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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978-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978-2016

中文名称:染发剂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Hair coloring prepar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04-05

实施日期:2016-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70美容品、化妆品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日用化工品>>Y42化妆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QB/T 1978-2004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18.0

出版日期:2016-09-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顾玮婧、沈敏、钱茵、金其璋、夏式银、翁悦梅、许峥、周泽琳、吴莹

起草单位: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汉高(中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王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爱茉莉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7)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7)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染发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能使头发改变颜色的氧化型和非氧化型染发剂(其中包括使用后即时清洗能恢复头发原有颜色的产品和即时清洗不能恢复头发原有颜色的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发用漂浅剂、含有抛射剂的具有一定压力的气雾罐染发剂产品及含参与染发过程的多罐染剂、氧化剂的三剂型及以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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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1.100.70
分类号:Y42
备案号:54829-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978-2016
代替QB/T1978-2004
染发剂
Haircoloringpreparation
2016-04-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6-09-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QB/T1978-2016
本标准是对QB/T19782004《染发剂》的修订,与QB/T1978-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氧化型及非氧化型染发剂的术语和定义:对产品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明确不适用于发用漂浅剂、气雾罐染发剂产品和三剂型及以上产品;
增加GB/T22731日用香精的引用:对发用着色剂要求进行了修订:增加对产品在上市前需进行安全评估的要求;非氧化型染发剂增加微生物指标及测试要求;氧化型染发膏(啫喱)中氧化剂的pH范围由1.8~5.0调整为2.0~5.0氧化型染发膏(啫喱)中染剂的pH范围由7.0~11.0调整为7.0~12.0;非氧化型染发剂中染剂的pH范围由4.5~8.0调整为2.59.5;按剂型整合pH测定方法;
修改氧化剂浓度测定要求:
调整染色能力毛发试样要求,并明确以人的白发或黑发为仲裁:修改非氧化型染发剂的染色能力测定操作程序:增加国家对限制过度包装相关规定要求:对销售包装标志内容进行了补充,明确属特殊用途染发剂产品应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汉高(中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主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爱茉莉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玮婧、沈敏、钱茵、金其璋、夏式银、翁悦梅、许、周泽琳、吴莹。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QB/T1978-2004;
QB/T1978-1994;
ZB/TY42005-1989、ZB/TY42006-1989。1
1范围
染发剂
QB/T1978-2016
本标准规定了染发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能使头发改变颜色的氧化型和非氧化型染发剂(其中包括使用后即时清洗能恢复头发原有颜色的产品和即时清洗不能恢复头发原有颜色的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发用漂浅剂、含有抛射剂的具有一定压力的气雾罐染发剂产品及含参与染发过程的多罐染剂、氧化剂的三剂型及以上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T13531.1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pH值的测定GB/T22731日用香精
GB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B/T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手于本文件。3.1
Joxidativehairdye
氧化型染发剂
由染剂与氧化剂在头发中发生氧化反应,使头发变色的产品。注:此类产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3.2
非氧化型染发剂
non-oxidativehairdye
无需发生氧化反应,通过黏附、络合等作用使头发变色的产品。注:非氧化型染发剂分为使用后即时清洗能恢复头发原有颜色的产品及即时清洗不能恢复头发原有颜色的产品。前者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后者为特殊用途化妆品。4分类
4.1产品按形态可分为:染发粉、染发水和染发膏(啫喱)。4.2产品按剂型可分为:单剂型和两剂型。4.3产品按染色原理可分为:氧化型染发剂和非氧化型染发剂。1
QB/T1978-2016
5要求
5.1发用着色剂及其他所有原料的使用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要求:香精的使用应符合GBT22731的要求。产品在上市前应通过相关安全性评估。5.2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卫生指标
