 范围
家用和类似用途室内加热器的性能 QB/T4096.23-2011 第23部分:可见灼热辐射式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QB/T4096-2010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可见灼热辐射式加热器(以下简称为“加热器”)的范围、术语、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加热器,在家庭和类似场所使用的加热器,它们可以是便携式、固定式、驻立式的各类加热器。
本部分不适用于:
1. 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加热器;
2. 中央取暖系统;
3. 连接导风道的加热器;
4. 装有柔软电热元件的墙纸、毯子、帘子或管子;
5. 家用贮热式室内加热器;
6. 浴室电加热器(浴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QB/T4096-2010的该章适用。
3 术语和定义
QB/T4096-2010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3.101 稳定状态 (steady state)
加热器达到最高温度后温度不再变化,保持热平衡状态。
4 产品分类
QB/T4096-2010的该章适用。
5 要求
QB/T4096-2010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5.3 修改:带插头电源线的加热器,其电源线长度应不小于1.5m。
5.5 代替:加热器的辐射温升应符合表101的规定。
表101 加热器的辐射温升
反射罩类型 | 额定功率 P/W (800≤P<1000) | 额定功率 P/W (1000≤P≤1200)
圆形 | 辐射温升/K ≥30 | 辐射温升/K ≥35
方形 | 辐射温升/K >18 | 辐射温升/K ≥20
注1:小于800W和大于1200W的加热器,本部分暂不考虑。
5.6 代替:加热器在稳定状态条件下获得90%的辐射温升所需的时间应不大于20min。注1:小于800W和大于1200W的加热器,本部分暂不考虑。
5.7 不适用。
5.8 代替:装有防冻结装置的加热器,在环境温度为 (7±3)℃时,加热器的防冻结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5.10 增加:电动机为实现强制通风功能的电动机。
5.11 增加:加热器机体转动机构应能承受连续10万次转动试验。试验后机体转动机构仍能正常工作,且穿过运动部位的任何一根多股导线中的绞线丝断裂不应超过10%。注1:一次转动是指由停止摇头位置转换到加热器最大摇头角度的一边,再由这一边转换到加热器最大摇头角度的另一边,然后回复到停止摇头位置的转动动作。
5.101 电热元件抗冷水冲击
在正常使用时有可能溅到水的加热器的玻璃或陶瓷电热元件,应能经受温度为 (5±1)℃的冷水的冲击试验,无爆裂或其他损坏。
5.102 热过载
器具应能承受30次循环热过载试验。试验后加热器不会产生火焰、熔融物或其他不可能修复的损坏,同时立即按GB4706.23第16章的规定进行耐压测试,应不击穿、闪络。
5.103 机体转动性能
5.103.1 加热器的机体转动机构应有控制转动和停止的开关或装置。
5.103.2 加热器的机体转动机构应能自动、连续转动,要求动作平稳(转动机构启动和反转的瞬间除外)。
5.103.3 加热器的机体转动角度不应小于60°,且不得低于明示值。
6 试验方法
QB/T4096-2010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6.1.1 增加:试验用的电源频率和电压波动不超过额定值的 ±1%。
6.1.3 增加:测量时间用仪表,其精度不低于所测时间的1%。
6.11 增加:在 (20±5)℃环境温度下,加热器在给出额定输入功率的电压下通电工作,其转动机构处于连续运转状态。在测试期间,应短路环境温度控制器。若采用加速试验,则试验的转动频率应设定为12次/min。试验后应符合5.11的要求。
6.101 电热元件抗冷水冲击试验
加热器电热元件在1.15倍的额定输入功率下工作,直至达到稳定状态。通过一直径为5mm的管子将1L温度为 (5±1)℃的水以约10mL/s的流量直接倒向电热元件的表面。
6.102 热过载试验
将加热器接入电源,同时调节电压使输入功率达到规定值,器具在正常工作条件下,通电1h,然后断电冷却0.5h到室温(必要时可采用强迫冷却)。通断电的循环次数为30次。过载试验的输入功率为额定功率的1.27倍或1.21倍加12W,取两者的大值。
6.103 机体转动性能测定
6.103.1 通过视检检查是否符合5.103.1的要求。
6.103.2 机体旋转角度,加热器的任一侧为基准始点,到转动至最大的角度,应符合5.103.3的要求。
6.103.3 在上述6.103.2试验过程中,应检查其他性能应符合5.103.2的要求。
7 检验规则
QB/T4096-2010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7.2.1 增加:
表102 2出厂检验
序号 | 项目 | 本部分所属章条 | 要求 | 试验方法 | GB4706.23所属章条 | 不合格类别
1 | 机体转动性能 | 5.103 | - | 6.103 | GB4706.23 | B
2 | 电热元件抗冷水冲击 | 5.101 | - | 6.101 | GB4706.23 | B
3 | 热过载 | 5.102 | - | 6.102 | GB4706.23 | B
7.3.2 增加:
表103 型式试验
序号 | 项目 | 本部分所属章条 | 要求 | 试验方法
1 | 机体转动性能 | 5.103 | - | 6.103
QB/T4096-2010的该章适用。
附
QB/T 4096.23-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室内加热器的性能 第23部分:可见灼热辐射式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QB/T4096.2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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