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2224-1996
中文名称:鞋面材料低温感挠技茶条件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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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鞋面
材料
低温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2224-1996.
1范圉
QB/T 2224规定了冬季穿用的鞋类产品的鞋面材料的低温屈挠性能指标,适用于各种鞋面材料。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 QB 1471--1 992工业靴
3产品分类
8.1正鞋面革;8.2修饰鞋面革;
3.3贴膜鞋面革;
3.4人造鞋面材料(包括合成革、人造革、合成植绒材料、会成纤维织物等);
3.5天然织物鞋面材料。
技术要求
要求达到表1规定的屈挠次数时,试样不出现目测能观察到的鞋面材料表面破裂及裂纹(包括裂浆或裂面)。
5试验方法
5.1鞋面材料低温屈挠性能按QB 1471--1992的附录A测试。测试温度为~10±2*C。
5.2试样数量,一个样品不得少于四片(横纵方向各两片)。试样长70m m,宽65mm。
5.3试样外观不允许有伤痕、杂质、污斑及擦伤等缺陷。
5.4试样厚度按材料原厚度,但厚度不大于2.5mm。
检验规则
6.1同种材料、工艺、规格,每月生产的鞋面材料作为一批。
6.2从每批材料中随机抽取一个样品进行检验。
6.3一个样品的四片试样全部达到表1的优等品、一等品或合格品规定的屈挠次数后不裂,则相应判该批产品为优等品、一-等品或合格品等。如有一片或一片以上未达到合格品要求,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4同组试样中不同试片的检测结果等级不同时,按低等判定。
6.5第一次试验不狩合标准技术指标时,可加倍抽样复验,按复验结果判定。
7标志
每批产品要在包装上标志以下内容。
7.1制造厂名、厂址和商标。
7.2产品(含主要原料)名称。
7.3产品等级及本标准编号。
7.检验章。
7.5出厂日期。
7.6储运要求等。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QB/T 2224-96
鞋面材料低温挠曲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各类穿用鞋类鞋面材料的低温挠曲性能指标,适用于各种鞋面材料。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术语的规定,适用于本标准。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均可能修订,读者应考虑查阅其最新版本。
QB/T 1471-1992
3 产品分类
3.1 鞋面革
3.2 修饰面革
3.3 贴膜面革
3.4 人造鞋面材料(包括合成革、人造革、合成纤维材料、无纺布等)
3.5 天然织物鞋面材料
4 技术要求
要求达到规定的次数时,试样不出现裂纹或剥离。
各分类材料的测试次数要求如下:
- 鞋面革:5次
- 修饰面革:9次
- 贴膜面革:9次
- 人造鞋面材料:8次
- 天然织物面材料:3次
5 测试方法
5.1 鞋面材料低温挠曲性能按 QB/T 1471-1992 的附录 A 测试。
5.2 测试温度为 -10±2℃。
5.3 试样数为5组,每个样品不少于4片(各方向各2片),试样尺寸为长70mm、宽65mm。试样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划痕、污渍及撕伤等缺陷。
5.4 试样取样应按原样比例,但厚度不大于2.5mm。
6 检验规则
6.1 同种材料、工艺、规格、年月生产的鞋面材料作为一批。
6.2 从每批材料中随机抽取一个样品进行检验。
6.3 一个样品的试样全部达到优等品、一等品或合格品规定的次数后,判定该批产品为相应等级。如有片或一片以上未达到合格品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4 若试样检测结果不一致时,按低等判定。
6.5 若试验结果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应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仍不符合时判定为不合格。
7 标志
每批产品应在包装上标志以下内容:
7.1 制造厂名称、地址和标识。
7.2 产品(含主要原料)名称。
7.3 产品等级及本标准编号。
7.4 检验日期。
7.5 生产日期。
7.6 运输要求等。
发布日期:1996-06-06
实施日期:1997-08-01
发布单位:中国轻工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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