菌落总数(CFU/g)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CFU/g)
类大肠菌群/g
金黄色葡葡球菌/g
卫生指标
铜绿假单胞菌/g
铅/(mg/kg)
汞(mgkg)
砷/(mgkg)
氧化型染发剂
5.3感官、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要求
非氧化型染发剂
符台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要求
符台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要求
表2感官、理化指标
氧化型染发剂
氧化剂
氧化剂含量
染色能力
单剂型
染发粉
两剂型
粉-粉型
粉-水型
染发水
符合规定要求
符合规定香型
染发膏(嗜喱)
非氧化型染
(40土1)℃保持6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相比无明显变化
(-8土2)℃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相比无明显变化7.0~12.0
能将头发染至明示的颜色
5.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5包装外观应符合QBT1685的规定6试验方法
6.1卫生指标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方法检验。6.2感官指标
6.2.1外观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6.2.2气味
取试样用觉进行鉴别。
6.3理化指标
6.3.1耐热
6.3.1.1仪器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土1℃。
6.3.1.2操作程序
QB/T1978-2016
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到40℃,把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恒温培养箱内。6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
6.3.2耐寒
6.3.2.1仪器
冰箱:温控精度土2℃。
6.3.2.2操作程序
预先将冰箱调节到-8℃,将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6.3.3pH
6.3.3.1粉剂
按GB/T13531.1中规定的试剂和仪器执行,分析步骤如下:试剂准备:试样量1份,加水99份,并不断搅拌加热至(65土5)℃,冷却至室温,测定。6.3.3.2水剂
按GB/T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直测法)。6.3.3.3膏剂(啫喱)
按GB/T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稀释法)注:因加热可能导致pH偏差,对于含氢氧化铵或可能释放出氨的产品,避免加热。6.3.4氧化剂浓度
6.3.4.1仪器、试剂
电子天平:精度0.1mg。
三角烧瓶:150mL。
硫酸:1:1(体积分数)。
高锰酸钾标准溶液:0.1mol/L。6.3.4.2操作程序
准确称取试样0.5g~1g(精确至0.1mg)于150mL三角烧瓶中,加蒸馏水10mL和1:1(体积分数)硫酸10mL,摇匀。用0.1mol/L高锰酸钾标准溶液滴定至粉红色出现、30s不褪色即为终点,氧化剂含量,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氧化剂含量(%)=0.01701×cxl
QB/T1978-2016
式中:
0.01701——与1.00mL高锰酸钾标准溶液[cKMno
=1.000mol/L)相当的以克(g)表示的过氧化氢(H2O2)的质量,单位为克每毫摩尔(g/mmol);c
高锰酸钾标准溶液的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滴定所用高锰酸钾标准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结果保留1位小数。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应超过算数平均值的10%。6.3.5染色能力
6.3.5.1仪器、材料
试验用仪器、材料如下:
a)烧杯:50mL;
量筒:10mL;
玻璃平板:20cm×15cm;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毛发:未经染发剂染过的洗净晒干后的人的白发或黑发,或白羊毛一束,长度为9cm~11cm一端用线扎牢。以人的白发或黑发为仲裁。6.3.5.2操作程序
6.3.5.2.1氧化型染发剂
按产品说明书中的使用方法执行。6.3.5.2.2、非氧化型染发剂
按产品说明书中的使用方法,将放置在玻璃平板上的毛发用试样涂抹均匀。然后按产品说明书中规定时间停留,在非阳光直射的明亮处观察。如果产品说明书中没有规定等候时间,应停留15min后观察。6.4净含量
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6.5包装外观
按QB/T1685的方法检验。
7检验规则
按QB/T1684执行。
注:交收检验时,企业确认pH小于3的产品可免于微生物检测。8标志、包装、运输、存、保质期8.1销售包装的标志
8.1.1按GB5296.3执行。属特殊用途染发剂产品应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8.1.2按《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标注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8.2包装
按GB23350及QB/T1685执行。
8.3运输
应轻装轻卸,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避免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4
8.4购存
QB/T1978—2016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的常温通风干燥仓库内,不应靠近水源、火炉或暖气。贮存时应距地面至少20cm,距内墙至少50cm,中间应留有通道。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原则。8.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5
人民共和
轻工行业标准
染发剂
QB/T197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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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19·4735
印数:1-200册
定价: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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