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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684-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684-2015

中文名称:化妆品检验规则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Inspecting rules for cosmetics

标准状态:状态查询中

发布日期:2015-07-14

实施日期:2016-01-01

作废日期:2027-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化妆品 检验 规则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70美容品、化妆品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日用化工品>>Y42化妆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QB/T 1684-2006;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4年第17号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18.0

出版日期:2016-01-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27-06-01

起草人:王寒洲、沈敏、钱茵、金其璋

起草单位: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7)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7)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检验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案、抽样方法、判定和复检规则、转移规则、暂停和恢复。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化妆品的定型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B/T 1684-2006《化妆品检验规则》的修订,与QB/T 1684-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可靠性检验的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定型检验的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卫生指标霉菌和酵母菌常规检验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寒洲、沈敏、钱茵、金其璋。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T 1684-2006;
——QB/T 1684-1993。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8051 计数序贯抽样检验程序及表
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71.100.70
分类号:Y42
备案号:51110-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684-2015
代替QB/T1684-2006
化妆品检验规则
Inspectingrulesforcosmetics
2015-07-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6-0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QB/T1684-2015
本标准是对QB/T1684-2006《化妆品检验规则》的修订,与QB/T1684-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可靠性检验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定型检验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卫生指标霉菌和酵母菌常规检验要求。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寒洲、沈敏、钱茵、金其璋。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T1684-2006:
QB/T1684-1993。
1范围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4-2015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检验的术语和定义、检验分类、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案、抽样方法、判定和复检规则、转移规则、暂停和恢复。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化妆品(以下简称“产品”)的定型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8051计数序贯抽样检验程序及表QB/T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3术语和定义
GB/T2828.1-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可靠性检验reliabilitytest
为了解、分析、提高和评价产品在设计、材料和工艺方面的各种性能、并改善产品的完好性而进行的试验的总称。
注:可靠性试验项目由企业内部根据产品的特点自行确定,如:防腐挑战性试验、长期稳定性试验、运输包装跌落试验等。
定型检验testforproductapproval新产品上市前进行的包括全部的感官、理化、卫生检验、可靠性检验和毒理检验等项目的检验。注:检验的目的主要是考核试制阶段中试制样品是否已达到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的全部内容。定型检验报告可作为提请鉴定定型或行政许可时所具备的条件之一。3.3
出厂检验factorytestforrelease对完工后的产品,出厂前依据产品标准规定进行逐批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而进行的检验。3.4
型式检验typetest(total itemstest)依据产品标准,对产品各项指标进行抽样的全面检验。注:型式检验项目为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3.5
常规检验项目itemsofroutineinspection每批产品应对感官、理化指标(耐热和耐寒除外)、净含量、包装外观和卫生指标中的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进行检验的项目。3.6
非常规检验项目
items of non-routine inspectionQB/T1684-2015
的耐寒、耐热及卫生指标中的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以外的其他卫生指标进行检验对理化指标中心
的项目。
单位产品
单件的产品,以瓶
袋、盒等为基本单位
适当处理properdisposa
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前提下,从整批产品中剔除个别不符合包装外观要求的产品的携栋过程。4检验分类
4.1定型检验
产品设计完成后进行一次性检验。如果产品的生能和安全可靠,则可不再检验4.2出厂检验
4.2.1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企业的检验人员按产品标准的要求逐批进行检验,4.2.2出厂检验项目为常规检验项目。4.3型式检验
一配方的
4.3.1每12个月同一
a)当原料工艺、配方发生重大改变时:b)产品首次投产或停产6个月以土后恢复生产时:c)生产场所改变时:
d)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4.3.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5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案
组批规则
5.1.1以相同
批的组成过程
艺条件
品种、规格、生产日期的产品组成批。中或在批的组成以后进行
5.1.2收货方可按同
符合标准方可出厂。
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
对包装外观进行检验时,
一生产日期、品种、规格的化妆品交货量组成批可以随机在
5.2抽样方案
5.2.1包装外观的检验项目按GB/T2828.1-2012中二次抽样方案随机抽取单位产品,其不合格分类、检验水平及接收质量限(AQL)
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
见表1。
包装外观的不合格分类、检验水平及接收质量限检验水平
般检验水平Ⅱ
般检验水平Ⅱ
5.2.2包装外观的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贝2
收质量限(AQL)
检验项目
印刷、标贴
喷雾罐
化妆笔
表2包装外观的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B类不合格
印不清晰、易脱落。标贴有错
观店、
毛口、开
封自开
封口开
启公紧不
管体毛刺(
笔托开具
漏贴、
泄漏、毛刺(毛口)、
瓶与盖滑牙
和松脱
漏放内盖、铰链断裂
裂纹、漏
穿孔、漏液、不易开
中、漏液、
启、服袋
牙和松脱
盖与软管滑
中内容物与盒
宜、镜面租
手整、裂纹
罐体不平
口)、松紧木
漆膜开裂
裂痕、
适宜、旋
笔套配合
组配零部件
粘按接脱落
或推出不
公紧不适
严重疼听
QB/T1684-2015
不合格
除B类不合格内容
以外的外观缺
陷,见QBT1685
表面不光滑
不竭正
除B类不
合格内容以
见QB/T
5.2.3喷液不畅等破坏性检验项目采用GB/T28828.1—2012中的特殊检验水平
S-3、
不清洁
外的外观缺陷,
合格品百分数
的接收质量限(AQL)为2.5的一次抽样方案。为减少样本量和检验费用也可采用GB/T8051的抽样方
案替换,但以GB/T2828.1-2012的抽样方案为仲裁抽样方案。6
抽样方法
6.1感官、理化指标、净含量、卫生指标检验的样本应是从批中随机抽取足够用于各标检验和留
1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
用日期、取样日期、取样人的标签。样的单位产品,并贴好写明生产6.2包装外观检验的样本应以能代表批质量的方法抽取单位产品。当检验批由者若层组成时,应以分
层方法抽取单位产品
6.3型式检验时
的方法检验。
6.4在进行
样本。
并可将检验后完好无损的单位产品放回原批中非常规检验项日可从任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2件式检验时
7判定和复检规则
4件单位产品
常规检验项目以出厂检验结果为依据对留样进行型式检验,理化指标、净含量、卫生指标的检验结果按产品标准判定合格与否
出现不合
格项时,
标除外)
许交收双友共同按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再次抽样结果仍不
如果复检
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品标准规定
再重复抽取
如果检验结果有指标
并对该指标进行复检(微生物指当出现B类不合格的批产
观的检验
828.1-2012的判定方法判
2结果按GB
定合格与否免费标准bzxz.net
7.2包装
处理该批产产品后再次提交检验。再次提交检验按加严检验二品时,允许生
次抽样方案进行
产企业经
类不合格批产品时,允许生产企业经适当处理该批产品后再次提交检验。再次提抽样检验。当
交检验按加严检验二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样检验或由交收双方协商处理7.3如果交收双方因检验结果不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按产品标准和本标准进行仲裁检验,仲裁检验的结果为最后判定依据。8转移规则
包装外观检验的转移规则按GB/T2828.1一2012的规定执行。3
QB/T1684-2015
暂停和恢复
包装外观检验的暂停和恢复按GB/T2828.1-2012的规定执行QB/T1684-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4-2015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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